1. 什麼是財務杠桿房地產開發中所謂的「高財務杠桿」是什麼意思
房地產開發中所謂的「高財務杠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負債高。財務風險大。
無論企業營業利潤多少,債務利息和優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變的。當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這能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餘。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稱為財務杠桿。財務杠桿影響的是企業的稅後利潤而不是息前稅前利潤。
財務杠桿系數(DFL)= 息稅前利潤EBIT/[息稅前利潤EBIT-利息-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
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1] 1、財務風險主要由財務杠桿產生。
「風險是關於不願發生的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之客觀體現」。這一定義強調了: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而不是「不確定性」的。而財務風險是指未來收益不確定情況下,企業因負債籌資而產生的由股東承擔的額外風險。如果借入資金的投資收益率大於平均負債利息率,則可從杠桿中獲益。反之,則會遭受損失。這種不確定性就是杠桿帶來的財務風險。
從理論上講,企業財務杠桿系數的高低可以反映財務風險的大小。這里需要指出,負債中包含有息負債和無息負債,財務杠桿只能反映有息負債給企業帶來的財務風險而沒有反映無息負債,如應付賬款的影響。通常情況下,無息負債是正常經營過程中因商業信用產生的,而有息負債是由於融資需要借入的,一般金額比較大,所以是產生財務風險的主要因素。如果存在有息負債,財務杠桿系數大於1,放大了息稅前利潤的變動對每股盈餘的作用。由定義公式可知,財務杠桿系數越大,當息稅前利潤率上升時,權益資本收益率會以更大的比例上升,若息稅前利潤率下降,則權益利潤率會以更快的速度下降。此時,財務風險較大。相反,財務杠桿系數較小,財務風險也較小。財務風險的實質是將借入資金上的經營風險轉移給了權益資本。
2、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是不可避免的。
首先,自有資金的籌集數量有限,當企業處於擴張時期,很難完全滿足企業的需要。負債籌資速度快,彈性大,適當的借入資金有利於擴大企業的經營規模,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同時,由企業負債而產生的利息,在稅前支付。若經營利潤相同,負債經營與無債經營的企業相比,繳納的所得稅較少,即節稅效應。所以,債務資本成本與權益資本成本相比較低,負債籌資有利於降低企業的綜合資本成本。但是,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使借入資金必然承擔一部分經營風險,即債務資本的經營風險轉嫁給權益資本而形成的財務風險也必定存在;其次,閑置資金的存在也促進的借貸行為的發生。資金只有投入生產過程才能實現增值。若把一筆資金作為儲藏手段保存起來,若不存在通貨膨脹,隨著時間的推移是不會產生增值的。所以,企業將閑置資金存入銀行以收取利息,由銀行貸出投入生產。因此,財務杠桿以及財務風險也將伴隨著債務資本而存在。
2. 財務杠桿系數計算
財務杠桿系數計算公式:
DFL=EBIT/(EBIT-I)
式中:DFL為財務杠桿系數;EBIT為變動前的息稅前利潤。I為利息。
依據題幹得出I=100萬*40%*10%=4萬
則DFL=20/(20-4)=1.25
財務杠桿系數為1.25
財務杠桿系數(DFL,Degree Of Financial Leverage),是指普通股每股稅後利潤變動率相對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也叫財務杠桿程度,通常用來反映財務杠桿的大小和作用程度,以及評價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
(2)房地產財務杠桿系數平均水平擴展閱讀:
財務杠桿系數可以用於預測企業的稅後利潤和普通股每股收益,但主要還是用於測定企業的財務風險程度。一般認為,財務杠桿系數越大,稅後利潤受息稅前利潤變動的影響越大,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小。
此說法不全面,未能指明財務杠桿系數的應用條件,容易導致誤解,不能達到有效防範企業財務風險的目的。首先,根據財務杠桿系數的推導式計算方法可推導出,企業在達到財務效應臨界點,即企業的息後利潤(亦即公式中的分母「EBIT-I」)為零時,財務杠桿系數為無窮大,財務風險程度達到頂峰。
但這只能限於理論表述,難以用實際資料加以證明。其次,當企業處於虧損狀態時,即息後利潤小於零時,根據推導式計算公式計算得到的財務杠桿系數必為負數,從數字上看則更小,若據以得出企業財務風險程度更低的結論,顯然有悖於常理。再次,財務杠桿系數只能反映息稅前利潤變動這一因素對稅後利潤變動或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的影響程度。
但企業資本規模、資本結構、債務利率等因素變動時,對稅後利潤或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同樣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有時甚至會出現財務杠桿系數降低而財務風險卻提高的情況。
3. 財務杠桿系數公式
你好,財務杠桿系數(DFL,DegreeOfFinancialLeverage),是指普通股每股稅後利潤變動率相對於息稅前利回潤變動率的倍數答,也叫財務杠桿程度,通常用來反映財務杠桿的大小和作用程度,以及評價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計算公式:公式一;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為: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DFL=(△EPS/EPS)/(△EBIT/EBIT);式中:DFL為財務杠桿系數;△EPS為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額;EPS為變動前的普通股每股利;潤;△EBIT為息稅前利潤變動額;EBIT為變動前的息稅前利潤。公式二;為了便於計算,可將上式變換如下:由EPS=(EBIT-I)(1-T)/N;△EPS=△EBIT(1-T)/N;得DFL=EBIT/(EBIT-I);式中:I為利息;T為所得稅稅率;N為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公式三;在有優先股的條件下,由於優先股股利通常也是固定的,但應以稅後利潤支付,所以此時公式應改寫為:DFL=EBIT/[EBIT-I-(PD/(1-T))];式中:PD為優先股股利。
4. 財務杠桿系數
與經營杠桿作用的表示方式類似,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通常用財務杠桿系數表示。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表明財務杠桿作用越大,財務風險也就越大;
5. 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財務杠桿抄系數的計算公式如下:
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是由於企業運用了債務籌資方式而產生的喪失償付能力的風險,而這種風險最終是由普通股股東承擔的。——股東收益的波動,即反映財務風險的大小。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財務風險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