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傭金發放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21-10-31 18:50:02

㈠ 銷售團隊的傭金提成管理制度

為了完善公司銷售管理機制,規范銷售操作規程,提高銷售隊伍的工作積極性和提升業績,發揮團隊合作精神,現結合公司目前開發項目的預計銷售情況和市場需要,引入銷售激勵機制,特製定適合公司業務發展的銷售傭金激勵辦法。

一、傭金計提激勵辦法

1、底薪提成制:公司營銷人員採取「底薪(公司編制)+提成(銷售提成)的薪酬結構。

2、傭金提成方式:採用個人業績提成率計算,銷售經理以團體業績提成率計算.

3、考核以月度標准分值打分+附加值分數綜合評價考核並決定銷售人員留用或辭退。

4、提成傭金款來源:目標(實際)銷售總額x傭金提成系數

5、銷售任務:

銷售目標指定以公司項目整體運營目標為總體銷售目標,本項目開發一期11、12、13、14、號樓分別為2個營銷周期即2次開盤,需完成60%的住宅銷售率,周期時間為1年(2009年6月20日至2010年7月1日)共計12月,目標分解為:

11、14號樓為第1個營銷周期,營銷時間為6個月,時間為(2009年6月20日至2009年12月30日)。銷售需完成營銷一期11、14號樓住宅(330套)的60%,即:完成198套銷售任務。並在此銷售目標下分解為季度或月度計劃。

季度或月度分解如下:

季度分解:第三極度(7\8\9月份)需要完成60%任務,即118套.

第四季度(10\11\12月份)需完成40%任務,即80套.

月度分解為:9月完成118套.(開盤時間和期間在此階段確定)

10月完成 40套 11月完成20套 12月完成20套

12、13號樓為第2個營銷周期,營銷時間為6個月,時間為(2010年1月1日至20010年7月1日)。銷售需完成營銷二期12、13號樓住宅(330套)的60%,及完成198套銷售任務。並在此銷售目標下分解為 季度或月度計劃。

季度或月度分解為:

季度分解:2010年第一極度(1\2\3月份)需要完成30%任務,即60套.

2010年第二極度(4\5\6月份)需完成70%任務,即138套.

1月20套(含尾房) 2月完成 20套(含尾房) 3月完成20套(含尾房)

4月完成20套(含尾房) 5月份完成100套 6月完成38套

合計:開發一期經歷兩次開盤,共完成660套房源的60%即:396套。

㈡ 求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的傭金管理制度包含什麼內容急需,謝謝!

首先,簡單解釋幾個概念。
開發商——顧名思義就是開發樓盤的。通常被稱為甲方
代理商——就是幫開發商做營銷的。例如什麼顧問公司、策劃公司、置業公司等等,其實都是代理商,代理的內容很簡單,通常就是策劃顧問(包括前策及營銷策劃)、市場研究、銷售代理三個方面。通常被稱為乙方

而開發商通常由幾個關鍵部門組建而成:工程、行政、營銷、行政……。與銷售相關的部門就是營銷部。通常營銷部由兩個鏈條組成——策劃、銷售。有的開發商只有策劃鏈條,而沒有銷售鏈條,或者銷售鏈條只有一個銷售經理。因此就需要代理公司幫忙銷售。而有的開發商較為完善,有獨立的銷售部門以及銷售人員。這些開發商就不需要代理公司代理銷售了。這里只是簡單說說其中的關系而已,具體你可以多找點資料或朋友問問。

如果是想做銷售人員,說到是做代理公司(乙方)還是開發商(甲方)。個人認為如果是經驗老道的,當然是做開發商好,畢竟也是甲方,無論是底薪還是傭金都是相對較好的,而且和公司內部混熟了之後,灰色收入也還是不少的。但正因為大家對甲方都趨之若鶩,因此開發商通常只要有關系或者有老道經驗的銷售人員。。如果你是剛剛畢業的,一般開發商都未必會招(有關系者、有姿色者以及少數天才銷售員除外),還是建議你到代理公司先行磨練。代理公司的整個銷售管理流程、培訓系統、市場經驗等都相對較好,適合積累經驗,等有經驗、有水平了再去甲方也不遲。

一般房地產企業在房屋銷售時,是請房屋代理中介代理銷售的。與代理公司首先簽定代理銷售合同,支付傭金按實際收款額*(0.4%-05%),計算,每月月底結算支付,代理公司要合法的
服務業勞務發票。

㈢ 求「酒店業發放給會議業務員傭金的管理辦法」

我可以說個思路(參考我們英冠酒店管理系統以前實施的經驗),比如說可以按客房間專/夜來提,屬也可以客人住一個房間一晚上提XX元,然後比如說總間夜數達到100,又按XX元來提,達到200,又按XX元來提,依次類推。

㈣ 保險經紀行業傭金發放制度

一、推行保險中介渠道與保險中介業務信息化管理
自2010年3月1日起,保險公司應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保險中介渠道(機構和人員)及保險中介業務,系統應實現四項基本功能:一是保險中介渠道管理;二是聯網出單管理;三是傭金提取支付管理;四是查詢匯總管理。
二、規范傭金支付管理
嚴禁通過虛列費用、虛假批退、虛假賠款、保費不入賬等方式套取資金,賬外直接或間接向保險中介機構和營銷員支付各類費用;嚴禁通過費用報銷等方式向保險中介機構和營銷員直接或間接支付合同以外的利益;嚴禁向員工、勞務派遣工等用工性質的人員支付傭金;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等中介機構銷售的保單,傭金必須以轉賬方式直接向保險中介機構支付,不得通過營銷員或其他渠道支付。
三、推行保險中介業務實名銷售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行保險中介業務實名銷售,嚴格落實「賣者有責」制度。
具體要求:一是通過保險中介機構或營銷員銷售的保單,應在投保單、保單正副本明示銷售中介的機構名稱或營銷員姓名。二是投保單、保單記載的銷售中介名稱或姓名必須與系統記載、傭金結算憑證、傭金轉賬支付對象一致。
四、推行傭金支付零現金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行中介傭金轉賬支付制度。
具體要求:一是中介傭金一律轉賬支付(包括營銷員傭金),嚴禁現金支付。二是轉賬支付對象必須與投保單、保單、中介業務傭金提取支付系統記載保持一致。三是傭金由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機構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統一支付,中心支公司以下機構不得支付傭金,銀行保險代理業務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實行交叉銷售機構結算制度
同一集團內不同保險公司建立交叉銷售代理關系的,傭金結算方式採取機構與機構間轉賬結算,不得直接或間接向非本機構營銷員支付傭金。
六、建立申報兼業代理機構實地調查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除金融機構、車商及廣西保監局規定的機構外,其他機構兼業代理資格的申報須經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機構實地調查,並向保監局提交調查報告(需註明調查人)及該機構營業場所照片。
七、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各保險公司應制定《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責任追究辦法》,明確各級領導責任,將責任分解落實到關鍵部門的關鍵人員,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負主要責任、經辦部門負責人及經辦人員負直接責任的責任追究制度。責任追究辦法應明確:
(一)出單人員應嚴格區分保單的歸屬渠道,嚴禁將直銷業務歸屬中介業務;
(二)中介渠道管理人員應嚴格管理中介渠道,確保中介渠道的合法性,嚴禁虛列中介機構和營銷員;
(三)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傭金、費用報銷等財務支出真實性審核,不得配合、放任業務部門弄虛作假。
(四)稽核審計部門應把中介業務作為審計稽核的重點,發現問題的,應嚴格依照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稽核審計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應追究其責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㈤ 銷售傭金的處理辦法

銷售部傭金提取管理辦法

一、為了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特製定本辦法。

二、銷售部經理、副經理及銷售代表可提取傭金,其它人員不參與提取。

三、銷售部經理、副經理根據當月銷售收入計提傭金

1、公司確定月度銷售目標(銷售回款額)

2、銷售部在完成當月銷售目標後,部門經理及副經理才能提取傭金。銷售回款額以財務部出據的數據為准。

銷售部(副)經理傭金 = 銷售收入×公佣標准

根據項目情況,確定銷售經理、副經理的公佣標准分別是 ‰、 ‰

個人考核系數由對部門(副)經理的月度考核來確定

四、銷售代表的傭金按銷售回款的階段計提

1、根據項目情況,確定銷售代表的傭金標准為 ‰

2、簽訂銷售合同,客戶首付款全部到帳後

傭金 = 房價總額×50%×傭金標准

3、客戶付全款或辦理完按竭貸款,房款全部到帳後

傭金= 房價總額×40%×傭金標准

4、客戶辦理入住手續後

傭金= 房價總額×10%×傭金標准

5、銷售收入排名第一的銷售代表將額外得到1000元的收入,排名最後的銷售代表將從提成工資中扣除500元。

6、銷售代表必須保證客戶服務的質量,每出現一次投訴,扣當月傭金100元。

註:由公司員工介紹的客戶實現購房成交,銷售部經理、副經理不提取公佣,銷售代表提取1‰的傭金,但計入累計銷售任務。

㈥ 傭金的規定方法有哪些

資產拍賣是通過競賣方式將資產公開出售。一般是專門從事拍賣業務專的機構受委託人的委託,屬通過競買人出價或應價競爭,將資產公開賣給出價最高的競買人。

1.傭金比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

① 委託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

② 委託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

③ 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一般為10%(國際慣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成交價款5%的傭金。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國際慣例一般為10%。

2.傭金支付方式

① 前期支付法: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後,在約定的期限內由委託人按合同約定支付。

② 扣除法:委託人在拍賣人拍賣成交後,拍賣人在向委託人支付成交價款時扣除

拍賣成交後,拍賣人直接從買受人繳付的拍賣保證金中扣收。拍賣傭金實行累進收費辦法。資產拍賣底價在100萬元以內的,按成交價的1%交納拍賣傭金拍賣底價在100—200萬元的,按成交價的0.5%交納拍賣傭金拍賣底價超過200萬元的,按0.2%交納拍賣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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