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拖欠員工傭金!我該如何維權
1、根據勞動法規定,除了特殊行業,都是一周上5天班,每天上8小時的班,你版所任職權的公司所制定的工作時間顯然違法,應支付加班費。
2、元旦放假是由國家規定的,企業必須遵守,你所任職的公司所提出的理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加班費。
3、傭金屬於工資的一部分,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工資屬於違法,你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扣著不發,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足額支付傭金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㈡ 公司拖欠傭金
能 並能要求補償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㈢ 房地產開發商欠我錢怎麼辦
自古以來就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開發商既然欠債,那就讓它還錢,當然讓開發商痛痛快快地還錢,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欠錢的時候,它早就對此想好了對策,所以要想從他們手裡把錢拿到,需要與他們進行一番鬥智斗勇。的
㈣ 開發商不給傭金怎麼辦
揍他,有些人是不打不出錢。事鬧大了,政府職能部門以及傳媒知道,事情就好辦了!
或者按法律途徑走,或者到電視台曝光他!
㈤ 拖欠傭金怎麼辦
找勞保部分咨詢
㈥ 開發商拖欠代理公司傭金怎麼維權
找一神經病去要.他不敢不給
㈦ 房地產老闆拖欠傭金,沒有簽勞動合同。現在老闆一直拖,怎麼辦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㈧ 甲方不給代理公司結傭金,置業顧問的傭金怎麼辦
置業顧問和代理公司是僱傭關系,代理公司和甲方是僱傭合作關系。理論上置業顧問向代理公司索要應得薪酬屬於正常行為,代理公司不得以甲方未結傭金推諉。如果代理公司拒不發放置業顧問應得薪酬,置業顧問可以向勞動局進行舉報。簽訂有合同的,將合同和能證明欠薪酬的一系列證據材料一並提供給勞動局;沒有簽訂合同的,將能證明你與代理公司僱傭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人,以及能證明拖欠薪酬的一系列證據材料提供給勞動局。必要時可以報警。
當然如果你有辦法讓開發商直接將代理公司傭金裡面的置業顧問傭金直接發給你們,也是可以的。
自己斟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