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進口貨物的成本匯率是按哪個匯率來計應是按報關單日期查當天匯率還是按海關繳款書上的匯率
進口付外匯是按照當日賣出價來購匯的,即當天的賣出價
㈡ 進口貨物報關繳納關稅以什麼時候的匯率為依據
之前一個月第三周的星期三的匯率為依據。
㈢ 進口貨物入賬匯率按什麼確定
進口貨物入賬匯率按即期匯率或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確定:
依據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外幣折算》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
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對於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已在交易發生日按當日即期匯率折算,資產負債日不應改變其原記賬本位幣金額,不產生匯兌差額。
(3)進口成本海關報關匯率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
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㈣ 海關在計算進出口貨物的稅費時,使用的是什麼匯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的規定,第十六條 進出口貨物的價格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海關按照該貨物適用稅率之日所適用的計征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完稅價格採用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分。海關每月使用的計征匯率為上一個月第三個星期三(第三個星期三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採用第四個星期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採用同一時間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價和現匯賣出價的中間值(人民幣元後採用四捨五入法保留4位小數)。
㈤ 進口貨物外匯按何匯率折算計入成本
對於發生日
1.對於發生的外幣交易,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成記賬本位幣金額
2.外幣交易應當在初使確認時,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成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視的匯率折算.
㈥ 進口海關匯率是怎麼查的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2005年第124號令)規定,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海關按照該貨物適用稅率之日所適用的計征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完稅價格採用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分。
海關每月使用的計征匯率為上一個月第三個星期三(第三個星期三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採用第四個星期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採用同一時間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價和現匯賣出價的中間值(人民幣元後採用四捨五入法保留4位小數,可以在中國銀行的網站上查詢到)。如果上述匯率發生重大波動,海關總署認為必要時,可另行規定計征匯率,並對外公布。
㈦ 進口貨物海關專用繳款書上的匯率是怎麼得來的
海關按照上個月的 第三個禮拜三當天的 外匯中間價 作為當月的外匯匯率
當前的匯率 美元是:6.834
㈧ 請問:進口原材料成本是以進口增值稅專用繳費書上完稅價格,還是以進口報關單*月初匯率急!!
應以進口報關單*月初匯率記帳,兩都差異不要管。
㈨ 進口商品成本怎樣算
1、為運輸產品發生的運費、關稅、消費稅是一定要計入產品成本的。
2、進口增值稅,如果你們可以抵扣,計入應交稅金-進項稅,如果不能抵扣,計入產品成本。
3、發生的代理費、檢測費、換商標的費用、商標注冊費用、倉儲管理費等,計入當期費用,可以計入當期營業費用當中。
4、區分成本支出和費用支出是會計准則的要求,這樣做帳務才清晰明了,這是財務的基本要求,與避稅無關。
(9)進口成本海關報關匯率擴展閱讀:
計算公式為:
進口成本=進口商品外匯價款×外匯牌價+稅收+其他費用
1、進口商品外匯價款。進口商品外匯價款,就是CIF價格的外匯支出。簽訂合同時,若採用CFR價格,則外匯價款,除了包括CFR價格的外匯支出,還應加上保險費的外匯支出,若採用FOB價格成交,則外匯價款除包括FOB價格外匯支出外。
2、應加上保險費和從國外運達我國口岸運費的外匯支出。進口商品無論採用哪種價格成交,計算進口商品外匯價款時,均要換算為按進口商品的到岸價格(CIF)計算外匯總支出。
3、如果採用CIF或FOB價格成交時,是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並且是由我國國營輪船運輸的,其所交納的保險費和運費都是人民幣,應按下列兩種方法處理:
不把保險費和運費作為進口商品的價款;而是將其計算在其他費用之中。 將進口商品的外匯支出摺合為人民幣,再加上保險費和運費。外匯牌價是影響進口成本的重要因素。它雖是國家外匯管理總局確定的,但進口商品以什麼外幣成交是可以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