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杠桿的比率到底是怎麼算的
杠桿是企業收購其他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和資產重組,以被收購企業的資產及其未來盈利能力為擔保,向銀行籌集部分收購資金的財務管理活動。杠桿是一種非常靈活的融資方式,可以根據不同的操作技巧設計不同的融資模式。
很多人認為杠桿越大,損失的機會就越大,這也是非常合理的。外匯杠桿越高,投資者在交易中,由於需要的保證金越少,所以在心理作用下,很容易進入大頭寸甚至是重頭寸進行交易,最終在這個因素下,將會產生虧損。因此,很多外匯監管機構都要求利用外匯杠桿來控制客戶的損失。例如,美國NFA規定外匯交易客戶的最大杠桿率不應超過50倍。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投資者現在選擇100倍杠桿,而不是400倍杠桿的原因。
2. 杠桿比率是怎麼算的
償債財務能力比率,衡量公司債務和普通營業收入,以反映公司償債能力。認股權證的吸引力在於它們可以小而廣。投資者只需投資少量資金,就有機會獲得與投資正數股票類似甚至更高的回報。然而,投資者在選擇權證時,往往會混淆權證的杠桿率與實際杠桿率。
當你不關注股票時,你可以獲得更高的利潤,當你過度關注時,你也會有較大的損失。因此,投資者不僅要關注潛在收益,還要關注潛在風險,從而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平衡。在金融衍生品市場中,杠桿比率是指期貨或期權頭寸所代表的實際價值與為建立頭寸而支付的現金金額之比。杠桿率越高,單位市場價格變化帶來的利潤或損失越大,意味著投資風險越高。當趨勢有利時,它將獲得巨大收益;當趨勢不利時,它可能會損失所有資金。
3. 什麼是金融杠桿率
金融產品交易的合約總額有530萬億美元之多,它們所賴以發起的擔保品——物理的金融資產的實際價值恐怕不過2.7萬億。其間的關系就像一組「俄羅斯套娃」,實際的核心是個小小的娃娃,卻吹出層層的泡沫,每一層都被數了一遍錢,刮掉一層利潤,再讓下一層投資者接手,在「博傻」中,最外的大套娃,竟然胖了200倍! 對沖基金等經營衍生產品的法人機構,一元錢的自有資本要對付一百甚至二百元的資產,杠桿率為1:100或1:200;投資銀行一般來說的杠桿率是1:30,但在CDO(債務抵押債券)的業務上,往往高達1:60。(國內前一陣子為了嚴格規范經營,降低風險,三申五令地要求房地產開發商的自有資本率不低於30%,杠桿率相當於1:3.3;盡管現實中的房地產開發商的杠桿率常在1:10左右。)那麼受著高度監管的商業銀行的自有資本又該是多少呢?即行話所謂的「監管資本充足率」,至少要在8%。也就是,按規定充分計提風險准備金,一塊錢的資本金,能放出12元半的信貸(風險權重為100%)。換句話說,銀行的杠桿率為1:12.5,不足投資銀行的2.5分之一,衍生品基金的八分之一。 簡單理解就是「自有實物資本所撬動的交易資本總和」。
4. 什麼是杠桿比例 是怎麼計算的
所謂杠桿比率就是主要通過比較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關系來評專價客戶負債經營屬的能力。它包括資產負債率、負債與所有者權益比率、負債與有形凈資產比率、利息保障倍數等。
杠桿比率可用來衡量以小博大的放大倍數,杠桿比率越高,投資者盈利率也越高,當然,其可能承擔的虧損風險也越大。
杠桿比例(Gearing),Gearing值是在某個特定時點上,正股股價與其權證價格的比值,該指標反映投資正股相對投資認股權證的成本比例,假設杠桿比率為10倍,這只說明投資認股權證的成本是投資正股的十分之一,並不表示當正股上升1%,該認股權證的價格會上升10%。杠桿比率=正股現貨價÷(認股證價格x換股比率)Delta值:所謂的delta值,是指「當股票價格變動一單位,預期權證價格會隨之變動的單位量」。它是經B-S模型等估值模型經過數學上的微分計算所產生的數值,而且也是隨時變動的。
5. 金融機構的去杠桿化以及杠桿率是什麼意思
首先定義杠桿一詞,個人理解來自於「財務杠桿」概念。當企業負債經營時,用較小的權益資產支持起了比較大的經營規模,由此產生「杠桿效應」。按這個邏輯,我理解的「去杠桿」就是指企業或經營主體主動降低資產負債率。如果這個理解從根本上就錯了,請用力拍磚。
去杠桿主要有三個層次,一是政府去杠桿,二是金融去杠桿,三是企業去杠桿。
一、政府去杠桿政府去杠桿,就是削減政府債務,對中國而言重點是地方政府債務。其實中國政府整體債務佔GDP比重與美國、日本以及一些歐洲國家相比,還不算高,去杠桿的需求不是太迫切。主要問題是不透明,讓中央領導、銀行心裡沒底。所以我覺得與其說政府去杠桿,不如說是調結構更合適。
第一個問題經濟界討論的很多,見仁見智吧。我沒有具體數據不做判斷,但有一點很明確。
現存債務已是既成事實,投資項目有清償能力還得上最好,還不上就從全國財政大盤子里找錢,實在還不上,就只能債務重組。
當然債務重組最好的辦法不是像早先那樣,再剝離幾家不良資產管理公司,這樣等於全國人民集體買單,效率不高且不公平。而是對銀行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相關不良貸款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CLO),吸引投資者來買。悲觀的投資者可以買優先順序,低風險低收益。樂觀的投資者可以買劣後級,高風險高收益。這樣就把地方債務風險從銀行體系轉移到了廣泛的投資人身上,也就盤活了債務存量。
關於第二個問題,最根本的解決方法明確政府定位,有所為有所不為,建立規范的地方債、資產支持證券(注意,這里指狹義ABS!不是CLO)發行機制,讓真正用錢的和投錢的直接見面,是為用好增量。這一點對承銷商,如銀行、券商們,是利好。
具體到銀行,去杠桿不可能是減少存款,現在看來也只能壓縮同業業務、表外業務了。銀行是整個社會最大的資金來源,同業不讓做,表外業務受限於資本壓力短期內不可能全回到表內,這樣看來全社會資金成本會上升。對銀行而言利好利空很難判定,因為我不清楚同業、表外業務給銀行帶來的收益大還是風險大,請大家指教。但對依賴理財產品、同業業務等籌集資金的企業,短期內則是大利空。
有人認為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為了金融去杠桿,個人認為理解有誤,應該是轉移銀行信用風險的舉措。信貸資產屬於銀行資產,而賣資產無論如何不會降低銀行的杠桿水平的。因為它和銀行負債端的資金來源根本就是兩回事。不過,如果CLO能夠常規化、可盈利,債務風險就能有效轉移,那長期來看對銀行業確實是一個利好。需要說明的是,CLO的開展,給銀行帶來信貸額度,如果不對這部分信貸流向進行指導控制,很可能資金又會流向政府融資平台。這樣的話,反而不利於政府去杠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