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中介代辦費
正常的中介收取的傭金是總房價的兩到三個點/.
中間的手續他們沒有辦多少.
給個幾千塊錢就可以了.他們一樣的會願意的.
其實簽合同的過戶手續都很簡單.可以自己辦.
我也是做房產經紀人的.我們公司上個月有一個房價60萬的房子.按規定是雙方傭金是24000.但房源是客戶自己找的.我們公司只是代辦一下手續.雙方只給了3600.公司一樣的做.中介少賺總比不賺要好得多.
你適當的給一點就可以了.
⑵ 房產中介傭金幾個點
有的中介是對半,有的中介是四六,還有的三七,這就要看各個中介公司的安排了。
⑶ 房地產的傭金該怎麼算
房地產銷售傭金提成結算標准 :
1、完成銷售1-3套,傭金提成按1‰計算;
2、在完成1-3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1-2套,傭金提成按1.5‰計算;
3、 在完成5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1-2套,傭金提成按2‰計算;
4、 在完成7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1-2套,傭金提成按2.5‰計算;
5、 在完成9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部分,傭金提成按3‰計算;
6、 完成15套銷售量以上,超額完成部分,傭金提成按3.5%計算;
7、 每一銷售量完成階段完成量的傭金提成單獨計算,不做累加。
(3)房產代理中介傭金擴展閱讀: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⑷ 房地產給代理公司怎樣支付傭金
房地產給代理公司怎樣支付傭金?
一般房地產企業在房屋銷售時,是請房屋代理中介代理銷售的。與代理公司首先簽定代理銷售合同,支付傭金按實際收款額*(0.4%-05%),計算,每月月底結算支付,代理公司要合法的
服務業勞務發票。給房地產公司,支付時做:
借:銷售費用--銷售代理費
貸:銀行存款
⑸ 開發商給房地產代理銷售公司的傭金比例
你的問題很復雜,但是你的分值也很高,我自己就開設了一家房地產代理公司,主要在上海、蘇州、無錫等地有業務在操作,給你一些建議吧。
1、你的第一個問題應該是公司注冊問題:注冊銷售代理公司基本專業需要是三個經紀人證書,這樣你的公司營業范圍里才能從事房地產銷售代理或者銷售經紀業務;
如何取得,首先找同行或者朋友,用借或者租用均可以,另外這類型工作,建議你可以找一家本地的(你想在什麼地方注冊,就找這個地方的代理公司)專門做企業注冊代理公司的問問;
2、關於代理傭金:根據城市不同、項目品質不同、自我實力和開發商公關關系不同均有些微差別,但是一般住宅在1-2%,商鋪1.5-5%,這個就看自己關系和實力情況而定;獨家代理和聯合代理的收費標准差別不大,大致也是這個范圍。
3、具體業務開展,就更復雜了,如果你尚未入行,建議能找幾個入行3-5年的人共同運作公司,有經驗有專業有人脈的人便於你的業務開展;取得業務其實方式也就兩種:參與投標和通過獨家接洽,談合同談運作思路就可以。
友情提醒:公司不易急著注冊,公司只是業務開展的平台,如果能先有業務再有公司也是可以的,如果沒業務,即使注冊了公司也是白花錢;當然先有個平台,又有經驗的人共同合作和指導,更有利於業務的開展。
希望答案你能滿意,這是我這么多年的些許經驗,問題太泛,當然答案也比較籠統,這是一個行業不是一段文字就能說清楚的,這是一個領域,不是一句話兩句話就能道到明白的;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qq:627215638
⑹ 做房地產銷售代理,傭金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北京市09年時3%現在全款購買時2%貸款是2.5%也有收2.2%跟2.7%的如果中介公司服務好的話就不要跟他們談打著,因為中介的業務服務是不會給你打折扣的
⑺ 房產中介商一般抽多少的提成
規定一般不會超過三個點。至於中介費收費標準的法律:《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中規定:
1.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准由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2.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
3.房地產經紀收費是房地產專業經紀人接受委託,進行居間代理所收取的傭金。房地產經紀費根據代理項目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准;
4.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准,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
5.土地使用權轉讓代理收費辦法和標准另行規定;
6.房地產經紀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向委託人收取。
補充資料:《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
國家計委 建設部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局(委員會)、建委(建設廳),北京、天津、上海市
房地產管理局:
為規范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房地產中介服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
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正常的市場秩序,現就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通知
如下:
一、凡依法設立並具備房地產中介資格的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
產經紀等中介服務機構,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它社會組織、公民及外國當
事人提供有關房地產開發投資、經營管理、消費等方面的中介服務,可向委託人收
取合理的費用。
二、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是房地產交易市場重要的經營性服務收費。中介服務
機構應當本著合理、公開、誠實信用的原則,接受自願委託,雙方簽訂合同,依據
本通知規定的收費辦法和收費標准,由中介服務機構與委託方協商確定中介服務費。
三、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
或交繳費用的地點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法、收費標准等
事項。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接受當事人委託時應當主動向當事人介紹有關中介服務
的價格及服務內容等情況。
四、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可應委託人要求,提供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
等咨詢服務,收取房地產咨詢費。
房地產咨詢收費按服務形式,分為口頭咨詢費和書面咨詢費兩種。
口頭咨詢費,按照咨詢服務所需時間結合咨詢人員專業技術等級由雙方協商議
定收費標准。
書面咨詢費,按照咨詢報告的技術難度、工作繁簡結合標的額大小計收。普通
咨詢報告,每份收費300-1000元;技術難度大,情況復雜、耗用人員和時
間較多的咨詢報告,可適當提高收費標准,收費標准一般不超過咨詢標的額的0.
5%。
以上收費標准,屬指導性參考價格。實際成交收費標准,由委託方與中介機構
協商議定。
五、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由具備房地產估價資格並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物價主管部門確認的機構按規定的收費標准計收。
以房產為主的房地產價格評估費,區別不同情況,按照房地產的價格總額採取
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具體收費標准見附表。
土地價格評估的收費標准,按國家計委、國家土地局《關於土地價格評估收費
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房地產經紀收費是房地產專業經紀人接受委託,進行居間代理所收取的佣
金。房地產經紀費根據代理項目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准。
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
准,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
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
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准上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
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土地使用權轉讓代理收費辦法和標准另行規定。
房地產經紀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向委託人收取。
七、上述規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收費為最高限標准。各省、自治
區、直轄市物價、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據本通知制定當地具體執行的收費標准,
報國家計委、建設部備案。對經濟特區的收費標准可適當規定高一些,但最高不
得超過上述收費標準的30%。
八、各地區、各部門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原
則和收費標准,切實提供質價相稱的服務。
凡中介服務機構資格應經確定而未經確認、自立名目亂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
准或越權制定、調整收費標準的,屬於價格違法行為,由物價檢查機構按有關法規
予以處罰。
九、本通知下達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一律以本通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