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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杠桿效應畢業論文

發布時間:2021-11-22 00:08:10

① 財務管理中的杠桿及其作用這篇論文怎麼寫啊

論企業如何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
在企業資金結構中,合理的安排負債資金,對企業有重要影響。一定程度的負債有利於降低企業資金成本。負債籌資具有財務杠桿作用,負債資金會加大企業的財務風險。負債是企業常用的經營手段之一,負債籌資可使企業所有者獲得高於息稅前利潤率的收益。負債籌資還可以節稅和降低資金成本。與此同時,負債籌資也起到消極甚至破壞性的作用,那就是它將影響企業的償債能力和擴大企業所有者的負擔等因此,負債結構的恰當與否是企業加速發展或遭遇風險的重要影響因素。本文將就財務杠桿原理及作用進行分析討論,詣在幫助企業正確的運用財務杠桿的作用來安排企業資金應用。
� � 一、財務杠桿作用
� � 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固定性財務費用的存在,使企業息稅前利潤(EBIT)的微量變化所引起的每股收益(EPS)大幅變動的現象。換句話說,銀行借款規模和利率水平一旦確定,其負擔的利息水平也就固定不變。因此,企業盈利水平越高,扣除債權人拿走某一固定利息之後,投資者(股東)得到的回報也就愈多。相反,企業贏利水平越低,債權人照樣拿走某一固定的利息,剩餘給股東的回報也就愈少。當盈利水平低於利率水平的情況下,投資者不但得不到回報,甚至可能倒貼。
� � 所謂「財務杠桿作用」是指在資本結構中,利用一部分固定利率資金,例如公司債或優先股等。由於支付公司俊的利率或優先股的股利是事先約定的,如果企業的投資報酬率商於此項固定利率時,則支付公司俊利息或優先股股利以後,所余歸普通股享有的利潤便增加,這種情形就普通股而言。其投資報酬率可以提高,這便是財務杠桿作用;反之,如果公司經營不善,營業利潤沒有達到預期目標,而公司債的利率或優先股的股利是固定的,即使營業利潤小於約定利率公司仍需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則公司利潤在支付利息或優先股以後。所余給普通股東享有的利潤便將減少。這種情形就普通股而言,投資報酬率便將降低,稱之為「財務杠桿反作用」。
� � 企業之所以利用財務杠桿作用進行負債籌資,就是因為優先股股利和公司俊利息具有固定的性質。在企業的全部資本收益率高於固定的優先股股利或公司債利率時,能夠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高的收益。
� � 二、財務杠桿的作用的影響因素
� � (一)公司本身資本凈值的大小
� � 債權人或優先股股東的保障在於普通股資本凈值的大小,資本大者對債權人保障就大,資本小者對債權人保障就小。從公司本身來看,如果萬一經營結果較預期利潤差時資本大而負值少者其支付利息不會太多,公司仍可承擔。但資本小而負債多者,因支付的利息金額太大,利潤減少便不足支付利息,而使公司遭遇困難。例如:甲企業原有資本200萬元,按年利率6%借人資金100萬元,預期經營利潤30萬元,除了支付借款利息6萬元外,剩餘24萬元,作為其資本200萬元的投資報酬,則投資報酬率為12%。不過經營活動成敗莫測,若該企業某年經營利潤僅6萬元,還能按約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6萬元,只是普通股無利可獲而已。若該企業資本僅100萬元,也按年利率600借人資金100萬元,己不足支付借款利息6萬元,企業持續經營將遭遇困難。可知資本的大小,影響公司的舉債能力。正常情況下公司的債務總額佔全部資金的70%-80%。
� � (二)借款利率的高低
� � 借款利率越低,對舉債的公司越有利,即使營業利潤減少仍可按照約定支付利息;對於資本的投資報酬率的影響較小。如前例某公司原有資本200萬元,借人款項100萬元,借款利率仍為6%,當其經營的報酬率為2%時,報酬所得為300萬X2%=6萬元,支付借款利息後普通股毫無所獲,如果借款利率5%同等情況下,可以借款120萬元。 滿足投資報酬支付利息要求,如果借款利率4%,同等情況下可以借款150萬元。可見借款利率越低,可借款籌資的金額越大,財務杠桿作用也隨之增加,反之,借款利率越高,財務杠桿反作用的可能性越大,自然對舉債予以限制。
� � (三)經營風險的大小
� � 就普通股而言,無論在營業利潤的分配或是結束清算時對於公司財產的分配,其次序均在公司債及優先股之後公司有利潤,應當優先支付利息或優先股股利,剩餘者才供普通股分配,所以當公司債或優先股的數額越大,則普通股風險越大。另外,每一個企業的特有風險包括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如果一個企業不通過舉債籌資,那麼它只有經營風險。如果舉債籌資,那麼它所承擔的風險不僅有經營的風險,還有財務風險。而且,一個企業本身的經營風險,也大小不同,凡是業務收入穩定,風險小的,則在財務管理上,可以稍微增加財務風險,運用財務杠桿;如果業務收人不太穩定,風險大的,則在財務管理上不宜運用財務杠桿,以普通股葬集資金為宜。總之,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必須相互配合。切不可增加風險程度,使企業陷入難以生存的風險。
� � (四)現金流量的狀況
� � 以上分析是以權責發生制計算的利潤為基礎,實際現金收支很少與賬面盈餘相符,而債權人的利息和優先股股利則需要現金支付,所以公司舉債和發行優先股,除了考慮到營業利潤要超過利息支出外,同時還要有能力依照契約規定以現金償付本金和利息。即使能夠以低利借人款項,而獲得較高的投資報酬率,但是由於必須在一定時間償還現金,仍可能遭到困難。
綜上所述,任何一個企業在利用財務杠桿作用上。都要研究影響財務杠桿作用的各因素,以防財務杠桿的反作用。
� � 三、企業正確發揮財務杠桿作用的幾點做法
� � (一)適時調整資本結構比例,保持合理負債
� � 大規模的負債是產生過很好的財務杠桿效應,但是一旦總資產利潤率大於借款利率這一前提不存在了,大量資金不能夠產生預期的效益時,財務杠桿的消極作用也就產生了,它會加速企業滅亡的進程。因此,關鍵在於選擇最佳結合點,既能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積極作用,又不會使企業背負償債壓力,達到一種「雙贏」。首先要以投資項目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通過可行性研究把握項目的盈利能力。在此基礎上,再根據項目的盈利能力,謹慎選擇相應的籌資模式,充分、合理地利用財務杠桿的積極作用效應。也就是說,當企業投入某一數額的資金可以產生一定EBIT水平時,根據可行性研究的預測結果,企業要及時決定是否應調整其資本結構,以便提高企業的EPS水平。多種資料顯示,全世界目前一般認為負債規模與自有資金之間的比例為6:4或7:3較為妥當。
� � (二)合理控制風險
� � 財務風險是指企業由於利用財務杠桿,而使企業可能喪失償債能力,最終導致企業破產的風險,或者使股東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風險。財務風險只發生在負債企業,就其產生的原因來看,負債風險具有兩種表現形式: 現金性財務風險。即在特定時日,現金流出量超過現金流入量產生的,到期不能償付債務本息的風險。 收支性財務風險。即企業在收不抵支情況下出現的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本息的風險。
� � 企業如果一味追求獲取財務杠桿的利益,便會加大企業的負債籌資,負債的增加使公司的財務風險增大,債權人因此無法按期得到利息的風險相應增大,債權人將要求公司對增加的負債提供風險溢酬,這就導致企業定期支出的利息等固定費用增加,同時企業投資者也因企業風險的增大而要求更高的報酬率,作為對可能產生風險的一種補償,使企業發行股票和借款籌資的籌資成本大大提高。所以企業的負債比應當保持在總資金平均成本攀升的轉折點,而不能無限地擴展。
� � (三)降低企業的綜合資金成本
� � 在進行負債融資時,降低資金成本對於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一般來說,在企業資金總額中,提高長期債券與長期貸款的比例,能夠有效地降低企業的綜合資金成本,提高自有資金的利潤率。但長期債券、長期貸款的比例過高,也會加大企業的財務風險,增大債券的利率與資金成本率,結果在不少情況下,企業的綜合資金成本率不僅不能降低,反而可能提高。因此,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的條件和歷史經驗,及時調節負債融資的數量和比例,使企業的綜合資金成本率能夠保持較低的水平。
� � (四)建立相關償債制度,良性持續負債融資
� � 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作為一個企業,運用負債融資,不僅要考慮到創利能力,而且還要清醒地知道償債能力,這樣就可以形成一個良性循環,使負債持續為企業創造利潤。償債要求企業建立一系列相關制度運用考核企業償債能力的指標來分析企業所承擔的財務風險。我認為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力一面考慮:
� � 1、建立償債基金。
� � 可以使風險較大的負債的償還得到保障,盡量避免財務風險。
� � 2、妥善安排還貸的時間
� � 為了避免集中還本,付息可能對企業帶來的沖擊,減少債務風險,企業在進行負債融資時,必須對各類負債的期限、舊債到期時間的分布、新債發行的時間選擇進行妥善安排。這里要特別注意的有:採用分期償付的負債籌資力一式的償還時間影響;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之間的時間搭配;發行新債和償還舊債之間銜接問題。只有妥善安排好還貸時間,企業的生產經營才能平穩有序地進行。
� � 3、分析企業償債能力
� � 運用流動比率等對償債能力的分析考核指標,分析預測企業債務償還能力。通過對償債能力的分析後,企業就可以更清楚地認識到負債融資將給企業帶來的是負債的風險,還是豐厚的利潤,從而為合理籌資提供切合實際的依據。
� � 綜上所述,影響財務風險的其他因素很多,其中有許多因素是不確定的,因此,企業必須從各個力一面採取措施,加強對財務風險的控制。任何定量力一法只是一個理論力一法和理想模式,在實務中必須綜觀全局,必須根據各種具體情況靈活掌握。財務杠桿是一把雙刃劍,負債亦是一把雙刃劍,要充分運用財務杠桿利益,適度舉債籌資。
再送一篇:財務杠桿是指企業利用負債來調節權益資本收益的手段。合理運用財務杠桿可以給企業權益資本帶來的額外收益,即財務杠桿利益。只顧獲取財務杠桿利益,無視財務風險而不恰當地使用財務杠桿的做法會形成反財務杠桿作用,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大失誤,最終將損害投資人的利益。認真研究財務杠桿並分析影響財務杠桿的各種因素,搞清其作用、性質以及對企業權益資金收益的影響,是合理運用財務杠桿為企業服務的基本前提。財務杠桿就是指企業在運用負債方法籌資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亦稱籌資杠桿,體現了企業在籌資活動中債權資本的作用。
從股東的角度講,只要投資報酬率大於負債利率,企業的財務杠桿就能為普通股股東增加收益,舉債是有利的。因此,企業沒有理由拒絕運用財務杠桿增加收益。
財務杠桿作用通常用財務杠桿系數(Degree of Financial Leverage,DFL)來衡量,財務杠桿系數指企業權益資本收益變動相對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其理論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權益資本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通過數學變形後公式可以變為: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
通過以上企業可以看出,影響財務杠桿作用的因素主要有:息稅前利潤和利息(債務)。
但是由於財務杠桿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在獲取財務杠桿利益的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財務風險。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要想取得良好的效益,必須客觀分析財務杠桿對企業的影響。筆者試從財務杠桿的角度,談談財務杠桿的反作用對企業產生的負面影響,提醒經營者在運用財務杠桿創造收益的同時,有效規避財務杠桿的反作用力對企業帶來的損失。一、企業經營效益下降帶來的不利影響
企業經營效益主要是企業經營過程中實現的息稅前利潤大小對企業的影響。由上述計算財務杠桿系數的公式可知,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息稅前利潤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小;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大。因而稅前利潤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是呈相反方向變化。
在企業的資本結構不變、債務規模不變即利息支出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假設:
1、 企業息稅前利潤大於利息支出
財務杠桿作用使得資本收益由於負債經營而絕對值增加,從而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大於企業投資收益率,財務杠桿利益越大,所以財務杠桿利益的實質便是由於企業投資收益率大於負債利率,由負債所取得的一部分利潤轉化給了權益資本,從而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上升。
2、 企業息稅前利潤小於利息支出
如果息稅前利潤下降到某一個特定水平時(以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等於負債成本為轉折點),財務杠桿作用就會從積極轉化為消極。當企業息稅前利潤小於利息支出,那麼負債所產生的利潤只能或者不足以彌補負債所需的利息,甚至利用權益資本所取得的利潤都不足以彌補利息,而不得不以減少權益資本來償債。此時,使用財務杠桿,反面降低了在不使用財務杠桿的情況下本應獲得的收益水平,而且越是較多使用財務杠桿,損失越大。這便是財務杠桿的反作用,造成企業損失的本質所在。
所以,企業運用財務杠桿時,必須考慮企業經營效益好壞對財務杠桿的影響,在企業成熟期,銷售市場良好,收益較高的的情況下可以考慮盡可能用負債形式籌集資金,採用負債比重較高的資本結構,充分利用財務杠桿收益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在企業建設初期、成長期及衰退期,讓利銷售、培育市場或產品受擠壓市場委縮,企業經營效益較差時盡可能減少債務,避免財務杠桿的反作用造成的損失。
二、負債的增加對企業的不利影響
負債經營是現代企業的主要經營手段之一,運用得當會給企業帶來收益,成為成長經濟的有力杠桿。
假設現在有一個項目,需要100萬元的投資,預計會產生20%的報酬率,試比較不一樣資金結構對利潤影響。
方案一、全部以自有資金來投資,那麼這100萬元的自有資金報酬率就是20%.
方案二、自有資金投資50萬元,另外借款50萬元,負債比率50%,借款年利率為10%,雖然表面的報酬率也是20%,但是因為我們真正拿出來的只有50萬元,因此這50萬元自有資金真正的報酬率,是將要賺到的20萬元(100×20%),扣除負擔的利息費用5元(50×10%)之後所得,這樣財務杠桿操作的報酬率高達30%(15/50×100%)。
方案三、自有資金投資60萬元,另外借款40萬元,負債比率40%,借款年利率為10%,雖然表面的報酬率還是20%,但是因為我們真正拿出來的只有60萬元,因此這60萬元自有資金真正的報酬率,是將要賺到的20萬元(100×20%),扣除負擔的利息費用4元(40×10%)之後所得,這樣財務杠桿操作的報酬率下降為26.67%(16/60×100%)。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和啟示:(1)負債是財務杠桿的根本,財務杠桿效用源於企業的負債經營;(2)在一定條件下,自有資金愈少,財務杠桿操作的空間愈大。
所以,如果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使得企業投資收益率大於負債利息率,則獲得財務杠桿利益,為增加企業投資者的收益應盡可能利用財務杠桿作用,增加負債融資。但是,負債籌資如果運用不當,則會使企業陷入困境,甚至會將企業推到破產的境地。因此,企業對負債經營的風險應有充分的認識,必須採取防範負債經營風險的措施。1、 負債過高影響企業債務融資能力
負債籌集資金的主要渠道有向銀行借款和發行企業債券等。
銀行借款
銀行借款是指企業根據協議向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需要還本付息的款項。銀行機構遍布全國城鄉,吸收企業、事業企業、機關、團體和城鄉個人的大部份存款,資金充裕,與企業聯系密切。因此,利用銀行的長期和短期借款是企業籌集資金的一種重要方法。
銀行借款具有籌資速度快、籌資成本低、借款彈性好等特徵。
企業在申請借款時,必須要符合貸款條件,並按規定的借款程序開展申報,並經過銀行逐級審批,按規定提供擔保或抵押等。即使企業信用較高,有穩定的盈利空間,好的成長前景,但企業資本結構中負債比重過大,也會增加借款的難度,中國人民銀行在貸款資格審批中規定,資產負債率超出70%的企業,不符合貸款條件。
企業債券
企業債券又稱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持券人擁有企業債權的債權證書。它代表持券人同企業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持券人可按期取得固定利息,到期收回本金,但無權參與企業經營管理,也不參加分紅,持券人對企業的經營盈虧不承擔責任。
企業發行債券時限定條件較多,往往規定一些限定性條款,同時利用債券籌資,在數額上也有一定的限度,當企業的負債超過一定程度後,債券的籌資成本會迅速上升,有時甚至難以發行出去。
2、 負債過高加大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是指企業由於利用財務杠桿(即負債經營),而使企業可能喪失償債能力,最終導致企業破產的風險,或者使得股東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風險。
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主要取決於財務杠桿系數的高低,其實質是由於負債經營從而使得負債所負擔的那一部分經營風險轉嫁給了權益資本。
財務風險只發生在承擔責任企業,就其產生的緣故來看,負債風險具有兩種表現形式:
(1) 現金性財務風險,即在特定時日,現金流出量超過現金流入量產生的到期不能償付債務本息的風險。
(2) 收支性財務風險,即企業在收不抵支情況下出現的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本息的風險。企業如果一味追求獲取財務杠桿的利益,便會加大企業的負債籌資。負債增加使企業的財務風險增大,債權人因此無法按期得到利息的風險相應增大,債權人將規定企業對增加的負債提供風險溢酬,這就導致企業定期支出的利息等固定費用增加,同時企業投資者也因企業風險的增大而規定更高的報酬率,作為對可能產生風險的一種補償,便會使企業發行股票、債券和借款酬資的酬資成本大大提高。所以,企業的負債比應當保持在總資金平均成本攀升的轉折點,而不能無限度地擴張。
迴避財務風險的主要辦法是降低負債比率,控制債務資金的數額。迴避風險的前提是正確地預計風險,預計風險是建立在預計未來經營收益的基礎上的,如果預計企業未來經營狀況不佳,息稅前利潤率低於負債的利息率,那麼就應該減少負債,降低負債比率,從而迴避將要遇到的財務風險。
綜上所述,財務杠桿可以給企業帶來額外的收益,也可能造成額外損失,這就是構成財務風險的重要因素。財務杠桿利益和財務風險是企業資本結構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資本結構決策需要在杠桿利益與其相關的風險之間開展合理的權衡。把股東可能取得的較高收益與其可能承擔的財務風險開展權衡、比較,充分、全面考慮財務杠桿作用與反財務杠桿作用,盡量減少財務杠桿給企業收益帶來的不利影響。
此外,財務杠桿作用程度的確定除考慮財務杠桿利益(損失)和財務風險之外,還應注意經營杠桿聯合財務杠桿對企業復合杠桿和復合風險的影響,使之達到一定的復合杠桿作用,根據經營杠桿的不一樣作用選擇不一樣的財務杠桿作用。
摘要:負債經營是財務杠桿存在的基礎,負債是一把「雙刃劍」。企業負債過多,會增大財務風險;若負債過少,會損失負債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好處。在實際工作中,要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提高企業籌資效益,就必須深刻了解財務杠桿機制,把握財務結構。資本結構,按照企業預期合理搭配各種籌資方式,合理安排企業的負債規模、期限、結構,合理解決財務杠桿與企業籌資效益問題,從而達到財務杠桿效益最優化。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的經濟建設保持著持續穩定增長的態勢。但在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另一面,許多企業走向了極端,有的陷入了高投入、高負債、高風險、低效益的怪圈,造成經濟增長速度和經濟運行質量下降的強烈反差;有的熱中於超低風險,全憑自有資金苦苦強撐,最終導致企業衰退或破產。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從財務的角度看,最重要的原因是企業缺乏資本運作經驗,不能有效地利用財務杠桿效應。本文就此談些粗淺看法,以就教於同行。 一、負債及財務杠桿的詮釋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負債是現代企業經營不可缺少的資金來源,是構成企業資產的基本組成部分。任何企業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負債,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是只靠自有資本,而不運用負債進行經營的。企業負債的形成大致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通過借款、發行債券、租賃等方式向債權人籌集的債務資本;二是企業由於信用關系而形成的應付款項等。 負債經營既可為企業帶來厚利,又可使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負債的存在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雙重作用和影響,企業必須在效益和風險之間做出適當的權衡。因為負債是一把「雙刃劍」,企業負債過多不好,負債過少也不意味著好。若企業負債過多,會增大財務風險,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倒閉;相反,若負債過少,則不能有效取得負債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好處。舉債投資是神奇的工具,但務必妥善運用。這時應堅守借貸的兩大原則:(1)期望報酬率必須高於貸款利率;(2)在最壞的情況下,必須有足夠的現金還本付息。這里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認識財務杠桿的存在及其影響。 所謂杠桿,簡言之就是四兩撥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將整個地球撬起。」延伸到財務杠桿上,可以這樣說:「借我足夠的錢,我就可獲取巨大的財富。」

② 本科畢業論文《企業如何有效利用財務杠杠》

上市公司如何有效的利用財務杠桿
一、財務杠桿的理論
1、財務杠桿的概念及內容
財務杠桿是「杠桿」原理在財務活動中的引申,財務杠桿的核心是杠桿。目前,對財務杠桿概念的描述大體有以下幾種:
1.1、定義為「企業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籌資的利用」,
也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者「負債經營」。
1.2、指「在籌資中適當舉債,調整資本結構以給企業帶來額外收益。如果負債經營使企業每股利潤上升,則為正財務杠桿,
反之則為負財務杠桿」。
1.3、描述為「由於負債經營而存在的固定利息費用造成普通股每股收益的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的變動率的現象。」
1.4僅從以上概念描述中很難直觀地看出杠桿的意義,無法確定財務杠桿與負債之間的准確關系,給財務杠桿的理解和應用帶來一定困難。因此有必要從核心概念—杠桿出發,進一步明確財務杠桿的「效果」和「關鍵」兩個本質內容,在此基礎上實現財務杠桿字面意義與本質內容的結合。「杠桿」的第一個核心內容即「效果」,指杠桿的放大作用。財務杠桿的效果體現於兩個方面:一是直接效果,
即通過負債,以較小的自有資金獲得更多的可用資本,直接使資本可用范圍放大;二是間接效果,即獲得更多的額外收益。
「杠桿」的第二個核心內容即「關鍵」,指杠桿的支點,在財務杠桿中表現為固定的利息費用。在全部資金的組成中,不管資金數量如何變化,只要借款額及利率不變,利息費用就是一個確定的值。這一固定值的存在直接導致了放大效應的產生,同時隨著借款額及借款利率的變化,放大效應的程度會有所不同。按照以上思路就不難從字面上理解財務杠桿的含義,也抓住了本質意義,在效果和關鍵統一的基礎上,財務杠桿可以進一步被全面理解和廣泛應用。
2、財務杠桿的作用
在管理好的企業資本結構中,總要保持一定數額且比例合理的負債資金。企業使用負債資金是要還本付息的,在資本總額不變的前提下,不論當期利潤實現的多少,從利潤中支付的負債成本(利率)是固定的。所以,當利潤增大或減少時,每一元錢的利潤新負擔的負債成本就會相對地減少或增大,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收益或損失。這種利用負債資金來調節權益資金收益的手段,稱為財務杠桿。每當企業為提高權益資金收益而開支的負債成本使息稅前利潤的某個變化能引起權益資金收益率更大幅度的變化時,就是在使用財務杠桿。由於這種變化並不是擴大企業生產經營、增加投資規模等因素所致,而是由於資本結構改變引起的,因而稱之為財務杠桿作用,即合理使用財務杠桿給投資者帶來的額外收益。由於財務杠桿會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其作用也帶有不確定性。它的作用主要表現在正反兩個方面。
財務杠桿的正面作用是為企業權益資金帶來額外收益,其條件是全部資金的息稅前利潤率必須高於同期負債成本。此時,負債比率越高,財務杠桿利益就越大;相反,負債比率越低,財務杠桿利益就越小。財務杠桿的反面作用是給企業權益資金造成額外的損失。其條件是,全部資金的息稅前利潤率必須低於同期負債成本,此時,負債比率越高,財務杠桿損失就越大;相反,負債比率越低,財務杠桿損失就越小。財務杠桿的反面作用也可以通過計算企業權益資金凈利潤加以說明。當息稅前全部資金利潤率小於負債資金利息率之時,負債比例越小,權益資金利潤率越高,反之則反。
3、財務杠桿的原理及意義
我們知道不論企業的營業利潤是多少,
債務的利息和優先股的股利是不變的。企業所有者的投資報酬是在繳納所得稅之後支付的,
而負債利息卻可以作為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可以產生節稅作用,
使所有者財富有所增加,
因此,
每股收益增長速度要大於息稅前利潤增長速度。當息稅前盈餘增大時,
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這能給普通股東帶來更多的每股盈餘;
反之,
當息稅前盈餘減少時,
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用就會相對增加,
這就會大幅度減少普通股的每股盈餘。這種由於固定財務費用的存在,
使普通股每股盈餘的變動幅度大於息稅前盈餘的變動幅度的現象,
這就是財務杠桿原理和意義的存在。.............

③ 求一篇關於財務杠桿效應理論的文獻綜述

財務杠桿的文獻綜述

米勒的「MM理論」,在財務理論界引起較大反響,在於它與傳統財務理論的大相徑庭。早期的「MM理論」(「無關論」)包括如下三個重要結論:
1、資本結構與資本成本和公司價值無關。「MM理論」認為,如果不考慮公司所得稅和破產風險,且資本市場充分發育並有效運行,則公司的資本結構與公司資本總成本和公司價值無關,或者說,公司資本結構的變動,不會影響公司加權平均的資金總成本,也不會影響到公司的市場價值,這是因為,盡管負債資金成本低,但隨著負債比率的上升,投資者會要求較高的收益率,因而公司的股權資金成本也會上升,也就是說,由於負債增加所降低的資金成本,會由於股權資金成本的上升所抵銷,更多的負債無助於降低資金總成本。
2、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無關。「MM理論」認為,對股票上市公司而言,在完善的資本市場條件下,資本向高收益公司自由地流動,最終會使不同資本結構的公司價值相等。例如A公司沒有負債時,財務風險較低,投資收益率也較高,而B公司負債較多,財務風險較大,股價也較低,那麼其股東可能出售其股票,轉而購買A公司的股票,以追求較高的投資回報,這種追求高收益的資本流動短期內看會造成A公司股價上漲、B公司股票下跌,但從長期來看,當投資者發現以較高的股價投資A公司的收益還不及投資B公司的收益時,情況卻會相反,從而導致A公司股票價值下跌而B公司股票價格上升。因此,「MM理論」認為,若以股票市價總值來衡量公司價值,那麼公司的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無關。
3、如果籌資決策與投資決策分離,那麼公司的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無關。「MM理論」認為,公司價值完全由公司資產的獲利能力或投資組合決定,股息與保留盈餘之間的分配比例不影響公司價值,因為股息支付雖能暫時提高股票市價,但公司必須為此而擴大籌資,這樣會使企業資金成本提高和財務風險上升,從而引起公司股價下跌,兩者將會相互抵銷。因此,米勒認為,股息政策僅能反映目前收入與未來期望收入的關系,其本身並不能決定股票市價或公司價值,這一論斷與傳統財務理論也是大相徑庭的。
「MM理論」的前提是完善的資本市場和資本的自由流動,不考慮公司所得稅,然而現實中不存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且還有許多阻礙資本流動的因素,尤其是所得稅對各個公司而言都是存在的,因此,米勒等人後來又對「MM理論」進行了一定的修正,他們認為:考慮所得稅因素後,盡管股權資金成本會隨負債比率的提高而上升,但上升速度卻會慢於負債比率的提高,因此,修正後的「MM理論」認為,在考慮所得稅後,公司使用的負債越高,其加權平均成本就越低,公司收益乃至價值就越高,這就是修正後的「MM理論」,又稱資本結構與資本成本、公司價值的相關論(簡稱「相關論」)。
按照修正後的「MM理論」,公司的最佳資本結構是100%的負債,但這種情形在現代社會顯然不合理,因此,後來有些學者引入市場均衡理論和代理成本、財務桔據成本(因償債能力不足而導致的直接和間接損失)等因素,對「MM理論」進一步加以完善。首先是斯蒂格利茲(Stiglitz)等人將市場均衡理論(Market Equilibrium)引入資本結構研究,他們認為,提高公司負債比率,會使公司財務風險上升,破產風險加大,從而迫使公司不選擇最大負債率(100%)的籌資方案而選擇次優籌資方案;另一方面,隨著公司負債比率的上升,債權人因承受更大的風險而要求更高的利率回報,從而導致負債成本上升,籌資難度加大,這樣也會限制公司過度負債。在此之後,又有一些學者將代理成本、財務拮據成本等理論引入資本結構研究,結論是:當公司負債比率達到某一界限之前(如50%),舉債的減稅收益將大大超過股權資金成本上升的損失,隨著負債比率的升高,舉債的減稅收益與股權資金成本的增加將呈現此消彼長的關系,超過此點後,財務桔據成本和代理成本會上升,在達到另一個峰值時(如80%),舉債減稅的邊際收益正好被負債提高的損失(包括股本成本、財務桔據成本、代理成本的提高)所抵銷,超過此峰值後,負債提高的損失將超過舉債的減稅收益。因此,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相關,但也不是負債越高越好,從而使資本結構理論更趨完善。
米勒教授所提出的資本結構理論盡管有一定的前提和假設條件,但對於開拓人們的視野,推動資本結構理論乃至投資理論的研究,引導人們從動態的角度把握資本結構與資本成本、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以及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因此,「MM理論」被西方經濟學界稱之為一次「革命性變革」和「整個現代企業資本結構理論的奠基石」。正如瑞典皇家科學院在對米勒、夏普(Sharpe)、馬克維茲(MarkowitZ)三人(後兩人亦為財務經濟學家)授予諾貝爾經濟學獎時的聲明中所說:米勒在財務經濟學方面的開創性工作,對企業財務理論貢獻重大,獲獎乃實至名歸;聲明又說:米勒參與革新企業財務守則,將之從一系列鬆散的規則轉化成可盡量擴大股東價值的守則,影響深遠。米勒生前曾多次到我國香港訪問講學,尤其是在亞洲金融風暴時期的精彩演講,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因為如此,香港《情報》在評論米勒逝世的消息時說:「巨星隕落,影響長存」。

④ 財務杠桿效應的企業研究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負債是現代企業經營不可缺少的資金來源,是構成企業資產的基本組成部分。任何企業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負債,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是只靠自有資本,而不運用負債進行經營的。企業負債的形成大致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通過借款、發行債券、租賃等方式向債權人籌集的債務資本;二是企業由於信用關系而形成的應付款項等。
負債經營既可為企業帶來厚利,又可使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負債的存在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雙重作用和影響,企業必須在效益和風險之間做出適當的權衡。因為負債是一把「雙刃劍」,企業負債過多不好,負債過少也不意味著好。若企業負債過多,會增大財務風險,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倒閉;相反,若負債過少,則不能有效取得負債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好處。舉債投資是神奇的工具,但務必妥善運用。這時應堅守借貸的兩大原則:(1)期望報酬率必須高於貸款利率;(2)在最壞的情況下,必須有足夠的現金還本付息。這里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認識財務杠桿的存在及其影響。
所謂杠桿,簡言之就是四兩撥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將整個地球撬起。」延伸到財務杠桿上,可以這樣說:「借我足夠的錢,我就可獲取巨大的財富。」具體來說,財務杠桿就是指在企業運用負債籌資方式(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優先股)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由於利息費用、優先股股利等財務費用是固定不變的,有一項投資,需要10萬元的資本,預估會有30%的報酬率,如果我們全部以自有資金來投資,那麼這10萬元的自有資金報酬率就是30%.但是,如果只拿出6萬元,另外4萬元是利用借貸獲得的,借款年利率為15%,雖然表面的報酬率也是30%,但是因為我們真正拿出來的只有6萬元,因此這6萬元自有資金真正的報酬率,是將要賺到的3萬元(100000×30%),扣除負擔的利息費用6000元(40000×15%)之後所得,這樣財務杠桿操作的報酬率高達40%(24000/60000×100%)。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和啟示:(1)負債是財務杠桿的根本,財務杠桿效用源於企業的負債經營;(2)在一定條件下,自有資金愈少,財務杠桿操作的空間愈大。利用財務杠桿操作,看起來獲利率很高,但是必須操作得當。如果判斷錯誤,投資報酬率沒有預期得高,甚至是負的時候,再加上需要負擔的借貸利息,就變成反財務杠桿操作,反而損失慘重。
合理運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籌資效益
由前述可知,財務杠桿對企業的資金運用有一種放大效應,當企業運用了負債,財務杠桿的效應就會顯現。但是負債並非越多越好,我們首先應該分析籌集資金後資金的利潤率是否大於利息率,如果是,則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提高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正杠桿的效應;反之,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地降低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負杠桿的效應。當然,這僅僅是對單種負債的財務杠桿效應進行闡述,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籌資的渠道很多,財務杠桿效應往往是通過組合的籌資結構體現的。下面就這一問題進行闡述。
(一)從資本結構角度談論
資本結構是指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傳統財務理論認為,從凈收入的角度來考慮,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提高企業的價值。但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時,加大了股東權益的風險,會使權益資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內,權益資本成本的上升不會完全抵消利用資金成本率低的債務所獲得的好處,因此,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會下降,企業總價值上升。但是,過度利用財務杠桿,權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為債務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便會上升。以後,債務成本也會上升,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從下降變為上升轉折時的負債比率就是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
企業籌資有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這就呈現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即資本結構。企業籌資必須達到綜合資金成本最小,同時將財務風險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使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就是最佳資本結構。在實際工作中怎樣才能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呢?
1.從企業的營業收入狀況確定:營業收入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企業,可以提高負債比重。因為企業營業收入穩定可靠,獲利就有保障,現金流量可較好預計和掌握,即使企業負債籌資數額較大,也會因企業資金周轉順暢、獲利穩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會遇到較高的財務風險。相反,如果企業營業收入時升時降,則其現金的迴流時間和數額也不穩定,企業的負債比重應當低些。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模決定企業的負債臨界點。負債臨界點=銷售收入×息稅前利潤率/借款年利率。企業負債籌資規模若超越這個臨界點,不僅會陷入償債困境,且可能導致企業虧損或破產。
2.從企業財務管理技術方面確定:長期負債大都是用企業的固定資產作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可以揭示企業負債經營的安全程度。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以2∶1為安全。只有固定資產全部投入正常營運的企業,才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維持1∶1的比率關系。
3.從所有者和經營者對資本結構的態度確定:如果所有者和經營者不願使企業的控制權分落他人,則應盡量採用債務籌資而不採用權益籌資。相反,如果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不太願意承擔財務風險,則應盡量降低債務資本比率。
4.從行業的競爭程度確定: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較低或具有壟斷性,營業收入和利潤可能穩定增長,其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重可較高。相反,若企業所在行業競爭強烈,企業利潤有降低的態勢,應考慮降低負債,以避免償債風險。
5.從企業的信用等級方面確定:企業進行債務籌資時貸款機構和信用評估機構的態度往往是決定因素。一般來說,企業的信用等級決定了債權人的態度,企業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例應以不影響企業的信用等級為限。
從以上籌資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業處於新建或不穩定和低水平發展階段,為了避免還本付息的壓力,應採取偏重股東權益的資本結構,包括內部籌資、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籌資等;(2)如果企業處於穩定發展階段,則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或借款等負債籌資的方式,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偏重於負債的資本結構。
(二)從財務結構角度談論
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各種籌資方式的組合構成,通常用資產負債率表示。財務結構的類型有3種:(1)資產負債率為100%,股東權益比率為0,全部為借入資金;(2)資產負債率為0,股東權益比率為100%,全部為自有資金;(3)資產負債率與股東權益比率均小於100%,借入資金與自有資金各佔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會衍生出若干種具體的財務結構。企業全額負債經營,風險全部由債權人承擔,不僅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嚴重干擾一個國家的經濟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公司設立必須要具有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由股東出資形成,也即實踐中不允許上述第一種財務結構存在。企業全部依靠權益資金經營,無負債,雖不受法律的制約,但權益資金成本高,不能根據需要作靈活的調整,且在市場經濟中,由於交易的結算關系和臨時性資金需要,第二種財務結構實際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種財務結構才是現實經濟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調整負債與股東權益資金的比例,使之更趨於合理。那麼,什麼是理想的財務結構呢?
1.綜合資金成本低。財務理論與實踐告訴我們,借入資金成本小於權益資金成本,流動負債成本低於長期負債成本,所以提高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將使公司實際負擔的資金成本下降。
2.財務杠桿效益高。財務杠桿效益是指企業負債經營能使權益資金獲得的額外利益。在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高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會使權益資金利潤率超過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並且負債比率越高,這種財務杠桿效益越大。但若企業獲利能力很差,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或高負債比率將使權益資金利潤率下降,甚至無利可圖或發生資本損失。這種財務杠桿負效益應盡量避免。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息率,這是負債經營的臨界點,前者大於後者,提高負債比率將使股東獲得更多的財務杠桿效益。
3.財務風險適度。企業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高,雖然能夠降低綜合資金成本,並能為股東帶來財務杠桿效益,但加大了財務風險。如果風險過大,以至於債務到期不能償還的概率很高,企業就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持續經營就會受到影響。因此,企業應根據預計的現金流量,合理安排債務的數量、種類和期限,降低財務風險。 企業要發展,經濟要增長,就得有投入,在企業自有資本私有制的情況下,舉債投入無可非議。那麼,怎樣才能在企業發展和控制負債風險之間尋求一條最佳途徑?在一般情況下,負債成本必須低於投資項目預期回報額,否則,經營無利可圖,任何優惠的籌資條件、誘人的投資項目都是不可取的。
(一)確定適度的負債結構企業一旦確定應進行負債經營,隨之一是要確定舉債額度,合理掌握負債比例;二是要考慮借入資金的來耗結構。企業在舉債籌資時,必須考慮合適的舉債方式和資金類別。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舉債方式由過去單一向銀行借款,發展到可多渠道籌集資金,企業應根據借款的多少、使用時間的長短,可承擔利率的大小來選擇不同的籌資方式。(1)向銀行借款。這仍然是企業借款的主渠道。但由於銀行是我國進行宏觀調控的主戰場,銀行貸款既要受資金頭寸的限制,又有貸款額度的制約,雙向鉗制,所以貸款難度較大。如果國家緊縮銀根,最先遭到調控的就是那些借債大戶。(2)向資金市場抗拆借。它是通過金融機構,對某些企業的閑散資金,通過資金市場集中起來,然後再借給短期內急需資金的企業。這種渠道得到的資金,一般使用時間不長,而且資金成本較高。(3)發行企業債券。向企業內部發行債券,可以把職工緊緊團結起來,為企業的興衰存亡而共同奮斗,但能籌集到的資金十分有限。向社會公開集資,雖然可以籌集到數額較大的資金,但資金成本高,稍有不慎,會帶來很大的財務風險。(4)穩妥地使用商業信用。它是發達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融資方式,不僅成本低,而且可以背書轉讓; 在資金緊張急需現款時,可以在銀行貼現取款。它是解開三角債的最佳選擇。但使用商業信用,要有健全的經濟法規和良好的商業道德,即商業信譽好,才能穩妥地為我所用。否則,再好的辦法,對信譽太差的人來說也是一紙空文。(5)引進外資。即通過種種渠道(政府、銀行、企業、個人)從國外借貸資金。引進外資時,則需要考慮匯兌風險。雖然國家利率政策宏觀控制較嚴,但社會拆資成本化存在著較大差異,所以在選擇籌資渠道時不能盲目,要努力降低資金成本。同時要考慮借入資金的期限結構。企業借入資金的使用期限短,企業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就大;使用期限長,風險小,但資金成本高。所以企業對不同期限的借入資金要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還款相對均衡,避免還款過於集中。
(二)復合杠桿及企業籌資效益
財務管理中涉及的杠桿主要有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復合杠桿,並對應著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企業總風險及有關的收益。財務管理利用杠桿的目標是:在控制企業總風險的基礎上,以較低的代價獲得較高的收益。
1.經營杠桿及經營風險。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所產生的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也就是說,如果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為零或者業務量無窮大時,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將等於產銷量變動率,此時不會產生經營杠桿作用。從另外的角度看,只要有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就一定會產生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營業收入-基期變動成本)/基期息稅前利潤。(1)在其他因素不變(如營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風險也就越大。(2)如果固定成本不變,則營業收入越多,經營杠桿系數越小,並且經營風險也就越小。
2.復合杠桿與企業總風險。復合杠桿是經營杠桿與財務杠桿連鎖作用的結果,反映營業額的較小變動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現象。(1)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2)復合杠桿系數反映企業的總風險程度,並受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影響(同方向變動)。因此,為達到企業總風險程度不變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目的,企業可以通過降低經營杠桿系數來降低經營風險,同時適當提高負債比例來提高財務杠桿系數,以增加企業收益。雖然這樣會使財務風險提高,但如果經營風險的降低能夠抵消財務風險提高的影響,則仍將使企業總風險下降。於是,就會產生企業總風險不變(甚至下降)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好現象。 綜上所述,要提高企業籌資效益,就必須把握好企業財務結構、資本結構,按照企業預期合理搭配各種籌資方式;同時,合理安排企業的負債規模、期限、結構,達到財務杠桿效益優化,從而解決財務杠桿與企業籌資效益的問題。
財務杠桿效應案例分析
案例一: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分析[3]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各種長期資金籌集來源的構成和比例關系。通常情況下,指的是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各佔多大比例,也常用負債率表示。在分析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現狀的基礎上,通過對資本結構財務杠桿效應的理論和實證分析,得出結論:上市公司要獲得財務杠桿利益,必須維持一個相對合理穩定的資本結構或者說負債水平。
一、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現狀
1.融資結構不合理。從現有融資環境來看,我國上市公司長期資本來源有利潤留存、長期負債以及股權融資三種渠道。通過對歷年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分析,可以得出上市公司內部融資比例甚少,而外部融資的比重占絕對優勢。其中股權融資比重平均達到55%-60%,內部籌資所佔比重平均不超過5%,與發達國家上市公司主要依賴內部資金(約占資金來源的50%-97%),其次是負債(約佔11%-57%),最後才是發行的新股(約佔9%-33%)的融資順序截然不同。
2.資產負債率水平偏低。2000-2005年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2.77%,43.05%,48.72%,50.11%,52.53%和54.28%,平均值為48.58%。低於全國企業的平均資產負債率60%。
3.流動負債水平偏高。上市公司流動負債占負債總額的比重高達75%以上,約比全國企業高出10個百分點。一般而言,短期負債占總負債一半的水平較為合理,若比率偏高,會增加上市公司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二、資本結構財務杠桿效應的理論分析
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是指企業通過對資本結構中負債比例的選擇而對權益資本利潤率的影響。MM理論認為,有負債公司的權益成本等於無負債公司的權益成本加上一筆風險報酬,而風險報酬的多寡視負債融資程度和公司所得稅率大小而定。根據這一原理,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便可用下列公式加以定量描述: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負債利率)負債/權益資本(1-所得稅率)
由上述公式不難看出,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大於負債利率時,企業適當地多借入資金,就可以提高權益資本凈利潤率,這就是財務杠桿產生的正效應;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率時,企業如果不縮減負債規模,就會降低權益資本凈利潤率,侵蝕股東權益,甚至還有可能出現財務危機,這就是財務杠桿產生的負效應。
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率時,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沒什麼危害,但由於借入的資金無增值,企業如果不盡快地採取措施來扭轉這種局面,財務杠桿也會產生負效應。因此,舉債具有財務杠桿效應。而財務杠桿效應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給企業帶來正面、積極的影響,也可以帶來負面、消極的影響。其前提是,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是否大於利率水平。
通常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用財務杠桿系數來表示。財務杠桿系數是普通股每股稅後利潤變動率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表明其對財務杠桿利益的影響也最強,承擔的財務風險也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表明財務杠桿作用越小,財務風險也就越小;財務杠桿系數等於1,不能獲得財務杠桿利益,也不承擔財務杠桿風險。
三、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財務杠桿效應實證分析
根據中信建設信息系統提供的上市公司(剔除金融公司)公開披露的2000-2004年度會計報告,並經過簡單平均計算,得出2000-2004年我國上市公司的平均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1.64%、46.66%、49.25%、50.23%、54.63%,與國外許多國家相比,是比較低的,其平均資產息稅前利潤率為6.59%、5.88%、5.00%、5.01%、3.93%,只有2000年、2001年略大於我國商業銀行年貸款率。
為進一步說明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作用,對1348家樣本公司2002—2004年的財務杠桿系數進行一個分段分析,如下表:
表:資本結構與財務杠桿系數的關系 資產負債率(%)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上市公司家數 財務杠桿系數 上市公司家數 財務杠桿系數 上市公司家數 財務杠桿系數 0-10 25 1.7 26 1.23 13 1.12 10-20 80 1.55 75 1.63 82 1.55 20-30 107 1.29 126 1.42 142 1.35 30-40 189 1.47 222 2.08 227 1.41 40-50 260 1.06 270 1.71 290 1.64 50-60 264 1.22 265 1.24 262 1.40 60-70 242 1.42 225 1.50 220 1.49 70-80 91 1.35 82 1.24 63 1.34 80-90 32 1.18 25 1.17 23 1.38 90-100 22 1.02 14 1.26 10 1.25 100以上 36 1.06 18 1.05 16 1.05 從上表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的財務杠桿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財務杠桿系數普遍不高,特別是高負債的企業系數更低。為進一步說明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對1348家樣本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和息稅前利潤率進行一個分段分析,如下表:
表:資本結構與息稅前利潤率的關系 資產負債率(%)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上市公司家數 平均稅前利潤率(%) 上市公司家數 平均稅前利潤率(%) 上市公司家數 平均稅前利潤率(%) 0-10 25 5.86 26 2.27 13 3.18 10-20 80 7.76 75 5.92 82 6.16 20-30 107 8.05 126 7.46 142 6.06 30-40 189 6.82 222 7.28 227 6.87 40-50 260 6.30 270 6.45 290 6.38 50-60 264 5.20 265 5.44 262 6.50 60-70 242 3.29 225 4.57 220 5.48 70-80 91 0.86 82 1.09 63 0.81 80-90 32 -2.95 25 0.86 23 -6.76 90-100 22 -14.16 14 -6.77 10 -2.82 100以上 36 -29.41 18 -28.68 16 -54.09 計算結果表明:從各年來看,資產負債率50%以下的公司,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普遍高於商業銀行年貸款利率,要提高財務杠桿效應,就應該採取較高負債的資本結構。由此可見,對於有較高盈利水平的行業來說,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處於不合理狀態,從而喪失了可能獲得的財務杠桿利益。
從各年來看,資產負債率70%以上的公司,資產息稅前利潤率普遍低於商業銀行年貸款利率,要提高財務杠桿效應,就應該採取較低負債的資本結構。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處於不合理狀態,從各上市公司來看,資產負債率過高或過低的不合理現象非常明顯。2004年的1348家公司樣本中,其中資產負債率在50%以下的公司有661家,佔49.04%,資產負債率在70%以上的公司有181家,佔13.43%。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大於當前商業銀行年貸款利率的公司有608家,佔45%,而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小於商業銀行年貸款利率的公司有740家,佔55%,也就是說,有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沒有利用好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這個比例是非常驚人的。
由此可見,目前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作用處於不合理狀態,明顯地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在盈利水平較高的情況下,忽視了通過借入資金來提高權益資本的獲利能力,從而喪失了可能獲得的利益;
第二,在盈利水平較低的情況下,卻不顧使用負債資本的風險而保持較高的負債水平,從而造成了財務杠桿損失。
綜上所述,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沒有能夠很好的發揮財務杠桿應有的積極作用,影響資金使用效率,影響上市公司業績。由此可見,我國上市公司業績與不合理的資本結構有著密切的關系。
案例二:財務杠桿在報表分析中的運用[4]
一、財務杠桿和資產負債率
通常長期債權人分析企業財務報表時都會將資產負債率作為報表分析的重要指標。該指標反映企業的總資產中有多大比例是通過借債來形成的,也可衡量企業在清算時保護債權人利益的程度。同時也直接反映了企業的資本結構。從債權人的角度分析,都希望債務比例越低越好,企業償債有保障,貸款不會有太大風險。由於存在財務杠桿效應,其實這個比率並不能說明貸款的風險程度,只有將資產負債率與財務杠桿系數結合起來分析,才能真正知道資產負債比率結構的優劣,才能真正反映企業償還債務的保障程度,使債權人全面了解企業抗風險能力。只要DFL接近1,即使資產負債率很高(80%)債權人也不必擔心,因為此時企業賺取的利潤比其所承擔的固定債務利息要大得多,企業負債經營的風險很小,企業是有能力歸還債務利息的。反之,即使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不高(40%),也並不能說明企業償還債務的保障程度高,因為此時企業可能正面臨很大的風險(DFL很大),企業可能只有很少或幾乎沒有利潤,甚至企業的利潤不足以支付固定利息或企業虧損(DFL為負數)。
二、財務杠桿和己獲利息倍數
己獲利息倍數指標的重點是衡量企業支付利息的能力,沒有足夠大的息稅前利潤,長期資金利息的支付就會發生困難。我們可以發現己獲利息倍數和財務杠桿系數的資料來源是同樣的,只要知道息稅前利潤和利息費用就能分別求出已獲利息倍數和財務杠桿系數。通常認為已獲利息倍數越大越好,說明償還債權人的利息有保障,但這個數大到多少才好,只能和同行業的平均水平進行比較才有可比性,才知道它相對於同行業來說是好或不好。如果我們在分析已獲利息倍數的基礎上分析財務杠桿系數,就能知道這個企業在現有利息倍數下的風險程度如何。

⑤ 會計畢業論文選「企業財務杠桿的運用」會不會很難寫

還好把給給網站自己研究下把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GFJM200709053.htm
祝論文通過哦

⑥ 財務杠桿效應理論

1.
財務杠桿效應是由於固定性資本成本(利息費用、優先股股利)的存在,使得企業的普通股收益(或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
2.
財務管理中的杠桿效應,是指由於特定固定支出或費用,當某一財務變數以較小幅度變動時,另一相關財務變數會以較大幅度變動的現象。它包括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和總杠桿三種形式。
3.
財務杠桿效應產生的主要原因是:
(1):只要企業存在固定資本成本,每股收益的變動率就會大於息稅前利潤的變動率,就存在財務杠桿效應。
(2):不同的息稅前利潤水平具有不同的財務杠桿程度(息稅前利潤水平越高,財務杠桿程度越低)——用財務杠桿系數(dfl)衡量。

⑦ 財務杠桿效應分析

你是08工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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