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營銷代理的傭金法律有什麼相關規定
從法律界定上,你所說的銷售人員的「傭金」屬於按銷售額的提成,屬工資項目中的計件工資,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註:傭金是指支付給提供中介服務人的酬金,你所說的不是法律概念中「傭金」。)
參考法律: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國務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國家統計局令第一號發布)第六條第(三)款
㈡ 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有哪些怎麼解決
房子糾紛時我們現在生活中老是遇見的問題,房子交易對於個人而言都是比較重要的,但是如果錢給了,房子卻出現了各種奇葩的問題。在這些問題中感覺麻煩的一個就是代理銷售的糾紛了,因為他是通過代理或者中介的一個過程,中間又走了一個程序。那麼,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有哪些?怎麼解決?
一、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商品房的銷售模式改變了,比如他的買賣標改變了、房子合同與物業相關的合同混淆在一起了、售後包租問題啊、還有就是代理銷售的收費標准發生改變。
2、房價上漲引發購房人的不滿,房價下調使得許多人可能會反而會解除合同。
3、房地產的調控政策改變引發糾紛,要麼就是沒有履行合同未交房,或者是買房人借貸買房時迴避了許多條件。
二、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類型及解決方法
1、關於委託人的任意解除權問題
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性質上屬於委託合同。根據《合同法》第410條規定,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有疑問的是,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中是否允許當事人約定解除權的放棄?
我們認為,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中,受託人往往已經開始了所涉樓盤的銷售處、銷售廣告等的設計與宣傳工作,有的為委託事務已經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來開拓市場、聯系客戶。基於風險的分擔,應當允許雙方以約定排除委託人的任意解除權。
2、關於溢價款問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受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代理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收取傭金以外的其他費用。當事人如果在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中約定受託人可以收取溢價款的,是否無效?
我們認為,雙方當事人對溢價獎勵的約定系雙方共同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及法規,也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應當認定為有效。
關於傭金與溢價款的收費標准,國家計委和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實行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收費高不得超過成交價格的3%。對於約定的傭金和濫價款超過成交價格3%的標准,超過部分應否支持?
我們認為,《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屬於管理性規范,而非效力性規范,且不屬於法律和法規,故對合同效力不產生影響。
3、關於可得利益的問題
實踐中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解除後,受託人主張可得利益的,實踐中存在三種觀點:
觀點一認為:應當根據商品房面積和現有市場價格計算可得利益,予以支持;
觀點二認為,受託人代理商品房銷售是否能夠獲得傭金尚受國家政策、房地產市場等多種因素影響,其以合同所約定的可銷售金額為依據主張可得利益不能成立;
觀點三認為,商品房委託代理合同解除,涉案商品房並未進行實際銷售,對可得利益由法院根據個案酌情處理。
我們認為,如果傭金、溢價款等可得利益通過現有條件可以確定,具有確定性,則予以支持。如果通過現有條件無法具體確定,則不予支持。
以上內容主要是講述了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有哪些,以及怎麼解決的相關內容,對於這樣的糾紛,小編只想說我們攤上了,就得找解決的辦法的,具體的解決思路可以參考本文的內容,當然了,我們還是要預防為主的,在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我們就該規避一下這樣的問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1-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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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銷售傭金的處理辦法
銷售部傭金提取管理辦法
一、為了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特製定本辦法。
二、銷售部經理、副經理及銷售代表可提取傭金,其它人員不參與提取。
三、銷售部經理、副經理根據當月銷售收入計提傭金
1、公司確定月度銷售目標(銷售回款額)
2、銷售部在完成當月銷售目標後,部門經理及副經理才能提取傭金。銷售回款額以財務部出據的數據為准。
銷售部(副)經理傭金 = 銷售收入×公佣標准
根據項目情況,確定銷售經理、副經理的公佣標准分別是 ‰、 ‰
個人考核系數由對部門(副)經理的月度考核來確定
四、銷售代表的傭金按銷售回款的階段計提
1、根據項目情況,確定銷售代表的傭金標准為 ‰
2、簽訂銷售合同,客戶首付款全部到帳後
傭金 = 房價總額×50%×傭金標准
3、客戶付全款或辦理完按竭貸款,房款全部到帳後
傭金= 房價總額×40%×傭金標准
4、客戶辦理入住手續後
傭金= 房價總額×10%×傭金標准
5、銷售收入排名第一的銷售代表將額外得到1000元的收入,排名最後的銷售代表將從提成工資中扣除500元。
6、銷售代表必須保證客戶服務的質量,每出現一次投訴,扣當月傭金100元。
註:由公司員工介紹的客戶實現購房成交,銷售部經理、副經理不提取公佣,銷售代表提取1‰的傭金,但計入累計銷售任務。
㈣ 傭金的規定方法有哪些
資產拍賣是通過競賣方式將資產公開出售。一般是專門從事拍賣業務專的機構受委託人的委託,屬通過競買人出價或應價競爭,將資產公開賣給出價最高的競買人。
1.傭金比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
① 委託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
② 委託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
③ 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一般為10%(國際慣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成交價款5%的傭金。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國際慣例一般為10%。
2.傭金支付方式
① 前期支付法: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後,在約定的期限內由委託人按合同約定支付。
② 扣除法:委託人在拍賣人拍賣成交後,拍賣人在向委託人支付成交價款時扣除
拍賣成交後,拍賣人直接從買受人繳付的拍賣保證金中扣收。拍賣傭金實行累進收費辦法。資產拍賣底價在100萬元以內的,按成交價的1%交納拍賣傭金拍賣底價在100—200萬元的,按成交價的0.5%交納拍賣傭金拍賣底價超過200萬元的,按0.2%交納拍賣傭金。
㈤ 銷售團隊的傭金提成管理制度
為了完善公司銷售管理機制,規范銷售操作規程,提高銷售隊伍的工作積極性和提升業績,發揮團隊合作精神,現結合公司目前開發項目的預計銷售情況和市場需要,引入銷售激勵機制,特製定適合公司業務發展的銷售傭金激勵辦法。
一、傭金計提激勵辦法
1、底薪提成制:公司營銷人員採取「底薪(公司編制)+提成(銷售提成)的薪酬結構。
2、傭金提成方式:採用個人業績提成率計算,銷售經理以團體業績提成率計算.
3、考核以月度標准分值打分+附加值分數綜合評價考核並決定銷售人員留用或辭退。
4、提成傭金款來源:目標(實際)銷售總額x傭金提成系數
5、銷售任務:
銷售目標指定以公司項目整體運營目標為總體銷售目標,本項目開發一期11、12、13、14、號樓分別為2個營銷周期即2次開盤,需完成60%的住宅銷售率,周期時間為1年(2009年6月20日至2010年7月1日)共計12月,目標分解為:
11、14號樓為第1個營銷周期,營銷時間為6個月,時間為(2009年6月20日至2009年12月30日)。銷售需完成營銷一期11、14號樓住宅(330套)的60%,即:完成198套銷售任務。並在此銷售目標下分解為季度或月度計劃。
季度或月度分解如下:
季度分解:第三極度(7\8\9月份)需要完成60%任務,即118套.
第四季度(10\11\12月份)需完成40%任務,即80套.
月度分解為:9月完成118套.(開盤時間和期間在此階段確定)
10月完成 40套 11月完成20套 12月完成20套
12、13號樓為第2個營銷周期,營銷時間為6個月,時間為(2010年1月1日至20010年7月1日)。銷售需完成營銷二期12、13號樓住宅(330套)的60%,及完成198套銷售任務。並在此銷售目標下分解為 季度或月度計劃。
季度或月度分解為:
季度分解:2010年第一極度(1\2\3月份)需要完成30%任務,即60套.
2010年第二極度(4\5\6月份)需完成70%任務,即138套.
1月20套(含尾房) 2月完成 20套(含尾房) 3月完成20套(含尾房)
4月完成20套(含尾房) 5月份完成100套 6月完成38套
合計:開發一期經歷兩次開盤,共完成660套房源的60%即:396套。
㈥ 求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的傭金管理制度包含什麼內容急需,謝謝!
首先,簡單解釋幾個概念。
開發商——顧名思義就是開發樓盤的。通常被稱為甲方
代理商——就是幫開發商做營銷的。例如什麼顧問公司、策劃公司、置業公司等等,其實都是代理商,代理的內容很簡單,通常就是策劃顧問(包括前策及營銷策劃)、市場研究、銷售代理三個方面。通常被稱為乙方
而開發商通常由幾個關鍵部門組建而成:工程、行政、營銷、行政……。與銷售相關的部門就是營銷部。通常營銷部由兩個鏈條組成——策劃、銷售。有的開發商只有策劃鏈條,而沒有銷售鏈條,或者銷售鏈條只有一個銷售經理。因此就需要代理公司幫忙銷售。而有的開發商較為完善,有獨立的銷售部門以及銷售人員。這些開發商就不需要代理公司代理銷售了。這里只是簡單說說其中的關系而已,具體你可以多找點資料或朋友問問。
如果是想做銷售人員,說到是做代理公司(乙方)還是開發商(甲方)。個人認為如果是經驗老道的,當然是做開發商好,畢竟也是甲方,無論是底薪還是傭金都是相對較好的,而且和公司內部混熟了之後,灰色收入也還是不少的。但正因為大家對甲方都趨之若鶩,因此開發商通常只要有關系或者有老道經驗的銷售人員。。如果你是剛剛畢業的,一般開發商都未必會招(有關系者、有姿色者以及少數天才銷售員除外),還是建議你到代理公司先行磨練。代理公司的整個銷售管理流程、培訓系統、市場經驗等都相對較好,適合積累經驗,等有經驗、有水平了再去甲方也不遲。
一般房地產企業在房屋銷售時,是請房屋代理中介代理銷售的。與代理公司首先簽定代理銷售合同,支付傭金按實際收款額*(0.4%-05%),計算,每月月底結算支付,代理公司要合法的
服務業勞務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