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產中介答應返佣,現在不給了,應該怎麼辦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於房產中介答應返傭金,可是現在突然之間不給了究竟該怎麼辦,也是讓很多朋友對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實際上我們要知道,如果在現實生活之中,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就必須要看一下我們所簽訂的合同具不具備法律的保護。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當我們在遇到中介需要返還我們傭金,中介明確拒絕時,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去維護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任何的損害,當然在這個過程之中,我們必須要去有相應的證據,只有證據才能夠具有法律的保護。
『貳』 買來問題房屋 能否要求中介退回傭金
結合此事,中介公司為居間人,而你系委託人。一般情況下,居間人的根本任務是促成合同成立。如果居間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則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如果居間人已經促成合同成立,一般來說,只要委託人與他人簽訂合同的要約與承諾符合法律規定,彼此意思表示一致,即不管該合同成立後是否能夠產生法律效力,是否實際履行,委託人都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依此對應,表面看來,你所說的事件中,中介公司已經促成房屋買賣合同成立並發生交易,你自然必須依約支付報酬,但這也非絕對。《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此事件中,中介公司同樣必須履行 「如實報告」的法定義務,其隱瞞房屋系違章建築、被禁止交易的事實,正是對自身「如實報告」義務的違反,且在客觀上已導致你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繼而無法享受到由此產生的相關權利,即損害了你的利益。從最終你與賣主辦理退房、退款來看,如果中介公司作過「如實報告」,你也不會與賣主達成房屋買賣合同。(袁梅)
『叄』 中介承諾能返還傭金給客戶,居理新房可以嗎
居理新房是一家專精做新房的互聯網服務平台,中國的房產經紀行業從業門檻低,從業者的素質層次不齊,導致目前很多客戶對房產中介行業都覺得是「黑中介」,而打著返佣旗號誘導客戶購房的中介確實不在少數,最後中介拿到傭金,客戶卻沒有得到承諾的兌現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更為後怕的是當初為了中介口頭承諾的返佣卻忽視了房子最終是否適合自己,這也是我們居理新房不願意看到的。所以我們居理新房從來不會去向客戶承諾所謂的返佣,我們只會站在一個購房者的真實立場,去幫助他們解讀市場、分析產品,我們希望每一名購房者都能選到適合他們的房子,這也應該是每一名購房者真正的利益訴求。
『肆』 房產中介返傭金需要簽訂什麼樣的協議
『伍』 房子沒買成,給中介的傭金能退嗎
那得看是什麼情況了。我舉個例子:買賣雙方在中介公司簽署了三方居間合同,買方繳納定金及中介費,這沒問題吧,你能認可吧。可是後來,買賣雙方有一方反悔了,就說是買方反悔了吧,那麼他要求中介退還中介費就是沒道理的,得不到支持的。中介已經完成了自己的居間工作,簽署三方合同後,按規定就有權收取中介費了,居間工作已經完成了。再者說,中介並沒有違約,不應為買方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所收的中介費可以不退。
以上只是可以不退的情況之一,不代表你的情況,你願意詳細說說嗎?
『陸』 關於做房產中介的離職傭金是怎麼發放的走了之後還發嗎
如果是正常離職,應在離職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打報告,離職傭金會正常發放。現實中所在房地產經紀公司會以不正規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而拒絕支付。依法維權的難度在於傭金的舉證證明難度較大,其實到一個單位工作遇到同事、領導都是一種緣分,建議由平時關照你的主管領導出面幫你協調下這方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