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的指引
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銀行並購貸款經營行為,提高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能力,加強商業銀行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的支持力度,促進銀行業公平競爭,維護銀行業合法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法人機構。
第三條 本指引所稱並購,是指境內並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並或實際控制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或資產的交易行為。
並購可由並購方通過其專門設立的無其他業務經營活動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稱子公司)進行。
第四條 本指引所稱並購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向並購方或其子公司發放的,用於支付並購交易價款和費用的貸款。
第五條 開辦並購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法人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有效的內控機制;
(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
(三)其他各項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四)有並購貸款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專業團隊。
商業銀行開辦並購貸款業務前,應當制定並購貸款業務流程和內控制度,並向監管機構報告。商業銀行開辦並購貸款業務後,如發生不能持續滿足上述條件之一的情況,應當停止辦理新的並購貸款業務。
第六條 商業銀行開辦並購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
第七條 商業銀行應制定並購貸款業務發展策略,充分考慮國家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明確發展並購貸款業務的目標、客戶范圍、風險承受限額及其主要風險特徵,合理滿足企業兼並重組融資需求。
第八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管理強度高於其他貸款種類的原則建立相應的並購貸款管理制度和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業務流程、內控制度以及管理信息系統能夠有效地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並購貸款的風險。
商業銀行應按照監管要求建立並購貸款統計制度,做好並購貸款的統計、匯總、分析等工作。
第九條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商業銀行並購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發現商業銀行不符合業務開辦條件或違反本指引有關規定,不能有效控制並購貸款風險的,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採取責令商業銀行暫停並購貸款業務等監管措施。 第十條 商業銀行應在全面分析戰略風險、法律與合規風險、整合風險、經營風險以及財務風險等與並購有關的各項風險的基礎上評估並購貸款的風險。商業銀行並購貸款涉及跨境交易的,還應分析國別風險、匯率風險和資金過境風險等。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評估戰略風險,應從並購雙方行業前景、市場結構、經營戰略、管理團隊、企業文化和股東支持等方面進行分析,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並購雙方的產業相關度和戰略相關性,以及可能形成的協同效應;
(二)並購雙方從戰略、管理、技術和市場整合等方面取得額外回報的機會;
(三)並購後的預期戰略成效及企業價值增長的動力來源;
(四)並購後新的管理團隊實現新戰略目標的可能性;
(五)並購的投機性及相應風險控制對策;
(六)協同效應未能實現時,並購方可能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或退出策略。
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評估法律與合規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分析以下內容:
(一)並購交易各方是否具備並購交易主體資格;
(二)並購交易是否按有關規定已經或即將獲得批准,並履行必要的登記、公告等手續;
(三)法律法規對並購交易的資金來源是否有限制性規定;
(四)擔保的法律結構是否合法有效並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五)借款人對還款現金流的控制是否合法合規;
(六)貸款人權利能否獲得有效的法律保障;
(七)與並購、並購融資法律結構有關的其他方面的合規性。
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評估整合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分析並購雙方是否有能力通過以下方面的整合實現協同效應:
(一)發展戰略整合;
(二)組織整合;
(三)資產整合;
(四)業務整合;
(五)人力資源及文化整合。
第十四條 商業銀行評估經營及財務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分析以下內容:
(一)並購後企業經營的主要風險,如行業發展和市場份額是否能保持穩定或增長趨勢,公司治理是否有效,管理團隊是否穩定並且具有足夠能力,技術是否成熟並能提高企業競爭力,財務管理是否有效等;
(二)並購雙方的未來現金流及其穩定程度;
(三)並購股權(或資產)定價高於目標企業股權(或資產)合理估值的風險;
(四)並購雙方的分紅策略及其對並購貸款還款來源造成的影響;
(五)並購中使用的債務融資工具及其對並購貸款還款來源造成的影響;
(六)匯率和利率等因素變動對並購貸款還款來源造成的影響。
商業銀行應當綜合考慮上述風險因素,根據並購雙方經營和財務狀況、並購融資方式和金額等情況,合理測算並購貸款還款來源,審慎確定並購貸款所支持的並購項目的財務杠桿率,確保並購的資金來源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權益性資金,防範高杠桿並購融資帶來的風險。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應在全面分析與並購有關的各項風險的基礎上,建立審慎的財務模型,測算並購雙方未來財務數據,以及對並購貸款風險有重要影響的關鍵財務杠桿和償債能力指標。
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應在財務模型測算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各種不利情形對並購貸款風險的影響。 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一)並購雙方的經營業績(包括現金流)在還款期內未能保持穩定或增長趨勢;
(二)並購雙方的治理結構不健全,管理團隊不穩定或不能勝任;
(三)並購後並購方與目標企業未能產生協同效應;
(四)並購方與目標企業存在關聯關系,尤其是並購方與目標企業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情形。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在全面評估並購貸款風險的基礎上,確認並購交易的真實性,綜合判斷借款人的還款資金來源是否充足,還款來源與還款計劃是否匹配,借款人是否能夠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貸款利息和本金等,並提出並購貸款質量下滑時可採取的應對措施或退出策略,形成貸款評審報告。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全部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0%。
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行並購貸款業務發展策略,分別按單一借款人、集團客戶、行業類別、國家或地區對並購貸款集中度建立相應的限額控制體系,並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第二十條 商業銀行對單一借款人的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
第二十一條 並購交易價款中並購貸款所佔比例不應高於60%。
第二十二條 並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七年。
第二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具有與本行並購貸款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熟悉並購相關法律、財務、行業等知識的專業人員。
第二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在內部組織並購貸款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專業團隊,對本指引第十一條到第十七條的內容進行調查、分析和評估,並形成書面報告。
前款所稱專業團隊的負責人應有3年以上並購從業經驗,成員可包括但不限於並購專家、信貸專家、行業專家、法律專家和財務專家等。
第二十五條 商業銀行應在並購貸款業務受理、盡職調查、風險評估、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後管理等主要業務環節以及內部控制體系中加強專業化的管理與控制。
第二十六條 商業銀行受理的並購貸款申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並購方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二)並購交易合法合規,涉及國家產業政策、行業准入、反壟斷、國有資產轉讓等事項的,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取得有關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關手續;
(三)並購方與目標企業之間具有較高的產業相關度或戰略相關性,並購方通過並購能夠獲得目標企業的研發能力、關鍵技術與工藝、商標、特許權、供應或分銷網路等戰略性資源以提高其核心競爭能力。
第二十七條 商業銀行可根據並購交易的復雜性、專業性和技術性,聘請中介機構進行有關調查並在風險評估時使用該中介機構的調查報告。
有前款所述情形的,商業銀行應建立相應的中介機構管理制度,並通過書面合同明確中介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並購方與目標企業存在關聯關系的,商業銀行應當加強貸前調查,了解和掌握並購交易的經濟動機、並購雙方整合的可行性、協同效應的可能性等相關情況,核實並購交易的真實性以及並購交易價格的合理性,防範關聯企業之間利用虛假並購交易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商業銀行原則上應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能夠覆蓋並購貸款風險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資產抵押、股權質押、第三方保證,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形式的擔保。以目標企業股權質押時,商業銀行應採用更為審慎的方法評估其股權價值和確定質押率。
第三十條 商業銀行應根據並購貸款風險評估結果,審慎確定借款合同中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分期還款計劃、擔保方式等基本條款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 商業銀行應在借款合同中約定保護貸款人利益的關鍵條款,包括但不限於:
(一)對借款人或並購後企業重要財務指標的約束性條款;
(二)對借款人特定情形下獲得的額外現金流用於提前還款的強制性條款;
(三)對借款人或並購後企業的主要或專用賬戶的監控條款;
(四)確保貸款人對重大事項知情權或認可權的借款人承諾條款。
第三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通過本指引第三十一條所述的關鍵條款約定在並購雙方出現以下情形時可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一)重要股東的變化;
(二)經營戰略的重大變化;
(三)重大投資項目變化;
(四)營運成本的異常變化;
(五)品牌、客戶、市場渠道等的重大不利變化;
(六)產生新的重大債務或對外擔保;
(七)重大資產出售;
(八)分紅策略的重大變化;
(九)擔保人的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發生重大變化;
(十)影響企業持續經營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在借款合同中約定提款條件以及與貸款支付使用相關的條款,提款條件應至少包括並購方自籌資金已足額到位和並購合規性條件已滿足等內容。
商業銀行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加強對貸款資金的提款和支付管理,做好資金流向監控,防範關聯企業藉助虛假並購交易套取貸款資金,確保貸款資金不被挪用。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有義務在貸款存續期間定期報送並購雙方、擔保人的財務報表以及貸款人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在貸款存續期間,應加強貸後檢查,及時跟蹤並購實施情況,定期評估並購雙方未來現金流的可預測性和穩定性,定期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計劃與還款來源是否匹配,對並購交易或者並購雙方出現異常情況的,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障貸款安全。
並購方與目標企業存在關聯關系的,商業銀行應加大貸後管理力度,特別是應確認並購交易得到實際執行以及並購方對目標企業真正實施整合。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在貸款存續期間,應密切關注借款合同中關鍵條款的履行情況。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不低於其他貸款種類的頻率和標准對並購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和計提撥備。
第三十八條 並購貸款出現不良時,商業銀行應及時採取貸款清收、保全,以及處置抵質押物、依法接管企業經營權等風險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明確並購貸款業務內部報告的內容、路線和頻率,並應至少每年對並購貸款業務的合規性和資產價值變化進行內部檢查和獨立的內部審計,對其風險狀況進行全面評估。當出現並購貸款集中度趨高、貸款風險分類趨降等情形時,商業銀行應提高內部報告、檢查和評估的頻率。
第四十條 商業銀行在並購貸款的不良貸款額或不良率上升時應加強對以下內容的報告、檢查和評估:
(一)並購貸款擔保的方式、構成和覆蓋貸款本息的情況;
(二)針對不良貸款所採取的清收和保全措施;
(三)處置質押股權的情況;
(四)依法接管企業經營權的情況;
(五)並購貸款的呆賬核銷情況。 第四十一條 商業銀行貸款支持已獲得目標企業控制權的並購方企業,為維持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而受讓或者認購目標企業股權的,適用本指引。
第四十二條 政策性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開辦並購貸款業務的,參照本指引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指引所稱並購雙方是指並購方與目標企業。
第四十四條 本指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08〕84號)同時廢止。
Ⅱ 高收益債券與杠桿收購怎麼樣
IPO和並購有一個承前啟後的關系:前者為資本市場提供了足夠多的上市公司資源,而後者則是上市公司間的資源整合,實際是金融資本提高產業資本的效率。對投行來說,IPO考察的是估值定價和銷售能力,而並購除了對估值定價,對產業的深刻理解,擁有復雜的關系網路,也是必須的。並購是資本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成為主流的業務,它的魅力還在於:不同於IPO,每個人做並購可能都有不同的玩法,而比誰的玩法最高明實在是一件刺激的事情。所以,做投行業務的人偏愛做並購,就如同做投資的都喜歡和對沖基金搞搞曖昧。 上世紀八十年底的美國,無疑是做並購人的夢想。華爾街的傳奇米爾肯繼承和發揚光大了一種非主流的金融產品:高收益債券。高收益債券(high yield bond),還有一個更為大眾所熟知的名字:垃圾債券(junk bond)。高收益債券名字的分裂正如同一種辯證哲學的表述,任何事物都有對立性。說它垃圾的人是強調這種債券信用評級低(通常為BBB或更低)而違約風險高,說它高收益的人是強調高收益債券對國債有較大的基差,收益好。簡言之,高收益債券體現了風險和收益配比這個規律。但是米爾肯不這么看,他在研究了上千份財報之後,得出結論:高收益債券的風險沒有看起來那麼高!因此,高風險債券物超所值。按照這種思路,米爾肯開拓出了一個垃圾債券市場。 最初用於投資的垃圾債券,很快成為了杠桿收購(LBO)的的工具。杠桿收購的原理是私募股權基金物色合適的收購對象,為了保證收購的成功,杠桿收購特別關注被收購企業的現金流,保證收購後能夠償還債務。除此以外:企業經營管理層應當在企業管理層工作年限很長;據偶較大的成本下降、利潤提高的空間和能力;企業債務比例低。而資金來源上:收購發起人通常提供完成收購所需的10%資金,主要由高收益債券提供30%左右的夾層基金,其他資金由商業銀行提供。 杠桿收購的實質是用債務替換被收購企業的股權,並且最大程度實現了以小博大。很多中小企業通過杠桿收購完成了對行業巨人的兼並。KKR在著名的對雷諾茲-納貝斯克收購中收購金額為250億美元,但是KKR實際出資僅為1500萬美元,其他資金全部來自於德崇債券的垃圾債券。 盡管杠桿收購在國外已經是很成熟的技術,但是在國內資本市場鮮見,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內資本市場的法律和監管體系。 商業銀行貸款:《貸款通則》規定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商業銀行法》要求商業銀行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進行嚴格審查。 過橋貸款:在國外杠桿收購中,投資銀行通常會提供一筆過橋貸款,幫助完成股權的初步收購,之後由倍收購企業發債替換此貸款。國內的投行則受限於分業經營,不得提供貸款業務。 債券融資:國內目前主要的債券品種,對發行額度、用途都有明確的要求,通過發行債券來進行杠桿融資從法律上來看較不可行。
Ⅲ 投資銀行是怎麼回事
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
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
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現代金融業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形成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區別於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點是,其一,它屬於金融服務業,這是區別一般性咨詢、中介服務業的標志;其二,它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其他專業性金融服務機構的標志。
[投資銀行的類型]
當前世界的投資銀行主要有四種類型:
⑴ 獨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全世界范圍內廣為存在,美國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所羅門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頓公司、日本的野村證券、大和證券、日興證券、山一證券、英國的華寶公司、寶源公司等均屬於此種類型,並且,他們都有各自擅長的專業方向。
⑵ 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商人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對現存的投資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參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屬公司形式從事商人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
⑶ 全能性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主要在歐洲大陸,他們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一般的商業銀行業務。
⑷ 一些大型跨國公司興辦的財務公司。
[投資銀行的業務]
經過最近一百年的發展,現代投資銀行已經突破了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交易經紀、證券私募發行等傳統業務框架,企業並購、項目融資、風險投資、公司理財、投資咨詢、資產及基金管理、資產證券化、金融創新等都已成為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組成。
⑴ 證券承銷。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辛迪加和選擇承銷方式。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第二種:投標承購。它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發行方式的證券通常都是信用較高,頗受投資者歡迎的債券。
第三種:代銷。這一般是由於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負擔。
第四種:贊助推銷。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有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現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⑵ 證券經紀交易。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中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在證券承銷結束之後,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並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商,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按照客戶提出的價格代理進行交易。作為交易商,投資銀行有自營買賣證券的需要,這是因為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必須要保證這些資產的保值與增值。此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無風險套利和風險套利等活動。
⑶ 證券私募發行。證券的發行方式分作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前面的證券承銷實際上是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就是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僅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發行不受公開發行的規章限制,除能節約發行時間和發行成本外,又能夠比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相同結構的證券給投資銀行和投資者帶來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來私募發行的規模仍在擴大。但同時,私募發行也有流動性差、發行面窄、難以公開上市擴大企業知名度等缺點。
⑷ 兼並與收購。企業兼並與收購已經成為現代投資銀行除證券承銷與經紀業務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投資銀行可以以多種方式參與企業的並購活動,如:尋找兼並與收購的對象、向獵手公司和獵物公司提供有關買賣價格或非價格條款的咨詢、幫助獵手公司制定並購計劃或幫助獵物公司針對惡意的收購制定反收購計劃、幫助安排資金融通和過橋貸款等。此外,並購中往往還包括「垃圾債券」的發行、公司改組和資產結構重組等活動。
⑸ 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對一個特定的經濟單位或項目策劃安排的一攬子融資的技術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賴該經濟單位的現金流量和所獲收益用作還款來源,並以該經濟單位的資產作為借款擔保。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它將與項目有關的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投資者與項目發起人等緊密聯系在一起,協調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一起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而通過發行債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賣、抵押貸款等形式組織項目投資所需的資金融通。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主要工作是:項目評估、融資方案設計、有關法律文件的起草、有關的信用評級、證券價格確定和承銷等。
⑹ 公司理財。公司理財實際上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而提供咨詢、策劃或操作。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根據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市場、某種產品或證券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提供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分析資料;第二類是在企業經營遇到困難時,幫助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種重要的投資工具,它由基金發起人組織,吸收大量投資者的零散資金,聘請有專門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專家進行投資並取得收益。投資銀行與基金有著密切的聯系。首先,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發起人,發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資銀行可作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承銷人,幫助基金發行人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
⑻ 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是投資銀行所承擔的對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的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主要指投資銀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級市場再籌資以及發生兼並收購、出售資產等重大交易活動時提供的專業性財務意見。投資銀行的投資咨詢業務是連結一級和二級市場、溝通證券市場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的紐帶和橋梁。習慣上常將投資咨詢業務的范疇定位在對參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提供投資意見和管理服務。
⑼ 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經過投資銀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資產作為擔保而進行的證券發行,是一種與傳統債券籌資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資方式。進行資產轉化的公司稱為資產證券發起人。發起人將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如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分類整理為一批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交易組織,即金融資產的買方(主要是投資銀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組織以買下的金融資產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用於收回購買資金。這一系列過程就稱為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證券即資產證券為各類債務性債券,主要有商業票據、中期債券、信託憑證、優先股票等形式。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本金、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於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即資產債務人償還的到期本金與利息。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於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人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⑽ 金融創新。根據特性不同,金融創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為三類:期貨類、期權類、和調期類。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種,即套利保值、增加回報和改進有價證券的投資管理。通過金融創新工具的設立與交易,投資銀行進一步拓展了投資銀行的業務空間和資本收益。首先,投資銀行作為經紀商代理客戶買賣這類金融工具並收取傭金;其次,投資銀行也可以獲得一定的價差收入,因為投資銀行往往首先作為客戶的對方進行衍生工具的買賣,然後尋找另一客戶作相反的抵補交易;第三,這些金融創新工具還可以幫助投資銀行進行風險控制,免受損失。金融創新也打破了原有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之間的界限和傳統的市場劃分,加劇了金融市場的競爭。
⑾ 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指對新興公司在創業期和拓展期進行的資金融通,表現為風險大、收益高。新興公司一般是指運用新技術或新發明、生產新產品、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可以獲得遠高於平均利潤的利潤、但卻充滿了極大風險的公司。由於高風險,普通投資者往往都不願涉足,但這類公司又最需要資金的支持,因而為投資銀行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投資銀行涉足風險投資有不同的層次:第一,採用私募的方式為這些公司籌集資本;第二,對於某些潛力巨大的公司有時也進行直接投資,成為其股東;第三,更多的投資銀行是設立「風險基金」或「創業基金」向這些公司提供資金來源。
[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
一般而言,一個投資銀行採用的組織結構是與其內部的組建方式和經營思想密切相關的。現代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形式主要有三種。
⑴ 合夥人制。合夥人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合夥人即為公司主人或股東的組織形式。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共享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無限責任;它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
⑵ 混合公司制。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在職能上沒有緊密聯系的資本或公司相互合並而形成規模更大的資本或公司。本世紀六十年代以後,在大公司生產和經營多元化的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是被收購或聯合兼並成為混合公司的重要對象。這些並購活動的主要動機都是為了擴大母公司的業務規模,在這一過程中,投資銀行逐漸開始了由合夥人制向現代公司制度的轉變。
⑶ 現代公司制。現代公司制度賦予公司以獨立的人格,其確立是以企業法人財產權為核心和重要標志的。法人財產權是企業法人對包括投資和投資增值在內的全部企業財產所享有的權利。法人財產權的存在顯示了法人團體的權利不再表現為個人的權利。現代公司制度使投資銀行在資金籌集、財務風險控制、經營管理的現代化等方面都獲得較傳統合夥人制所不具備的優勢。
[投資銀行的起源與沿革]
現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產生於歐美,主要是由十八、十九世紀眾多銷售政府債券和貼現企業票據的金融機構演變而來的。投資銀行的早期發展主要得益於以下四方面因素。
⑴ 貿易活動的日趨活躍。伴隨著貿易范圍和金額的擴大,客觀上要求融資信用,於是一些信譽卓越的大商人便利用其積累的大量財富成為商人銀行家,專門從事融資和票據承兌貼現業務,這是投資銀行產生的根本原因。
⑵ 證券業的興起與發展。證券業與證券交易的飛速發展是投資銀行業迅速發展的催化劑,為其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天地。投資銀行則作為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人逐步奠定了其在證券市場中的核心地位。
⑶ 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資本主義經濟的飛速發展給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的壓力,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十八、十九世紀歐美掀起了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這一過程中巨大的資金需求使得投資銀行在籌資和融資過程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⑷ 股份公司制度的發展。股份制的出現和發展,不僅帶來了西方經濟體制中一場深刻的革命,也使投資銀行作為企業和社會公眾之間資金中介的作用得以確立。
20世紀前期,西方經濟的持續繁榮帶來了證券業的高漲,把證券市場的繁華交易變成了一種狂熱的貨幣投機活動。商業銀行憑借其雄厚的資金實力頻頻涉足於證券市場,甚至參與證券投機;同時,各國政府對證券業缺少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機構來規范其發展,這些都為1929—19933年的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經濟危機直接導致了大批投資銀行的倒閉,證券業極度萎靡。這使得各國政府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信用的盲目擴張和商業銀行直接或間接地捲入風險很大的股票市場對經濟安全是重大的隱患。1933年後,美英等國將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業務分開,並進行分業管理,從此,一個嶄新的獨立的投資銀行業在經濟危機的蕭條中崛起。
經過經濟危機後近三十年的調整,投資銀行業再次迎來了飛速的發展。七十年代以來,抵押債券、一攬子金融管理服務、杠桿收購(LBO)、期貨、期權、互換、資產證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創新,使得金融行業,尤其是證券行業成為變化最快、最富革命性和挑戰性的行業之一。這種創新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正在繞過分業管理體制的約束,互相侵蝕對方的業務,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混業及其全球化發展的趨勢已經變得十分強大。
[投資銀行的發展趨勢]
近二十年來,在國際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趨勢下,投資銀行業完全跳開了傳統證券承銷和證券經紀狹窄的業務框架,躋身於金融業務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和集中化之中,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這些變化不斷改變著投資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對世界經濟和金融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已形成鮮明而強大的發展趨勢。
⑴ 投資銀行業務的多樣化趨勢。六、七十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開始逐漸放鬆了金融管制,允許不同的金融機構在業務上適當交叉,為投資銀行業務的多樣化發展創造了條件。到了八十年代,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以及金融創新工具的不斷發展完善,更進一步強化了這一趨勢的形成。如今,投資銀行已經完全跳出了傳統證券承銷與證券經紀狹窄的業務框架,形成了證券承銷與經紀、私募發行、兼並收購、項目融資、公司理財、基金管理、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風險投資等多元化的業務結構。
⑵ 投資銀行的國際化趨勢。投資銀行業務全球化有深刻的原因,其一,全球各國經濟的發展速度、證券市場的發展速度快慢不一,使得投資銀行紛紛以此作為新的競爭領域和利潤增長點,這是投資銀行向外擴張的內在要求。其二,國際金融環境和金融條件的改善,客觀上為投資銀行實現全球經營准備了條件。早在六十年代以前,投資銀行就採用與國外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幫助本國公司在海外推銷證券或作為投資者中介進入國外市場。到了七十年代,為了更加有效的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各大投資銀行紛紛在海外建立自己的分支機構。八十年代後,隨著世界經濟、資本市場的一體化和信息通訊產業的飛速發展,昔日距離的限制再也不能成為金融機構的屏障,業務全球化已經成為投資銀行能否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佔領制高點的重要問題。
⑶ 投資銀行業務專業化的趨勢。專業化分工協作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必然要求,在整個金融體系多樣化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業務的專業化也成為必然,各大投資銀行在業務拓展多樣化的同時也各有所長。例如,美林在基礎設施融資和證券管理方面享有盛譽、高盛以研究能力及承銷而聞名、所羅門兄弟以商業票據發行和公司購並見長、第一波士頓則在組織辛迪加和安排私募方面居於領先。
⑷ 投資銀行集中化的趨勢。五、六十年代,隨著戰後經濟和金融的復甦與成長,各大財團的競爭與合作使得金融資本越來越集中,投資銀行也不例外。近年來,由於受到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競爭,如收益債券的運銷、歐洲美元辛迪加等,更加劇了投資銀行業的集中。在這種狀況下,各大投資銀行業紛紛通過購並、重組、上市等手段擴大規模。例如美林與懷特威爾德公司的合並、瑞士銀行公司收購英國的華寶等。大規模的並購使得投資銀行的業務高度集中,1987年美國25家較大的投資銀行中,其中最大的3家、5家、10家公司分別占市場證券發行的百分比為41.82%、64.98%、87.96%。
[投資銀行在中國]
我國的投資銀行業務是從滿足證券發行與交易的需要不斷發展起來的。從我國的實踐看,投資銀行業務最初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商業銀行不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者,也是掌管金融資產量最大的金融機構。八十年代中後期,隨著我國開放證券流通市場,原有商業銀行的證券業務逐漸被分離出來,各地區先後成立了一大批證券公司,形成了以證券公司為主的證券市場中介機構體系。在隨後的十餘年裡,券商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的主體。但是,除了專業的證券公司以外,還有一大批業務范圍較為寬泛的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投資公司、產權交易與經紀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在從事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
我國的投資銀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全國性的,第二種是地區性的,第三種是民營性的。全國性的投資銀行又分為兩類:其一是以銀行系統為背景的證券公司;其二是以國務院直屬或國務院各部委為背景的信託投資公司。地區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省市兩級的專業證券公司和信託公司。以上兩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依託國家在證券業務方面的特許經營權在我國投資銀行業中占據了主體地位。第三類民營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一些投資管理公司、財務顧問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他們絕大多數是從過去為客戶提供管理咨詢和投資顧問業務發展起來的,並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在企業並購、項目融資和金融創新方面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正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領域的又一支中堅力量。
我國現代投資銀行的業務從發展到現在只有短短不到十五年的時間,還存在著諸如規模過小、業務范圍狹窄、缺少高素質專業人才、過度競爭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我國的投資銀行業正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大的市場需求,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迅速發展和不斷深化,社會經濟生活中對投融資的需求會日益旺盛,國有大中型企業在轉換經營機制和民營企業謀求未來發展等方面也將越來越依靠資本市場的作用,這些都將為我國投資銀行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投資銀行:是經營資本的行業,其主要作用是為資金的使用者和供應者手中的賦閑資源提供配置和組合的中介服務,從而為雙方提供資源共享所創造的收益。(它是對資本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的組合和運作)
意義:投資銀行的市場中介作用是市場經濟的充分體現。
伴隨金融產品的衍生,投資銀行業務范圍有放大的趨勢,特別是大的投資銀行發散出來的小的投資銀行機構。它在發達國家的市場中始終處於核心地位。
主要產品:金融能力(建立在對經濟和業務的財務分析基礎之上)
財務建議(包括適宜的利率水平、認購價格及投資者的需求預期)
主要的收入:傭金
資金的有效使用是投資銀行的思維核心
投行的歷程:
1.14世紀義大利商人發明的「銀行承兌匯票」
2.18世紀英國倫敦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投資銀行家產生
3.製造業的競爭促使了一批專門承接海外貿易和出口業務財務風險的承兌商號和商人,又稱商人銀行
4.美國內戰期間出現的政府債券和鐵路債券成為美投行的起源。(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使得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業務嚴格分離)
5.二戰後投行依然在資金籌措和企業投資領域佔有優勢,但已不再是純粹的證券承銷商
五次並購:
一.19世紀60到70年代,主要是規模經營基礎上的橫向並購
二.20世紀20到30年代,主要是整合主產業和關聯產業的產品鏈條,形成原材料采購機械加工和製造、市場銷售等流程作業一體化系統,即縱向並購
三.20世紀50年代的混合和跨行業並購
四.20世紀80年代盛行杠桿收購,垃圾債券為企業並購提供資金支持
五.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其風險資本投資和公眾化融資迅速推廣和普及了新技術的應用
經營模式:分離式(中美)、全能式(德、瑞士、荷蘭)
四種定義:
一.任何經營華爾街業務(銀行業務、承銷業務、交易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廣義)
二.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證券包銷、基金管理、公司資本籌集、收購兼並、項目融資、風險資本、公司理財、財務顧問,不包括向散戶出售證券、對消費者提供不動產中介和抵押、保險產品)(最佳)
三.只包括某些資本市場業務,即證券承銷、兼並收購(狹義)
四.從事一級市場的證券承銷和二級市場的證券交易(不和時宜)
(大投行可以用第二個,小投行則限定在與資本市場有關的證券承銷發行、企業融資、收購兼並)
美式投行—投行或證券公司—分業經營
分類:國別和傳統習慣
英式投行—商人銀行—貨幣市場存貸和證券承銷
德式投行—綜合銀行—無專門的投行
規模和業務能力:國際級超大型投行、國家級、地區性投行、專業性投行
獨立性投行和商業銀行所控制的投行(高盛、美林、財務和業務獨立性 摩根*斯坦利、第一波士頓、日本野村、日興、華寶)
綜合性投行和大型跨國公司的財務公司
職能:金融中介、創造證券市場流動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集中、金融創新、促進產融結合和培育企業家
業務分類:傳統——證券發行承銷、證券經紀、做市及證券私募
現代——兼並收購、項目融資、風險資本、財務顧問
其他——投資顧問、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
Ⅳ 請問誰知道投資銀行的經濟功能謝
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
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
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現代金融業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形成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區別於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點是,其一,它屬於金融服務業,這是區別一般性咨詢、中介服務業的標志;其二,它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其他專業性金融服務機構的標志。
投資銀行的起源和發展
在美國,投資銀行往往有兩個來源:一是由商業銀行分解而來,典型的例子如摩根士丹利;二是由證券經紀人發展而來,典型的例子如美林證券。美國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分離發生在1929年的大股災之後,當時聯邦政府認為投資銀行業務有較高的風險,禁止商業銀行利用儲戶的資金參加投行業務,結果一大批綜合性銀行被迫分解為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摩根銀行分解為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摩根士丹利以及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的摩根大通。但是在歐洲,各國政府一直沒有頒布這樣的限制,投資銀行業務一般都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所以形成了許多所謂的「全能銀行」(Universal Bank)或商人銀行(Merchant Bank),如德意志銀行、荷蘭銀行、瑞士銀行、瑞士信貸銀行等等。事實證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由同一金融機構完成,在歐洲不但沒有引起金融危機,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融資效率,降低了金融系統的風險。
投資銀行業務的利潤是很高的。以最常見的股票發行業務為例,投資銀行一般要抽取5%-10%的傭金,也就是說,如果客戶發行價值100億美圓的股票,投資銀行就要吃掉5億-10億美圓。債券發行業務的利潤相對較少,但風險也較小。除此之外,兼並重組與破產清算是投資銀行近年來的主要利潤增長點,近年來歐美發生的大型兼並案,背後往往都有投資銀行的推波助瀾。
1990年代以後,世界投資銀行的格局逐漸發生了變化。一方面,兼並風潮席捲美國金融界,出現了花旗集團、摩根大通(即JP摩根)、美國銀行等大型金融集團,它們都希望進入對利潤豐厚的投資銀行領域;另一方面,華爾街的投資銀行與證券分析業務離的太近,許多投資者和媒體認為,投資銀行僱用的分析師難以保證獨立性,從而對投資銀行的商業道德產生了懷疑。但是,如果投資銀行和證券分析業務真的完全分離,投資銀行業務將成為無源之水,證券分析業務則將喪失豐厚的利潤提成,兩者都難以生存。相比之下,商業銀行經營投資銀行業務有先天優勢,它可以利用與各大企業的存款、貸款關系網爭取到許多客戶,不用像傳統的投資銀行那樣依靠證券分析和咨詢吸引客戶。商業銀行擁有更充足的資金和更良好的信譽,它們主要缺乏的是投資銀行領域的業務經驗。
投資銀行的類型
當前世界的投資銀行主要有四種類型:
⑴ 獨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全世界范圍內廣為存在,美國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所羅門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頓公司、日本的野村證券、大和證券、日興證券、山一證券、英國的華寶公司、寶源公司等均屬於此種類型,並且,他們都有各自擅長的專業方向。
⑵ 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商人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對現存的投資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參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屬公司形式從事商人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
⑶ 全能性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主要在歐洲大陸,他們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一般的商業銀行業務。
⑷ 一些大型跨國公司興辦的財務公司。
投資銀行的業務
經過最近一百年的發展,現代投資銀行已經突破了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交易經紀、證券私募發行等傳統業務框架,企業並購、項目融資、風險投資、公司理財、投資咨詢、資產及基金管理、資產證券化、金融創新等都已成為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組成。
⑴ 證券承銷。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辛迪加和選擇承銷方式。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第二種:投標承購。它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發行方式的證券通常都是信用較高,頗受投資者歡迎的債券。
第三種:代銷。這一般是由於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負擔。
第四種:贊助推銷。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有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現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⑵ 證券經紀交易。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中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在證券承銷結束之後,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並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商,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按照客戶提出的價格代理進行交易。作為交易商,投資銀行有自營買賣證券的需要,這是因為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必須要保證這些資產的保值與增值。此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無風險套利和風險套利等活動。
⑶ 證券私募發行。證券的發行方式分作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前面的證券承銷實際上是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就是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僅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發行不受公開發行的規章限制,除能節約發行時間和發行成本外,又能夠比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相同結構的證券給投資銀行和投資者帶來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來私募發行的規模仍在擴大。但同時,私募發行也有流動性差、發行面窄、難以公開上市擴大企業知名度等缺點。
⑷ 兼並與收購。企業兼並與收購已經成為現代投資銀行除證券承銷與經紀業務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投資銀行可以以多種方式參與企業的並購活動,如:尋找兼並與收購的對象、向獵手公司和獵物公司提供有關買賣價格或非價格條款的咨詢、幫助獵手公司制定並購計劃或幫助獵物公司針對惡意的收購制定反收購計劃、幫助安排資金融通和過橋貸款等。此外,並購中往往還包括「垃圾債券」的發行、公司改組和資產結構重組等活動。
⑸ 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對一個特定的經濟單位或項目策劃安排的一攬子融資的技術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賴該經濟單位的現金流量和所獲收益用作還款來源,並以該經濟單位的資產作為借款擔保。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它將與項目有關的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投資者與項目發起人等緊密聯系在一起,協調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一起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而通過發行債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賣、抵押貸款等形式組織項目投資所需的資金融通。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主要工作是:項目評估、融資方案設計、有關法律文件的起草、有關的信用評級、證券價格確定和承銷等。
⑹ 公司理財。公司理財實際上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而提供咨詢、策劃或操作。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根據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市場、某種產品或證券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提供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分析資料;第二類是在企業經營遇到困難時,幫助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種重要的投資工具,它由基金發起人組織,吸收大量投資者的零散資金,聘請有專門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專家進行投資並取得收益。投資銀行與基金有著密切的聯系。首先,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發起人,發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資銀行可作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承銷人,幫助基金發行人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
⑻ 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是投資銀行所承擔的對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的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主要指投資銀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級市場再籌資以及發生兼並收購、出售資產等重大交易活動時提供的專業性財務意見。投資銀行的投資咨詢業務是連結一級和二級市場、溝通證券市場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的紐帶和橋梁。習慣上常將投資咨詢業務的范疇定位在對參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提供投資意見和管理服務。
⑼ 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經過投資銀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資產作為擔保而進行的證券發行,是一種與傳統債券籌資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資方式。進行資產轉化的公司稱為資產證券發起人。發起人將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如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分類整理為一批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交易組織,即金融資產的買方(主要是投資銀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組織以買下的金融資產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用於收回購買資金。這一系列過程就稱為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證券即資產證券為各類債務性債券,主要有商業票據、中期債券、信託憑證、優先股票等形式。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本金、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於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即資產債務人償還的到期本金與利息。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於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人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⑽ 金融創新。根據特性不同,金融創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為三類:期貨類、期權類、和調期類。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種,即套利保值、增加回報和改進有價證券的投資管理。通過金融創新工具的設立與交易,投資銀行進一步拓展了投資銀行的業務空間和資本收益。首先,投資銀行作為經紀商代理客戶買賣這類金融工具並收取傭金;其次,投資銀行也可以獲得一定的價差收入,因為投資銀行往往首先作為客戶的對方進行衍生工具的買賣,然後尋找另一客戶作相反的抵補交易;第三,這些金融創新工具還可以幫助投資銀行進行風險控制,免受損失。金融創新也打破了原有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之間的界限和傳統的市場劃分,加劇了金融市場的競爭。
⑾ 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指對新興公司在創業期和拓展期進行的資金融通,表現為風險大、收益高。新興公司一般是指運用新技術或新發明、生產新產品、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可以獲得遠高於平均利潤的利潤、但卻充滿了極大風險的公司。由於高風險,普通投資者往往都不願涉足,但這類公司又最需要資金的支持,因而為投資銀行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投資銀行涉足風險投資有不同的層次:第一,採用私募的方式為這些公司籌集資本;第二,對於某些潛力巨大的公司有時也進行直接投資,成為其股東;第三,更多的投資銀行是設立「風險基金」或「創業基金」向這些公司提供資金來源。
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
一般而言,一個投資銀行採用的組織結構是與其內部的組建方式和經營思想密切相關的。現代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形式主要有三種。
⑴ 合夥人制。合夥人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合夥人即為公司主人或股東的組織形式。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共享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無限責任;它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
⑵ 混合公司制。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在職能上沒有緊密聯系的資本或公司相互合並而形成規模更大的資本或公司。本世紀六十年代以後,在大公司生產和經營多元化的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是被收購或聯合兼並成為混合公司的重要對象。這些並購活動的主要動機都是為了擴大母公司的業務規模,在這一過程中,投資銀行逐漸開始了由合夥人制向現代公司制度的轉變。
⑶ 現代公司制。現代公司制度賦予公司以獨立的人格,其確立是以企業法人財產權為核心和重要標志的。法人財產權是企業法人對包括投資和投資增值在內的全部企業財產所享有的權利。法人財產權的存在顯示了法人團體的權利不再表現為個人的權利。現代公司制度使投資銀行在資金籌集、財務風險控制、經營管理的現代化等方面都獲得較傳統合夥人制所不具備的優勢。
投資銀行的起源與沿革
現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產生於歐美,主要是由十八、十九世紀眾多銷售政府債券和貼現企業票據的金融機構演變而來的。投資銀行的早期發展主要得益於以下四方面因素。
⑴ 貿易活動的日趨活躍。伴隨著貿易范圍和金額的擴大,客觀上要求融資信用,於是一些信譽卓越的大商人便利用其積累的大量財富成為商人銀行家,專門從事融資和票據承兌貼現業務,這是投資銀行產生的根本原因。
⑵ 證券業的興起與發展。證券業與證券交易的飛速發展是投資銀行業迅速發展的催化劑,為其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天地。投資銀行則作為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人逐步奠定了其在證券市場中的核心地位。
⑶ 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資本主義經濟的飛速發展給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的壓力,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十八、十九世紀歐美掀起了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這一過程中巨大的資金需求使得投資銀行在籌資和融資過程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⑷ 股份公司制度的發展。股份制的出現和發展,不僅帶來了西方經濟體制中一場深刻的革命,也使投資銀行作為企業和社會公眾之間資金中介的作用得以確立。
20世紀前期,西方經濟的持續繁榮帶來了證券業的高漲,把證券市場的繁華交易變成了一種狂熱的貨幣投機活動。商業銀行憑借其雄厚的資金實力頻頻涉足於證券市場,甚至參與證券投機;同時,各國政府對證券業缺少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機構來規范其發展,這些都為1929—19933年的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經濟危機直接導致了大批投資銀行的倒閉,證券業極度萎靡。這使得各國政府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信用的盲目擴張和商業銀行直接或間接地捲入風險很大的股票市場對經濟安全是重大的隱患。1933年後,美英等國將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業務分開,並進行分業管理,從此,一個嶄新的獨立的投資銀行業在經濟危機的蕭條中崛起。
經過經濟危機後近三十年的調整,投資銀行業再次迎來了飛速的發展。七十年代以來,抵押債券、一攬子金融管理服務、杠桿收購(LBO)、期貨、期權、互換、資產證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創新,使得金融行業,尤其是證券行業成為變化最快、最富革命性和挑戰性的行業之一。這種創新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正在繞過分業管理體制的約束,互相侵蝕對方的業務,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混業及其全球化發展的趨勢已經變得十分強大。
Ⅳ 資本運作都有哪些政治意義和經濟意義
資本運作(Capital operation)是中國大陸企業界創造的概念,它指利用市場法則,通過資本本身的技巧性運作或資本的科學運動,實現價值增值、效益增長的一種經營方式。簡言之就是利用資本市場,通過買賣企業和資產而賺錢的經營活動和以小變大、以無生有的訣竅和手段。
資本運作不是生產製造、庫存管理、產品營銷、市場開拓、品牌創建等等這些傳統意義上的企業經營活動,它包括的內容有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配股、增發新股、轉讓股權、派送紅股、轉增股本、股權回購(減少注冊資本),企業的合並、託管、收購、兼並、分立以及風險投資等,資產重組即對企業的資產進行剝離、置換、出售、轉讓,以實現資本結構或債務結構的改善,為實現資本運營的根本目標奠定基礎。
從普遍意義上講,企業資本運作無非是三種目標:(1)為企業改制和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服務,促進企業股權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合理化;(2)為生產經營服務,依靠資本運作擴張生產經營、促進技術創新和發展、防範生產經營中的風險;(3)為企業的利潤增長直接服務,通過資產和企業的買賣,直接獲取利潤。
縱觀美國著名大企業,幾乎沒有那一家不是以某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上運用了兼並、收購而發展起來的。
1992年,一些處境困難的國營、民營企業,在超前意識的驅動下,利用歷史性機會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並在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其結果是這些企業不但擺脫了困境,而且獲得了奇跡般的飛躍發展:企業資產規模成幾何級數增長,遠遠超過了上市前若干年增長幅度的總和;新產品的推出、先進技術的引進,前所未有的市場地位和競爭優勢,是企業上市前所不敢想的。這就是資本運營的巨大威力。與企業聯盟、公司上市以及技術轉讓相比,企業的兼並收購是更復雜和更經常的運作手段。一家上市公司通過對非上市公司的兼並,使該公司注入了新的資產,擴大了市場規模;而非上市公司通過某種形式收購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權,不僅增強了資產的流動性,而且擁有了股市上的運作載體,為其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空間;購買具有上市前景企業的股份,並將該企業包裝上市,實現價值增值後套現。目前我國可行的企業並購方式主要有:
(一)承擔債務式重組
指並購企業將被並購企業的債務及整體產權一並吸收,以承擔被並購企業的債務來實現的並購。即在資產與負債基本對等的情況下,兼並方以承當被兼並方債務為條件接受其資產,往往同時也接受被並購方的職工。據統計,在已發生的企業並購中,通過承當債務方式進行的並購約占並購總額的70%左右。
百大股份有限公司在1992年4月以承擔債務的形式兼並了連年虧損的杭州照相器材廠。通過重組,盤活了原杭州照相器材廠的生產經營性存量資產,扭轉了經營虧損的局面,使新組建的杭州照相器材廠當年就創利近20萬元。1995年8月28日,全國最大的化纖生產企業儀征化纖以擔保債務方式與佛山市政府正式簽約,以為虧損的佛山化纖10.81億元人民幣債務提供擔保的形式,獲得了後者的全部產權,並3年付清9400萬元土地使用費。並購後,儀征化纖少了一個競爭對手,擴大了整體規模,實現了雙方優勢互補。
這一方式的優點是:
1、交易不用付現款,以未來分期付款償還債務為條件整體接受目標企業,從而避免了並購方的現金頭寸不足的困難,不會擠占營運資金,簡單易行。
2、容易得到政府在貸款、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如本金可分多年歸還,免息等,有利於減輕並購方負擔。
3、目標企業的生產、組織和經營破壞程度較低。這一並購方式適用於急於擴大生產規模、並購雙方相容性強、互補性好且並購資金不寬裕的情況。
(二)收購式重組
並購方出資購買目標企業的資產以獲得其產權的並購手段。在目前資本市場不發達的情況下,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去收購股權,是企業進行資本運營時切實可行的手段之一。並購後,目標企業的法人地位消失。
案例:哈爾濱龍濱酒廠連年虧損,1995年資產總額為1.4億元,三九集團在徵得哈爾濱市政府同意後,出資買斷了該酒廠的全部產權,而新建一個類似的酒廠,至少需要2億元以上的投資和3年左右的時間。
這一方式的優點是:
1、並購方並不需要承擔被並購方的債務,並購速度快。
2、並購方可以較為徹底的進行購並後的資產重組以及企業文化重塑。
3、適用於需對目標企業進行絕對控股;並購方實力強大,具有現金支付能力的企業。
(三)股權協議轉讓控股式模式
股權協議轉讓指並購公司根據股權協議轉讓價格受讓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產權,從而獲得目標公司控股權的並購行為。股權轉讓的對象一般指國家股和法人股。股權轉讓既可以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轉讓股權,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轉讓股權。這種模式由於其對象是界定明確、轉讓方便的股權,無論是從可行性、易操作性和經濟性而言,公有股股權協議轉讓模式均具有顯著的優越性。
1997年發生在深、滬證券市場上的協議轉讓公有股買殼上市事件就有25起,如北京中鼎創業收購雲南保山、海通證券收購貴華旅業、廣東飛龍收購成都聯益等。其中,比較典型的是珠海恆通並購上海棱光。1994年4月28日,珠海恆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拆資5160萬元,以每股4.3元的價格收購了上海建材集團持有的上海棱光股份有限公司1200萬國家股,占總股本的33.5%成為棱光公司第一大股東,其收購價格僅相當於二級市場價格的1/3,同時法律上也不需要多次公告。
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
1、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機構持股比例達到發行在外股份的30%時,應發出收購要約,由於證監會對此種收購方式持鼓勵態度並豁免其強制收購要約義務,從而可以在不承當全面收購義務的情況下,輕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權,大大降低了收購成本。
2、目前我國的同股不同價,國家股、法人股股價低於流通市價,使得並購成本較低;通過協議收購非流通得公眾股不僅可以達到並購目的,還可以得到由此帶來的「價格租金」.
( 四)公眾流通股轉讓模式
公眾流通股轉讓模式又稱為公開市場並購,即並購方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從而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行為。1993年9月發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寶延風波」,拉開了我國通過股票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序幕。自此以後,有深萬科在滬市控股上海申華、深圳無極在滬市收購飛躍音響、君安證券6次舉牌控股上海申華等案例發生。
雖然在證券市場比較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並購都是採取流通股轉讓方式進行的,但在中國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卻並不強,先行條件對該種方式的主要制約因素有:
1、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不可流通的國家股、有限度流通的法人股占總股本比重約70%,可流通的社會公眾股占的比例過小,這樣使的能夠通過公眾流通股轉讓達到控股目的的目標企業很少。
2、現行法規對二級市場收購流通股有嚴格的規定,突出的一條是:收購中,機構持股5%以上需在3個工作日之內作出公告舉牌以及以後每增減2%也須作出公告。這樣,每一次公告必然會造成股價的飛揚,使得二級市場收購成本很高,完成收購的時間也較長。如此高的操作成本,抑制了此種並購的運用。
3、我國股市規模過小,而股市外圍又有龐大的資金堆積,使的股價過高。對收購方而言,肯定要付出較大的成本才能收購成功,往往可能得不償失。
(五)投資控股收購重組模式
指上市公司對被並購公司進行投資,從而將其改組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並購行為。這種以現金和資產入股的形式進行相對控股或絕對控股,可以實現以少量資本控制其它企業並為我所有的目的。
杭州天目葯業公司以資產入股的形式將臨安最早的中外合資企業寶臨印刷電路有限公司改組為公司控股69%的子公司,使兩家公司實現了優勢互補。1997年,該公司又進行跨地區的資本運作,出資1530萬元控股了黃山制葯總廠,成立了黃山市天目葯業有限責任公司,天目葯業佔51%的股份。
此並購方式的優點:上市公司通過投資控股方式可以擴大資產規模,推動股本擴張,增加資金募集量,充分利用其「殼資源」,規避了初始的上市程序和企業「包裝過程」,可以節約時間,提高效率。
( 六)吸收股份並購模式
被兼並企業的所有者將被兼並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投入並購方,成為並購方的一個股東。並購後,目標企業的法人主體地位不復存在。
1996年12月,上海實業的控股母公司以屬下的匯眾汽車公司、交通電器公司、光明乳業公司及東方商廈等五項資產折價31.8億港元注入上海實業,認購上海實業新股1.62億股,每股作價19.5港元。此舉壯大了上海實業的資本實力,且不涉及資本轉移。
優點:1、並購中,不涉及現金流動,避免了融資問題;2、常用於控股母公司將屬下資產通過上市子公司「借殼上市」,規避了現行市場的額度管理。
(七)資產置換式重組模式
企業根據未來發展戰略,用對企業未來發展用處不大的資產來置換企業未來發展所需的資產,從而可能導致企業產權結構的實質性變化。
鋼運股份是上海交運集團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由於該公司長期經營不善,歷年來一直業績不佳。1997年12月,交運集團將其屬下的優質資產——全資子公司交機總廠和交運集團持有的高客公司51%的股權與鋼運公司經評估後的資產進行等值置換,置換價10841.4019萬元,差額1690萬元作為鋼運股份對交運集團的負債,從而達到鋼運公司的產業結構和經營結構戰略轉移的目的,公司也因經營范圍的徹底轉變而更名為「交運股份」。優點:
1、並購企業間可以不出現現金流動,並購方無須或只需少量支付現金,大大降低了並購成本;2、可以有效地進行存量資產調整,將公司對整體收益效果不大的資產剔掉,將對方的優質資產或與自身產業關聯度大的資產注入,可以更為直接地轉變企業的經營方向和資產質量,且不涉及到企業控制權的改變;3、其主要不足在於信息交流不充分的條件下,難以尋找合適的置換對象。
(八)以債權換股權模式
即並購企業將過去對並購企業負債無力償還的企業的不良債權作為對該企業的投資轉換為股權,如果需要,再進一步追加投資以達到控股目的。
遼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遼河集團和深圳通達化工總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其中遼河集團以其屬下骨幹企業遼河化肥廠的經營性資產作為發起人的出資。錦天化是一個完全靠貸款和集資起家的企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使企業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但錦天化設計規模較大生產設備屬90年代國際先進水平,恰可作為遼河化肥廠生產設備的升級。基於以上原因,遼通化工將錦天化作為並購的首選目標。1995年底,遼河化工以承擔6億元債務的方式,先行收購錦天化,此後,遼河集團以債轉股方式,將錦天化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遼通化工在1997年1月上市後,將募集的資金全面收購改組後的錦天化,遼通化工最終以6億元的資金盤活近20億元的資產,一舉成為我國尿素行業的「大哥大」。優點:
1、債權轉股權,可以解決國企由於投資體制缺陷造成的資本金匱乏、負債率過高的「先天不足」,適合中國國情;2、對並購方而言,也是變被動為主動的一種方式。
(九)合資控股式
又稱注資入股,即由並購方和目標企業各自出資組建一個新的法人單位。目標企業以資產、土地及人員等出資,並購方以技術、資金、管理等出資,占控股地位。目標企業原有的債務仍由目標企業承擔,以新建企業分紅償還。這種方式嚴格說來屬於合資,但實質上出資者收購了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應該屬於企業並購的一種特殊形式。
青島海信現金出資1500萬元和1360萬元,加上技術和管理等無形資產,分別同淄博電視機廠和貴州華日電器公司成立合資企業,控股51%,對無力清償海信債務的山東電訊器材廠和肥城電視機廠,海信分別將其393.3萬元和640萬元債權轉為股權,加上設備、儀表及無形資產投入,控股55%,同他們成立合資企業,青島海信通過合資方式獲得了對合資企業的控制權,達到了兼並的目的。
優點:
1、以少量資金控制多量資本,節約了控製成本;2、目標公司為國有企業時,讓當地的原有股東享有一定的權益,同時合資企業仍向當地企業交納稅收,有助於獲得當地政府的支持,從而突破區域限制等不利因素;3、將目標企業的經營性資產剝離出來與優勢企業合資,規避了目標企業歷史債務的積累以及隱性負債、潛虧等財務陷阱;不足之處在於,此種只收購資產而不收購企業的操作易於招來非議;同時如果目標企業身初異地,資產重組容易受到「條塊分割」的阻礙。
(十)在香港注冊後再合資模式
如果企業效益較好,交稅也多,你可以選擇在香港注冊公司,再與原企業進行合資,優化組合,享受中外合資之政策。在香港注冊公司後,可將國內資產並入香港公司,為公司在香港或國外上市打下堅實之基礎。如果你目前經營欠佳,需流動資金或無款更新設備,也難以從國內銀行貸款,你可以選擇在香港注冊公司,藉助在香港的公司作為申請貸款或接款單位,以國內之資產(廠房、設備、樓房、股票、債券等等)作為抵押品, 向香港銀行申請貸款,然後以投資形式注入你的合資公司,依此滿足流動資金缺之需要,還可享受優惠政策。
優點:
1、以合資企業生產之產品,可以較易進入國內或國外市場,可較易創造品牌,從而獲得較大的市場份額。 2、香港公司屬於全球性經營之公司,注冊地址在境外,經營地點不限,可在國外或國內各地區開展商務,也可在各地設立辦事處、商務處及分公司;3、香港公司無經營范圍之限制,可進行進出口、轉口、製造、投資、房地產 電子、化工、管理、經紀、信息、中介、代理、顧問等等。
(十一)股權拆細
對於高科技企業而言,與其追求可望而不可及的上市集資,還不如通過拆細股權,以股權換資金的方式,獲得發展壯大所必需的血液。實際上,西方國家類似的作法也是常見的,即使是美國微軟公司,在剛開始的時候走的也是這條路。高科技企業尋找資金合夥人,然後推出產品或技術,取得現實的利潤回報,這在成為上市公司之前幾乎是必然過程。
(十二)杠桿收購
指收購公司利用目標公司資產的經營收入,來支付兼並價金或作為此種支付的擔保。換言之,收購公司不必擁有巨額資金(用以支付收購過程中必須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費用),加上以目標公司的資產及營運所得作為融資擔保、還款資金來源所貸得的金額,即可兼並任何規模的公司,由於此種收購方式在操作原理上類似杠桿,故而得名。杠桿收購60年代出現於美國,之後迅速發展,80年代已風行於歐美。具體說來,杠桿收購具有如下特徵:
(1)收購公司用以收購的自有資金與收購總價金相比微不足道,前後者之間的比例通常在10%到15%之間;(2)絕大部分收購資金系借貸而來,貸款方可能是金融機構、信託基金甚至可能是目標公司的股東(並購交易中的賣方允許買方分期給付並購資金);(3)用來償付貸款的款項來自目標公司營運產生的資金,即從長遠來講,目標公司將支付它自己的售價;(4)收購公司除投資非常有限的資金外,不負擔進一步投資的義務,亦貸出絕大部分並購資金的債權人,只能向目標公司(被收購公司)求償,而無法向真正的貸款方——收購公司求償。實際上,貸款方往往在被收購公司資產上設有保障,以確保優先受償地位。
銀河數碼動力收購香港電信就是這種資本運營方式的經典手筆。由有小超人李澤楷執掌的銀河數碼動力相對於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藍籌股香港電信而言,只是一個小公司。李澤楷採用以將被收購的香港電信資產作為抵押,向中國銀行集團等幾家大銀行籌措了大筆資金,從而成功地收購了香港電信;此後再以香港電信的運營收入作為還款來源。
(十三)戰略聯盟模式
戰略聯盟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有著對等實力的企業,為達到共同擁有市場、共同使用資源等戰略目標,通過各種契約而結成的優勢相長、風險共擔、要素雙向或多向流動的鬆散型網路組織。根據構成聯盟的合夥各方面相互學習轉移,共同創造知識的程度不同,傳統的戰略聯盟可以分為兩個極端——產品聯盟和知識聯盟。
1、產品聯盟:在醫葯行業,我們可以看到產品聯盟的典型。制葯業務的兩端(研究開發和經銷)代表了格外高的固定成本,在這一行業,公司一般採取產品聯盟的形式、即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對手之間相互經銷具有競爭特徵的產品,以降低成本。在這種合作關系中,短期的經濟利益是最大的出發點。產品聯盟可以幫助公司抓住時機,保護自身,還可以通過與世界其他夥伴合作,快速、大量地賣掉產品,收回投資。
2、知識聯盟:以學習和創造知識作為聯盟的中心目標,它是企業發展核心能力的重要途徑;知識聯盟有助於一個公司學習另一個公司的專業能力;有助於兩個公司的專業能力優勢互補,創造新的交叉知識。與產業聯盟相比,知識聯盟具有以下三個特徵:
(1)聯盟各方合作更緊密。兩個公司要學習、創造和加強專業能力,每個公司的員工必須在一起緊密合作。
(2)識聯盟的參與者的范圍更為廣泛。企業與經銷商、供應商、大學實驗室都可以形成知識聯盟。
(3)知識聯盟可以形成強大的戰略潛能。知識聯盟可以幫助一個公司擴展和改善它的基本能力,有助於從戰略上更新核心能力或創建新的核心能力。
此外,在資本運營的實際操作中,除採用上面闡述的幾種形式或其組合外,還可借鑒國外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經驗,大膽探索各種有效的運作方法,進一步加大資本運營的廣度和深度。
Ⅵ 名詞解釋: 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
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
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現代金融業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形成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區別於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點是,其一,它屬於金融服務業,這是區別一般性咨詢、中介服務業的標志;其二,它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其他專業性金融服務機構的標志。
[投資銀行的類型]
當前世界的投資銀行主要有四種類型:
⑴ 獨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全世界范圍內廣為存在,美國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所羅門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頓公司、日本的野村證券、大和證券、日興證券、山一證券、英國的華寶公司、寶源公司等均屬於此種類型,並且,他們都有各自擅長的專業方向。
⑵ 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商人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對現存的投資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參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屬公司形式從事商人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
⑶ 全能性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主要在歐洲大陸,他們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一般的商業銀行業務。
⑷ 一些大型跨國公司興辦的財務公司。
[投資銀行的業務]
經過最近一百年的發展,現代投資銀行已經突破了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交易經紀、證券私募發行等傳統業務框架,企業並購、項目融資、風險投資、公司理財、投資咨詢、資產及基金管理、資產證券化、金融創新等都已成為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組成。
⑴ 證券承銷。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辛迪加和選擇承銷方式。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第二種:投標承購。它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發行方式的證券通常都是信用較高,頗受投資者歡迎的債券。
第三種:代銷。這一般是由於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負擔。
第四種:贊助推銷。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有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現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⑵ 證券經紀交易。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中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在證券承銷結束之後,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並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商,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按照客戶提出的價格代理進行交易。作為交易商,投資銀行有自營買賣證券的需要,這是因為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必須要保證這些資產的保值與增值。此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無風險套利和風險套利等活動。
⑶ 證券私募發行。證券的發行方式分作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前面的證券承銷實際上是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就是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僅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發行不受公開發行的規章限制,除能節約發行時間和發行成本外,又能夠比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相同結構的證券給投資銀行和投資者帶來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來私募發行的規模仍在擴大。但同時,私募發行也有流動性差、發行面窄、難以公開上市擴大企業知名度等缺點。
⑷ 兼並與收購。企業兼並與收購已經成為現代投資銀行除證券承銷與經紀業務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投資銀行可以以多種方式參與企業的並購活動,如:尋找兼並與收購的對象、向獵手公司和獵物公司提供有關買賣價格或非價格條款的咨詢、幫助獵手公司制定並購計劃或幫助獵物公司針對惡意的收購制定反收購計劃、幫助安排資金融通和過橋貸款等。此外,並購中往往還包括「垃圾債券」的發行、公司改組和資產結構重組等活動。
⑸ 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對一個特定的經濟單位或項目策劃安排的一攬子融資的技術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賴該經濟單位的現金流量和所獲收益用作還款來源,並以該經濟單位的資產作為借款擔保。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它將與項目有關的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投資者與項目發起人等緊密聯系在一起,協調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一起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而通過發行債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賣、抵押貸款等形式組織項目投資所需的資金融通。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主要工作是:項目評估、融資方案設計、有關法律文件的起草、有關的信用評級、證券價格確定和承銷等。
⑹ 公司理財。公司理財實際上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而提供咨詢、策劃或操作。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根據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市場、某種產品或證券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提供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分析資料;第二類是在企業經營遇到困難時,幫助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種重要的投資工具,它由基金發起人組織,吸收大量投資者的零散資金,聘請有專門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專家進行投資並取得收益。投資銀行與基金有著密切的聯系。首先,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發起人,發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資銀行可作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承銷人,幫助基金發行人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
⑻ 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是投資銀行所承擔的對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的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主要指投資銀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級市場再籌資以及發生兼並收購、出售資產等重大交易活動時提供的專業性財務意見。投資銀行的投資咨詢業務是連結一級和二級市場、溝通證券市場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的紐帶和橋梁。習慣上常將投資咨詢業務的范疇定位在對參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提供投資意見和管理服務。
⑼ 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經過投資銀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資產作為擔保而進行的證券發行,是一種與傳統債券籌資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資方式。進行資產轉化的公司稱為資產證券發起人。發起人將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如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分類整理為一批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交易組織,即金融資產的買方(主要是投資銀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組織以買下的金融資產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用於收回購買資金。這一系列過程就稱為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證券即資產證券為各類債務性債券,主要有商業票據、中期債券、信託憑證、優先股票等形式。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本金、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於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即資產債務人償還的到期本金與利息。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於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人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⑽ 金融創新。根據特性不同,金融創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為三類:期貨類、期權類、和調期類。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種,即套利保值、增加回報和改進有價證券的投資管理。通過金融創新工具的設立與交易,投資銀行進一步拓展了投資銀行的業務空間和資本收益。首先,投資銀行作為經紀商代理客戶買賣這類金融工具並收取傭金;其次,投資銀行也可以獲得一定的價差收入,因為投資銀行往往首先作為客戶的對方進行衍生工具的買賣,然後尋找另一客戶作相反的抵補交易;第三,這些金融創新工具還可以幫助投資銀行進行風險控制,免受損失。金融創新也打破了原有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之間的界限和傳統的市場劃分,加劇了金融市場的競爭。
⑾ 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指對新興公司在創業期和拓展期進行的資金融通,表現為風險大、收益高。新興公司一般是指運用新技術或新發明、生產新產品、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可以獲得遠高於平均利潤的利潤、但卻充滿了極大風險的公司。由於高風險,普通投資者往往都不願涉足,但這類公司又最需要資金的支持,因而為投資銀行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投資銀行涉足風險投資有不同的層次:第一,採用私募的方式為這些公司籌集資本;第二,對於某些潛力巨大的公司有時也進行直接投資,成為其股東;第三,更多的投資銀行是設立「風險基金」或「創業基金」向這些公司提供資金來源。
[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
一般而言,一個投資銀行採用的組織結構是與其內部的組建方式和經營思想密切相關的。現代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形式主要有三種。
⑴ 合夥人制。合夥人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合夥人即為公司主人或股東的組織形式。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共享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無限責任;它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
⑵ 混合公司制。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在職能上沒有緊密聯系的資本或公司相互合並而形成規模更大的資本或公司。本世紀六十年代以後,在大公司生產和經營多元化的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是被收購或聯合兼並成為混合公司的重要對象。這些並購活動的主要動機都是為了擴大母公司的業務規模,在這一過程中,投資銀行逐漸開始了由合夥人制向現代公司制度的轉變。
⑶ 現代公司制。現代公司制度賦予公司以獨立的人格,其確立是以企業法人財產權為核心和重要標志的。法人財產權是企業法人對包括投資和投資增值在內的全部企業財產所享有的權利。法人財產權的存在顯示了法人團體的權利不再表現為個人的權利。現代公司制度使投資銀行在資金籌集、財務風險控制、經營管理的現代化等方面都獲得較傳統合夥人制所不具備的優勢。
[投資銀行的起源與沿革]
現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產生於歐美,主要是由十八、十九世紀眾多銷售政府債券和貼現企業票據的金融機構演變而來的。投資銀行的早期發展主要得益於以下四方面因素。
⑴ 貿易活動的日趨活躍。伴隨著貿易范圍和金額的擴大,客觀上要求融資信用,於是一些信譽卓越的大商人便利用其積累的大量財富成為商人銀行家,專門從事融資和票據承兌貼現業務,這是投資銀行產生的根本原因。
⑵ 證券業的興起與發展。證券業與證券交易的飛速發展是投資銀行業迅速發展的催化劑,為其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天地。投資銀行則作為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人逐步奠定了其在證券市場中的核心地位。
⑶ 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資本主義經濟的飛速發展給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的壓力,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十八、十九世紀歐美掀起了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這一過程中巨大的資金需求使得投資銀行在籌資和融資過程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⑷ 股份公司制度的發展。股份制的出現和發展,不僅帶來了西方經濟體制中一場深刻的革命,也使投資銀行作為企業和社會公眾之間資金中介的作用得以確立。
20世紀前期,西方經濟的持續繁榮帶來了證券業的高漲,把證券市場的繁華交易變成了一種狂熱的貨幣投機活動。商業銀行憑借其雄厚的資金實力頻頻涉足於證券市場,甚至參與證券投機;同時,各國政府對證券業缺少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機構來規范其發展,這些都為1929—19933年的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經濟危機直接導致了大批投資銀行的倒閉,證券業極度萎靡。這使得各國政府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信用的盲目擴張和商業銀行直接或間接地捲入風險很大的股票市場對經濟安全是重大的隱患。1933年後,美英等國將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業務分開,並進行分業管理,從此,一個嶄新的獨立的投資銀行業在經濟危機的蕭條中崛起。
經過經濟危機後近三十年的調整,投資銀行業再次迎來了飛速的發展。七十年代以來,抵押債券、一攬子金融管理服務、杠桿收購(LBO)、期貨、期權、互換、資產證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創新,使得金融行業,尤其是證券行業成為變化最快、最富革命性和挑戰性的行業之一。這種創新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正在繞過分業管理體制的約束,互相侵蝕對方的業務,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混業及其全球化發展的趨勢已經變得十分強大。
[投資銀行的發展趨勢]
近二十年來,在國際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趨勢下,投資銀行業完全跳開了傳統證券承銷和證券經紀狹窄的業務框架,躋身於金融業務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和集中化之中,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這些變化不斷改變著投資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對世界經濟和金融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已形成鮮明而強大的發展趨勢。
⑴ 投資銀行業務的多樣化趨勢。六、七十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開始逐漸放鬆了金融管制,允許不同的金融機構在業務上適當交叉,為投資銀行業務的多樣化發展創造了條件。到了八十年代,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以及金融創新工具的不斷發展完善,更進一步強化了這一趨勢的形成。如今,投資銀行已經完全跳出了傳統證券承銷與證券經紀狹窄的業務框架,形成了證券承銷與經紀、私募發行、兼並收購、項目融資、公司理財、基金管理、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風險投資等多元化的業務結構。
⑵ 投資銀行的國際化趨勢。投資銀行業務全球化有深刻的原因,其一,全球各國經濟的發展速度、證券市場的發展速度快慢不一,使得投資銀行紛紛以此作為新的競爭領域和利潤增長點,這是投資銀行向外擴張的內在要求。其二,國際金融環境和金融條件的改善,客觀上為投資銀行實現全球經營准備了條件。早在六十年代以前,投資銀行就採用與國外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幫助本國公司在海外推銷證券或作為投資者中介進入國外市場。到了七十年代,為了更加有效的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各大投資銀行紛紛在海外建立自己的分支機構。八十年代後,隨著世界經濟、資本市場的一體化和信息通訊產業的飛速發展,昔日距離的限制再也不能成為金融機構的屏障,業務全球化已經成為投資銀行能否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佔領制高點的重要問題。
⑶ 投資銀行業務專業化的趨勢。專業化分工協作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必然要求,在整個金融體系多樣化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業務的專業化也成為必然,各大投資銀行在業務拓展多樣化的同時也各有所長。例如,美林在基礎設施融資和證券管理方面享有盛譽、高盛以研究能力及承銷而聞名、所羅門兄弟以商業票據發行和公司購並見長、第一波士頓則在組織辛迪加和安排私募方面居於領先。
⑷ 投資銀行集中化的趨勢。五、六十年代,隨著戰後經濟和金融的復甦與成長,各大財團的競爭與合作使得金融資本越來越集中,投資銀行也不例外。近年來,由於受到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競爭,如收益債券的運銷、歐洲美元辛迪加等,更加劇了投資銀行業的集中。在這種狀況下,各大投資銀行業紛紛通過購並、重組、上市等手段擴大規模。例如美林與懷特威爾德公司的合並、瑞士銀行公司收購英國的華寶等。大規模的並購使得投資銀行的業務高度集中,1987年美國25家較大的投資銀行中,其中最大的3家、5家、10家公司分別占市場證券發行的百分比為41.82%、64.98%、87.96%。
[投資銀行在中國]
我國的投資銀行業務是從滿足證券發行與交易的需要不斷發展起來的。從我國的實踐看,投資銀行業務最初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商業銀行不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者,也是掌管金融資產量最大的金融機構。八十年代中後期,隨著我國開放證券流通市場,原有商業銀行的證券業務逐漸被分離出來,各地區先後成立了一大批證券公司,形成了以證券公司為主的證券市場中介機構體系。在隨後的十餘年裡,券商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的主體。但是,除了專業的證券公司以外,還有一大批業務范圍較為寬泛的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投資公司、產權交易與經紀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在從事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
我國的投資銀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全國性的,第二種是地區性的,第三種是民營性的。全國性的投資銀行又分為兩類:其一是以銀行系統為背景的證券公司;其二是以國務院直屬或國務院各部委為背景的信託投資公司。地區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省市兩級的專業證券公司和信託公司。以上兩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依託國家在證券業務方面的特許經營權在我國投資銀行業中占據了主體地位。第三類民營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一些投資管理公司、財務顧問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他們絕大多數是從過去為客戶提供管理咨詢和投資顧問業務發展起來的,並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在企業並購、項目融資和金融創新方面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正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領域的又一支中堅力量。
我國現代投資銀行的業務從發展到現在只有短短不到十五年的時間,還存在著諸如規模過小、業務范圍狹窄、缺少高素質專業人才、過度競爭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我國的投資銀行業正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大的市場需求,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迅速發展和不斷深化,社會經濟生活中對投融資的需求會日益旺盛,國有大中型企業在轉換經營機制和民營企業謀求未來發展等方面也將越來越依靠資本市場的作用,這些都將為我國投資銀行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投資銀行:是經營資本的行業,其主要作用是為資金的使用者和供應者手中的賦閑資源提供配置和組合的中介服務,從而為雙方提供資源共享所創造的收益。(它是對資本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的組合和運作)
意義:投資銀行的市場中介作用是市場經濟的充分體現。
伴隨金融產品的衍生,投資銀行業務范圍有放大的趨勢,特別是大的投資銀行發散出來的小的投資銀行機構。它在發達國家的市場中始終處於核心地位。
主要產品:金融能力(建立在對經濟和業務的財務分析基礎之上)
財務建議(包括適宜的利率水平、認購價格及投資者的需求預期)
主要的收入:傭金
資金的有效使用是投資銀行的思維核心
投行的歷程:1.14世紀義大利商人發明的「銀行承兌匯票」
2.18世紀英國倫敦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投資銀行家產生
3.製造業的競爭促使了一批專門承接海外貿易和出口業務財務風險的承兌商號和商人,又稱商人銀行
4.美國內戰期間出現的政府債券和鐵路債券成為美投行的起源。(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使得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業務嚴格分離)
5.二戰後投行依然在資金籌措和企業投資領域佔有優勢,但已不再是純粹的證券承銷商
五次並購:一.19世紀60到70年代,主要是規模經營基礎上的橫向並購
二.20世紀20到30年代,主要是整合主產業和關聯產業的產品鏈條,形成原材料采購機械加工和製造、市場銷售等流程作業一體化系統,即縱向並購
三.20世紀50年代的混合和跨行業並購
四.20世紀80年代盛行杠桿收購,垃圾債券為企業並購提供資金支持
五.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其風險資本投資和公眾化融資迅速推廣和普及了新技術的應用
經營模式:分離式(中美)、全能式(德、瑞士、荷蘭)
四種定義:一.任何經營華爾街業務(銀行業務、承銷業務、交易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廣義)
二.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證券包銷、基金管理、公司資本籌集、收購兼並、項目融資、風險資本、公司理財、財務顧問,不包括向散戶出售證券、對消費者提供不動產中介和抵押、保險產品)(最佳)
三.只包括某些資本市場業務,即證券承銷、兼並收購(狹義)
四.從事一級市場的證券承銷和二級市場的證券交易(不和時宜)
(大投行可以用第二個,小投行則限定在與資本市場有關的證券承銷發行、企業融資、收購兼並)
美式投行—投行或證券公司—分業經營
分類:國別和傳統習慣 英式投行—商人銀行—貨幣市場存貸和證券承銷
德式投行—綜合銀行—無專門的投行
規模和業務能力:國際級超大型投行、國家級、地區性投行、專業性投行
獨立性投行和商業銀行所控制的投行(高盛、美林、財務和業務獨立性 摩根*斯坦利、第一波士頓、日本野村、日興、華寶)
綜合性投行和大型跨國公司的財務公司
職能:金融中介、創造證券市場流動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集中、金融創新、促進產融結合和培育企業家
業務分類:傳統——證券發行承銷、證券經紀、做市及證券私募
現代——兼並收購、項目融資、風險資本、財務顧問
其他——投資顧問、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
Ⅶ 杠桿資金什麼意思,盈虧怎麼算
比如,你有1萬,但你想要5萬炒股,別人借你4萬,這就是1:4,你本金+別人的=5萬!你的資版金量大權了,也就增加了你的盈虧風險!盈了,大家都高興,虧了,那也只能是虧你的本金,到一定點位,你不加倉,就會給你平倉!虧的也是你的本金!
Ⅷ 投資銀行不是銀行
1.投資銀行:是經營資本的行業,其主要作用是為資金的使用者和供應者手中的賦閑資源提供配置和組合的中介服務,從而為雙方提供資源共享所創造的收益。(它是對資本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的組合和運作).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
2.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現代金融業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形成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區別於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點是,其一,它屬於金融服務業,這是區別一般性咨詢、中介服務業的標志;其二,它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其他專業性金融服務機構的標志。
3.[投資銀行的業務] 經過最近一百年的發展,現代投資銀行已經突破了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交易經紀、證券私募發行等傳統業務框架,企業並購、項目融資、風險投資、公司理財、投資咨詢、資產及基金管理、資產證券化、金融創新等都已成為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組成。
4.我國的投資銀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全國性的,第二種是地區性的,第三種是民營性的。全國性的投資銀行又分為兩類:其一是以銀行系統為背景的證券公司;其二是以國務院直屬或國務院各部委為背景的信託投資公司。地區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省市兩級的專業證券公司和信託公司。以上兩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依託國家在證券業務方面的特許經營權在我國投資銀行業中占據了主體地位。第三類民營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一些投資管理公司、財務顧問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他們絕大多數是從過去為客戶提供管理咨詢和投資顧問業務發展起來的,並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在企業並購、項目融資和金融創新方面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正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領域的又一支中堅力量。
5.多數銀行有投資銀行業務,但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投資銀行,中國目前也沒有,銀行只是屬於投資銀行的一部分。
6.中國的投資銀行主要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國投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等等。
Ⅸ 什麼是金融的杠桿原理
金融杠桿簡單地說來就是一個乘號。使用這個工具,可以放大投資的結果,無論最終的結果是收益還是損失,都會以一個固定的比例增加。所以,在使用這個工具之前必須仔細分析投資項目中的收益預期和可能遭遇的風險。
另外,還必須注意,使用金融杠桿這個工具的時候,現金流的支出可能會增大,否則資金鏈一旦斷裂,即使最後的結果可能是巨大的收益,投資者也必須要提前出局。
杠桿率即一個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風險與資產之比。杠桿率是一個衡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標,從側面反映出公司的還款能力。
Ⅹ 由公司資本運動所體現的公司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稱
資本運作(Capitaloperation)是中國大陸企業界創造的概念,它指利用市場法則,通過資本本身的技巧性運作或資本的科學運動,實現價值增值、效益增長的一種經營方式。簡言之就是利用資本市場,通過買賣企業和資產而賺錢的經營活動和以小變大、以無生有的訣竅和手段。資本運作不是生產製造、庫存管理、產品營銷、市場開拓、品牌創建等等這些傳統意義上的企業經營活動,它包括的內容有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配股、增發新股、轉讓股權、派送紅股、轉增股本、股權回購(減少注冊資本),企業的合並、託管、收購、兼並、分立以及風險投資等,資產重組即對企業的資產進行剝離、置換、出售、轉讓,以實現資本結構或債務結構的改善,為實現資本運營的根本目標奠定基礎。從普遍意義上講,企業資本運作無非是三種目標:(1)為企業改制和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服務,促進企業股權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合理化;(2)為生產經營服務,依靠資本運作擴張生產經營、促進技術創新和發展、防範生產經營中的風險;(3)為企業的利潤增長直接服務,通過資產和企業的買賣,直接獲取利潤。縱觀美國著名大企業,幾乎沒有那一家不是以某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上運用了兼並、收購而發展起來的。1992年,一些處境困難的國營、民營企業,在超前意識的驅動下,利用歷史性機會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並在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其結果是這些企業不但擺脫了困境,而且獲得了奇跡般的飛躍發展:企業資產規模成幾何級數增長,遠遠超過了上市前若干年增長幅度的總和;新產品的推出、先進技術的引進,前所未有的市場地位和競爭優勢,是企業上市前所不敢想的。這就是資本運營的巨大威力。與企業聯盟、公司上市以及技術轉讓相比,企業的兼並收購是更復雜和更經常的運作手段。一家上市公司通過對非上市公司的兼並,使該公司注入了新的資產,擴大了市場規模;而非上市公司通過某種形式收購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權,不僅增強了資產的流動性,而且擁有了股市上的運作載體,為其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空間;購買具有上市前景企業的股份,並將該企業包裝上市,實現價值增值後套現。目前我國可行的企業並購方式主要有:(一)承擔債務式重組指並購企業將被並購企業的債務及整體產權一並吸收,以承擔被並購企業的債務來實現的並購。即在資產與負債基本對等的情況下,兼並方以承當被兼並方債務為條件接受其資產,往往同時也接受被並購方的職工。據統計,在已發生的企業並購中,通過承當債務方式進行的並購約占並購總額的70%左右。百大股份有限公司在1992年4月以承擔債務的形式兼並了連年虧損的杭州照相器材廠。通過重組,盤活了原杭州照相器材廠的生產經營性存量資產,扭轉了經營虧損的局面,使新組建的杭州照相器材廠當年就創利近20萬元。1995年8月28日,全國最大的化纖生產企業儀征化纖以擔保債務方式與佛山市政府正式簽約,以為虧損的佛山化纖10.81億元人民幣債務提供擔保的形式,獲得了後者的全部產權,並3年付清9400萬元土地使用費。並購後,儀征化纖少了一個競爭對手,擴大了整體規模,實現了雙方優勢互補。這一方式的優點是:1、交易不用付現款,以未來分期付款償還債務為條件整體接受目標企業,從而避免了並購方的現金頭寸不足的困難,不會擠占營運資金,簡單易行。2、容易得到政府在貸款、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如本金可分多年歸還,免息等,有利於減輕並購方負擔。3、目標企業的生產、組織和經營破壞程度較低。這一並購方式適用於急於擴大生產規模、並購雙方相容性強、互補性好且並購資金不寬裕的情況。(二)收購式重組並購方出資購買目標企業的資產以獲得其產權的並購手段。在目前資本市場不發達的情況下,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去收購股權,是企業進行資本運營時切實可行的手段之一。並購後,目標企業的法人地位消失。案例:哈爾濱龍濱酒廠連年虧損,1995年資產總額為1.4億元,三九集團在徵得哈爾濱市政府同意後,出資買斷了該酒廠的全部產權,而新建一個類似的酒廠,至少需要2億元以上的投資和3年左右的時間。這一方式的優點是:1、並購方並不需要承擔被並購方的債務,並購速度快。2、並購方可以較為徹底的進行購並後的資產重組以及企業文化重塑。3、適用於需對目標企業進行絕對控股;並購方實力強大,具有現金支付能力的企業。(三)股權協議轉讓控股式模式股權協議轉讓指並購公司根據股權協議轉讓價格受讓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產權,從而獲得目標公司控股權的並購行為。股權轉讓的對象一般指國家股和法人股。股權轉讓既可以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轉讓股權,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轉讓股權。這種模式由於其對象是界定明確、轉讓方便的股權,無論是從可行性、易操作性和經濟性而言,公有股股權協議轉讓模式均具有顯著的優越性。1997年發生在深、滬證券市場上的協議轉讓公有股買殼上市事件就有25起,如北京中鼎創業收購雲南保山、海通證券收購貴華旅業、廣東飛龍收購成都聯益等。其中,比較典型的是珠海恆通並購上海棱光。1994年4月28日,珠海恆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拆資5160萬元,以每股4.3元的價格收購了上海建材集團持有的上海棱光股份有限公司1200萬國家股,占總股本的33.5%成為棱光公司第一大股東,其收購價格僅相當於二級市場價格的1/3,同時法律上也不需要多次公告。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1、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機構持股比例達到發行在外股份的30%時,應發出收購要約,由於證監會對此種收購方式持鼓勵態度並豁免其強制收購要約義務,從而可以在不承當全面收購義務的情況下,輕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權,大大降低了收購成本。2、目前我國的同股不同價,國家股、法人股股價低於流通市價,使得並購成本較低;通過協議收購非流通得公眾股不僅可以達到並購目的,還可以得到由此帶來的「價格租金」.(四)公眾流通股轉讓模式公眾流通股轉讓模式又稱為公開市場並購,即並購方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從而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行為。1993年9月發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寶延風波」,拉開了我國通過股票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序幕。自此以後,有深萬科在滬市控股上海申華、深圳無極在滬市收購飛躍音響、君安證券6次舉牌控股上海申華等案例發生。雖然在證券市場比較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並購都是採取流通股轉讓方式進行的,但在中國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卻並不強,先行條件對該種方式的主要制約因素有:1、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不可流通的國家股、有限度流通的法人股占總股本比重約70%,可流通的社會公眾股占的比例過小,這樣使的能夠通過公眾流通股轉讓達到控股目的的目標企業很少。2、現行法規對二級市場收購流通股有嚴格的規定,突出的一條是:收購中,機構持股5%以上需在3個工作日之內作出公告舉牌以及以後每增減2%也須作出公告。這樣,每一次公告必然會造成股價的飛揚,使得二級市場收購成本很高,完成收購的時間也較長。如此高的操作成本,抑制了此種並購的運用。3、我國股市規模過小,而股市外圍又有龐大的資金堆積,使的股價過高。對收購方而言,肯定要付出較大的成本才能收購成功,往往可能得不償失。(五)投資控股收購重組模式指上市公司對被並購公司進行投資,從而將其改組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並購行為。這種以現金和資產入股的形式進行相對控股或絕對控股,可以實現以少量資本控制其它企業並為我所有的目的。杭州天目葯業公司以資產入股的形式將臨安最早的中外合資企業寶臨印刷電路有限公司改組為公司控股69%的子公司,使兩家公司實現了優勢互補。1997年,該公司又進行跨地區的資本運作,出資1530萬元控股了黃山制葯總廠,成立了黃山市天目葯業有限責任公司,天目葯業佔51%的股份。此並購方式的優點:上市公司通過投資控股方式可以擴大資產規模,推動股本擴張,增加資金募集量,充分利用其「殼資源」,規避了初始的上市程序和企業「包裝過程」,可以節約時間,提高效率。(六)吸收股份並購模式被兼並企業的所有者將被兼並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投入並購方,成為並購方的一個股東。並購後,目標企業的法人主體地位不復存在。1996年12月,上海實業的控股母公司以屬下的匯眾汽車公司、交通電器公司、光明乳業公司及東方商廈等五項資產折價31.8億港元注入上海實業,認購上海實業新股1.62億股,每股作價19.5港元。此舉壯大了上海實業的資本實力,且不涉及資本轉移。優點:1、並購中,不涉及現金流動,避免了融資問題;2、常用於控股母公司將屬下資產通過上市子公司「借殼上市」,規避了現行市場的額度管理。(七)資產置換式重組模式企業根據未來發展戰略,用對企業未來發展用處不大的資產來置換企業未來發展所需的資產,從而可能導致企業產權結構的實質性變化。鋼運股份是上海交運集團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由於該公司長期經營不善,歷年來一直業績不佳。1997年12月,交運集團將其屬下的優質資產——全資子公司交機總廠和交運集團持有的高客公司51%的股權與鋼運公司經評估後的資產進行等值置換,置換價10841.4019萬元,差額1690萬元作為鋼運股份對交運集團的負債,從而達到鋼運公司的產業結構和經營結構戰略轉移的目的,公司也因經營范圍的徹底轉變而更名為「交運股份」。優點:1、並購企業間可以不出現現金流動,並購方無須或只需少量支付現金,大大降低了並購成本;2、可以有效地進行存量資產調整,將公司對整體收益效果不大的資產剔掉,將對方的優質資產或與自身產業關聯度大的資產注入,可以更為直接地轉變企業的經營方向和資產質量,且不涉及到企業控制權的改變;3、其主要不足在於信息交流不充分的條件下,難以尋找合適的置換對象。(八)以債權換股權模式即並購企業將過去對並購企業負債無力償還的企業的不良債權作為對該企業的投資轉換為股權,如果需要,再進一步追加投資以達到控股目的。遼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遼河集團和深圳通達化工總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其中遼河集團以其屬下骨幹企業遼河化肥廠的經營性資產作為發起人的出資。錦天化是一個完全靠貸款和集資起家的企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使企業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但錦天化設計規模較大生產設備屬90年代國際先進水平,恰可作為遼河化肥廠生產設備的升級。基於以上原因,遼通化工將錦天化作為並購的首選目標。1995年底,遼河化工以承擔6億元債務的方式,先行收購錦天化,此後,遼河集團以債轉股方式,將錦天化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遼通化工在1997年1月上市後,將募集的資金全面收購改組後的錦天化,遼通化工最終以6億元的資金盤活近20億元的資產,一舉成為我國尿素行業的「大哥大」。優點:1、債權轉股權,可以解決國企由於投資體制缺陷造成的資本金匱乏、負債率過高的「先天不足」,適合中國國情;2、對並購方而言,也是變被動為主動的一種方式。(九)合資控股式又稱注資入股,即由並購方和目標企業各自出資組建一個新的法人單位。目標企業以資產、土地及人員等出資,並購方以技術、資金、管理等出資,占控股地位。目標企業原有的債務仍由目標企業承擔,以新建企業分紅償還。這種方式嚴格說來屬於合資,但實質上出資者收購了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應該屬於企業並購的一種特殊形式。青島海信現金出資1500萬元和1360萬元,加上技術和管理等無形資產,分別同淄博電視機廠和貴州華日電器公司成立合資企業,控股51%,對無力清償海信債務的山東電訊器材廠和肥城電視機廠,海信分別將其393.3萬元和640萬元債權轉為股權,加上設備、儀表及無形資產投入,控股55%,同他們成立合資企業,青島海信通過合資方式獲得了對合資企業的控制權,達到了兼並的目的。優點:1、以少量資金控制多量資本,節約了控製成本;2、目標公司為國有企業時,讓當地的原有股東享有一定的權益,同時合資企業仍向當地企業交納稅收,有助於獲得當地政府的支持,從而突破區域限制等不利因素;3、將目標企業的經營性資產剝離出來與優勢企業合資,規避了目標企業歷史債務的積累以及隱性負債、潛虧等財務陷阱;不足之處在於,此種只收購資產而不收購企業的操作易於招來非議;同時如果目標企業身初異地,資產重組容易受到「條塊分割」的阻礙。(十)在香港注冊後再合資模式如果企業效益較好,交稅也多,你可以選擇在香港注冊公司,再與原企業進行合資,優化組合,享受中外合資之政策。在香港注冊公司後,可將國內資產並入香港公司,為公司在香港或國外上市打下堅實之基礎。如果你目前經營欠佳,需流動資金或無款更新設備,也難以從國內銀行貸款,你可以選擇在香港注冊公司,藉助在香港的公司作為申請貸款或接款單位,以國內之資產(廠房、設備、樓房、股票、債券等等)作為抵押品,向香港銀行申請貸款,然後以投資形式注入你的合資公司,依此滿足流動資金缺之需要,還可享受優惠政策。優點:1、以合資企業生產之產品,可以較易進入國內或國外市場,可較易創造品牌,從而獲得較大的市場份額。2、香港公司屬於全球性經營之公司,注冊地址在境外,經營地點不限,可在國外或國內各地區開展商務,也可在各地設立事處、商務處及分公司;3、香港公司無經營范圍之限制,可進行進出口、轉口、製造、投資、房地產電子、化工、管理、經紀、信息、中介、代理、顧問等等。(十一)股權拆細對於高科技企業而言,與其追求可望而不可及的上市集資,還不如通過拆細股權,以股權換資金的方式,獲得發展壯大所必需的血液。實際上,西方國家類似的作法也是常見的,即使是美國微軟公司,在剛開始的時候走的也是這條路。高科技企業尋找資金合夥人,然後推出產品或技術,取得現實的利潤回報,這在成為上市公司之前幾乎是必然過程。(十二)杠桿收購指收購公司利用目標公司資產的經營收入,來支付兼並價金或作為此種支付的擔保。換言之,收購公司不必擁有巨額資金(用以支付收購過程中必須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費用),加上以目標公司的資產及營運所得作為融資擔保、還款資金來源所貸得的金額,即可兼並任何規模的公司,由於此種收購方式在操作原理上類似杠桿,故而得名。杠桿收購60年代出現於美國,之後迅速發展,80年代已風行於歐美。具體說來,杠桿收購具有如下特徵:(1)收購公司用以收購的自有資金與收購總價金相比微不足道,前後者之間的比例通常在10%到15%之間;(2)絕大部分收購資金系借貸而來,貸款方可能是金融機構、信託基金甚至可能是目標公司的股東(並購交易中的賣方允許買方分期給付並購資金);(3)用來償付貸款的款項來自目標公司營運產生的資金,即從長遠來講,目標公司將支付它自己的售價;(4)收購公司除投資非常有限的資金外,不負擔進一步投資的義務,亦貸出絕大部分並購資金的債權人,只能向目標公司(被收購公司)求償,而無法向真正的貸款方——收購公司求償。實際上,貸款方往往在被收購公司資產上設有保障,以確保優先受償地位。銀河數碼動力收購香港電信就是這種資本運營方式的經典手筆。由有小超人李澤楷執掌的銀河數碼動力相對於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藍籌股香港電信而言,只是一個小公司。李澤楷採用以將被收購的香港電信資產作為抵押,向中國銀行集團等幾家大銀行籌措了大筆資金,從而成功地收購了香港電信;此後再以香港電信的運營收入作為還款來源。(十三)戰略聯盟模式戰略聯盟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有著對等實力的企業,為達到共同擁有市場、共同使用資源等戰略目標,通過各種契約而結成的優勢相長、風險共擔、要素雙向或多向流動的鬆散型網路組織。根據構成聯盟的合夥各方面相互學習轉移,共同創造知識的程度不同,傳統的戰略聯盟可以分為兩個極端——產品聯盟和知識聯盟。1、產品聯盟:在醫葯行業,我們可以看到產品聯盟的典型。制葯業務的兩端(研究開發和經銷)代表了格外高的固定成本,在這一行業,公司一般採取產品聯盟的形式、即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對手之間相互經銷具有競爭特徵的產品,以降低成本。在這種合作關系中,短期的經濟利益是最大的出發點。產品聯盟可以幫助公司抓住時機,保護自身,還可以通過與世界其他夥伴合作,快速、大量地賣掉產品,收回投資。2、知識聯盟:以學習和創造知識作為聯盟的中心目標,它是企業發展核心能力的重要途徑;知識聯盟有助於一個公司學習另一個公司的專業能力;有助於兩個公司的專業能力優勢互補,創造新的交叉知識。與產業聯盟相比,知識聯盟具有以下三個特徵:(1)聯盟各方合作更緊密。兩個公司要學習、創造和加強專業能力,每個公司的員工必須在一起緊密合作。(2)識聯盟的參與者的范圍更為廣泛。企業與經銷商、供應商、大學實驗室都可以形成知識聯盟。(3)知識聯盟可以形成強大的戰略潛能。知識聯盟可以幫助一個公司擴展和改善它的基本能力,有助於從戰略上更新核心能力或創建新的核心能力。此外,在資本運營的實際操作中,除採用上面闡述的幾種形式或其組合外,還可借鑒國外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經驗,大膽探索各種有效的運作方法,進一步加大資本運營的廣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