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境外公司在境內取得的傭金如何納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者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者的,以受讓者或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營業稅應按服務業扣繳,稅率為5%。《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規定: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機構、場所,而又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或者設立機構、場所,但上述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都應當繳納20%的所得稅。(現行規定的稅率為10%)
『貳』 支付境外傭金如何繳稅
付給境外企業傭金主要涉及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1、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因而,對於貴企業付給境外企業的傭金,因為該境外企業屬於為屬於境內企業提供的勞務,所以應屬於上述應征營業稅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所以,業應作為代扣代繳該行為營業稅的義務人。
2、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第三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三十八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因此,境外企業為境內企業提供勞務,境內企業支付境外企業勞務傭金,應區分是否屬於在中國境內設立了機構、場所,對於這一點的判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條進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一)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二)工廠、農場、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三)提供勞務的場所;
(四)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五)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區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境外公司在境內設有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境外企業負有主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勞務費的支付人境內公司為扣繳義務人。
(2)境外企業在境內未設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企業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則對於其非居民企業的勞務所得應按勞務發生地確定是否徵收企業所得稅,該企業所提供的勞務確實在境外,則不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對於非居民企業應僅就其來源於境內所得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也無需為其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叄』 支付給國外個人的傭金,我們要交哪些稅
增值稅
1、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2、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的規定,企業付給國外個人的銷售傭金屬於商務輔助服務中的經紀代理服務,企業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的增值稅=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6%)×6%
企業付給國外個人的銷售傭金與付給國內個人的銷售傭金的區別是:
企業付給國內個人的銷售傭金,個人應繳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3%)×3%,且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企業付給國外個人銷售傭金的適用稅率為6%,且不適用增值稅起增點規定。
3、注意36號文件第十三條和53號公告第一條規定的不屬於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的情形。
拓展資料:
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徵收范圍如下所示:
一、徵收范圍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的范圍是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
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參考資料:網路-增值稅
『肆』 收取境外傭金 營改增後如何算稅 以前按 傭金收入x5% 計算營業稅,營改增後怎麼算進項稅銷項稅呢
1、不需要認定為免稅單位,只要月銷售額(不含稅)低於2萬就可做稅收減免,內最後容繳納為零
2、營業外收入一般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有按規定需要計算增值稅的(例如處置二手固定資產),也應該按要求計提增值稅申報繳納。
3、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計算方法舉例來說,如果開票1萬元(票面金額),則需將1萬元分離出稅額來,稅額=10000/1.03*0.03=291.26元,差額做銷售額=10000-291.26=9708.74元
做分錄入賬:
借:應收賬款1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708.7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91.26
4、申報時,需要填列應交增值稅額 291.26元,再填列稅收減免 291.26,最後合計當期應繳增值稅額為零。
『伍』 馬來西亞關於企業稅收的規定是什麼
(1)稅收體系和制度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制。聯邦財政部統一管理全國稅務事務,負責制定稅收政策,由其下屬的內陸關稅局(徵收直接稅)和皇家關稅局(徵收間接稅)負責實施。
直接稅包括所得稅和石油稅等;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各州政府徵收土地稅、礦產稅、森林稅、執照稅、娛樂稅和酒店稅、門牌稅等。外國公司和外國人與馬來西亞企業和公民同等納稅。
(2)主要稅賦和稅率
公司稅。目前,內外資公司稅為26% 。但對繳足資本低於250萬馬幣的公司,第一個50萬馬幣收入的稅率為20%,接下來收入的稅率為26%。自2006年起的3年內,公司稅自28%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
個人所得稅。採用0-28%的累進稅率,並可獲得減免,起征點為2500馬幣。對在馬短期逗留和在馬工作不滿60天的非居民取得的收入可予免稅。
預扣稅。非居民公司或個人應繳納預扣稅,特殊所得(動產的使用、技術服務、提供廠房及機械安裝服務等)10%;專利所得10%;利息15%;大眾演出所得15%;依照合同獲得承包費用:承包商15%、雇員3%。
銷售稅。對所有在馬來西亞製造的產品和進口商品征稅,平均稅率為10%。
消費稅。稅率通常為5%,在服務收費或銷售物品時徵收,起征點介於15萬至50萬馬幣之間。
進口稅。大多數進口貨物需繳納進口稅,稅率分從價稅和特定稅,從價稅率介於2%-300%。
出口稅。馬來西亞對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棕櫚油等在內的資源性產品出口徵收出口稅。
印花稅。企業資產首次達到10萬馬幣的,徵收1%的印花稅,超過該金額的,徵收2%的印花稅。對於可轉讓票據,稅率為 0.3%。
⑶ 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計算經營所得時,哪些項目可以列支,馬來西亞稅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實務上的判斷標準是:①所得稅法或其他法律沒有特別規定不列支的。②該支出與經營活動有關的。③該支出是在當期經營年度內發生的。④該支出是為創造所得發生的。⑤該支出不是資本性支出。
稅務上的扣除項目主要包括:
1、折舊。稅務上認可的折舊資產有:工業用建築、機械及設備。對於工業用建築、機械設備計提折舊的種類有:購進時的期初折舊、逐年折舊(直線法)、差額折舊。
機械設備按購進成本的20%提取期初折舊;進口重型機械在其使用過程中產生費用支出時,按購進成本的10%提取期初折舊。資產用於經營的使用過程中每年對購進成本按10%-20%的比率進行逐年折舊。
加速折舊適用於計算機、通信技術設備、環保設備和資源再生設備。購進成本低於1000林吉特的資產給予100%的折舊扣除。
2、虧損處理。當期經營虧損可以沖抵當期內其他經營所得以及投資或資產所得。不足抵扣的經營虧損(包括不足抵扣的折舊)可以向後無限期結轉,但是,只能沖抵經營所得,沒有向以前年度結轉的規定。
3、對外國子公司的支付
馬來西亞法人按照公平交易價格向外國子公司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管理服務費和利息費用允許申請扣除。
4、稅額扣除。所得稅通常不能扣除,但是,間接稅諸如銷售稅和服務稅則允許扣除。
限制領域
馬來西亞政府財政撥款項目一般交由當地土著承包商負責,不允許外國工程公司單獨擔任總承包商,外國公司只能與當地公司合作或從其分包工程。
馬來西亞政府撥款工程項目和私人領域項目一般都實行招標制度,但在融資支持或滿足業主其他特別要求的情況下,部分項目也可由承包商與業主議標。
(5)馬來西亞傭金收入納稅擴展閱讀:
1、營業稅=服務業收入*稅率為5%(適合有服務業的企業)(月報); 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不含稅)*3%(適合小規模納稅人)(月報);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不含稅)*17% - 進貨金額(不含稅)*17%(適合一般納稅人)(月報);
2、應納城建稅=應納增值稅+營業稅*7%(月報);
3、應納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營業稅*3%(月報);
4、堤圍防護費:營業收入*0.1%(各地徵收標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徵收)(月報);應納地方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營業稅*2%((各地徵收標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徵收)(月報);
5、所得稅=利潤總額*稅率為25%(季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6、個人所得稅(月報);實行代扣代繳,不管工資薪金是否超過2000元都要實行全員全額申報。
應交個人所得稅 (按個人工資薪金計算交納的個人應交的稅額,以每月收入額減除免稅的應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等項目,再減去允許扣除費用20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馬來西亞稅收制度發展健全,其主要稅收制度是來源於英國和澳大利亞的稅收制度。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制,聯邦財政部統一管理並負責制定稅收政策。
聯邦稅種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由聯邦州府下屬的內陸稅務局和皇家稅務局直接徵收。直接稅為公司/個人所得稅、石油所得稅、不動產盈利稅等;間接稅包括印花稅、國產稅、關稅、進口稅等。
外國公司和個人同馬來西亞企業和公民一樣同等納稅。2015年4月,馬來西亞用消費稅替代了銷售稅和服務稅,稅收結構有所調整。
『陸』 2018在馬來西亞年薪75000交多少稅
馬來西亞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馬來西亞個人所得稅按照19%至28%的5級累進稅率納稅。2004年起個人所得稅實行申報納稅制度。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5萬林吉特
馬來西亞的征稅項目優惠政策
1.對於高科技公司、從事科學研究與開發及在「多媒體超級走廊」內設立電子信息通訊科技企業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
2.目前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28%(從事石油開采冶煉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8%)。對於獲得「新興工業地位」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從生產之日(指日產達到最高產量的30%當天)起,五年內只對公司30%的營業利潤征繳所得稅。
3.對設立機構進行科學技術轉讓及培訓的,10年內免繳所得稅。對於向馬國內公司或個人轉讓先進技術的外商企業,其技術轉讓費免繳所得稅對涉及國家重大利益和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戰略性項目,及對生產優先開發的機械設備及其零部件的,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
4.投資於環保產業領域,5年內公司營業利潤的70%免繳所得稅,但對於從事植樹造林的,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
5.對於投資於財政部核定的糧食生產(包括槿麻、蔬菜、水果、葯用植物、香料、水產物及牛羊等牲畜飼養)的企業,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對於出口鮮果和乾果、鮮花與乾花、觀賞植物和觀賞魚的,可免繳相當於其營業利潤10%的所得稅。
6.對於出口型企業,如其出口額增長30%,出口增加額的10%免繳所得稅,其出口額增長50%,出口增加額的15%免繳所得稅。
7.對信息與通訊科技企業,其出口增加額的50%免繳所得稅。
8.對在蘭卡威島從事豪華遊艇維修服務及在馬提供豪華遊艇出租服務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
9.對在馬設立地區營運總部和采購中心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5年期滿後,經申請核准後,可再延長5年免繳所得稅。
10.對參與馬來西亞工業發展計劃的外商投資企業,5年免繳所得稅,其用於培訓員工、產品開發測試及公產審計方面的支出,可從其所得稅中扣除。如作為供應商,其產品在價格、品質和技術含量上能達到世界水平,經核准後,可免繳10年的所得稅。
11.對為出口產品(出口量占其生產量的80%以上)而進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繳進口稅。對國內不能生產或雖能生產但質量或標准不符要求的機械設備,免徵進口稅和銷售稅。
12.對國內能生產且質量和標准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如用於環境保護、廢物再利用及有毒有害性物品的儲存和處理的,用於研發機構和培訓的以及用於種植業的機器設備,經申請,也可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用於旅館和旅遊服務的進口材料和設備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
13.對於經核準的外商投資的教育培訓設備(包括實驗設備、車間、攝影室和語言實驗室等)可免繳進口稅、銷售稅和國產稅(註:馬來西亞對國內生產的一些特定產品,包括香煙、酒類、紙牌和麻將牌及機動車輛等,徵收國產稅)。
14.對直接用於財政部核準的服務業項目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及其消耗品,如國內無法生產或雖能生產但質量或標准不符要求的,可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本地采購的設備和機械免繳銷售稅和國產稅。
15.對設在「多媒體超級走廊」內的企業所用的有關設備免徵進口稅。基礎建設及工業建築稅減免。為特定目的建造和購買建築設施(包括經核準的行業用於工業生產、研發和員工生活自用的房屋等),第一年可免繳10%的工業建築稅,以後每年可免繳3%,最長期限為30年。投資在東馬和「東部走廊」的公司,可免繳全部的基礎建設費。有關費用豁免。
16.對為促進馬來西亞產品及品牌而發生的廣告費用支出,經申請核准後,可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馬來西亞的所得稅法是針對法人和個人雙方的,對法人的征稅對象沒有特殊規定,採取按照所得種類劃分,進行綜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方法。與法人相關的所得大致分為4種:①經營所得;②投資所得:股息、利息等;③資產所得:租賃費、使用費、傭金;④其他具有所得性質的利得或收益。2006年居民公司採用20%和28%的比例稅率,實行申報納稅制度。不超過50萬林吉特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為20%,超過50萬林吉特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為28%。馬來西亞對非居民公司實行預提稅制度。預提稅稅率為10%至15%。非居民公司來自馬來西亞的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繳納預提稅,目前對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的股息免稅。非居民公司為馬來西亞中央政府、州政府、地方當局或法定實體提供信貸收取的利息不征預提稅。1983年以後,馬來西亞加強了對建築行業非居民承包商的預提稅徵收,按照承包合同,對非居民承包商的預提稅稅率合計為20%(其中,法人為15%,個人為5%)。
『柒』 收到境外公司的傭金,需要繳稅嗎繳的話繳哪些稅
國外給的傭金也是企業的營業收入之一,應按規定計算並繳納增值稅, 同時還需合並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一並計算企業所得稅。
『捌』 馬來西亞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多少有免徵稅項目嗎稅率是多少
個人所得稅
馬來西亞居民和非馬來西亞居民的稅率不同:
(8)馬來西亞傭金收入納稅擴展閱讀:
1985年11月23日,中馬政府在北京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最新有關避免協定的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換函》於2016年11月1日在北京正式簽署,即日起生效
馬來西亞現行稅種主要有: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預扣稅、不動產盈利稅、石油所得稅、國內稅等。不同的稅種計征方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