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銷售傭金的會計處理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銷售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銷售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另外,對於傭金的稅務處理還需注意兩方面的問題:
一方面,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房地產代銷、包銷合同或協議,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作為費用列支,但應在房地產銷售收入10%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給在本單位任職或受僱人員的傭金費用,一律視為「工資薪金」,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得作為傭金支出扣除。
按照《財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照合同、協議支付的回扣(傭金),可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
㈡ 電商付京東傭金直接扣掉再付款給公司如何做賬務處理
公司采購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 (成本價款)
貸:銀行存款 (成本價款)
商品進入電商平台時
借:應收賬款 8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未開票收入 68376.0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開票 11623.94
開發票時
貸:主營業務收入-未開票收入 -61538.46
貸:主營業務收入-已開票收入 61538.4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開票 -10461.5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開票 10461.54
返傭金時
借:應收賬款 -8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未開票收入 -6837.6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開票 -1162.40
收電商平台回款時
借:銀行存款 61538.46
貸:應收賬款 61538.46
根據銷售數量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㈢ 請教電商第三方平台購銷賬務處理怎麼做
1、會計科目設置.企業可以設置專門的科目進行虛擬賬戶核算,也可以在相關一級科目下設置關於虛擬賬戶資金核算的二級科目.在網路交易比較多的情況下,應設置專門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一般來說,企業可通過"虛擬賬戶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等科目,核算企業在虛擬賬戶進行的資金充值、付款、收款、轉賬等一系列資金轉移業務.
2、會計處理.企業在進行付款或轉賬之前,可以使用虛擬賬戶的充值功能.由於充值後資金就從企業的銀行賬戶轉移到虛擬賬戶?所以這時應借記 "虛擬賬戶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了資金"代管"服務。
一般情況下,在賣家每完成一筆交易時,網購商家(比如淘寶網)要按照交易額的一定百分比向賣家收取傭金,傭金一般是直接從交易額中扣除的.對於賣家來說,這筆支出是因為銷售而產生的費用,應該借記"銷售費用--傭金"科目,貸記"虛擬賬戶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
為了鼓勵消費,賣方還會向買方提供贈與積分等優惠活動.以淘寶網為例,在買方購買商品並付款後,賣方會按照交易額的一定比例贈與買方積分、淘金幣等.淘金幣在集市賣家搞活動時可以作為代金券使用.天貓積分可以在天貓俱樂部參與積分秒殺、積分兌換等多項活動,並且在購物時可以抵現.對於賣家來說,贈與積分或淘金幣就意味著以後的交易收入會減少,相當於銷售折扣。
但是買家是否會使用積分或淘金幣並不確定,因此賣家可以暫時不做核算,而是單獨做賬外記錄,當這部分抵現業務發生時?直接沖減當次的"主營業務收入".對於買方來說,可在使用積分或淘金幣的時候,按積分的抵現金額直接沖減"財務費用".第三方支付公司應借記"應付賬款--賣方"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㈣ 電商平台使用費計入銷售費用的二級什麼科目
可計入銷售費用-辦公費
㈤ 銷售人員傭金應計入什麼科目
銷售傭金作為營業費用,也就是銷售費用。
銷售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例如:某房屋中介機構為某房產開發公司介紹房屋銷售業務,共銷售房屋16套計860萬元,根據雙方約定,房產開發公司需支付房屋中介機構3%的銷售傭金計25.8萬元。
這里,房屋中介機構需按照規定開具中介服務業務發票向房產開發公司收取傭金,房屋中介機構的此項收入應全額入賬並按章納稅,房產開發公司則應將傭金作為營業費用處理。
交易性金融資產中的傭金,過戶費用,附加費用都計入投資收益.
銷售人員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的手續費、傭金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
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的,且其公允價值的變動,會直接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直接影響當期收益。交易費用是買賣時實際發生的,如果計入成本,那麼在後續計算中就會影響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算。
例如:買入100股,每股1元,交易費用20元;後面上漲為每股2元。如果將交易費用計入成本中,則此時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收入80元,這是不合理的,因為交易費用的20元與公允價值變動是沒有關系的,所以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時,是不能包含交易費用的,因此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不能計入成本。交易費用是影響總的投資收益的,所以將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㈥ 電商付給個人的返利傭金,怎麼做賬務處理。是否需要納稅
一、國家現行的電商稅收政策是:
電子商務如果有增值稅貨物交易,應該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負擔率百分之四,一般納稅人稅率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進項稅。
二、根據相關的報道,我的建議是:
1.加強對C2C平台的稅收征管,努力做到應征盡征。按照這一思路,應當對C2C平台的個體網商進行強制性的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將其全部納入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管理的范圍。同時,盡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進行代扣代繳以實現應征盡征。如果從理想的依法治稅和稅務機關履行征管職能的角度來看,這一思路並無不妥。但是,從中國的征管實際和實質公平的角度來看,如果按照這一思路解決所謂電商征稅問題,將會導致線上交易的稅收征管力度和實際稅收負擔遠高於線下交易,從而造成實質上的稅負不公。
2.根據中國征管現狀,按照實際公平的要求,盡可能保持稅收的中性。這一思路並不意味著放棄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而是要求稅務機關在現行稅收征管框架下將征管重點放在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網店上,其實質是不出台針對電子商務,尤其是C2C交易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稅收征管框架下,通過完善稅收征管技術手段,在減少漏征漏管戶的同時,重點加強已進行稅務登記企業線上交易的稅收征管,努力實現線上線下交易的稅負公平。
對於C2C交易平台上交易規模較小,無實體經營場所且沒有進行稅務登記的個體網店,應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將其納入稅收征管范圍。為此,有必要修改現行的稅收登記管理辦法,將交易額較小的個體網店比照農村流動商販,適用可以不辦理稅務登記的規定。下一步也可以通過修訂《稅收征管法》,對自然人納稅登記進行明確規定,通過建立覆蓋自然人的普遍登記制度解決個體網店稅務登記的問題。
為鼓勵小微企業的發展,可以考慮進一步提高增值稅、營業稅的起征點,不區分線上線下交易普遍適用,鼓勵超過起征點的個體網店進行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同時研究對小微企業適用所有稅費按綜合計征率簡易徵收的征管辦法。
3.將電子商務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給予稅收優惠。盡管中國近年來電子商務發展迅速,但網路零售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仍不足8%,電子商務對其他領域的滲透和影響才剛剛顯現。為鼓勵電子商務的發展,可以在一段時間內放棄所謂稅收中性原則,對線上交易給予明確且有期限的稅收優惠。但針對線上交易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確且成本較低的區分線上線下交易的征管措施,這一點在實施中有一定的困難。而且針對線上交易的稅收優惠會帶來傳統行業較大的抵觸。
比較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訂與電子商務發展密切相關行業的稅收優惠措施,如對電信運營商在農村地區的互聯網寬頻接入服務收入免稅;對電信運營商在農村地區的互聯網和高速移動網路的設備投資加速折舊或允許進行投資抵免;對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快遞網點收入減免增值稅,等等。
綜上所述,解決目前社會各界爭論的電商征稅問題,應客觀理性地分析電子商務領域稅收問題的實際狀況;在制定稅收政策時,避免就稅收論稅收和片面強調表面稅收公平的錯誤傾向。要從中國現階段稅收征管實際出發,遵循實質公平原則,避免政府不適當的管制和干預。因此,解決電商征稅問題不能採取第一種思路,第二種思路比較穩妥可行,如果條件具備,應積極研究實施第三種思路。
㈦ 電商公司賣商品只收平台管理費應該怎麼做賬,賣商品的款扣除傭金之後還是是客戶的
扣交易傭金的,也就是每一筆交易都會扣點的。
㈧ 傭金會計分錄怎麼做
營業費用--傭金
㈨ 銷售收入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手續費怎麼做會計分錄
1、一般納稅人:
借:應收賬款--××第三方支付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
借:應收帳款--××第三方支付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企業可以設置專門的科目進行虛擬賬戶核算,也可以在相關一級科目下設置關於虛擬賬戶資金核算的二級科目。在網路交易比較多的情況下,應設置專門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一般來說,企業可通過「虛擬賬戶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等科目,核算企業在虛擬賬戶進行的資金充值、付款、收款、轉賬等一系列資金轉移業務。
(9)電商平台銷售傭金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在進行付款或轉賬之前,可以使用虛擬賬戶的充值功能。由於充值後資金就從企業的銀行賬戶轉移到虛擬賬戶。
所以這時應借記 「虛擬賬戶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了資金「代管」服務。
買方在網上選購商品並付款後,為了保證買方能如實得到商品,貨款暫不支付給賣方,而是由買方賬戶轉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賬戶。
對於買方來說,如果是直接用虛擬賬戶里的余額支付,則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虛擬賬戶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如買方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則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對於賣方來說,買方付款後,第三方支付平台會通知賣方發貨,但是由於網購「感受不到實物」的特殊性,賣方一般會向買方提供「七天退貨退款」服務。
也就是相當於銷售合同規定了退貨條款,並且企業又不能確定退貨的可能性,因此賣方企業暫時不能確認收入,應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到買方支付的貨款後,應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付賬款——賣方」科目。
㈩ 電商的會計分錄
一、采購業務賬務處理:
1、 根據采購發票和驗收入庫單據做入庫處理;
① 進貨成本核算(先進先出法) 進貨成本=買價+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預付賬款、應付賬款等)
② 進銷存軟體按品類收入
二、銷售業務賬務處理:
1、 銷售收入的確定=售價×(1-r%商業折扣)÷1.17
2、 銷售完成,發出商品時的賬務處理;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3、 客戶確認收貨,收到客戶支付寶賬戶劃撥的款項時賬務處理;
① 涉及發貨快遞費的處理:計入「主營業務收入-運費」
借: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賬戶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運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② 支付給快遞公司的快遞費;
借:主營業務成本-運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 支付寶賬戶提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賬戶存款
5、 發生銷售退回,收到退貨時;
① 退貨處理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② 涉及退貨快遞費的處理:計入「銷售費用」,無票入賬,年底納稅調整。
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賬戶存款
6、 好評返現時;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賬戶存款)
7、 客戶收貨後破損或不滿意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賬戶存款)
三、費用相關賬務處理:
1、 固定費用 ① 保證金(押金); ② B店的技術服務費; ③ 旺鋪費; ④ 數據魔方費; ⑤ 營銷工具費;
2、 銷售費用 ① 推廣費;
a、充值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賬戶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鑽展賬戶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賬戶存款
b、使用消耗時: 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貨幣資金-直通車賬戶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鑽展賬戶存款
② 傭金; 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賬戶存款
3、 管理費用
4、 財務費用
四、稅務相關賬務處理
五、財務報表、分析報告
交易類型及流程:
網店訂單→在線付款至擔保方→發貨→確認收貨→擔保方清算貨款(先付款後發貨、有第三方擔保、正常交易)
1、提交網店訂單
初次提交訂單時不須做會計處理
2、在線付款至擔保方
該筆款項未能確定最終是否流入企業,此時不在線付款至擔保方不作會計處理;
3、發貨
發貨仍未能確定能否成交,不能確認收入和成本,先從庫存商品轉為發出商品,
借 : 發出商品
貸 : 庫存商品;
由物流公司送貨時發生物流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 : 銷售費用
貸 : 應付賬款或現金等
4、確認收貨
交易成功可以確認收入和成本,確認收入分錄:
借 : 應收賬款
貸 : 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銷售成本分錄:
借 : 主營業務成本
貸 : 發出商品
5、擔保方清算貨款
收到經第三方扣了手續費的貨款,
借 : 銀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財務費用
貸 : 應收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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