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黃金T+D,杠桿是什麼意思
100的黃金T+D,價值是2萬4左右,但是只需24000*12%=2880資金就可以做了,也就是說用2000資金就可以做2萬多的生意了,這就是杠桿效應
現在最低3000多就可以做了
想做黃金白銀T+D,去浦發銀行,郵政銀行,建設銀行,恆豐銀行,平安銀行辦網銀是最好的,回家上網登錄網銀即可開通黃金白銀T+D,只不過你在開通的時候輸入我們機構號,交易手續費可以降低(最低萬分之4,平今倉免費),同時提供行情買賣指導,想做好黃金白銀:價格走勢方向判斷,心態和低手續費是最最關鍵的!黃金白銀的價格受歐美經濟指標和國際動盪事件影響最大(比如歐美失業率,利率,通脹率,戰爭等等),所以平時要關注消息面再結合技術面綜合分析價格走勢
現在黃金白銀T+D的遞延費支付方向都是空付多,現在買進拿著的話每天可以得到萬分之2的遞延費,相當於每天千分之1.1的收益率(單單這個收益就比銀行定期存款利息高十幾倍),等著價格漲上去,還可以賺差價,此時是入手的大好時機! 望採納
Ⅱ 金融牌照是什麼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目前金融許可證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部門分別頒發。金融監管根據時段劃分為事前監管、事中監管、事後監管,市場准入制度是事前監管的核心,金融許可證則是市場准入制度的常態表現。
金融牌照種類
在我國需要審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銀行、保險、信託、券商、金融租賃、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12種。
最重要且有價值的7塊金融牌照:銀行、信託、證券、基金、保險、期貨和租賃。
Ⅲ "上海黃金交易所白銀的杠桿是多少,手續費怎麼算的"
白銀期貨手續費和保證金杠杠的計算:
白銀期貨手續費率0.5%%,1手2.7元,計算方法:
1手手續費=白銀現價×1手白銀千克數×手續費率
=3600×15×0.5%%=2.7元
白銀期貨保證金比例6%,1手保證金3200元。 計算方法:
1手保證金=白銀現價×1手白銀千克數×保證金比例
=3600×15×6%=3200元。
杠杠是保證金比例的倒數,所以白銀期貨的杠杠大概16.6倍。
Ⅳ 消費金融牌照和小額貸款牌照的區別
您好!
一般小貸公司都不會上徵信。
銀行的貸款會上徵信,貸款機構申請的貸款具體要看該貸款機構是否有和央行的徵信系統合作。但不管是否上徵信,准時還款都是應該做的責任。
希望能夠對您有有所幫助!
Ⅳ 怎樣注銷車牌號
帶好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二塊車輛號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前往車管所注銷。車輛號牌注銷後是找不回來的了,只能重新更換新的車輛號牌。注銷只有兩個可能會給注銷,一,報廢車輛。二,過戶車輛。
(5)消金牌照杠桿擴展閱讀:
汽車號牌,是國家車輛管理法規規定的具有統一格式、統一式樣,由車輛管理機關經過申領牌照的汽車進行審核、檢驗、登記後,核發的帶有注冊登記編碼的硬質號碼牌。
汽車牌照是汽車號牌與汽車行車執照的簡稱。1972年發布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試行)》,把行車執照改稱行駛證。一般為兩面,分別按規定安裝在汽車前後部指定位置上。汽車號牌是准許汽車上道行駛的法定憑證,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社會治安管理部門及廣大人民群眾監督汽車行駛情況,識別、記憶與查找的憑證。
行駛證是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記載車輛初次登記的主要內容,由車主保存,隨車攜帶,供記載變動情況及隨時查驗的統一格式的登記冊。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汽車號牌與行駛證是准予汽車上道路行駛的法定證件。
Ⅵ 金融牌照包含哪些
首先就是金融行業中要取得的營業執照,才能真正的開始
因為只有取得證件之後才能讓大家認可,這是一個讓消費者信任的前提
還有一些其他的要求就需要看當地的要求,還有你所經營的范圍。
Ⅶ 入金和資金杠桿是什麼意思
入金是客戶在免費注冊真實賬戶後,在開始交易之前需先往賬戶裡面轉回入的現金的一種說法,也答就是客戶開始交易前需先充值的保證金。轉入保證金後客戶選擇杠桿比例放大資金,系統將計算得出客戶可用來交易的總金額。
而負債比就是資金杠桿,負債比越高,杠桿效果就越大。然而資金杠桿的乘數效果是雙向的,當公司運用借貸的資金獲利等於或高於預期時,對股東的報酬將是加成;相反的,當獲利低於預期,甚至發生虧損時,就有如屋漏偏逢連夜雨,嚴重者就是營運中斷,走上清算或破產一途,使得股東投資化成泡沫。
Ⅷ 交易所合規金融牌照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在我國,金融牌照的種類多達25個,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券商、基金、信託、第三方支付、徵信等,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其他機構分別審批。
央行審批
1.第三方支付
主要業務: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
主要法律:
(1)《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
(2)《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0〕第17號)
2.徵信
主要業務:徵信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徵信業管理條例》
(4)《徵信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3)第1號)
銀監會審批
3.銀行
主要業務:儲蓄、信貸等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4.信託(暫停發放)
主要業務:各類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主要法律:
(1)《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2號)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3)《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5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自2015年6月15日起廢止。
5.金融租賃
主要業務:融資租賃、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4年第3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號)自2014年3月13日廢止。
6.貨幣經紀
主要業務:促進衍生品交易、債券交易等經紀服務
主要法律: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廢止。
7.貸款公司
主要業務:各項貸款、貸款項下的結算、票據貼現
主要法律:
(1)《貸款公司管理規定》(銀監發[2009]76號)
修訂/修改情況:《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9〕6號)自2009年8月11日起廢止。
8.消費金融
主要業務:發放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3年第2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9年第3號)自2014年1月1日起廢止。
9.財務公司
主要業務:財務管理服務
主要法律:
(1)《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修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8號)
證監會審批
10.券商
主要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法》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修訂/修改情況:2017年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示今年將修改證券法。
11.公募基金
主要業務:公募基金、機構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12年9月20日證監會令第84號)
(3)《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10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號)自2012年11月1日起廢止。
12.期貨
主要業務:期貨業務
主要法律:
(1)《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0號)
修訂/修改情況: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個法規廢止:2007年4月9日發布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2011年11月3日發布的《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證監會公告[2011]33號)、2012年5月10日發布的《關於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2]11號)。
13.基金銷售
主要業務: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4.基金銷售支付
主要業務: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2)《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6.證券公司專業子公司
主要業務:單項或者多項證券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27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7.證券公司資管
主要業務:客戶資產集合投資,或者客戶資產專項投資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3號)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3)《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28號)
修訂/修改情況:以下兩個法規廢止:2012年10月18日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7號)、2012年10月18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29號)。
18.股權眾籌
主要業務:股權融資
主要法律:
(1)《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2)《證券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
修訂/修改情況:《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尚未發布。
保監會審批
19.保險
主要業務:財險、壽險、萬能險;國內外再保險等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
20.保險代理、保險經紀
主要業務:保險中介服務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其他機關審批
21.小額貸款公司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
主要法律: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
(2)《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2.融資性擔保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貸款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委2010年第3號令)
23.融資租賃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主要法律:
(1)《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流通發[2013]337號)
(2)《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
(3)《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本)
修訂/修改情況:2016年初,商務部啟動了《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24.商業保理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應收賬款融資、管理、催收、還款保證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權法》
(4)《商業保理企業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5)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
25.典當業務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典當業務
主要法律:
(1)《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第8號令)
(2)《典當行業監管規定》(商流通發[2012]423號)
Ⅸ 金融牌照的價值有了金融牌照能幹嘛
當然是有價值的啦。因為只有擁有許可證,金融機構才能獲准開展相關業務——換句話說,金融牌照是市場准入制度的表現,體現著對金融機構經營的事前監管。
Ⅹ 消費金融是哪個網貸平台
消費金融並不是某個貸款平台,其指的是向各階層消費者提供消費貸款的一種金融服務方式。
而消費金融公司就是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比如捷信消費金融、馬上消費金融、中原消費金融、中郵消費金融、晉商消費金融等等,還有度小滿金融、蘇寧金融、京東金融等等。、
客戶可以去上述消費金融機構申請借款,一般只要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充足的還款能力,都能順利借款下來。還有,有的消費金融公司與其他貸款平台合作,也可以作為放款方發放貸款資金。
而大家需要注意,千萬不要去不知名的小貸公司借款,畢竟沒有經過銀監會批准,很容易碰上貸款詐騙分子或高利貸,陷入貸款騙局,導致個人錢財受損。
(10)消金牌照杠桿擴展閱讀:
小額貸款公司是什麼?
小額貸款指的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消費金融公司是什麼?
消費金融公司指的是經過銀保監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目前,消費金融公司在中國發展近10年,截至目前,全國總計只有27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其中四家尚未開業),基本上按照一省一家的方式頒發。大部分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背後是銀行持股。由此可見,這個消金牌照的含金量相當之高了。
兩者的區別是什麼?
1.監管歸屬不同
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各自歸屬不同。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各地政府的金融辦監管;
消費金融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歸央行和銀監會監管,另外金融機構可以享受同行業拆借,可以納入央行徵信系統等優待政策,嚴格的監管標準保障了消費金融公司的正規性。
2.資金來源不同,實力不同
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相對單一;消費金融公司可以通過吸收股東存款,享受同行業拆借等獲得資金來源,多渠道的資金來源保證了消費金融公司的雄厚實力。
3.業務內容不同,風控程度不同
小額貸款公司有信貸,也有抵押質押模式,申請人申請貸款的目的不明確,因此風險不容易把控;消費金融屬於信用貸,用於真正的消費行為,資金去向明確,風控可把控。
4.服務對象不同
小額貸款服務於個人、個體戶、中小企業,消費金融公司服務於居民個人;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提供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客戶可以把錢用於裝修、旅遊、教育等消費活動,不得用於生產經營及投資活動。消費金融的業務一般包括銀行信用卡消費、持牌消金公司業務、小額貸款和消費金融ABS等方向。需要注意的是,持牌消金公司與小貸公司相似,都是提供小額貸款服務,但區別在於場景和資金的具體用途,在金額杠桿率上也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