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下銷售人員的傭金算不算工資的組成部分,在勞動法裡面哪一章哪一條有規定
如果銷售人員屬於該公司的員工並且雙方是勞動合同關系,那麼這應該叫提成而不是傭金,提成是屬於工資組成部分的。
在中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1)社會保險費;(2)勞動保護費;(3)福利費;(4)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5)計劃生育費用;(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2. 銷售提成是否應算在工資總額內
銷售提成不算在工資內。
3. 勞動法裡面,業務員的提成屬於工資嗎
1、勞動法裡面,業務員的提成屬於工資組成部分的。
2、《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六條規定:「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二)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三)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4. 傭金屬於什麼收入
'傭金'在個人所得稅法中,不是一個特定項目,『傭金'和薪酬是一樣的性質,所以應該計入薪酬里,也就是和工資一樣,計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准,1600元,你們當地是這個標准么?
5. 傭金是什麼是不是就是工資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傭金和工資有一定的區別。
在委託者委託買賣成交後,按實際成交金額數的一定比例向承辦委託的人或者機構、單位交納的費用。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
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賬。
《反不正當競爭法釋義》(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條法司編)中關於第八條「傭金」的釋義為,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的中間商、掮客、經紀人、代理商等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介紹、撮合交易或代買、代賣商品所得到的報酬。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第一次從法律上明確了合法的中間人可以通過合法的服務獲得合法的傭金。
(5)傭金提成算不算入工資裡面擴展閱讀:
傭金支付有以下特點:
1、傭金形式一般為暗佣,即傭金條款只對銷售方和傭金服務商明示,對購買方保密;
2、傭金一般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收取,而且比例達5%以上,有的甚至高達9%;
3、傭金服務商一般為避稅地企業,包括香港、維爾金群島、新加坡等地;
4、傭金服務商單一;
5、傭金服務商提供的賬戶多為離岸賬戶;
6、傭金的支付時點並不是按結匯時點支付,而是按傭金服務商要求支付,且多為滯後支付。
6. 我的提成屬不屬於我工資的范圍
1、工資的定義,按照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助、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所以你所說的提成可以算是計件工資的一種形式,提成是屬於你工資的一部份,你有權利拿回這一部份的。
2、首先你可以拿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為依據跟公司協商一下,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仲裁。
所以現在你應該把各種證明,最好是書面的,准備好,為將來可能出現的仲裁准備足夠的證據。
7. 業務員的提成是算在費用裡面還是算在工資裡面
業務員提成屬於工資薪酬的范圍,要算在工資里的。
8. 銷售提成是否算工資的組成部門
銷售提成也是工資的一部分,你去申請仲裁,提成這部分工資是能拿回來的。但是,是不是雙倍的提成,看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如何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