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告費和廣告服務費
一般寫廣告服務費,廣告費一般只有發布,每年 稅務局還會收取一個廣告文化創意方面的一個費用,我建議你最好開廣告服務費,當然服務費更好一些。
2. 我是一家廣告一般納稅人,客戶要開「廣告服務費」,我只開過「廣告費」或「XX服務費」,請懂的答。謝謝!
呵呵,當然可以,廣告費和廣告服務費沒任何區別,這都屬於你的營業范圍。
3. 銷售傭金是什麼意思
銷售傭金:
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舉例:
某房屋中介機構為某房產開發公司介紹房屋銷售業務,共銷售房屋16套計860萬元,根據雙方約定,房產開發公司需支付房屋中介機構3%的銷售傭金計25.8萬元。這里,房屋中介機構需按照規定開具中介服務業務發票向房產開發公司收取傭金,房屋中介機構的此項收入應全額入賬並按章納稅,房產開發公司則應將傭金作為營業費用處理。
拓展知識:
銷售傭金是指企業銷售業務中賣方或買方支付給中間商代理買賣或介紹交易的服務酬金。可以說,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通常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賬。《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七條對此明確:傭金,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
4. 請舉例說明銷售代理商與傭金商的區別
傭金抄商: 傭金是指委託者委託買賣成襲交後,按實際成交金額數的一定比例向承辦委託的商交納的費用。
傭金也就是商代理;代理商: 代理是銷售通路的一個重要環節,適用於任何行業。是廠家與終端商(零售商)的一個重要環節!批發商與零售商都屬於終端代理的一環,也就是直接讓產品轉換為資金的環節。
舉個簡單的例子也就是比如一塊黑板的出廠價是50元,銷售代理商會從公司以低價批走,有這個黑板的代理權,然後可能經過好多代理,這塊黑板會賣到200多元。
傭金商就是委託他人簽訂買賣合同,需交納一定的費用。
5. 廣告公司涉及給對方公司的回扣(個人)、傭金、返點(公司)怎麼賬務處理呢
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 根據上述規定,廣告公司根據業務量支付給代理商的返點,性質為支付給代理商的廣告代理服務費,應按規定計繳營業稅,取得代理商出具的服務業發票,稅前作為銷售費用扣除。
使用計算機作業的行處,根據憑證輸入有關資料後,自動產生分戶賬、科目日結單、總賬、日計表的借貸方發生額和余額。由於數據共享,為保證賬務准確,應由手工核打憑證與科目日結單借貸方發生額核對相符。配備事後監督機構的行處,專櫃則只清點憑證張數和科目日結單核對相符即可。
各單位的存款、貸款、未收利息賬戶,都應按月或季填發「余額對賬單」與客戶對賬,每年應與客戶進行面對面對賬。
各單位送來的對賬回單,經核對無誤後,應按科目、賬號順序進行排列、裝訂、登記、入庫保管。存摺戶應堅持在辦理業務的當時保證賬折核對相符。
6. 土地增值稅核算時,是否對廣告費和銷售傭金進行扣除
廣告費和銷售傭金都屬於銷售費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以扣除。
7. 什麼是廣告代理費
廣告代理費也稱代理傭金或者代理費制,是 廣告公司 獲得報酬的一種 方式。這種方式以廣告主投在媒介上的資金數量為依據。 按照這種方法, 廣告公司 將廣告主支付的廣告費用的一部分按固定比 率留下來,作為廣告公司為該客戶創作廣告的全部費用。代理費制是 廣告代理制的核心。
8. 廣告公司代理傭金的問題!
你問的問題分別涉及到廣告代理和媒體代理兩個領域:
1、廣告公司收15%的代理費,是在全部費用以外收取。
如果是在廣告費中抽取,那廣告主很容易就會理解廣告公司
在廣告費中摻有 太多的水分,會懷疑廣告公司的誠信度是否可靠,
這對廣告公司而言是很致命的;
2、媒介提供者為廣告公司給出的底價和市場的公開報價有差距,
其目的在於回饋廣告公司,讓廣告公司有利可圖,
因此,這個差價是媒體提供者和廣告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
和廣告公司的傭金沒有關系。
9. 什麼是代理傭金模式
1.什麼是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權同第三者訂立的合同或其他法律行為,從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與本人發生的效力。代理者通過滿足與商家的約定,增大商家銷售額等要求,從而獲得報酬。
2.什麼是代理傭金模式
代理傭金模式,又稱為代理提成制,是直接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確定銷售人員報酬的一種工資制度的還是根據業績,確定報酬的一種典型形式。在原有代理商關系的基礎上,代理銷售方在一定期限內達到一定銷售量或營業額就可以按照一定的百分比提取傭金。
這種模式較之前的低價代理相比更具有競爭性,可以走出原本銷售暴力,市場低迷的情況。傭金代理模式可以增大廠商與代理商的密切聯系,代理商為了獲得更多利潤,將會更加精心宣傳產品增大銷售額,從而從中得到更多收益。
簽訂該種代理模式的廠商也對代理商更加放心,只有在達到一定銷售額時才給予代理商更多傭金,保證了廠商的利益。
3.代理傭金模式的優勢
代理傭金模式對代理商具有積極作用。代理商一場上確定的統一銷售價格在一定區域內代理銷售廠商根據銷售數量及金額返還傭金,這種銷售模式可以有效避免銷售商之間相互競價銷售,從而給廠家造成的不利影響。
通過代理經銷商可以適度分配市場,避免惡性競爭,更有利於代理商在特定的區域展開銷售策劃,發展網路銷售市場,完善售後服務,反饋市場信息,更有利於商品的生產及流通。
10. 代理費和傭金在實務中如何進行區分
根據《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稱委託人)的名義,在代理許可權內與第三人(又稱相對人)實施民事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具有下列基本特徵:代理行為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一般應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代理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獨立為意思表示;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代理費是基於委託—代理關系而收取的服務費用,具有這種關系而收取的費用屬於代理費。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一般包括以下三種:
(1)證券交易傭金,是指委託者委託買賣成交後,按實際成交金額數的一定比例向承辦委託的證券商交納的費用。
(2)國際貿易中的傭金,分為兩種,一是「暗佣」,外貿專業公司在代理國內企業進出口業務時,通常由雙方簽訂協議規定代理傭金比率,而對外報價時,傭金率不明示在價格中,這種傭金稱之為"暗佣";二是「明佣」,如果在價格條款中,明確表示傭金多少,稱為"明佣"。
(3)銷售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