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匯兌損益是什麼意思
匯兌益按其產生的原因分為外幣交易匯兌損益和外幣報表折算匯兌損益兩種。 外幣交易匯兌損益是指在外幣交易中形成的匯兌損益(包括本國貨幣與外幣以及外幣之間兌換產生的匯兌損益)。外幣交易損益按其是否在本期實現,分為已實現外幣交易匯兌損益和未實現外幣交易匯兌損益。已實現外幣交易損益是指外幣交易事項的發生和結算在本期內全部完成。未實現外幣交易損益是指外幣交易事項的發生和結算未在本期內全部完成,由於其交易發生日和財務報表編制日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損益
例如,一國內企業用美元結賬,但戶頭是需要用人民幣結算的,在6月10日,實現銷售收入,就要貸:應收賬款100美元(當日匯率1:7)在6月20日實際收到貨款100美元(當日匯率1:6.5),這兩日之間由於匯率變動產生的損失50元人民幣就是匯兌損益
2. 匯率變動損益什麼意思
打個比方啊,公司有外幣業務,比如有美元賬戶。之前美元兌人民幣是6.8,現在是6.5,那麼中間的這個差額就是公司的匯兌損失,雖然還是那麼多美元,但是要在公司的資產賬戶中對這個損益進行做賬,反映在帳面上才行。
3. 會計里的期間損益 匯兌損益 是什麼意思
1.匯兌損益是指涉及外幣的經濟業務在向記賬本位幣折算過程中,由於匯率變化而產生的一種折算差額。按照折算差額產生的正差和負差,分為匯兌收益和匯兌損失。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匯兌收益要計入收入總額,而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資產成本和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的部分外,可以在稅前扣除。
2.期間損益:會計期間是按年度劃分的就是1.1日至12.31日;
會計損益是按月核算的,就是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利潤是正數就是益也是盈利,利潤是負數就是損也是虧損)期末時,應將各損益類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可以反映集團企業在一個會計期間內實現的利潤或虧損總額。
4. 匯兌損益是什麼
亦稱匯兌差額。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兌換業務和期末賬戶調整及外幣報表換算時,由於採用不同貨幣,或同一貨幣不同比價的匯率核算時產生的、按記賬本位幣折算的差額。簡單地講,匯兌損益是在各種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過程中,因採用不同的匯率而產生的會計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異。 企業經營期間正常發生的匯兌損益,根據產生的業務,一般,可劃分為四種: 1、「交易外幣匯兌損益」在發生以外幣計價的交易業務時,因收回或償付債權、債務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交易外幣匯兌損益」; 2、兌換外幣匯兌損益」在發生外幣與記賬本位幣,或一種外幣與另一種外幣進行兌換時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兌換外幣匯兌損益」; 3、「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產生匯兌損益的因素在現行匯率制下,會計期末將所有外幣性債權、債務和外幣性貨幣資金賬戶,按期末社會公認的匯率進行調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4、「換算外幣匯兌損益」會計期末為了合並會計報表或為了重新修正會計記錄和重編會計報表,而把外幣計量單位的金額轉化為記賬本位幣計量單位的金額,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 「換算外幣匯兌損益」。 企業除了上述四種正常經營期間內發生的一般外幣業務匯兌損益以外,還有非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和經營期間特殊外幣業務發生的匯兌益。包括企業開辦期間收到外幣性投資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的匯兌損益;企業籌建期間由於外幣收付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企業清算期間由於企業各項資產及外幣性長短期債權、債務的調整和結算處理而產生的匯兌損益;企業經營期間發生的特殊外幣業務,如外幣性長期投資、外幣性長期負債、外幣性的風險規避措施等經濟業務也都會產生匯兌損益。 一般認為,只要匯率發生變動,就應在期末確認其匯兌損益實現,而不管其實實際的業務是否已經發生。也有人認為,本期匯兌損益的確認,應以實現為准,即以實際的外幣買入賣出已經發生,外幣性的債權、債務在本期已經結算,以此作為確認匯兌損益的依據,未實現的匯兌損益要遞延到以後會計期間,即當實際業務發生或已經結算完成後,才能作為已實現匯兌損益,計入該期的損益表。 1、匯率對匯兌損益的影響 匯率是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比價和交換比例,也是一國的貨幣單位用另一國貨幣單位表示的價格。記賬匯率是記錄外幣業務發生時所用的匯率。匯兌損益產生於匯率的變化。記賬匯率的種類及記賬匯率所屬時間的不同。都會對匯兌損益產生影響。財政部94財會字第05號文件《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中認定記賬匯率是市場匯價。關於市場匯價這一提法,可以將其理解為任何一家金融機構外幣買賣的價格,且金融機構買入或賣出的現匯和現鈔也存在差價。因此應將外幣金額摺合人民幣的匯率確定為現匯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數,即中間價。為此,國家外匯管理局94匯資函字第144號文件《關於對匯率並軌後合資雙方匯率折算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賣出中間價作為外匯唯一的摺合和記賬標准。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會使會計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時,企業之間會計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2、兩種交易觀對匯兌損益的影響國際上對外幣購銷業務按月末調整法處理月末與最初記錄的差額時有兩種觀點:一筆交易觀點和兩筆交易觀點。一筆交易觀點是把外幣的購銷業務和它的結算看作一筆業務,是一筆業務的兩個階段,其產生的折算差額不作為匯兌損益,而追溯到最初發生的外幣業務,將差額調整到原來發生的購貨成本的銷售收入上,等到債權債務結清,這筆交易業務才算完成。這種方法需對折算差額調整為原來入賬的相關賬戶,手續較復雜,工作量也較大。特別是外幣購銷業務發生所引起債權債務結算在不同會計期間的情況下,對原來入賬的購貨成本和銷售收入進行追溯調整則更為復雜,這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同時,當匯率變動較大且交易金額較大時,將導致成本、收入及利潤的確認出現較大誤差,降低企業間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因此,這種方法大多數國家沒有採用,只在少數業務中應用。 兩筆交易觀是以外幣業務的實際發生為業務完成的標志,將購貨與付款、銷貨與收款作為兩筆業務處理。在會計期末和貨款結算日,因匯率差異而產生的折算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計入財務費用,不作為資產或購貨成本或銷售收入調整項目處理。國際上大多數國家在處理外幣業務時採用此種交易觀,國際會計准則也認為:「由於結算貨幣性項目,或者按不同於在本期最初記錄的或在前期財務報表中所運用的匯率報告貨幣性項目而產生的匯兌差額,應在其形成的當期確認為收益或費用」。我國1993年7月1日實行的《企業財務通則》也規定了企業應採用兩筆業務交易觀點,在匯率變動時要確認匯兌損益,而不影響交易發生時的購貨成本和銷售收入。這種處理方法簡便,有利於操作,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則。但是,對於未實現的匯兌損益同樣確認為當期的損益,象其他按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收入和費用一樣,不利於有關人員作出正確的決策。 3、已實現損益和未實現損益對匯兌損益的影響 已實現匯兌損益是指通過新的外幣業務的開展,正式得以實現的匯兌損益。這種損益一般不會再隨匯率的變化而變化,是已定的收益或損失。未實現匯兌損益是指由於匯率變動在賬戶中已經產生,但一直沒有實現的匯兌損益。如果匯率發生新的變化,這部分匯兌損益還會隨之變化,與此有關的損益尚未最終確定。對於這兩種匯兌損益是否應計入本期損益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認為對於計入本期損益的匯兌損益應按收付實現製作為核算基礎,即本期實現的匯兌損益應確認為本期損益,本期未實現的匯兌損益不能確認為本期損益。這種處理方法能夠真實反映本期損益,但是企業由於其他業務都採用權責發生制核算基礎,惟獨外幣業務採用收付實現制,有悖於一致性原則。 另一種認為對於計入本期損益的匯兌損益應按權責發生製作為核算基礎,即不管已實現的匯兌損益還是未實現匯兌損益都應計入本期損益,只要匯率發生變動,就應確認其匯兌損益已經實現,因此期末應對各項外幣性債權債務和貨幣資金按現行匯率調整所有外幣賬戶的余額,產生的匯兌損益不管是否在本期內實現,均應計入本期損益。這種處理方法與企業整個經濟業務的處理一致,但是在匯率波動較大或匯率持續單向變動時,賬面所反映的損益會長期虛增或虛減。當匯率持續向上或向下變動時,要不斷調整未實現的匯兌損益,尤其是那些長期性的外幣債權債務賬戶,會使匯兌損益出現大額的收益或損失,從而造成賬面利潤虛增或虛減,直接影響企業的利潤分配,虛增時會超額分配利潤;虛減時會影響企業的盈利能力、企業的信用度,對那些想操縱利潤的企業來說,可能會隨意調整匯兌損益,從而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此外還有一種,就是未結損益調整為已結損益的調整額。 編輯本段匯兌損益帳務處理方法不同性質的匯兌損益,應當計入不同的會計報表,影響財務報表上的不同內容。 對於交易損益來說,由於它是隨著外幣業務的產生而產生的,而外幣業務由通常對應著一定的貨幣兌換行為,所以交易損益會真正發生,即交易損益的產生會最終影響企業的現金流入流出量。因此,交易損益應當計入企業的損益表,影響企業的應稅收益。 對於換算損益來說,它只是換算外幣財務報表的過程中,由於使用的匯率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個差額數字,它是永遠不會真正產生的,即換算損益的產生不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入、流出量。因此,換算損益不應當計入公司的損益表而對企業的應稅收益產生影響,它應當在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換算損益」進行反映。 從處理的時間來看,可以分為兩種方法:一種是把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會計報表,進行立即認定,一種是根據各種不同的規則進行遞延處理。 對於「已清算交易的匯兌損益」,應當計入清算當期的損益表,影響當期的損益;而「未清算交易的匯兌損益」項目,則應遞延至其發生,即遞延至交易實際清算時,再列入損益表。 總之,對於交易損益而言,只有當其實際發生時,才會對企業的應稅收益產生影響,應當計入損益表。此外,某些與取得長期資產或產生長期負債有關的匯兌損益,如果數額較大,則應當在長期資產的使用期或長期債務的有效期內進行攤銷。 換算損益由於不涉及不同的會計期間,所以不存在遞延與否的問題。 匯兌收益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5. 什麼是匯兌損益匯兌損益的類型有那些
匯兌損益,亦稱匯兌差額。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兌換業務和期末賬戶調整及外幣報表換算時,由於採用不同貨幣,或同一貨幣不同比價的匯率核算時產生的、按記賬本位幣折算的差額。簡單地講,匯兌損益是在各種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過程中,因採用不同的匯率而產生的會計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異。
匯兌損益的類型
1、「交易外幣匯兌損益」在發生以外幣計價的交易業務時,因收回或償付債權、債務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交易外幣匯兌損益」;
2、「兌換外幣匯兌損益」
在發生外幣與記賬本位幣,或一種外幣與另一種外幣進行兌換時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兌換外幣匯兌損益」;
3、「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在現行匯率制下,會計期末將所有外幣性債權、債務和外幣性貨幣資金賬戶,按期末社會公認的匯率進行調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4、「換算外幣匯兌損益」
會計期末為了合並會計報表或為了重新修正會計記錄和重編會計報表,而把外幣計量單位的金額轉化為記賬本位幣計量單位的金額,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 「換算外幣匯兌損益」。
6. 哪四項是匯兌損益形成的原因
1、交易損益
在發生以外幣計價的交易業務時,因收回或償付債權、債務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交易外幣匯兌損益」。
2、兌換損益
在發生外幣與記賬本位幣,或一種外幣與另一種外幣進行兌換時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兌換外幣匯兌損益」。
3、調整損益
在現行匯率制下,會計期末將所有外幣性債權、債務和外幣性貨幣資金賬戶,按期末社會公認的匯率進行調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4、換算損益
會計期末為了合並會計報表或為了重新修正會計記錄和重編會計報表,而把外幣計量單位的金額轉化為記賬本位幣計量單位的金額,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 「換算外幣匯兌損益」。
交易損益、兌換損益和調整損益通常進入利潤表,以「匯兌損益」的形式影響當期損益;而換算損益(「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作為「以後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中的一種。
按照會計准則暫不影響當期損益,在合並報表資產負債表中與資本公積並列列示(「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異」只在合並報表中列示,母公司不涉及)。
(6)匯率損益在什麼情況下是損什麼情況下是益擴展閱讀
1、在雙向波動市場中,如將時間軸放長,不管是否採用匯率管理手段,如果各外幣項目在年度間變化不大,最終匯兌損益的結果相差不大。但匯率不可預測,不做任何匯率管理,將會加大匯兌損益的波動,使當期經營結果變得極不穩定。
2、對於外幣存款,在公司留足經營性用款後,宜盡早結匯,避免匯兌損益波動增大;
3、根據不同的幣種,配置一定的外幣借款能起到與外幣資產的匯率風險對沖作用。外幣借款額度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測算後確定:
①測算當年不同幣種的外幣收入;
②計算應收賬款周轉次數、應付賬款周轉次數,得出全年外幣應收賬款平均余額、外幣應付賬款平均余額;
③綜合對在手美元的交易性需求,區分幣種測算出應配置的外幣銀行借款;
4、使用外匯遠期結售匯工具,該工具能在即期對外幣預期收款日匯率進行鎖定。好處是能提前鎖定所得,在外幣匯率下行時保證收益,但鎖定也意味著在外幣匯率上行時損失外幣資產的上漲收益。
5、對於外幣資產的匯率風險,可將外匯遠期結售匯和外幣借款配合使用,各覆蓋掉外幣資產的一部分風險。但不宜擴大化,同一部分風險如果兩種工具同時使用,將會造成新的匯率風險。
7. 匯兌損益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兌換業務和期末賬戶調整及外幣報表換算時,由於採用不同貨幣,或同一貨幣不同比價的匯率核算時產生的、按記賬本位幣折算的差額。簡單地講,匯兌損益是在各種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過程中,因採用不同的匯率而產生的會計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異。
企業經營期間正常發生的匯兌損益,根據產生的業務,一般,可劃分為四種:
1、在發生以外幣計價的交易業務時,因收回或償付債權、債務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交易外幣匯兌損益」;
2、在發生外幣與記賬本位幣,或一種外幣與另一種外幣進行兌換時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兌換外幣匯兌損益」;
3、在現行匯率制下,會計期末將所有外幣性債權、債務和外幣性貨幣資金賬戶,按期末社會公認的匯率進行調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8. 匯兌損益在什麼情況下是損失或者是收益,請以進口貨物舉例說明
比如:11年8月31日向境外進口一批貨物,價格為10000萬美元,當日匯率為6.3867,計人民幣63867元,貨物到時:
借:庫存商品 63867
貸:應付賬款 63867
假設11年12月31日需支付10000萬美元,當日匯率為6.3009,故實際支付人民幣63009元,其差異858元即為匯兌收益,如當日匯率高於發生時匯率,即為損失
借:應付賬款 63867
貸:銀行存款 63009
財務費用 858
9. 什麼情況下用匯兌損益科目
一般如果你帳套裡面有外幣核算的科目的話,就會要使用匯兌損益科目
至少每個月要根據月末實際匯率進行調整
常見的是外幣帳戶,境外關聯公司往來等
10. 匯兌損益的匯率如何確定
匯兌損益產生於以下兩種情形:一種是在進行貨幣交易(即外匯兌換業務)時所產生的匯兌損益;另一種是在持有外幣貨幣性資產和負債期間,由於匯率變動而引起的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價值發生變動所產生的損益。
1.剔除分演算法。即逐筆核算貨幣性外幣賬戶上匯率發生變動的外幣金額的價值變動額,而對匯率沒有發生變動的外幣金額則不予考慮。其計算公式是:某個貨幣性外幣賬戶發生的匯兌損益=該賬戶期初的外幣金額×(期末匯率-期初匯率)+該賬戶本期增加的外幣金額×(期末匯率-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該賬戶本期減少的外幣金額×(期末匯率-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上述結果若為正值,表示外幣貨幣性資產賬戶發生的是匯兌收益,外幣貨幣性負債賬戶發生的是匯兌損失;反之,則相反。
2.綜合差額法。這種方法須先計算出貨幣性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並按期末市場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再將其與該外幣賬戶上的每筆外幣金額按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折算的記賬本位幣金額進行比較,得出的差額就是該賬戶本期發生的匯兌損益。其計算公式是:某個貨幣性外幣賬戶發生的匯兌損益=該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期末匯率-(該外幣賬戶期初的外幣金額×期初匯率+該賬戶本期增加的每筆外幣金額×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該賬戶本期減少的每筆外幣金額×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其結果若為正值,外幣貨幣性資產賬戶發生的是匯兌收益,外幣貨幣性負債賬戶發生的是匯兌損失;反之,則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