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師,銷售傭金為啥是增量成本
銷售人員取得合同即發生傭金,沒有取得合同不會發生傭金,所以說銷售傭金是增量成本
『貳』 財務管理。求大神幫我解釋一下這道題的增量收入和增量成本是怎麼算的啊看不懂這個答案
他這個增量收入有點繞,實際上你可以這么理解:工廠產量是最大40萬台,如果按國內銷售,他肯定只生產36萬台,產生的收入是36萬*50=1800萬元;如果接了外貿單,你工廠產量不能增加,意味著他只能在國內以50元賣掉30萬台,剩下10萬要給外貿,這樣產生的收入是30萬*50+10萬*40=1900萬元,即實際增量收入就是1900-1800=100萬元。這樣好理解嗎?
2.增量成本同理,如果只賣國內就生產36萬台,成本不變。現在多個外貿單,即可以頂能生產40萬比只賣國內36萬,實際上就是增加了4萬台成本,而固定間接費用是不變的,意味著不管你一年生產多少台都是固定不變的,1台與36萬,還是40萬台台沒關系,即只有4萬的增量成本(材料人工等)132萬元。
『叄』 會計實務中的成本如何核算
1.不分別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大科目,將其合並為一個生產成本科目,不再按產品設明細賬,直接設原材料、工資薪酬、動力費用、製造費用等幾個二級明細科目對大項費用進行歸集。因為中小企業經營范圍比較小,生產產品的工藝和產品結構及所耗原材料基本相同,除了主要原材料能歸屬到具體產品外,其它項目不宜歸屬到具體某一產品,其實核算到產品反而失去真實性。但當所用原料及所產產品區別較大,達到重要性原則,往往可以單一產品設明細帳;也可不設置,而以成本核算表代替。
2.原材料范圍,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只把產品構成比例較大的幾種做為原材料,把非主要的原材料提前進入了成本,這樣既能降低工作量,也符合會計原則重要性原則。對生產車間月末已領未用的原材料,酌情處理:若價值較低,歸入當月即可;若價值較高,按照實際領用實用部分計算成本。
3.中小企業因車間劃分不明顯或雖明顯但傳遞手續不完全,製造費用科目很難按車間設明細賬,只好直接設機物料、修理費、折舊等幾個二級明細科目對車間費用進行歸集。同時因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多參加生產管理,對這種由管理人員參與且發生的差旅費、辦公費而無法確定是車間費用還是辦公費用而往往直接歸屬到辦公費用內,直接記入管理費用。製造費用月底不先進行分配,而是轉到生產成本科目後往往是已銷產品和庫存產品之間統一分配。
4.廢品損失只在管理上做處理,不單獨做成本核算,企業一般是按存記耗,按已銷售數量加庫存成品計算生產數量。
5.若管理上或生產工藝上非常有必要,設自製半成品科目。否則不設。
『肆』 銷售傭金算入合同取得成本時不能當做銷售費用算營業利潤嗎
根據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除預期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無論是否取得合同均會發生的差旅費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但是,明確由客戶承擔的除外。
『伍』 合同取得成本什麼情況下能夠收回
1,按照最新的稅法規定:簽訂購買合同繳納的印花稅不計入成本,而是管理費用。 2,在稅金中,只有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進項稅才計入貨物成本。
『陸』 資產金額如何確認
選項C。設備10萬作為固定資產,軟體6萬作為無形資產,銷售人員傭金4萬屬於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柒』 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最後要轉入主營業成本嗎
根據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除預期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無論是否取得合同均會發生的差旅費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但是,明確由客戶承擔的除外。
特別說明:
根據上述規定,合同履約成本即產品的生產成本或勞務的投入成本,在成本發生時應通過「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開發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進行核算,完工時轉入「庫存商品」、「開發產品」等資產,銷售時再轉入「主營業務成本」等;合同取得成本是指簽合同的差旅費、銷售傭金等,簽合同的差旅費應記入「銷售費用」核算,銷售傭金應先記入「生產成本」等科目核算,再轉入「庫存商品」等資產,如果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記入「銷售費用」核算。
『捌』 增量效益與增量費用
改擴建項目的經濟評價主要是計算該項目在原有基礎上擴建後所帶來的效益增量和費用增量。為此,關於效益和費用增量值的計算就成了改擴建項目經濟評價的關鍵,往往採用「有無對比」法進行計算。由於油氣田改擴建項目的復雜性與特殊性,進行增量效益和增量費用計算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a)和現狀相比,「無項目」情況下的效益和費用在計算期內可能增加,可能減少,也可能保持不變。必須有根據地預測這些趨勢,以避免人為地低估或誇大項目的效果。
(b)「有項目」與「無項目」兩種情況下的效益與費用在計算范圍、計算期上須保持一致,具有可比性。一般應以「有項目」的計算期為基準,對「無項目」的計算期進行調整。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在一般情況下,可通過追加投資(局部更新或全部更新)來維護「無項目」時的生產經營,延長其壽命期至「有項目」的計算期,並在計算期末將固定資產剩餘價值回收;另一種是在某些情況下,通過追加投資以延長其壽命期,在技術上不可行或經濟上明顯不合理,這時應使「無項目」的生產經營適時終止,其後各年的現金流量均為零。
(c)對於可以與原有企業效益與費用分開計算的改擴建項目,如新建生產車間或生產線,新增一種或數種產品,其效益和費用與原有企業分開計算的,可視同新建項目,直接採用增量效益和增量費用計算增量指標。
1.增量效益的計算方法
由於改擴建項目目標的多樣性及「無項目」的生產狀況可能產生的變化,其計算工作比新建項目要復雜,增量效益的計算尤其復雜。
增量效益是「有項目」和「無項目」的效益差額。下面具體介紹增量效益的計算方法:
(a)單純增加產量的擴建項目,其增量效益是增加產量的銷售收入。「無項目」的產量可能會由於經營管理的改善而增產,也可能由於生產條件的惡化(如油氣自然遞減)而逐年下降。所以增加的產量不一定是一個定數。
(b)單純增加產品品種(原有品種產量不變),其增量效益就是增加產品品種的銷售收入。
(c)改變產品結構的項目(增加新產品,取代某些老產品),其增量效益是新產品結構的總銷售收入與老產品結構的總銷售收入之差。
(d)單純為提高產品質量的項目,其增量效益為售價提高後與售價提高前的銷售收入的差額。如果國家規定價格不變,可按同質量產品的國際價格計算。如無類似的國際價格,可將該產品因質量提高而節省的使用費用作為增量效益。
(e)單純為降低成本的項目,其增量效益就是經營成本的節約額。
(f)停建後又再建的項目,其增量效益與新建項目的效益相同。
在實際操作中,改擴建項目的目標並不是單一的,往往在擴大產量的同時又降低成本或提高產品質量,甚至多種目標同時並存。因此,其增量效益就為「有項目」的總效益減去「無項目」的總效益。
2.增量投資的計算方法
增量投資也是「有項目」和「無項目」的差額,但有項目時要計算設備的拆除費及回收的價值。為簡化計算,計算增量投資時無需核定原有投資的重估值,只計算新增設施及拆除舊設備回收的凈價值即可。
停建後又按原計劃或不按原計劃續建的項目,其增量投資為增加投資加上原有設備、設施尚能賣得的凈價值(或尚可利用的重估值)。
3.原有資產價值的確定
對於原有資產的利用,不發生產權轉移時,則採用原有資產的賬面價值。當涉及產權轉移時,利用國家規定的企業資產評估方法進行資產重估,採用重估值。資產重估的方法如下。
(1)收益現值法
根據被評估資產的合理預期獲利能力和適當的折現率,計算出資產的現值,並以此評定重估價值。此方法是將評估對象剩餘壽命期間每年(或每月)的預期收益,用適當的折現率折現。累加得出評估基準日的現值,以此估算資產價值。
(2)現行市價法
參照相同或者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評定重估價值。該法是通過市場調查,選擇一個或幾個與評估對象相同或類似的資產作為比較對象,分析比較對象的成交價格和交易條件,進行對比調整,估算出資產價值的方法。
(3)清算價格法
根據企業清算時其資產可變現的價值,評定重估價值。該方法適用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資產評估。
『玖』 合同取得成本什麼意思最好是通俗易懂的解釋一下
大白話就是為了得到合同而發生的成本,啥都算,亂七八糟的、沒法在別的科目下賬的都可以歸於此類。差旅費啦,補助啦,用品啦等等都行。但要注意,合同沒簽訂就不發生的費用不在此列,傭金啦什麼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