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現行匯率制度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本次匯率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參考一籃子表明外幣之間的匯率變化會影響人民幣匯率,但參考一籃子貨幣不等於盯住一籃子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這將有利於增加匯率彈性,抑制單邊投機,維護多邊匯.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0.3%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3%的幅度內浮動率穩定。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這是一次性地小幅升值2%,並不是指人民幣匯率第一步調整2%,事後還會有進一步的調整。因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Ⅱ 我國現行匯率制度是什麼如何完善
中國截止到2018年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中國的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
(2)imf中國現行匯率制度擴展閱讀:
匯率制度的內容:
1.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2.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
3.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4.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匯率制度的研究包括兩個基本視角:匯率制度是如何形成和決定的。如何選擇匯率制度。前者是實證問題,後者屬於規范分析。
匯率制度分類是研究匯率制度優劣性和匯率制度選擇的基礎,而對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關系的考察,首先在於對匯率制度如何分類。由於不同的分類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匯率制度的選擇成為宏觀經濟領域最具爭議性的問題。
Ⅲ 中國匯率制度
中國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是有中國中央銀行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
因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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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雷頓森林體系的早期,其成員國很難找到一個與其國際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價,以及伴隨貨幣危機而來的對平價的重新調整,人們由此開始了對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的持久爭論。傳統上的匯率制度分類是兩分法: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這也是最簡單的匯率制度分類。但固定或浮動的程度是很難掌握的,在固定匯率或浮動匯率之間還存在眾多的中間匯率制度。
匯率制度指各國或國際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做出的系統規定。傳統上,按照匯率變動的幅度,匯率制度被分為兩大類型: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西方各國在20世紀70年代之前實行固定匯制。後來由於美元危機,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各國開始採用浮動匯率制。
Ⅳ 現行的國際貨幣制度是什麼
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以後,國際金融秩序又復動盪,國際社會及各方人士也紛紛探析能否建立一種新的國際金融體系,提出了許多改革主張,如恢復金本位,恢復美元本位制,實行綜合貨幣本位制及設立最適貨幣區等,但均未能取得實質性進展。直至1976年1月,經過激烈爭論,IMF理事會「國際貨幣制度臨時委員會」在牙買加首都金斯敦達成了「牙買加協議」,同年4月,IMF理事會通過了《IMF協定第二修正案》,從而形成了新的國際貨幣體系。
一、牙買加協議的主要內容
1、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改革。牙買加協議正式確認了浮動匯率制的合法化,承認固定匯率制與浮動匯率制並存的局面,成員國可自由選擇匯率制度。同時IMF繼續對各國貨幣匯率政策實行嚴格監督,並協調成員國的經濟政策,促進金融穩定,縮小匯率波動范圍。
2、推行黃金非貨幣化。
協議作出了逐步使黃金退出國際貸幣的決定。並規定:廢除黃金條款,取消黃金官價,成員國中央銀行可按市價自由進行黃金交易;取消成員國相互之間以及成員國與IMF之間須用黃金清算債權債務的規定,IMF逐步處理其持有的黃金。
3、增強特別提款權的作用。
主要是提高特別提款權的國際儲備地位,擴大其在IMF一般業務中的使用范圍,並適時修訂特別提款權的有關條款。
4、增加成員國基金份額。
成員國的基金份額從原來的292億特別提款權增加至390億特別提款權,增幅達33,6%。
5、擴大信貸額度,以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的融資。
二、牙買加體系的運行
1、儲備貨幣多元化。
與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國際儲備結構單一、美元地位十分突出的情形相比,在牙買加體系下,國際儲備呈現多元化局面,美元雖然仍是主導的國際貨幣,但美元地位明顯削弱了,由美元壟斷外匯儲備的情形不復存在。西德馬克(現德國馬克)、日元隨兩國經濟的恢復發展脫穎而出,成為重要的國際儲備貨幣。目前,國際儲備貨幣已日趨多元化,ECU也被歐元所取代,歐元很可能成為與美元相抗衡的新的國際儲備貨幣。
2、匯率安排多樣化。
在牙買加體系下,浮動匯率制與固定匯率制並存。一般而言,發達工業國家多數採取單獨浮動或聯合浮動,但有的也採取釘住自選的貨幣籃子。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多數是釘住某種國際貨幣或貨幣籃子,單獨浮動的很少。不同匯率制度各有優劣,浮動匯率制度可以為國內經濟政策提供更大的活動空間與獨立性,而固定匯率制則減少了本國企業可能面臨的匯率風險,方便生產與核算。各國可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開放程度、經濟結構等一系列相關因素去權衡得失利弊。
3、多種渠道調節國際收支。主要包括:
(1)運用國內經濟政策。
國際收支作為一國宏觀經濟的有機組成部分,必然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一國往往運用國內經濟政策,改變國內的需求與供給,從而消除國際收支不平衡。比如在資本項目逆差的情況下,可提高利率,減少貨幣發行,以此吸引外資流入,彌補缺口。需要注意的是:運用財政或貨幣政策調節外部均衡時,往往會受到「米德沖突」的限制,在實現國際收支平衡的同時,犧牲了其他的政策目標,如經濟增長、財政平衡等,因而內部政策應與匯率政策相協調,才不至於顧此失彼。
(2)運用匯率政策。
在浮動匯率制或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下,匯率是調節國際收支的一個重要工具,其原理是:經常項目赤字本幣趨於下跌本幣下跌、外貿競爭力增加出口增加、進口減少經濟項目赤字減少或消失。相反,在經常項目順差時,本幣幣值上升會削弱進出口商品的競爭力,從而減少經常項目的順差。實際經濟運行中,匯率的調節作用受到「馬歇爾一勒納條件」以及「J曲線效應」的制約,其功能往往令人失望。
(3)國際融資。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下,這一功能主要由IMF完成。在牙買加體系下,IMF的貸款能力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伴隨石油危機的爆發和歐洲貨幣市場的迅猛發展,各國逐漸轉向歐洲貨幣市場,利用該市場比較優惠的貸款條件融通資金,調節國際收支中的順逆差。
(4)加強國際協調。
這主要體現在:①以IMF為橋梁,各國政府通過磋商,就國際金融問題達成共識與諒解,共同維護國際金融形勢的穩定與繁榮。②新興的七國首腦會議的作用。西方七國通過多次會議,達成共識,多次合力干預國際金融市場,主觀上是為了各自的利益,但客觀上也促進了國際金融與經濟的穩定與發展。
三、對牙買加體系的評價
1、牙買加體系的積極作用:
(1)多元化的儲備結構擺脫了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各國貨幣間的僵硬關系,為國際經濟提供了多種清償貨幣,在較大程度上解決了儲備貨幣供不應求的矛盾;
(2)多樣化的匯率安排適應了多樣化的、不同發展水平的各國經濟,為作國維持經濟發展與穩定提供了靈活性與獨立性,同時有助於保持國內經濟政策的連續性與穩定性;
(3)多種渠道並行,使國際收起的調節更為有效與及時。
2、牙買加體系的缺陷:
(1)在多元化國際儲備格局下,儲備貨幣發行國仍享有「鑄幣稅」等多種好處,同時,在多元化問際儲備下,缺乏統一的穩定的貨幣標准,這本身就可能造成國際金融的不穩定;
(2)匯率大起大落,變動不定,匯率體系極不穩定。其消極影響之一是增大了外匯風險,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國際貿易與國際投資活動,對發展中國家而言,這種負面影響尤為突出;
(3)國際收支調節機制並不健全,各種現有的渠道都有各自的局限,牙買加體系並沒有消除全球性的國際收支失衡問題。
Ⅳ 中國現在到底是什麼匯率制度,
匯率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者國際經濟共同體關於確定、保持、調整和管理匯率的基本方式和原則體制。我國採用的匯率制度是「浮動匯率制」,特殊時期國家會輔以必要的技術調節,以保持匯率基本穩定,但不會用行政手段干預匯率。
Ⅵ 中國現在的匯率制度是什麼
中國截止到2018年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中國的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
(6)imf中國現行匯率制度擴展閱讀:
匯率制度的內容:
1.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2.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
3.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4.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匯率制度的研究包括兩個基本視角:匯率制度是如何形成和決定的。如何選擇匯率制度。前者是實證問題,後者屬於規范分析。
匯率制度分類是研究匯率制度優劣性和匯率制度選擇的基礎,而對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關系的考察,首先在於對匯率制度如何分類。由於不同的分類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匯率制度的選擇成為宏觀經濟領域最具爭議性的問題。
參考鏈接:網路--中國匯率制度
Ⅶ 目前imf將中國劃分為什麼匯率制度
不是IMF故意做的,我國的匯率制度本來就是「固定釘住匯率」。 05年匯改以前,人民幣是按8.28的比率釘住美元。 而現在人民幣是釘住一攬子貨幣(幾種不同的貨幣),只不過人民銀行允許每天有適當的波動,波動的幅度每天不超過千分之3。
Ⅷ 關於中國的匯率制度
73年始用一籃子貨幣的計值方法選用與我外貿有關的若干貨幣的匯率波動,運用加權平均的方法計算¥匯率。並注意經常調整。後實行過雙軌制94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05年7月'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制
Ⅸ 現行的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內容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基本內容
⒈人民幣匯率的形成、公布和調整。從1994年1月1日起,人民幣匯率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的浮動匯率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形成的價格,每日公布人民幣對美元交易的中間價,並參照國際外匯市場的變化.同時公布人民幣對其他主要貨幣的匯率。
外匯指定銀行和經營外匯業務的其他金融機構,根據中國民銀行公布的匯率和浮動范圍,確定對客戶的外匯買賣價格,辦理外匯買賣業務。
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手段,如貨幣政策調節外匯供求,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其中,中國人民銀行向外匯市場吞吐外匯是主要的手段之一。
為了使國內外有關方面及時了解人民幣匯價變動情況,新華社每日早晨用中、英、法三種文字報道人民幣匯價消息。
⒉人民幣匯率涉及的幣別。現行人民幣匯率掛牌的貨幣都是自由兌換貨幣。它包括澳大利亞元、奧地利先令、比利時法郎、加拿大元、丹麥克朗、德國馬克、新加坡元、瑞典克朗、瑞士法郎、英鎊、美元、芬蘭馬克、法國法郎、義大利里拉、日元、荷蘭盾、挪威克服香港元、澳門元、馬來西亞林克特、歐元等21種。以前我國曾公布雙邊協定項下使用的貨幣(如巴基斯坦盧比、伊朗里亞爾等)的牌價,由於目前雙邊協定逐步廢除,這一類貨幣的匯價已不再公布。
⒊人民幣匯率的標價方法。人民幣匯率採用直接標價法,即以一定單位的外幣(通常為100,個別也有1萬或10萬)為標准,摺合一定數額的人民幣來表示匯率的高低。外幣固定單位的大小依外幣的單位價值大小而定,例如,日元由於單位價值較小,為便於表示,則以10萬為單位表示。該標價法的特點是外幣數額固定不變,而摺合的人民幣數額經常調整。人民幣的數額增大,表示人民幣匯率降低,外幣匯率提高。
⒋人民幣匯率實行對外匯買賣雙價制。銀行買入外匯用買入價,賣出外匯用賣出價,買賣差價5‰炒作為銀行業務收入。銀行採用電匯、信匯、票匯賣出外匯時。使用同一匯率。但買入外匯匯票、旅遊支票等因考慮到銀行墊付資金,則銀行要另收7.5‰的貼息。外貿企業對外報價,當發生人民幣對外幣的折算時,出口要用買入價,進口要用賣出價折算。
⒌人民幣匯率實行現匯和現鈔買賣雙價制。現鈔也分為買入價和賣出價。由於銀行買入現鈔需運送到國外才能作為對外支付的手段,故銀行對買入的現鈔存在著運送、保險費和墊付利息等支出問題,所以買入外幣現鈔價格,要低於買入外匯價格的2%~3%,賣出外幣現鈔價格則與賣出外匯價格相同。
⒍遠期人民幣買賣。我國從1968年開始在對外貿易部分業務中採用人民幣對外計價結算,最初在港、澳地區試行,後來逐步推廣到歐洲、日本、美國和其他地區。為適應我國對外貿易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的需要,中國銀行1971年開始增加了遠期人民幣買賣業務。
目前可用奧地利先令、比利時法郎、加拿大元、丹麥克朗、德國
馬克、法國法郎、義大利里拉、日元、荷蘭盾、挪威克朗、瑞典克朗、
瑞士法郎、英鎊、美元、港幣等15種貨幣來買賣遠期人民幣。
中國銀行買賣遠期人民幣不用升水、貼水、平價表示,而是按即期匯率加收一定比例的遠期費。遠期費率根據西方國家貨幣行市的變動趨勢由中國銀行隨時調整。遠期人民幣買賣的交割期限有1,2,3,4,5,6個月6種,以貿易合同為准。超過6個月,可以申請展期,但最長不超過1年。交割期越長,遠期費率越高。
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香港中國銀行和倫敦中國銀行均辦理人民幣的遠期買賣。
希望採納
Ⅹ 我國對現行匯率制度的標准表述是什麼為什麼IMF把我國的匯率制歸入「固定釘住匯率安排」
我國現行的制度是 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2005年以前是固定盯住,單一盯住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