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大戶持倉報告制度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公布持倉報告標准。大戶持倉報告制度是與限倉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市場操縱行為,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安排。通過實施該制度,可以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客戶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和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大戶持倉報告標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進行調整。 大戶持倉報告制度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投機交易的不同客戶號下的持倉應當合並計算;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期貨公司處的持倉合並計算。簡言之,在執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時,對同一個會員或客戶的全部持倉都要加總計算。 會員或者客戶持倉達到交易所規定的報告標准或者交易所要求報告的,應當於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報告。客戶未報告的,開戶會員期貨公司應當向交易所報告。客戶在多個會員處開戶的,由交易所指定有關會員向交易所報送該客戶應當報告的有關資料。交易所有權要求會員、客戶再次報告或者補充報告。 達到交易所規定報告標准或者交易所要求報告的會員或者客戶應當提供下列資料:(1)《大戶持倉報告表》,內容包括會員名稱、會員號、客戶名稱和客戶號、合約代碼、持倉量、交易保證金、可動用資金等;(2)資金來源說明;(3)法人客戶的實際控制人資料;(4)開戶資料及當日結算單據;(5)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會員應當對客戶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並保證客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交易所有權對會員或者客戶提供的資料進行核查。(由中金所供稿)
㈡ 商品期貨持倉限額
上期所的都是500手
大連商交所除玉米是2000手,其他都是1000手
鄭州商交所的都是1000手
㈢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第七章 風險控制
第五十五條交易所實行漲跌停板制度。漲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設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調整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
第五十六條交易所實行持倉限額制度。持倉限額是指交易所規定的會員或者客戶對某一合約單邊持倉的最大數量。會員或者客戶的套期保值、套利交易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七條交易所實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會員或者客戶對某一合約持倉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持倉報告標准或者被交易所指定必須報告的,會員或者客戶應當向交易所報告。客戶未報告的,會員應當向交易所報告。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制定並調整持倉報告標准。
第五十八條交易所實行強行平倉制度。會員或者客戶存在違規超倉、未按照規定及時追加保證金等違規行為或者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所有權對相關會員或者客戶採取強行平倉措施。
強行平倉盈利部分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發生的費用、損失及因市場原因無法強行平倉造成的損失擴大部分由相關會員或者客戶承擔。
第五十九條交易所實行強制減倉制度。期貨交易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或者市場風險明顯增大情況的,交易所有權將當日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凈持倉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
第六十條交易所實行結算擔保金制度。結算擔保金是指結算會員按照交易所規定繳納的,用於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
第六十一條交易所實行風險警示制度。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可以單獨或者同時採取要求會員和客戶報告情況、談話提醒、書面警示和發布風險警示公告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風險。
第六十二條期貨交易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或者市場風險明顯增大情況的,經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批准,交易所可以採取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強制減倉等風險控制措施化解市場風險。
採取上述風險控制措施後仍然無法釋放風險的,交易所應當宣布進入異常情況,由交易所董事會決定採取進一步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六十三條結算會員無法履約時,交易所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暫停開倉;
(二)按照規定強行平倉,並用平倉後釋放的保證金履約賠償;
(三)依法處置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
(四)動用該違約結算會員繳納的結算擔保金;
(五)動用其他結算會員繳納的結算擔保金;
(六)動用交易所風險准備金;
(七)動用交易所自有資金。
交易所代為履約後,取得對違約會員的相應追償權。
第六十四條有根據認為會員或者客戶違反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並且對市場正在產生或者將產生重大影響的,為防止違規行為後果進一步擴大,交易所可以對該會員或者客戶採取下列臨時處置措施:
(一)限制入金;
(二)限制出金;
(三)限制開倉;
(四)提高保證金標准;
(五)限期平倉;
(六)強行平倉。
前款第(一)、(二)、(三)項臨時處置措施,可以由交易所總經理決定,其他臨時處置措施由交易所董事會決定,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㈣ 什麼是大戶持倉報告制度
大戶持倉報告制度是指會員或客戶某一合約持倉達到中金所規定的持倉報告標准時,會員或客戶應當向交易所報告。中金所可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公布持倉報告標准。
大戶持倉報告制度是與限倉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可以使中金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客戶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要求達到中金所報告標准或者交易所要求報告的會員或客戶,應提供下列材料:㈤ 大戶持倉報告制度
您好!《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條:交易所實行版大戶報告制度。當權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投機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 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客戶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
很明顯,您的問題中甲會員已經達到持倉限額的80%(實際上是100%),需要報告;乙客戶也打到了持倉限額的80%(實際上是95%),當然也要報告的。
歡迎追問!
㈥ 期貨的持倉數量有限制嗎
有的,持倉限制來分為交易所對個人源客戶和法人客戶,以及交易所對期貨公司(或自營會員)。
不同的交易品種,限額也不同。對個人客戶和對法人客戶的持倉額限制是一個絕對數值,比如某合約單月單邊持倉個人戶為1000手、法人戶為3000手,這就是絕對限額。
而交易所對期貨公司(自營會員)的限制則是一個相對數額。比如某交易所規定:期貨公司在某月份合約上持倉不得超過此月份合約總持倉的15%,這就是一個相對限額。
另外持倉限額是對凈持倉的限制,比如某合約對個人戶持倉限額為1000手,那麼此客戶若持有多單1500手、空單800手,則凈持倉為多單700手,就沒有超過持倉限額。
而套保持倉需要申請套保指標,持倉不受限制,保證金比例上也有優惠,但需要提交購銷合同等相關文件材料。
㈦ 期貨的持倉限額制度是什麼意思
你好,為了防止和打擊操縱市場行為,除了合理設計期貨合約、完善專保證金制度以外,實行屬持倉限額制度十分必要。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持倉限額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持倉的最大數額。如果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則要將該客戶在各賬戶下的持倉合並計算。
對於確實需要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的會員或客戶,可以向中金所申請豁免持倉限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中金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批准其要求。
具體的限倉標准根據中金所的規定執行,會員和客戶達到或超過持倉限額的,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㈧ 持倉限額制度是什麼
持倉限額分為上限與下限,如你是原始股東,就設有下限,不得少於多少股.這些股是不能賣的.
假若你是散戶,只能持10%以下的上限
㈨ 規定權力倉持倉最大數量和總持倉最大數量的制度是什麼制度
持倉限額抄是指交易所規定的襲會員或者客戶對某一合約單邊持倉的最大數量。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其在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合計不得超出該客戶的持倉限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主要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並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客戶和會員的持倉限額具體規定如下: (1)進行投機交易的客戶號某一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100手。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不受100手持倉限額的限制。 (2)某一合約結算後單邊總持倉量超過10萬手的,結算會員下一交易日該合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合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 對於確實需要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的會員或客戶,可以按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要求申請套期保值額度,以豁免持倉限額限制。
㈩ 交易所有哪些持倉制度
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限倉實行以下基本制度:
(一)根據不同期貨品種的具體情況,分別確定每一品種每一月份合約的限倉數額;
(二)某一月份合約在其交易過程中的不同階段,分別適用不同的限倉數額,進入交割月份的合約限倉數額從嚴控制;
(三)採用限制會員持倉和限制客戶持倉相結合的辦法,控制市場持倉規模;
(四)套期保值交易持倉實行審批制,其持倉不受限制。
經紀會員名下全部客戶所有持倉的合計數(多頭部位、空頭部位分別計算,下同),不得超出該會員的限倉數額。同一客戶在不同經紀會員處開有多個交易編碼,各交易編碼上所有持倉的合計數,不得超出一個客戶的限倉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