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國家宏觀調控中,最有效最敏感的經濟杠桿是什麼
稅收杠桿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非理性膨脹導致了高房價的局面,我國政府對於高房價的抑制採取了一定的手段。藉助稅收的杠桿,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有效的宏觀調控。
② 利息率調整作為經濟杠桿對國家宏觀調控的作用是什麼
2003年下半年以來冷熱兼治、雙向使勁時期(一)國家宏觀調控的背景及措施
面對經濟在"十五"前三年連續"加速增長"之後,經濟運行中存在的片面追求增長速度、部分行業盲目重復投資、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偏大、貨幣信貸增長偏快、以及亂占濫用耕地、糧食供求關系發生變化等問題,繼發了部分行業、部分地區工業、投資"過熱",農業、服務業"偏冷"的"結構性失衡",出現了一定范圍的"油荒"和"煤荒",煤電油運等供應全面緊張的現象。針對這種情況,為了保持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避免出現大起大落,同時為了抑制高耗能產業的盲目發展,從2003年8月起,以央行提高商業銀行准備金率為標志,國家逐漸加大了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轉型力度。特別是從今年4月份以來,面對物價上漲逼近5%的臨界線,國家果斷地陸續出台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財政政策由前幾年的"積極"取向逐漸向"中性"方向轉變,貨幣政策由前幾年的"穩健"逐步轉向"適度從緊",並對市場機制還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領域,如土地管理等,適當運用一些行政手段。具體包括:
一是加強貨幣信貸投放調控。央行在去年8月將存款准備金率提高1個百分點的基礎上,今年4月又提高了0.5個百分點。同時,央行加強公開市場操作,向貸款增加較多的商業銀行發行500億元定向票據,收緊放貸能力。出台了加強窗口指導和銀行監管的措施,將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協調配合起來,要求商業銀行一方面嚴格控制對鋼鐵等過熱行業的信貸投放,另一方面支持有利於調整結構、擴大消費和增加就業的項目資金需要。
二是圍繞產業政策准入,嚴格用地管理。開展了土地市場特別是開發區的清理整頓。從5月份開始凍結土地審批半年,農轉非用地半年內停止審批。停止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和高檔別墅、高爾夫球場等房地產開發的土地供應。配合做好制止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盲目投資工作,嚴格加強用地管理,防止突擊批地。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標準的建設項目,一律不批准用地。對違法違規佔地嚴重的地方,暫停土地使用審批。堅決收回違規多佔或占而未用的土地。
三是全面清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在建和擬建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和審核,對國家明令禁止的、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符合環保規定、城市規劃、信貸管理和項目審批程序等有關規定的在建項目停建緩建,並視情況進行處理。暫停審批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培訓中心和各類會展中心、大學城等項目。
四是提高建設項目市場准入標准。將鋼鐵、電解鋁、水泥、房地產(經濟實用房除外)等部分行業建設項目資本金比例提高了15個百分點,其中鋼鐵項目資本金比例由25%提高到40%以上;水泥、電解鋁、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由20%提高到35%以上。並相繼制定出台了一些相關產業政策和行業標准,切實按照產業政策和環保、安全、能耗、技術、質量等市場准入標准,從嚴審核新建項目。
五是強化經濟運行調節。加大煤電油運協調力度,促進煤電油運和重要原材料的供需銜接,限制不符合產業政策、沒有達到市場准入條件企業的用電用油用煤額度。加快能源、電網建設,制定有序供電方案,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單位的用電需求,充分挖掘煤電油運企業的生產潛力,努力保障重要物資運輸。調整煤價和電價,實行新的用電政策。全國范圍內提高電價,取消地方出台的優惠電價,對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電價,積極疏導矛盾。組織開展全國資源節約活動,號召把節能特別是節約用電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六是鼓勵和扶持糧食生產。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鼓勵糧食生產的政策措施,包括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購買農機補貼、農資價格管理、農業稅減免、對糧食購銷市場全面放開等。
這一時期國家運用了"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科學發展觀,宏觀調控主要向兩個方面側重,既 "防熱",控制部分行業投資過快增長,適時適度調控回升過程中出現的各種苗頭性問題,防止局部過熱現象蔓延;又"升溫",加大對農業、交通、能源等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避免大起大落,保持經濟的可持續協調發展。與前三次宏觀調控不同,本次調控充分體現了適時適度,區別對待,不"急剎車",不"一刀切",注重實效的方針。1至5月,全國固定資產投資比上年同期增長34.8%,增幅比前4個月回落8個百分點,其中5月份比上年同期增長18.3%,增速比4月份和3月份分別回落16.4和25.2個百分點,投資增長過快勢頭有所遏制,房地產等部分行業過度投資的勢頭開始回落,糧食價格趨穩,重要生產資料價格漲勢減緩。財政支出增速成明顯減慢,銀行信貸有所控制,貸款余額比上月回落1.3個百分點。全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8.1%,增速比前4個月回落0.1個百分點。
③ 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中運用的經濟杠桿主要有哪些
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中運用的經濟杠桿主要有 「 財政、稅收、貨幣政策」
④ 經濟杠桿和國家宏觀調控區別是
二者的含義不同
經濟手段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經濟計劃,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而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它的實施主要是通過制定經濟計劃和經濟政策,引起經濟活動主體的利益關系變動來實現的。經濟手段包括經濟計劃和經濟政策。經濟計劃在我國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年度計劃等。政府制定經濟計劃後,便可選擇相應的經濟參數來具體實施經濟政策。經濟政策主要包括財政政策(如稅率的變動)、貨幣政策(如利率、匯率、存款准備金率的調整)、區域政策、產業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對外經濟貿易政策。它表現為由宏觀調控主體 機構頒布的有關條例、規定。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宏觀調控主體機構往往通過調整價格、稅率、利率、匯率、存款准備金率等經濟參數來影響市場的供求關系,以實現國家的調控目標。
行政手段是國家通過行政機構,採取行政命令、指標、指示、規定、查封、扣押、檢查、監督、審批、行政許可等行政措施調節和管理經濟的手段。它的實施主要是國家憑借政權的力量,通過行政系統、行政層次及行政區域中的一些主管單位及其所屬職能部門進行調節來實現的,這種調節是通過縱向性的逐級下達而實現的。
二、二者的地位不同:
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是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作為獨立的利益主體,企業的經濟活動是受價值規律的支配的。如果要使企業實現國家的計劃目標,就只能採用物質利益誘導的調節方式,使企業的行為與國家的計劃目標相一致。而經濟手段正是這樣的調節方式,它不僅使企業的活動納入國家目標范圍,也使企業能夠保持獨立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地位。因此,經濟手段是市場經濟中比較理想的調控手段,是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
行政手段是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補充。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還不能放棄必要的行政手段。因為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和的調節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法律手段有相對穩定性,不能靈活地調節經濟活動;經濟手段具有短期性、滯後性和調節後果的不確定性。當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都不能有效地調節經濟活動時,就只能採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當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失調或社會經濟某一領域失控時(例如2008年的南方雪災和四川地震),運用行政手段調節將能更迅速地扭轉失控,更快地恢復正常的經濟秩序。當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規的手段,不可濫用,必須在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加以運用。
三、二者的特點不同:
經濟手段最終要通過市場機制來起作用。國家通過制定實施經濟計劃和經濟政策,對經濟活動參加者進行制約和引導,從而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通過經濟手段對經濟進行調節具有靈活性、間接性和滯後性的特點。經濟手段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利率和匯率等經濟杠桿,不同的經濟杠桿具有不同的功能,可以靈活運用。經濟手段一般不直接作用於經濟活動主體,而是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來調節市場供求關系,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其調節是一種間接調節,是一種溫和的引導性質的調節。正是因為這樣,經濟調節的效果不能很快體現出來,而是要過一段時間後才能體現出來,帶有滯後性的特點。
行政手段的運用一般不通過市場機制起作用。行政手段由國家掌握和控制,體現著國家的統一意志和行為。與經濟手段相比,行政手段具有以下特點:①強制性。由於行政手段是通過國家政權的力量對經濟進行調節的,國家調節經濟的指示、命令、規定一經發布,所有的經濟活動主體就必須執行,不能自由挑選。②直接性。運用行政手段可以直接作用於調節對象而不必通過市場機制。③快速性。行政手段直接作用於調節對象,因此它能較快地實現預定的目標效果。因此在一般情況下,行政手段主要側重於解決市場秩序問題,而經濟手段主要側重於解決經濟資源的合理配置問題。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再回過頭來做上面的這道高考題就不難了。在宏觀調控手段中涉及到價格問題時,如果價格的調整是為了調節市場供求關系進而影響資源配置,則是經濟手段,如提高糧價、降低農葯、化肥價格以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提高水價以促使人們節約用水等;如果調整價格要經政府有關部門核准,如公共交通、通訊、電價、水價由國家物價管理部門核准確定,則屬於行政手段
⑤ 在經濟里什麼叫杠桿謝謝!
經濟杠桿
經濟杠桿(economiclever),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國家或經濟組織利用價值規律和物質利益原則影響、調節和控制社會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的經濟活動,以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經濟手段。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獎金、匯率,等等。運用經濟杠桿,就是根據國家或經濟組織的既定目標,從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對從事經濟活動的經濟單位和當事人造成有利條件或不利條件。利用這種經濟利益的變動作為閥門,以影響、調節、控制它們的經濟活動,促進或保證既定目標的實現。
擴展:
《中國經濟史》對經濟杠桿的說明國家和企業必須運用各種 經濟杠桿調節國家和企業之間、企業和勞動者之間以及勞動者相互之間在 再生產過程中的物質 利益矛盾,正確處理國家和企業、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運用 經濟杠桿,體現為國家和企業把實現既定目標同企業和勞動者的物質利益結合起來,從生產、交換、分配和 消費各個方面影響和調節企業和勞動者的行為,保證國家和企業既定目標的實現。運用 經濟杠桿管理 經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我們過去習慣於用行政手段推動經濟運行,而長期忽視運用經濟杠桿進行調節,學會掌握 經濟杠桿,並且把領導經濟工作的重點放到這一方面來,應該成為各級經濟部門特別是綜合經濟部門的重要任務。」中共十三大指出:「計劃管理的重點應轉向制定 產業政策,通過綜合運用各種 經濟杠桿,促進產業政策的實現。」中共十六大進一步強調:「完善國家計劃和 財政政策、 貨幣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觀調控體系,發揮 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運用 經濟杠桿,必須符合客觀 經濟規律;要掌握經濟信息和市場動態,做好 經濟預測工作,靈活運用各種經濟杠桿;同時要注意各種經濟杠桿的綜合運用,配合進行。供參考。
⑥ 問一下經濟杠桿的概念問題
經濟杠桿就是宏觀經濟里凱恩斯說的那個貨幣乘數,簡單來說,財政支出對GDP拉動倍數是大於1的.
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就有擴張性和緊縮性之分,具體看其手段,經濟手段包括財政手段和貨幣手段.它們都是影響財政支出的,則影響經濟杠桿.
財政手段就是稅收方面的,財政部管的那些;貨幣手段就是調利息,調再貼現率,調存款准備金率,公開市場業務那些,央行管的那些.
⑦ 社會主義宏觀調控中的經濟杠桿體系所具有的功能主要
一類是調節作用,一類是推動(或調動)作用。
調節作用,是指在生產總過程中發揮調節生產、分配、交換、消費比例使之平衡的作用。例如,在經濟管理中利用價格杠桿,提高某些短線產品價格可以促進這些產品的生產,降低長線產品的價格可以減少該產品的生產。在流通中,通過提高供不應求商品的價格可以減少需求,降低供過於求的商品價格可以限制生產,這就是調節供求比例使之平衡的作用。
推動作用,是指在生產總過程及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中調動人們改善經營管理,厲行節約,講求經濟效果的作用。
經濟杠桿的作用是強大的,是經濟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經濟手段。但是,在經濟管理中單純運用經濟杠桿是不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的,經濟杠桿必須和經濟動力結合起來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經濟利益是人們結合起來進行生產的紐帶,是推動人們努力發展生產、提高生產經營的經濟效果的經濟動力。因此,要充分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必須與經濟利益結合起來。
⑧ 宏觀調控政策有哪些
(1)政府宏觀調控的手段: 政府進行宏觀經濟調控時,需藉助一定的調控手段來實現調控目標。一般來說,宏觀調控手段主要有計劃手段、經濟手段(經濟杠桿)、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等。 計劃手段:這是通過政府所制定的長期、中期和短期經濟計劃,對國民經濟的運行和發展進行宏觀調控。宏觀調控計劃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必要手段,是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計劃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需要配套實施的經濟政策。市場經濟條件下,計劃的形式主要是指導性計劃,突出其宏觀性、戰略性和政策性。 經濟手段:這是指政府在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藉助於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主要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等。 價格杠桿:價格杠桿在宏觀經濟調控中具有調節杠桿和核算工具兩種作用。價格作為調節杠桿,其作用主要是通過價格的變動,來調節生產和投資的方向,調節商品流通和消費結構,調節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以及促使企業加強經濟核算,改進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增強適應市場供需變化的競爭能力。價格作為核算工具,其作用主要表現為,它是編制國民經濟計劃的工具,藉助價格可以考核經濟效益的高低,可以檢驗商品生產上的勞動耗費的多少,並可通過價格核算監督企業節約勞動。價格作為調節杠桿和核算杠桿,最終能促使宏觀經濟良好運行。當然,價格杠桿的調節功能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稅收杠桿:稅收杠桿直接影響企業及個人的經濟利益和經濟活動,最終可以起到調節生產和流通、調節市場供求、調節國民收入分配、調節進出口貿易關系等作用。稅收杠桿的調節功能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稅收的固定性使之難以靈活地調節經濟活動;對於需要增加供給、減少需求的商品,靠稅收的調節也難以奏效。 信貸杠桿:信貸杠桿的調控作用主要表現在,通過調節存貸款利率,能夠把閑散的資金動員起來加以利用,支持經濟的發展;能夠控制投資規模,引導投資方向,促進投資結構合理化;能夠控制貨幣流通量,調節社會總需求,保持價格總水平的穩定;能夠促使企業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目前,我國信貸杠桿的調節功能比較弱,比如由於體制原因和歷史沉積所形成的銀企債務問題,很難使信貸杠桿作用正常發揮。 工資杠桿:工資杠桿的調節作用表現在,通過選擇不同的工資形式,確定合理的工資等級差距,調動勞動者積極性;還可通過確定工資總水平,來調節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分配關系。工資杠桿作用的發揮,與完善分配結構和分配方式有重要聯系。隨著分配結構和分配方式的不斷完善,工資杠桿的作用也將很好地發揮出來。 由上可見,幾種經濟杠桿各有長處和局限性,每種經濟杠桿的作用范圍、作用方向和程度都有所不同,單獨運用某種經濟杠桿進行宏觀調控,常常難以達到預期目標。因此,運用經濟手段進行宏觀經濟調控,關鍵是綜合利用經濟杠桿。 法律手段: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通過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有財產、個人財產,維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各個經濟組織和社會成員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各種經濟組織之間橫向和縱向的關系,保證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內容包括經濟司法和經濟立法兩個方面。經濟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機關制定各種經濟法規,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經濟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的制度、程序,對經濟案件進行檢察和審理的活動,維護市場秩序,懲罰和制裁經濟犯罪。 行政手段:這是依靠行政機構,採取強制性的命令、指示、規定等行政方式來調節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權威性、縱向性、無償性及速效性等特點。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還不能放棄必要的行政手段。因為計劃手段、經濟手段的調節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計劃手段有相對穩定性,不能靈活地調節經濟活動;經濟手段具有短期性、滯後性和調節後果的不確定性。當計劃、經濟手段的調節都無效時,就只能採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當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失調或社會經濟某一領域失控時,運用行政手段調節將能更迅速地扭轉失控,更快地恢復正常的經濟秩序。當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規的手段,不可濫用,必須在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加以運用。 宏觀調控的計劃、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各具特點,各有所長,它們相互聯系、相互補充,共同組成宏觀調控手段體系。在這一體系中,由於經濟手段較符合市場經濟原則,所以,要以經濟手段為主,綜合運用其他手段,發揮各種調節手段總體功能,以便有效地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調控。
(2)政府宏觀調控的政策 政府在進行宏觀經濟調控時,還需要運用經濟政策來實現調控目標。宏觀調控政策主要有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收入政策等。 財政政策:是指政府制定的關於財政工作的指導原則和行為准則,由財政收入政策和財政支出政策等組成。財政收入政策的主要內容是由稅種和稅率所構成的稅收政策。財政支出政策的主要內容是政府的各項預算撥款政策,如政府購買、公共工程建設和轉移支付(轉移支付是指政府對某些地區、階層及人士實行的津貼和補助等)。財政政策的主要任務,在於調節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按財政政策在調節總供給和總需求方面的不同功能,財政政策可具體分為平衡性財政政策、緊縮性財政政策和擴張性財政政策三種類型。平衡性財政政策是財政支出根據財政收入的多少來安排,既不要有大量結余,又不要有較大赤字,保持財政收支基本平衡,從而對總需求不產生擴張或緊縮的影響。緊縮性財政政策是通過增加稅收而增加財政收入,或通過壓縮財政支出來減少或消滅財政赤字,以至出現或增加財政盈餘,達到抑制或減少社會總需求,乃至消除需求膨脹的效應。擴張性財政政策則是通過減稅而減少財政收入,或通過擴大財政支出的規模,來刺激社會總需求。以上各種財政政策各有其針對性,政府在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下應採用不同的財政政策。 貨幣政策:是指政府為了達到一定的宏觀經濟目標對貨幣流通進行管理和調節所確定的指導原則和行為准則,由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組成。貨幣政策的基本目標是穩定幣值與發展經濟。根據社會總供給與社會總需求矛盾的狀況,與財政政策相配套,貨幣政策可具體分為三種類型,即均衡性貨幣政策、緊縮性貨幣政策和擴張性貨幣政策。均衡性貨幣政策是保持貨幣供應量與經濟發展對貨幣的需求量的大體平衡,以實現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緊縮性貨幣政策是通過提高利率、緊縮信貸規模、減少貨幣供應量,以抑制社會總需求增長。擴張性貨幣政策是通過降低利率、擴大信貸規模、增加貨幣供給量,以刺激社會總需求增長。貨幣政策手段主要有:調整法定存款准備金率、變更再貼現率和公開市場業務等。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各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繳存的存款占各商業銀行所吸收到的存款的比率。再貼現率是指商業銀行因再貼現而向中央銀行支付的利息率,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再貸款利率。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上公開買賣政府債券。以上各種貨幣政策和手段各有其針對性,政府在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下應採用不同的貨幣政策和手段。 產業政策:是指政府根據經濟發展需要,促進各產業部門均衡發展而採取的政策措施及手段的總和,由產業布局政策、產業結構政策、產業技術政策和產業組織政策等組成。一項完整的產業政策,包括政策主體、政策目標、政策手段三個構成要素。政策主體是指政策的制定者,在我國是代表全體人民利益的政府,我國產業政策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制定,國務院發布實施。政策目標是指政策預定要達到的目的,主要有:規劃產業結構演進的方向、步驟及各產業的發展順序;確定支持什麼產業,限制什麼產業;選擇重點產業、主導產業、支柱產業;妥善處理各產業之間的關系,最終促使國民經濟各產業部門按比例協調發展。政策手段是指為了實現政策目標所採取的方法和工具,如在稅收、財政撥款、信貸、投資、價格等方面對不同產業給以優惠或限制,以及採取相關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調節措施。 收入政策:是指政府根據既定目標而規定的個人收入總量及結構變動方向,以及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基本方針和原則。一般來講,收入政策包括政策目標選擇和具體實施兩個部分。收入政策目標選擇可分為收入結構政策目標選擇和收入總量政策目標選擇。前者是政府考慮收入差距的可接受程度,在公平與效率之間作出選擇。當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過分懸殊、影響社會穩定時,政府的收入結構政策就側重於縮小收入差距,增進公平;反之,如果勞動者缺乏積極性,經濟效率低下,政府的收入結構政策則側重於提高經濟效率。後者是政府考慮國民經濟的總量平衡,進行收入總量的變化,調節總需求,保障經濟的穩定增長。為了促進收入政策目標的實現,需要採取實施措施。一般有以下幾種:(1)以法律形式規定最低工資標准。這是為了保障社會成員的最低生活水平,促進社會穩定的措施。(2)稅收調節。政府通過完善個人所得稅制,開征遺產稅等新稅種,調節過高收入,增進公平目標的實現。(3)實施工資和物價管制。這是政府在特定情況下為實現收入政策目標而實行的非常措施。(4)增加轉移支付和其他各種福利措施。例如,政府對貧困地區撥付扶貧款,對科技專家支付政府津貼,對失業者和低收入階層發放失業補助金和救濟金等。 宏觀調控政策除以上主要政策外,還有投資政策、消費政策、區域政策、匯率政策等等,它們共同構成宏觀調控政策體系。各項宏觀調控政策各有特點,各自調控的具體對象和力度不同,各項政策的具體操作有不同的選擇。在宏觀調控過程中,要從國民經濟運行的實際出發,綜合運用並有選擇地採用各項調控政策,形成相互協調配合的總體功能,達到最佳宏觀調控效果。
⑨ 什麼是宏觀調控宏觀調控的手段是什麼
一、宏觀調控
1、政府宏觀調控也叫國家宏觀調控。政府宏觀調控或國家宏觀調控是以政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通過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主要是財政手段),實現以經濟主體為主導、經濟主體與經濟客體的對稱關系為核心、經濟結構平衡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行為。
2、政府宏觀調控是系統工程。對稱型反周期調控,是政府宏觀調控的本質;制定對稱型產業政策,是政府宏觀調控的核心;財政手段,是政府宏觀調控的主要途徑。
3、政府宏觀調控是小商品經濟發展到市場經濟、市場經濟發展到知識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常態化的政府宏觀調控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本質特徵。政府宏觀調控不同於政府幹預經濟,也不同於計劃經濟。政府宏觀調控主要通過制定對稱型產業政策來實現。
二、宏觀調控的手段
1、經濟手段
這是指政府在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藉助於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主要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等。
2、法律手段
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通過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有財產、個人財產,維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各個經濟組織和社會成員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各種經濟組織之間橫向和縱向的關系,以保證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3、行政手段
這是依靠行政機構,採取強制性的命令、指示、規定等行政方式來調節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權威性、縱向性、無償性及速效性等特點。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還不能放棄必要的行政手段。
(9)經濟杠桿是宏觀調控嗎擴展閱讀 :
微觀調控是國家對單個經濟單位的經濟活動所進行的調節與控制。一般說來,宏觀調控和微觀調控都是相對而言。宏觀調控和微觀調控的主體都是國家。所採用的手段和方法也大體相同,所不同的只是調控的客體。微觀調控的對象主要有:
1、單個企業的經營活動
2、單個家庭的收入使用分配
3、單個商品的效用、供應量和價格; 等等。
⑩ 國家宏觀調控的三種手段的區別是什麼
1、含義不同
經濟手段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劃, 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而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
行政手段是國家通過行政機構,
採取行政命令、指標、指示、規定、查封、扣押、檢查、監督、審批、行政許可等行政措施調節和管理經濟的手段。
法律手段是國家通過制定和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活動的手段。
2、特點不同
經濟手段一般是間接調節, 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來調節市場供求關系,
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具有溫和性、引導性、間接性的特點。
行政手段一般是直接調節, 並具有強制性、直接性、效果迅速的特點。
法律手段對經濟主體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和嚴格的強制性, 對經濟運行的調節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明確的規定性。
3、調控的內容及側重點不同
經濟手段主要通過國家調整市場主體的經濟利益, 來引導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
如通過財政、稅收、利率、貸款、貨幣發行、國債、國家的宏觀經濟計劃等手段, 主要側重於解決經濟資源的合理配置問題。
行政手段主要通過國家行政的強制力量, 來規范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
如通過行政系統及其所屬職能部門下達行政命令、指標、指示、規定等手段,主要側重於解決市場秩序問題, 如對假冒偽劣的處罰,
對偷稅行為的行政制裁等等。
法律手段, 一方面通過經濟立法, 規范經濟活動參與者的行為, 調整社會經濟關系; 另一方面, 國家通過經濟司法活動,
保證各項經濟政策的執行,
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4、執行的主體不同
執行經濟手段的主體有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執行法律手段的國家機關有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
而行政機關則是執行行政手段的唯一機關。
5、地位不同
國家宏觀調控的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是主要手段; 國家宏觀調控的行政手段只是輔助手段, 不能片面地強調和過多地運用。
(10)經濟杠桿是宏觀調控嗎擴展閱讀
宏觀調控 (Macro-economic Control)亦稱國家干預,是政府對國民經濟的總體管理,是一個國家政府特別是中央政府的經濟職能。它是國家在經濟運行中,為了促進市場發育、規范市場運行,對社會經濟總體的調節與控制。
宏觀調控的過程是國家依據市場經濟的一系列規律,實現宏觀(總量)平衡,保持經濟持續、穩定、協調增長,而對貨幣收支總量、財政收支總量、外匯收支總量和主要物資供求的調節與控制。運用調節手段和調節機制,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微觀經濟運行提供良性的宏觀環境,使市場經濟得到正常運行和均衡發展的過程。
政府的宏觀調控主要表現為:國家利用經濟政策、經濟法規、信息導向、規劃引導和必要的行政干預,對市場經濟的有效運作發揮調控作用。
參考資料
網路-宏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