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稅收杠桿的具體運用
起征點可以照顧那些低收入的納稅者;免徵額可以對所有納稅人都給予一定程度的照顧。
當然,每個稅種發揮的杠桿作用是不等和不同的。具體地分析和准確地把握它們的不同作用,對於建立合理的稅制體系有重大意義。 運用稅收杠桿對企業利潤的形成、分配和使用所進行的引導和調整。稅收調節作用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商品經濟中,利潤是企業生產經營的主要動機,是決定企業行為的主要因素,也是價值規律發揮作用的主要根據。它在企業目標體系中處於重要的地位,因此,國家利用稅收調節企業利潤,促使其提高微觀效益、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縮小留利水平差距,引導企業基金使用方向。
對利潤形成的調節
可分為對一般利潤水平調節和對利潤結構的調節兩部分。①對一般利潤水平調節,是指通過稅收分配,使一組企業都只能獲得適度的利潤。對企業來說,這樣的利潤水平既不太高,以致使它失去加強經營管理的壓力;也不太低,使它失去加強經營管理的動力,從而可以發揮稅收促進提高微觀效益的作用。②對利潤結構的調節,指通過差別稅負政策,使不同產業和從事不同產品生產的企業獲得的利潤水平不同,從而可以發揮稅收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合理調整的作用。以上對利潤形成的調節,一般屬於流轉稅的作用領域。
對利潤分配和使用進行的調節
可分為對留利水平的調節和對留利使用的調節兩部分。①對留利水平的調節,一般屬於所得稅的作用領域。合理的所得稅率,要求在促使企業能夠獲得符合其各自主觀努力所應得的不同經營成果,以及相互之間的留利水平不致過分懸殊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②對留利使用的調節,屬於目的稅的作用領域。通過目的稅稅種和稅率的合理設計,要求能夠對企業從留利中形成的各項基金在使用的方向和規模方面起到引導或抑制的作用,以符合宏觀經濟發展的要求。
稅收調節只有在企業具有支配自己的稅後利潤和決定自己的生產經營方向等,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所應有的權利的條件下,同價格、信貸、財政補貼和匯率等經濟杠桿協調配合,並使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三者利益各得其所,才能有助於預期調節目標的實現。
㈡ 什麼是稅收杠桿,怎麼樣的呢
稅收杠桿是指是指國家依據稅法,通過調整稅收征納關系及納稅人之間利益分配,來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功能。國家可以通過稅種的設置、稅率的設計,實行減稅、免稅、退稅、規定起征點和免徵額等鼓勵或限制性措施,誘導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決策和消費選擇同國家經濟發展規劃相一致。運用稅收杠桿可以彌補和糾正市場機制的缺陷,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積極作用。
㈢ 如何發揮稅收杠桿作用促進經濟發展
運用稅收杠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穿襖提領子,牽牛牽鼻子。」當前,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主體,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載體,是經濟增長的一個主要來源,也是國稅部門行政管理的相對人。在金融危機形勢下,國稅部門應該把為企業服務作為「牛鼻子」,努力在稅收政策上進一步扶持,在稅收管理上進一步規范,在稅收服務上進一步改進,幫助企業解困,促進企業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在稅收政策上進一步扶持
克服當前特殊時期面臨的困難,離不開企業自身的努力,也離不開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和各級政府所採取的幫助企業的措施。從國稅部門來講,最重要的是用好用足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一,認真落實各項稅收調控措施。實施好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好國家支持「三農」發展、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擴大消費需求、促進就業再就業、鼓勵自主創新、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等方面的稅收政策,支持成長型和就業型企業發展,為地方企業發展壯大和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提供良好的稅收政策環境。重點是落實好四項稅收調控措施。
一是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2009年1月1日起,允許增值稅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降低設備投資稅收負擔,支持企業更新技術裝備。
二是全力落實好成品油消費稅改革措施和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調整政策。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順利實施,平穩過渡。
三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放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准。對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標准從100萬元以上降低為50萬元以上;除此之外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從180萬元以上降低為80萬元以上。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2009年1月1日起,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分別從工業6%和商業4%統一降低為3%,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對中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實行低稅率。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全民創業。
四是全面落實國家出口退稅政策。簡化出口退稅管理程序。進一步擴大下放生產企業退稅審核許可權范圍;對於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的出口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尚未到期結匯的,可先申報退稅並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210天內向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實行自動核銷方式的出口企業,退稅部門可依據外管提供的電子數據及核銷清單進行審核,不再需要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加大出口退稅力度。爭取更多出口退稅計劃,切實加快退稅審核進度,做到應退盡退,緩解出口企業資金壓力;深化遠程申報系統應用,完善系統功能,適時開發退稅審核結果遠程反饋功能,切實減輕出口企業負擔;進一步落實重點出口企業聯絡員制度,支持出口企業做大做強。支持「走出去」企業發展。幫助「走出去」企業充分利用境外稅收優惠和雙邊稅收協定的優惠待遇,消除境內外雙重征稅,保護企業合法權益,降低「走出去」企業整體稅負,促進企業發展壯大。
第二,積極研究解決企業改革、發展中的稅收政策問題。圍繞地方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大力開展稅收政策調研,深入研究現行稅收政策的實施和調整對經濟發展和企業經營的影響,提出積極有效的對策建議,在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工業化進程、促進科技進步、做大做強支柱產業和優勢企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特別是要認真研究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對接的具體措施,提供有效的稅收政策支持。同時,要把促進就業再就業擺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特別要關注困難群體、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就業問題,積極研究運用稅收政策支持全民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安置,最大限度拓展就業空間,切實增加低收入者的實際可支配收入,以創業促就業,以就業促發展,以發展促和諧。
第三,加強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健全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評價機制,選定一批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作為當前國家出台的宏觀稅收調控政策落實情況的聯系點,跟蹤政策執行效果,特別是對銅加工、成品油、資源綜合利用、重大技改項目等具有特殊性的產品、企業和行業,重點跟蹤調查,定期收集、匯總有關數據,及時分析研究稅收政策調整、執行對江西經濟、稅收的影響,促進各級領導的科學決策;同時,及時掌握政策落實進展情況,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稅收政策落實准確、全面、到位。加大稅收監督力度,繼續開展重點執法檢查和效能監察,重點檢查新出台的稅法和稅收政策的落實情況、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執行情況以及規范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確保政策效應不偏移、不弱化。
(二)在稅收管理上進一步規范
國家擴大內需、促進增長,到2010年底將完成4萬億投資。稅收作為財政收入主要來源,在預算支出大幅增加的壓力下,對於支撐政府性投資,控制財政赤字,擔負重要使命。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國稅部門必須進一步依託「四位一體」稅源管理機制,為平衡地方財政收支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第一,正確處理經濟與稅收的關系。一是牢固樹立稅收為經濟發展服務的觀念。我們要正確認識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牢固樹立稅收服從服務於經濟發展的觀念,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二是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觀念,找准堅持依法治稅與促進經濟發展的結合點。加快經濟發展,需要理順依法治稅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關系。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基礎、靈魂和立足點,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依法治稅與發展經濟實質上兩者是辯證統一關系,堅持依法治稅本身就是對發展經濟的促進。國稅部門通過依法應收盡收,籌集財政收入保障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資金需要;依法禁止收「過頭稅」,可避免加重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通過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稅收政策,可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促進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應當看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稅是大勢所趨,國稅部門促進經濟發展的思路不能局限於過去單純依靠減免稅的做法,必須破除單純通過減免稅「放水養魚」的傳統觀念,樹立新型的稅收經濟觀,立足於為企業營造一個公平法治的稅收環境。
第二,適度放寬管理措施。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靈活運用稅收政策,對稅收優惠有幅度規定標準的一律從優執行,對沒有明文禁止和未明確的政策從寬掌握,以緩解企業融資困難,減輕企業經營成本。一是延長納稅人申報納稅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將所有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期限由每月10日延長至15日,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二是支持困難企業渡過難關。2009年,經國稅機關批准,小規模就業型、成長型困難企業繳納增值稅可以實行按季申報;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稅款,並免交滯納金,緩解納稅人資金周轉壓力。對成長型、就業型困難企業已批准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如2008年已滿三年,可繼續延長一年。三是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農民工返鄉創業免交稅務登記工本費。執行增值稅起征點國家規定的最高上限,即:銷售貨物的起征點定為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定為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定為200元。四是繼續推行依法稽查、文明執法。依法慎重採取強制執行、稅收保全措施,確保稅收執法行為合法、規范、必要、有效。科學安排檢查計劃,規范檢查計劃管理,嚴格檢查計劃審批,最大限度減少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現象。鼓勵企業在限期內開展自查,對自查中發展的一般性稅收違法行為,允許企業只補繳稅款、滯納金,免予罰款處罰。改進檢查方法,提高檢查效率,縮短檢查時間,最大限度減少對納稅人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第三,進一步提高機關效能。各級國稅機關要從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扎實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提高稅收行政效率和稅收服務水平。一是嚴格控制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減少稅務行政處罰的隨意性,切實保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稅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是改進稅務行政審核審批。堅持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和權責統一、監督有效的原則,進一步清理和規范稅務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精簡審批項目,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不斷提高審批效能。三是以最快速度依法為納稅人辦理減、免、緩稅事項。堅決貫徹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按規定程序以最快速度、最優政策為納稅人辦理減、免、緩稅事項,緩解納稅人資金困難,支持納稅人生產經營。
(三)在稅收服務上進一步改進
當前這個特殊時期,對優化稅收服務、營造稅收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困難的時候,企業對運行環境就越敏感、越依賴,通過這次金融危機,企業更能感受到這一點。稅收服務是企業運行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納稅人營造一個平等競爭的稅收環境,既是國稅機關的職責,也是國稅機關為納稅人提供的最好的服務。在今後的工作中,國稅機關要重點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現實需求為導向,以信息化為依託,創新服務內容和手段,營造良好稅收政務環境。通過稅企雙方的共同努力克服金融危機的影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第一,進一步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採取舉辦各類培訓班等形式,利用媒體、網路、辦稅服務廳等載體,加強政策宣傳和納稅輔導。對外,重點是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組織國稅人員認真學習領會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和操作規程,確保全體國稅人員准確理解政策、正確把握政策和嚴格執行政策,確保每一位國稅人員都必須熟悉每一條稅收優惠政策,每一條稅收優惠政策都必須落實到每一戶應該享受的企業。對外,重點是抓好政策宣傳和輔導,幫助納稅人掌握和運用好各項稅收政策;組織對企業法人和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讓企業及時了解、掌握新政策,按政策規定計算、申報納稅;積極與企業溝通,了解企業在在的問題,考慮政策在實際執行中的困難,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另外,做好對地方政府的稅法宣傳,全面分析政策調整可能對當地經濟、財政收入帶來的影響,提請政府應該按照調整後有關政策的精神,調整經濟發展的思路,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尤其要重視環保、節能和高科技產業的發展,積極扶持出口產品企業的生產和競爭能力,充分釋放稅收在加快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方面的政策效應。
第二,進一步減輕納稅人不必要的辦稅負擔。繼續優化流程、整合業務,簡化資料、簡並報表,凡未經總局發文明確和省局批准,各地自選增設的要求納稅人辦理的涉稅事項和報送的涉稅資料一律取消。納稅人申請辦理的涉稅事項,統一由辦稅服務廳集中受理,做到一次告知;對同一納稅人不同稅種的信息採集、調查核實等工作,由稅收管理員統籌實施,避免同一事由多頭、多次找納稅人。
第三,不斷創新服務內容和手段。一是創新服務平台。加強辦稅服務廳建設,進一步規范辦稅服務廳窗口設置,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行自助辦稅。打造「國稅網上稅收服務廳」,拓寬辦稅方式和報稅渠道,引導納稅人選擇使用多元化電子申報繳稅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地履行納稅義務。繼續推廣多元化電子申報和增值稅發票網上認證系統。積極穩妥地推進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和同城通辦,方便納稅人辦稅。二是推行分類服務。在通過辦稅服務廳提供一般性納稅服務的同時,按照「一企一策、一戶一幫」原則,開展「一對一」服務納稅人活動。對大型企業,繼續推行稅收服務直通車制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大力加強網路辦稅平台建設;對個體工商戶,重點關注其發票領購、就近繳稅、稅法咨詢以及辦理停歇業等方面的服務需求;對農村納稅人,提供定期的上門辦稅咨詢服務。三是推進國、地稅聯合辦證。要充分利用好現有政府行政辦證服務中心資源,加強登記信息的交換與共享,為推行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工作做好准備。
㈣ 如何看待稅收的杠桿作用
稅收,是財政政策的一種,稅收,起不到杠桿的作用,稅收,只不過是將社會流動資金歸入國家和部門,由他們操作,再投入市場,只是一個緩解流通的作用,最終,還是會流入市場的。要說杠桿,只有通過存款准備金和利率的調整來起作用,最終由央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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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如何運用稅收杠桿,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1.糾正外部經濟
2.配合價格平衡供求
3.調節資源級差收益
4.有益商品和有害商品的稅收引導
5 稅收與外部成本商品 F = +MD 2.2 稅收效率
㈥ 稅收杠桿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根據不同的情況收取不同的稅收,調節經濟平衡。
㈦ 稅收杠桿和價格杠桿是什麼,能不能具體例子,萬分感謝
調節和控制社會抄經濟活動的杠桿很多,而價格杠桿、稅收杠桿和信貸杠桿是最為重要的三大杠桿,其中價格杠桿更居重要的地位。這是因為價格杠桿是影響力最強的經濟杠桿,只要哪裡有經濟活動,哪裡就有價格的存在。價格杠桿的正確運動,是其它經濟杠桿得以有效的前提,其它經濟杠桿的運動,會受到價格杠桿的制約
㈧ 論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
大眾日報濟南1月15日訊 全省地稅工作會議今天召開。省委副書記、省長韓寓群對地稅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充分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稅源的增長,為財政收入增長作出更大的貢獻。
韓寓群在批示中指出,全省地稅系統認真落實「經濟決定稅源,管理增加稅收」的治稅思想,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稅源管理辦法,積極開展宏觀稅負分析,加強重點稅源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加大社會綜合治稅的工作力度。我省地稅工作年年都上一大步,對財政貢獻越來越大。三年來,全省地稅收入保持了23%以上的高幅遞增,2006年組織各項收入791億元。這一方面體現了經濟發展的成果,另一方面也說明我省地稅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在思想作風建設、在業務能力提高、在執法水平增強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特別是2006年,我省地稅系統開展管理年活動,工作成效顯著。在稅源控管、依法征稅方面有了進一步提高。地稅部門進一步深化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服務於經濟與社會發展取得了新的成績,嚴格征管並做好為納稅人服務的工作取得了新的經驗。地稅部門狠抓了隊伍建設,業務素質有了進一步提高;狠抓了廉政建設,作風建設成效很好。
韓寓群要求,新的一年裡,地稅系統要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研究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經濟發展面臨的新形勢,認真分析稅源變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按照2007年確定的工作目標、指導思想,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充分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稅源的增長,為財政收入增長作出更大的貢獻。
12月15日下午,冒著凜冽的寒風,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陳寶生一行四人,輕車簡從,到蘭州市地稅局進行工作調研。
陳寶生在調研時指出,地稅部門是重要的經濟職能部門,在組織地方財政收入中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沒有稅收工作的持續穩定發展,就沒有蘭州當前好的經濟社會形勢。今年全市各項地稅收入任務能夠完成,並實現地縣兩級超收8000萬元的目標,這是廣大地稅幹部職工艱苦努力的結果。
陳寶生對地稅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要積極研究在穩健的財政政策下如何更好地運用稅收杠桿作用。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明年國家要實行穩健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包括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兩個方面,收入就是稅收杠桿的運用,主要通過稅務部門的執法行為實現,支出政策就是通過政府支出的規模和結構的調節來調控經濟。與已經實施了6年的積極財政政策不同,穩健的財政政策下,明年資金供應量會趨緊,在這種情況下,地稅部門怎樣發揮好調控經濟的作用,怎樣涵養稅源,怎樣擴大稅基,怎樣結合蘭州實際運用好稅收杠桿,地稅部門在這方面要早做研究,早提對策,早採取措施。二是稅收工作要為企業改革服好務。明年蘭州市在企業改革方面的力度將會加大,尤其對省上下放的27戶大企業,要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確立的方向,考慮運用混合所有制等多種形式進行改革。在這樣的形勢下,地稅部門的擔子更重,既要保證收入穩定增長,又要支持改革攻堅,地稅部門要做好充分准備,要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落實好有關稅收政策,為國企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持。三是蘭州市國稅局、地稅局要加強協作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加強合作,處理好稅收與地方經濟的關系,發揮好調控宏觀經濟和調整收入再分配的職能,共同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
陳寶生最後強調,市委、市政府將一如既往地支持地稅工作,要給地稅部門一定的激勵政策,充分調動地稅幹部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提高地稅的工作水平。
㈨ 工業用地如何「二次開發」
實施困境與對策上海產業園區發展面臨土地資源匱乏、商務成本制約、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諸多難題。當前形勢下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盤活存量,以期實現創新驅動和轉型發展的終極目標。從現狀分析看,全市盤活存量的潛力很大,但「二次開發」實施的難度和代價也大,需要共同建立起有效盤活存量的「引逼」機制,進一步加大政策的創新力度。(一)實施困境一是缺乏統籌規劃。當前,「二次開發」模式在規劃綜合平衡利用、土地供應政策制定等方面還未形成聯動機制,規劃與土地對利益協調的綜合調控作用尚未凸顯。「二次開發」仍以「點」上的單個企業調整為主,未將閑置的、低效利用的、缺乏規劃的、小規模的、需「二次開發」的土地整合起來,以發揮更大效用。城市規劃與土地規劃僅關注規劃區內土地用途、開發強度、區位空間關系、土地開發時機、用地取得、地價等,缺乏對「二次開發」的前景預期,相關稅收、財政等政策未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土地收儲成本高。由於利益驅動,原土地使用權人不願土地仍以工業用地價格被回購,卻要分享使用期間產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如對原企業外遷改造,涉及征購土地、建設廠房、市政配套、購置設備、職工安置等復雜補償利益,如為集體土地上企業,則補償利益還涉及農民搬遷和生產方式轉變而更復雜。由此造成工業用地收儲價格日益趨高,而政府進行基礎設施改造、環境整治等土地整理成本卻高昂,土地收支難以平衡。三是缺乏多部門合作機制。現行土地行政管理條塊分割,對待改造企業的定性、發展方向、職工安置、土地使用權處置、再開發的利益分配等涉及多部門管理,而各部門脫不開本部門的權力與利益羈絆,雖對企業改造的具體問題都有發言權,但又都不做主,部門之間缺乏合作。四是面臨一些制度性障礙。缺乏對劣勢產業的識別因素。當前工業用地出讓簡單採取以最高年限出讓,忽略了產業生命周期和企業生命周期,與經濟規律不相符。一次性出讓50年後,政府調節土地市場的能力明顯弱化,加大了盤活存量土地的難度。五是缺乏激勵機制。一方面,由於土地「二次開發」涉及多個利益主體以及多方因素,相對於新增用地來說,成本高、難度大,地方政府積極性受阻;另一方面,現有的政績考核體系,尚無法充分調動地方政府進行土地「二次開發」的積極性。(二)對策措施在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背景下,必須進行工業用地「二次開發」研究,為產業結構調整騰出空間;加快政策創新,為產業結構調整提供強大動力;完善體制機制,為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保障。一是編制工業用地「二次開發」專項規劃。對可挖潛的存量工業用地,結合用地需求、開發潛力、利用條件等進行分析,明確存量土地再開發的主要目標和重點區域,制定相應的開發再利用對策。二是更新控制性詳細規劃理念。採取市場和土地使用管理導向,以產權土地開發控制為目標,有效解決規劃與市場規則、土地使用管理之間脫節的矛盾。解決存量土地在未按照規劃實施前的過渡問題,同時增加與土地管理接軌的條件和要求,以提高規劃編製成果的可操作性。三是健全土地收儲制度。建立合資入股、共同開發、共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收儲機制。針對工業用地的再出讓和回購操作,研究制定供操作用的程序性規范和實施細則。四是完善工業用地供應制度。根據產業發展規律研究產業自身生命周期,並以此推行出讓區別年期制或標准廠房租賃制,對不同年期的出讓價格按照相應年限通過評估確定。加強對閑置土地和廠房的短期利用和臨時租賃管理,完善相配套的土地租賃權權益及土地租賃相關制度,包括租賃規則、租賃方式、租賃價格等。五是健全工業用地用途管制。在土地轉型或轉性過程中,建立嚴格的工業用地用途變更調控機制,局部支持,適度控制,嚴格限定區域、規模和主體;建立以合同管理和土地供後績效評估為主的監管機制。六是健全控增逼存制度。實施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差別化獎懲機制,把盤活工業區存量土地與該區域下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相掛鉤;把盤活存量土地情況作為開發區擴區的前提條件。七是建立「二次開發」管理機構。負責計劃協調職能,定期制定推進區域的「二次開發」整體實施方案,定期進行區域工業用地使用情況監察,編制推進計劃,制定與其他工作的銜接措施,制定工作程序規范等。八是利用經濟手段促進盤活。發揮稅收杠桿作用,降低存量工業用地流轉的成本,對優先開發利用閑置和低效用地的,給予地價方面優惠。■
㈩ 民勤政府對土地扭轉給予什麼政策
民勤縣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發〔2012〕226號
民勤縣人民政府
關於管好用活土地資源的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規,統籌利用城鄉土地,科學調控土地市場,合理配置土地資源,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資產收益,推動經濟轉型發展。根據市政府《關於管好用活土地資源的意見》(武政發〔2012〕12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深刻理解管好用活土地資源的重大意義
當前,我縣正處在黃金發展期、難得機遇期和奮力跨越期,發展步伐明顯加快,招商力度不斷加大,建設項目日益增多,建設用地需求旺盛,因此,管好用活土地資源,對於優化項目投資環境,規范土地市場秩序,有效承接中東部產業轉移,實現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各部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准確把握管好用活土地資源的深刻內涵,切實增強「土地換項目」的意識,堅持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並重,創新工作機制,落實優惠政策,著力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益,為推進科學發展、轉型跨越、趕超進位、富民強縣提供更加有力的土地資源保障。
二、科學編制規劃,充分發揮重點區域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
科學編制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充分發揮規劃在產業集聚、城鎮建設、耕地保護、生態保護等方面的引領作用,用足用活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壓減農田灌溉配水面積政策。要圍繞城東工業集聚區、紅沙崗工業集聚區,西渠鎮以及民武、民左、民西、民昌、東大五條主幹道路和重點鄉村公路,由各鄉鎮和建設、工信、紅沙崗管委會等部門配合國土部門,充分利用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成果,在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時,逐步將壓減耕地變更為未利用土地,以緩解重點項目用地供需矛盾。佔用變更確認的未利用地進行建設的,報批用地時,只繳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免收耕地開墾費。
根據年度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用地需求,合理確定年度土地儲備規模及供應規模,編制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優先儲備閑置、空閑、低效利用和具有明確使用意向的國有土地,有步驟地將規劃區內集體土地批次審批入庫,集中統一前期開發、整理,引導整合城鎮閑散地作為新增建設用地。同時,加強土地儲備管理,不斷完善土地市場運行機制,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充分發揮土地綜合效益,培育土地市場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項目審查,逐步完善項目入駐指標控制的篩選機制
工信局、紅沙崗管委會等規劃部門要建立項目篩選機制,落實項目用地預審制度,嚴格集約節約用地。對擬引進或建設的項目,要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規劃建設平面布置圖,建立工業項目用地指標、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系數、綠地率、非生產設施佔地比例等評價、考核、驗收體系,制約盲目建設,減少土地資源的浪費。
入駐工業集聚區的項目,原則上投資強度不低於每畝100萬元,土地容積率不低於1.00。
四、建立預審機制,全力保障招商引資工業項目的建設用地
國土部門要按照保障發展、嚴格監管、促進調整、改善民生、落實差別化管理的原則,提前介入,主動服務,按照控制建設用地總量的要求,嚴格建設用地審批審查,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優化結構,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科學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計劃,全力保障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建設用地。
(一)凡符合《劃撥用地目錄》和省發改委核準的新能源項目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無償供應,也可根據企業要求以出讓方式供應。
(二)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規劃區和工業園區內土地的工業項目,以土地成本價為基礎,確定出讓底價,優惠出讓。
(三)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規劃區和工業園區外國有未利用地的工業項目,且土地前期開發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15%,確定土地出讓價。
(四)使用農用地建設的工業項目,以土地取得成本價為基礎,優惠出讓。
(五)對甘肅省重大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確定的工業加工製造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根據企業需要,按照投資強度和投資進度,可以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成本價供給一定數量的土地,用於企業建設科研辦公和生活服務基地,由企業按照城市規劃自主開發建設。
(六)符合甘肅省重大項目選擇指導目錄、且對推進民勤轉型跨越發展有重大引領作用的工業加工製造項目,或填補國內、省內空白的重大科研及科研轉化項目,實行「零地價」出讓。
(七)對產出強度大、引領作用強、科技含量高的項目,分類細化,區別對待,優惠出讓。年上繳稅收地方分享部分達到每畝10萬元以上的,土地出讓金縣級留成部分的60%用於該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年上繳稅收地方分享部分達到每畝15萬元以上的,土地出讓金縣級留成部分全部用於該項目基礎設施建設。
(八)凡工業項目用地,土地出讓金上繳財政,扣除土地取得成本、扣留上解中央、省級部分及政策規定的政府性基金、其他規費後,進入國庫剩餘部分,統一管理,集中使用,用於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五、完善城鎮規劃,依法管好城鎮規劃區域的各類建設用地
(一)城市、城鎮規劃范圍內的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嚴格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供地。嚴格執行土地出讓金「收支兩條線」規定,完善土地資產收購、儲備、開發和出讓管理體制機制,提高城市土地資產最大收益,為城鎮建設聚集資金。
(二)屬於劃撥用地目錄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和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均以成本價劃撥供地。
(三)棚戶區改造保障性安置房建設用地,原則上以劃撥方式供地。棚戶區除安置房建設用地外,其他剩餘土地根據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和規劃設計,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供地,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開發建設,享受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
(四)城區經營性土地出讓金扣除土地取得成本、扣留上解中央、省級部分及政策規定的政府性基金、其他規費後,進入國庫剩餘部分的25%,統一管理,集中使用,用於城鎮規劃區基礎設施建設。
六、盤活土地市場,創新構建節約集約激勵用地的運行機制
綜合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千方百計盤活挖潛工業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協商收回,對企業無法按照原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約定開發的產業用地,縣政府可協商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採取「三高」辦法集約利用土地,即提高建築密度、提高容積率和提高建築高度,鼓勵支持建造多層標准廠房,倡導建築向空中發展。對存量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建築密度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新增工業用地,廠房建築面積高於容積率控制指標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三)工業企業現有廠房開展技術改造,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投入強度、利用效率或容積率的,不增加土地價款。
(四)加大對閑置和低效用地的稅收調節力度,通過財政稅收杠桿調節,增加低效閑置土地的使用成本,推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七、加大監管力度,努力創建管好用活土地資源的監管體系
(一)加強建設用地批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監管,依據土地出讓合同、招商引資投資協議書、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中約定的內容,嚴格執行規定的土地用途、容積率、建築系數、投資強度、開發進度和用地定額等約束性指標。
(二)加強建設用地審批、供應、利用、占補平衡綜合監管,督促用地單位及時開工建設,對動而不快的項目,督促項目業主盡快投資建設,投入使用。
(三)加大對閑置土地的清理處置力度,對半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約談項目業主,督促建設,並按照相應規定收繳土地閑置費;對1年以上仍不開工建設的,退回土地出讓金,收回土地使用權;連續2年未使用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挖掘存量土地利用空間,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在閑置土地處置完畢前,不再受理該土地使用者新的用地申請。
(四)對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未達到約定額度、投資進度未達到約定時限要求的,收回優惠供給土地,或按市場價補收土地出讓金。
(五)對擅自改變項目用途的,責令用地單位按程序重新審批,並補交土地出讓金和有關稅費。
(六)加強違法用地預警監管,對存在違法用地的鄉鎮,約談主要負責人,提前發出預警,責令限期整改。
八、強化各項措施,全力保證管好用活土地資源的規范運行
(一)明確工作職責。各鄉鎮,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管好用活土地資源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形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工作局面,全力以赴抓好落實。國土資源部門要強化對土地儲備、供應、使用事項的審核。相關部門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優化服務,積極促成項目落地,著力營造良好的用地環境。
(二)規范議事程序。對於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事關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設施項目以及國有土地收回、確權、劃撥,由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於一般性項目用地及集體建設用地,由國土資源行政審批聯審會議研究決定;對於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底價,由土地出讓委員會研究決定。
(三)強化督查落實。國土部門要加大對項目用地的巡查力度,解決項目用地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盯住項目用地關鍵環節,及時跟蹤問效,督促項目按時完成建設投資,依法管好用活土地資源。要結合土地衛片執法檢查,進一步加大項目用地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力度,有效杜絕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而不建、投資、產出強度不足等項目用地現象,切實規范用地市場。
(四)提高辦事效率。國土部門要堅持廉潔、高效、公平、公開管好用活土地資源。對符合供地條件的項目,要依法依規、積極主動、高效優質辦理。對在供地過程中以權謀私、吃拿卡要、違法亂紀,甚至貪污腐敗的行為,要從重從快查處。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國土資源 土地 管好用活△ 意見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抄送:市國土資源局,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
民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9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