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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從傭金中扣風險抵押金

發布時間:2022-02-18 11:04:52

1. 新勞動法能解救我們的不再免費加班及不再扣風險抵押金么如題 謝謝了

超額加班不合理 北京市總工會生活保障部副部長黃偉說,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每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否則就視為加班,企業應該支付加班工資。職工加班一般每天不能超過一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超過這一規定,即使以加班費的形式給予補償也是不合理的。( 有了《勞動合同法》,企事業單位的僱主不遵守怎麼辦?雇員除了上法庭打官司的最後手段之外還有沒有其它辦法? 2007-12-04 14:56 [劉繼臣]:首先是找工會,積極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求得幫助,可以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也可以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坦率地說,我本人不主張打官司,不主張勞資對抗,因為這樣對雙方都沒有好處,而且對勞動者弱勢一方傷害更大一些。我主張理性的去主張自己的權益,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自己的利益受損害問題,這樣回答您可能不滿意,但我認為這是比較科學的方法。 在《勞動合同法》中對違約金的問題有怎樣的規定? 2007-12-04 15:05 [李援]:《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保守秘密和競業限制的協議,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同時,明確規定除了這兩個事項,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以外,在勞動合同中,不得再約定其他的由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在《勞動法》實施過程中,有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了其他情形的由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的條款。《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除了服務期和競業限制的違約金以外,現在合同中關於其他違約金的約定都不應當再履行。 有些用人單位規避法律,以犧牲勞動者合法權益為代價,謀求企業發展,有的企業拖欠工資,不支付加班費,濫用試用期,不繳納保險等等,種種表現都嚴重的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規定在勞動合同履行時,用人單位應當盡到法定義務,比如,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用人單位不得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不得強迫勞動和「奴役勞動」。 根據調整後的計算基數,勞動者在今年元旦加班,當天加班費的具體計算方法為:以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2000元為例,則加班費基數為月工資的70%即1400元,除以20.83後,再乘以300%即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約為201.6元。 此外,勞動保障部門還發出提醒,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資」和在公休日加班的「兩倍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發放,「補休」還是「補錢」也不得隨意。

2. 請求法律高手,某公司勞動法規定,轉正之後前兩個月每月從工資中扣除500元作為風險抵押金,這合理嗎

風險抵押金是違法的,招用員工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證金、抵押金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擔保。
培訓費退還要按照已經服務的年限扣除相應的比例。

3. 勞動法關於風險抵押金的規定

企業相對勞動者屬於強勢群體,建議你繳納押金,求的工作,但應該要其開具收據,為以後糾紛發生保存證據。

4. 企業向職員工收取風險抵押金是否合法

收取風險抵押金不合法。勞動合同法第9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縱橫法律網 劉明明律師

5. 用工單位讓勞動者繳納風險抵押金合法嗎

根據本單位經營管理實際需要,按照職工本人的自願原則向職工收取「風險抵押金」及要求職工全員入股等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行為,則不屬違反規定的行為。但是,用人單位不能以解除勞動關系等為由強制職工繳納風險抵押金及要求職工入股。否則,由此引發的勞動爭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處理。據此,企業對職工在入廠時,收取風險抵押金是不符合規定的,應予制止;但如果企業出於職工自願向職工收取風險抵押金或股金則不違反有關規定;如企業強行要求職工繳納,則職工可提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處理.

6. 單位能從工資中扣除風險金嗎

問:我所在公司有一個規定,每位員工每個月的工資有10%要被扣掉,作為所謂的風險金。如果年終公司達到了預定的產值目標,風險金就會全額如數退還給個人;如果公司沒有達到指標,風險金就不返還給個人了。這種做法對嗎? 我仔細閱讀了公司的個人勞動合同,裡面第六章涉及到薪資的內容有這樣一條:乙方薪資中扣款項目與金額均按國家、地區相應法規及甲方規定辦理,薪資扣款包括:考勤扣款,薪資扣稅,社會統籌扣款,住房扣款,其他應扣:除上述扣款項目外的其他扣款(包括但不限於行政違規扣款、質量責任扣款、借款扣款等)。這裡面並沒有明確提出風險金,而且我詢問過公司的其他人員,他們也從未看到過任何文件陳述風險金的問題。 你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呢?而且,一年剛剛過去了,我聽說公司確實沒有達到預定的目標,也就是說我們的錢就真的被扣掉了。 答:勞部發[1994]489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第16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用人單位扣發勞動者的工資僅限於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對於法律或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內容,用人單位是不能擅自扣發的。從您的來信中可以看出,單位與您的勞動合同中並沒有約定扣留風險金,因此扣發您的工資已經缺乏合同依據。那麼法律上是否允許用人單位扣發職工的工資作為風險金呢? 勞辦發[1995]150號《勞動部辦公廳、國家經貿委辦公廳對「關於用人單位要求在職職工繳納抵押性錢款或股金的做法應否制止的請示」的復函》規定:為規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建立勞動關系的行為,禁止用人單位在建立勞動關系時,向職工收取勞動合同保證金、勞動保護物品及生產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至於一些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後,根據本單位經營管理實際需要,按照職工本人自願原則向職工收取風險抵押金以及要求職工全員入股等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行為,不屬於禁止的范圍。據此,企業向在職職工收取風險抵押金要遵循自願的原則,您所在的公司在未與職工協商同意的情況下就從工資中扣除風險金,這顯然是違法的。

7. 風險抵押金制度是否違法

單位收取風險抵押金的行為不合法。

首先,它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建立勞動關系應遵循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

其次,1994年3月4日勞動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即勞部發號文件明確指出:「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貨幣、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暫住證和其他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對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門、勞動監察機構應責令企業立即退還職工本人」;

再有,勞辦發56號文件,對「關於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能否參照執行勞部發[1994]118號文件中有關規定的請示」的復函同樣指出:「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也不得向職工收取貨幣、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或風險金,對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企業立即退還給本人」;

另外,1995年7月3日勞辦發[1995]150號文件,即「關於用人單位要求在職職工繳納抵押性錢款或股金的做法應否制止的請示」的復函再次重申了118號文及256號文的精神,並進一步指出:「對於用人單位向職工收取的勞動合同保證金、勞動保護物品及生產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為也應予以制止。

至於一些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的勞動關系後,根據本單位經營管理實際需要,按照職工本人自願原則向職工收取風險抵押金及要求職工全員入股等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行為,不屬於上述規定調整范圍。但是用人單位不能以解除勞動關系等為由強制職工繳納風險抵押金及要求職工入股。否則,由此引發的勞動爭議,按規定處理。」

8. 公司硬扣風險抵押金怎麼維權

勞動法規定,公司是不可以收取保證金,抵押金的。維權方式首先是協商,因為現在的很多公司管理者是法盲。也許他們自己也不知道違法。協商不成,也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9.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要求員工繳納風險抵押金合法嗎

、關於押金,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此公司應當全額退還押金;
2、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收取勞動者押金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3、根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以降低安全風險為由要求勞動者繳納押金沒有法律依據,並且侵害了勞動者的權利,你們有權拒絕,並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有勞動行政部門對其作出處罰;
4、勞動者的權益受到損害有多種維權途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因此您可以選擇向有關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

10. 風險抵押金離職一年後是否違反勞動法

1、違反勞動法,並且公司無權扣留工資,應當及時足額發放,連1年都是違法的
2、可以,至於怎麼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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