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香港公司賬戶轉賬到國內個人賬戶,個人在國內要交稅嗎
可以對公對私轉賬的,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個人賬戶制度的科學合理設計和穩健運行,不僅關繫到每一個參保人的切實利益,同時對保證社會和諧穩定具有積極意義。
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多方面原因,我國個人賬戶制度在「空賬」做實、基金管理、計發辦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得到了黨和國家以及社會各界的深切關注,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養老金計發辦法是養老保險制度的關鍵環節,涉及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有直接的影響。個人賬戶不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其養老金數額在原則上取決於個人繳費及其投資運營收益的總額。
因此,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應當嚴格按照保險精算的方法確定支付數額。其中最重要的變數是退休後的余命,應當以職工退休時人口預期壽命為依據加以確定和調整。
⑵ 香港公司在內地做生意在內地要交稅嗎要交什麼稅呢
香港公司在內地做生意在內地不用交稅。
他不是內地的居民納稅人,不用每月申報納稅。他如果發生應稅行為,由和他交易的交易方負責代扣代繳稅款。所以,可以說香港公司在內地不用親自交稅。其次分析內地的公司,他是居民納稅人,不管是否要納稅,他都要到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果香港公司給他支付費用,那他就要納稅。所以,內地公司必須交稅。內地企業從事的是代理服務業,交的是營業稅。還有可能涉及地稅的其他稅種。香港公司是不能直接在內地經營的,有兩種方法,一個是以香港公司名義設立外資投資公司在內地經營另一個是以香港公司名義注冊香港商標授權內地企業代理品牌推廣如果你是做貿易生意的,可以內地公司+香港公司做轉口貿易。
內地企業從事的是代理服務業,交的是營業稅。還有可能涉及地稅的其他稅種。
⑶ 支付傭金需要交稅嗎
交易費用包括券商傭金和政府及其它機構收費
不同的券商收的傭金不一樣,從萬分之五到千分之二都有,最低限制50到100港幣
政府及其它機構收費包括:
交易徽費 0.003%
交易費 0.005%
結算費 0.005%,最低5.5港元
股票印花稅 0.1%,不足1港元按1港元計 (窩輪權證不收)
支付傭金是不需要交稅的。印花稅已經交過了
⑷ 收到公司給的個人傭金後是否要交稅
你不交,也沒有人去追究你,反正支付你傭金的公司,已經承擔了這部分的款金,比如我們公司在付給別人傭金的時候,都是要扣掉稅點的,很明顯,公司每筆收入都是要付稅的。不然,賬沒法走。所以,你也可以坦然的拿,中國是世界第二重稅費的國家,我覺得重復征稅的情況還是比較嚴重的。
⑸ 我們香港公司去年發給我們的獎金跟員工福利都不一樣,我們是否要在香港繳稅呢
香港的稅務條例規定必須納稅的收入,其中包括工資、費用、傭金、獎金、酬金、額外收入或津貼,如果酬金是工作而得,即使不是由僱主支付也要交稅,最常見的就是顧客賞金。對於一些特別的香港公司福利(如免費住所、退休金、股權、子女教育津貼等)稅務條列都有特別規定;至於其它福利及津貼,都要參考案例及稅局發出的執行指引,一般來說,如果津貼是有現金價值的,如購物卡券,供樓津貼都要交稅。
⑹ 香港公司需要像大陸公司一樣每個月繳稅嗎
瑞豐德永表示因大陸人注冊香港公司一般為離岸操作,並沒有在香港實際辦公及聘請員工,一般只需處理利得稅。
⑺ 支付境外傭金如何繳稅
付給境外企業傭金主要涉及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1、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因而,對於貴企業付給境外企業的傭金,因為該境外企業屬於為屬於境內企業提供的勞務,所以應屬於上述應征營業稅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所以,業應作為代扣代繳該行為營業稅的義務人。
2、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第三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三十八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因此,境外企業為境內企業提供勞務,境內企業支付境外企業勞務傭金,應區分是否屬於在中國境內設立了機構、場所,對於這一點的判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條進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一)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二)工廠、農場、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三)提供勞務的場所;
(四)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五)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區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境外公司在境內設有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境外企業負有主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勞務費的支付人境內公司為扣繳義務人。
(2)境外企業在境內未設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企業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則對於其非居民企業的勞務所得應按勞務發生地確定是否徵收企業所得稅,該企業所提供的勞務確實在境外,則不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對於非居民企業應僅就其來源於境內所得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也無需為其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⑻ 內地人通過香港公司發工資要繳納個稅嗎
內地人通過香港公司發工資超過限額也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8)香港公司支付傭金給內地員工需要繳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⑼ 香港公司向大陸公司交付傭金都需要交哪些稅
達到香港公司達到香港離岸條件的話,可申請海外利得稅,請成成功後就無錫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