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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局制度是浮動匯率制的一種形式

發布時間:2022-03-01 10:54:25

⑴ 貨幣局制度的運行機制

歐洲貨幣體系於1978年12月5日歐洲理事會決定創建,1979年3月13日正式成立,其實質是一個固定的可調整的匯率制度。它的運行機制有二個基本要素:一是貨幣藍子——歐洲貨幣單位(ECU);二是格子體系—— 匯率制度。歐洲貨幣單位是當時歐共體12個成員國貨幣共同組成的一籃子貨幣,各成員國貨幣在其中所佔的比重大小是由他們各自的經濟實力決定的。歐洲貨幣體系的匯率制度以歐洲貨幣單位為中心,讓成員國的貨幣與歐洲貨幣單位掛鉤,然後再通過歐洲貨幣單位使成員國的貨幣確定雙邊固定匯率。這種匯率制度被稱之為格子體系,或平價網。

歐洲貨幣單位確定的本身就孕育著一定的矛盾。歐共體成員國的實力不是固定不變的,一旦變化到一定程度,就要求對各成員國貨幣的權數進行調整。雖規定每隔五年權數變動一次,但若未能及時發現實力的變化或者發現了未能及時發現實力的變化或者發現了未能及時調整,通過市場自發地進行調整就會使歐洲貨幣體系爆發危機。1992年9月中旬在歐洲貨幣市場上發生的一場自二戰後最嚴重的貨幣危機,其根本原因就是德國實力的增強打破了歐共體內部力量的均衡。當時德國經濟實力因東西德統一而大大增強,盡管德國馬克在歐洲貨幣單位中用馬克表示的份額不交,但由於馬克對美元匯率升高,馬克在歐洲貨幣單位中的相對份額也不斷提高。因為歐洲貨幣單位是歐共體成員國商品勞務交往和資本流動的記帳單位,馬克價值的變化或者說德國貨幣政策不僅能左右德國的宏觀經濟,而且對歐共體其它成員的宏觀經濟也會產生更大的影響。而英國和義大利經濟則一直不景氣,增長緩慢,失業增加,他們需要實行低利率政策,以降低企業借款成本,讓企業增加投資,擴大就業,增加產量,並刺激居民消費以振作經濟。但當時德國在東西德統一後,財政上出現了巨額赤字,政府擔心由此引發通貨膨脹,引起習慣於低通膨脹的德國人不滿,爆發政治和社會問題。因此,通貨膨脹率僅為3.5%的德國非但拒絕上次七國首腦會議要求其降息的要求,反而在92年7月把貼現率升為8.75%。這樣,過高的德國利息率引起了外匯市場出現拋售英鎊、里拉而搶購馬克的風潮,致使里拉和英鎊匯率大跌,這是92年歐洲貨幣危機的直接原因。

對德國昨率提高首先作出反應的是北歐的芬蘭。芬蘭馬克與德國馬克自動掛鉤,德國提高利率後,芬蘭人紛紛把芬蘭馬克換成德國馬克,到九月芬蘭馬克對德國馬克的匯率持續下跌。芬蘭央行為維持比價不得不拋售德國馬克購買芬蘭馬克,但芬蘭馬克仍不瀉不,芬蘭央行的德國馬克有限,在9月8日芬蘭政府突然宣布芬蘭馬克德國馬克脫鉤,自由浮動。

⑵ 浮動匯率制度可以有哪幾種形式

1、按照政府對匯率是否干預,分為自由浮動匯率和管理浮動匯率
自由浮動匯率是指政府對外匯市場不加任何干預 ,
完全聽任外匯市場供求力量的對比自發地決定本國貨幣對外國貨幣的匯率。這種浮動也稱清潔浮動。
管理浮動匯率是指政府對外匯市場進行公開或不公開的干預以影響外匯供求關系 , 使匯率向有利於自己的方向變動。這種浮動也稱骯臟浮動。
2、按照匯率的浮動方式,可分為單獨浮動、聯合浮動、釘住浮動和聯系匯率制單獨浮動是指一國貨幣不與任何國家貨幣發生固定聯系
, 其匯率根據外匯市場供求變化而自動調整。如美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和少數發展中國家的貨幣採取單獨浮動。
聯合浮動又稱共同浮動 , 是指國家集團在成員國之間實行固定匯率 ,
同時對非成員國貨幣採取共同浮動的方法。如在歐元推出之前歐洲貨幣體系成員國實行聯合浮動。
釘住浮動匯率制度是指一國貨幣與外幣保持固定比價關系 ,
隨外幣的浮動而浮動。依據釘住貨幣種類不同 ,分為釘住單一貨幣和釘住合成貨幣兩種。釘住單一貨幣浮動是一些國家由於歷史上的原因 ,
對外經濟往來主要集中於某一發達國家、或主要使用某種外幣,這些國家使本幣匯率釘住該國貨幣變動。釘住合成貨幣是指一些國家為了擺脫本幣受某一種貨幣支配的狀況 ,
將本幣與一籃子貨幣掛鉤。一籃子貨幣或是復合貨幣單位、或是以貿易額為權數計算出來的貨幣籃子(籃子貨幣是由與該國經濟聯系最為密切的國家的貨幣組成的)。
聯系匯率是特殊釘住匯率制 , 最典型的是港元聯系匯率制。

⑶ 什麼是浮動匯率制度

匯率隨市場浮動,各國政府對匯率的變動不予干預的匯率

⑷ 釘住匯率制是浮動匯率制的一種嗎

請參考以下資料,希望對你有用
貨幣局制度屬於釘住匯率制度的一種,而且是最嚴格的釘住匯率制度,它要求一國的貨幣發行以等額的黃金或者外匯儲備作為條件,對貨幣當局的貨幣發行和兌換有嚴格的規定和限制。

一般來說,由於充足的貨幣發行儲備和規則限制,貨幣局制度中匯率的穩定性較一般的釘住匯率制度要高。對於外向型的開放性市場,實行貨幣局制度可以更好的提高其資源配置效率和發揮其比較優勢,我國香港所實行的貨幣局制度就比較成功。

貨幣局制度下的匯率穩定和其他的釘住匯率制度一樣,必須以貨幣當局能夠實行可持續的貨幣政策和擁有充足的外匯、黃金儲備為前提。根據著名的匯率制度選擇不可能三角,在貨幣制度可兌換的情況下,實行這種匯率制度時貨幣當局的貨幣政策空間相當有限。從長期角度看,這種人為綁定的匯率制度有可能會蓄積巨大的貨幣價值失衡風險,一旦崩潰則可能會造成巨大的貨幣危機,阿根廷的貨幣局制度崩潰就引起了空前的貨幣危機。

⑸ 何為浮動匯率制度

一、 浮動匯率制度的概述

一浮動匯率制度涵義

1. 概念:一國貨幣當局不在規定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比價和匯率波動的幅度,貨幣當局也不承擔維持匯率波動界限的義務,而聽任匯率隨外匯市場供求變化自由波動的一種匯率制度。

完全任憑市場供求自發地形成匯率,而不採取任何干預措施的國家很少或幾乎沒有。各國政府往往都要根據本國的具體情況,或明或暗地對外匯市場進行不同程度的干預。

⑴自從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崩潰,1973年主要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度。但浮動匯率制度卻不是1973年以後才出現的新的匯率制度。

美國在1879年開始正式實行金本位制以前,曾在不太長的時間內,實行過浮動匯率制度。在各國普遍實行金本位制以後,一些銀本位國家的匯率仍然經常波動。例如,印度在1893年以前一直實行銀本位制,印度盧比與金本位制國家貨幣之間的匯率,就經常隨著金銀比價的變化而波動。奧匈帝國的貨幣盾在1891年金本位製法案正式通過前,也曾一度處於浮動狀態;甚至在1891年以後,仍有一段短暫的浮動時期。俄國的盧布在1897年實行金本位制以前,也曾經實行過浮動。

1919年 3月~1926年(1924年除外),法國實行法郎完全無管制的浮動匯率制度。在30年代大危機時期英國曾於1932年底試行浮動匯率制。美國從1933年4月至1934年1月也實行浮動匯率制度。即使在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時期,也照樣有許多國家在其中某段時期實行過浮動匯率制度。

加拿大1950年9月實行浮動匯率,一直到1962年5月底再恢復為固定匯率,但1970年5月底又實行了浮動匯率。1971年5月,聯邦德國與荷蘭實行浮動匯率制。1971年8月美國政府停止美元兌換黃金後,大多數西方國家都實行浮動匯率,直到1971年12月「華盛頓協議(Washington Arseement)」後,才恢復固定匯率。1973年初,又爆發了一次新的美元危機,各主要金融市場大量拋售美元,搶購馬克和日元,金價上漲,外匯市場關閉。同年2月12日,美國政府再次將美元貶值10%,黃金官價從每盎司38美元提高到42.23美元。

美元第二次貶值後,西方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1976年1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承認浮動匯率制度。1978年4月,基金組織理事會通過「關於第二次修改協定條例」,正式廢止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至此,浮動匯率制度在世界范圍取得了合法的地位。

二、浮動匯率制度的種類

一政府是否干預來劃分

1.自由浮動或清潔浮動:指匯率完全由外匯市場上的供求狀況決定,自由漲落、自由調節,政府不加干預。

2.管理浮動或骯臟浮動:指一國貨幣當局為使本國貨幣對外的匯率不致波動過大、或使匯率向著有利於本國經濟發展的方向變動,通過各種方式,或明或暗地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

二按浮動程度或浮動方式劃分

⒈釘住型或無彈性型。將本幣按固定比價同某一種外幣或混合貨幣單位相聯系,而本幣對其他外幣的匯率隨釘住貨幣與其他外幣匯率的浮動而浮動。

⑴釘住某一種貨幣:於歷史、地理等諸方面原因,有些國家的對外貿易、金融往來主要集中某一工業發達國家,或主要使用某一外國貨幣。

為使這種貿易、金融關系得到穩定發展,免受相互間匯率頻繁變動的不利影響,這些國家通常使本幣釘住該工業發達國家的貨幣。如一些美洲國家的貨幣針住美元浮動;一些前法國殖民地國家的貨幣釘住法國法郎浮動等。截止到1994年12月31日,釘住美元的國家有23個,釘住法國法郎的國家有14個,針住其他單一貨幣的國家有9個。

⑵釘住「一籃子」(也稱「一攬子」)貨幣。一籃子貨幣通常是由幾種世界主要貨幣或由與本國經濟聯系最為密切的國家的貨幣組成的。特別提款權是一種最有名的一籃子貨幣,它由美元、日元、英鎊、馬克和法國法郎等五種貨幣按不同的比例構成,其價格隨著這五種貨幣的匯率變化每日都進行調整,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逐日對外公布。

其他一籃子貨幣的貨幣構成都是由實行釘住政策的國家自由選擇和調整的。這種浮動有兩個特點,一是保值,二是波動幅度小,匯率走勢穩定。實行這種匯率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避免本國貨幣受某一國貨幣的支配。至1994年年底,釘住特別提款權的國家有4個,釘住其他一籃子貨幣的國家有21個。

⒉有限靈活型或有限彈性型。

一國貨幣的匯價釘住某一種貨幣或一組貨幣浮動,但與針住貨幣之間的匯率有較大的波動幅度。

⑴釘住某一貨幣浮動。亦稱相對於一種貨幣的有限浮動型:它的最大特點在於允許有一定的波動幅度,這個幅度必須維持在所釘住貨幣匯率的2.25%范圍內(超過這個幅度即為較

高彈性人而前邊講的 「盯住某一貨幣」型不存在匯價波動的幅度問題,即使有波動,其幅度也極小,一般不超過上下限1.0%。目前相對於一種貨幣有限度的浮動的國家有四個。

針住一組貨幣浮動:稱聯合浮動或整體浮動,是指一些經濟關系密切的國家組成集團,在成員國中的貨幣之間實行固定匯率並規定波動幅度,對其他國家貨幣則實行聯合浮動,即浮動幅度保持大致一致。

這種浮動形式是由1973年3月歐洲共同體的六個國家(法國、聯邦德國、荷蘭、盧森堡、比利時;丹麥)以及非共同體的瑞典和挪威共同建立聯合浮動集團開始實行的,它規定成員國貨幣之間仍保持固定匯率,其波動幅度限制在2.25%以內。當兩個成員國之間的貨幣匯率超出這個限度時,兩國中央銀行就有義務進行干預。對於成員國貨幣與其他國家貨幣之間的匯率則任其受市場供求關系而自行上下浮動,不加干預,但其浮動幅度保持大致相同,聯合浮動。英國的英鎊和義大利的里拉雖曾一度加入這個聯合浮動體系,但在1992年9月份的歐洲金融市場動盪中退出。截止1994年12月底,參與歐洲貨幣體系的貨幣包括德國馬克、法國法郎、荷蘭盾、比利時法郎、丹麥克朗、愛爾蘭鎊、西班牙比塞塔、葡萄牙埃斯庫多和奧地利先令。

⒊更為靈活型或高度彈性型。即匯率波動不受幅度的限制,以獨立自主的原則進行匯率調整。

⑴根據一套指標浮動。指標因國而異,但大都是以本國的外匯儲備、國際收支狀況、消費物價指數及與本國貿易關系密切的有關國家物價變動的情況等作為調整本國貨幣匯率浮動的依據。目前實行這種制度的國家有智利、厄瓜多、尼加拉瓜等三個國家。

⑵較靈活的管理浮動。指一國政府對匯價的制度與調走有一定程度的干預。但這種浮動方式常常達不到預期效果,從而使匯率處於持續的波動之中。採用這種浮動方式的有中國、新加坡、韓國等32個國家。

⑶單獨浮動。單獨浮動是指一國貨幣不與任何外國貨幣形成固定比價,其匯率根據外匯市場的供求狀況實行浮動。採用這種浮動方式的有美國、日本、英國等58個國家。

上述根據浮動彈性分類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歸納的方式,易於被人們廣泛地接受。

三、浮動匯率的特點

⒈匯率波動頻繁且幅度變化劇烈。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由於各國政府不再規定貨幣的法定比價和匯率界限,也不承擔維持匯率穩定的義務,匯率完全由市場供求決定。其波動之頻繁、波幅之大是固定匯率制度下所遠不能比的。有時一天彼動幅度高達5%以上,一周波動竟能達10%以上。一遇政治、經濟形勢變動,其波幅更大。匯率的頻繁劇烈波動,對國際經濟秩序帶來了不穩定的影響。

⒉有管理的浮動是共性。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完全自由浮動的匯率是不存在的。各國貨幣當局出於各種動機和考慮,都採取措施不同程度地對匯率的浮動進行干預,實際上都是管理浮動。只不過干預力度、干預頻率大小有別。

⒊單獨浮動是主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資料表明,在各種匯率安排中,單獨浮動是主體,1994年已達 58個國家,占 IMF178個成員國的32.6%,形成三分天下具其一的局面。由於大多數工業化國家都實行單獨浮動方式,且它們對外貿易總額占整個世界貿易總額的70%左右,因此,它們在國際金融領域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故單獨浮動是當前各種浮動匯率方式的主體。聯合浮動的國家有10個,與單獨浮動的國家一起,佔IMF成員國的38.2%。這兩種浮動方式的貨幣種類包括了當今世界上的多數主要貨幣和全部主要國際儲備貨幣,故以上兩種制度構成浮動匯率制度的主流。較靈活的管理浮動方式有32個國家,佔18%,也是應予以充分重視的一種浮動制度。

⒋國際儲備貨幣的多元化。

在國際金本位制度時期,英鎊是各國的主要國際儲備;實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後,英鎊被美元取而代之。在當前的浮動匯率制度下,各國的國際儲備除了美元、馬克、日元外,還有英鎊、法國法郎、瑞士法郎、荷蘭盾等,出現了儲備貨幣多元化的格局。

四、浮動匯率對經濟的影響

一浮動匯率對經濟的有利影響

⒈防止外匯儲備太量流失。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各國貨幣當局沒有義務維持貨幣的固定比價。當本幣匯率下跌時,不必動用外匯儲備去購進被拋售的本幣,這樣可以避免這個國家外匯儲備的大量流失。

⒉節省國際儲備。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匯率隨著外匯供求的漲落而自動達到平衡,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聽任匯率由外匯市場支配,減少干預行動,國家需要的外匯儲備的需求量自然可以減少。這就有助於節省國際儲備,使更多的外匯能用於本國的經濟建設。

3.自動調節國際收支。根據市場供求,匯率不斷調整,可以使

一國的國際收支自動達到均衡,從而免除長期不平衡的嚴重後果。當一國國際收支逆差,本國通貨就會開始貶值,這種情況對出口有回將同時分布在盈餘國和赤字國身上。

4.有利於國內經濟政策的獨立性。浮動匯率制度使各國可以獨立地實行自己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匯率政策。在固定匯率制度下,各國政府為了維持匯率的上下限,必須盡力保持其外部的平衡。如一國的國際收支出現逆差時,往往採取緊縮性政策措施,減少進口和國內開支,使生產下降,失業增加。這樣國內經濟有時還要服從於國外的平衡。在浮動匯率制度下,通過匯率杠桿對國際收支進行自動調節,在一國發生暫時性或周期性失衡時,一定時期內的匯率波動不會立即影響國內的貨幣流通,一國政府不必急於使用破壞國內經濟平衡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來調節國際收支。

5.使經濟周期和通貨膨脹的國際傳遞減少到最小限度。貿易上有密切聯系的國家間容易通過固定匯率傳播經濟周期或通貨膨脹。1971年至1972年發生的國際性的通貨膨脹,就是同固定匯率制密切相關的。在浮動匯率制度下,若一國國內物價普遍上升,通貨膨脹嚴重,則會造成該國貨幣對外貨幣匯率下浮,該國出口商品的本幣價格上漲便會被匯率下浮抵消,出口商品折成外幣的價格因而變化不大,從而貿易夥伴國就少受國外物價上漲壓力。但在固定匯率制度下,為了維持固定匯率,各國不得不經受相同的通貨膨脹。

⒍已緩解國際游資的沖擊。在固定匯率制度下,由於要維持貨幣的固定比價,會使匯率與貨幣幣值嚴重背離,各種國際游資竟相追逐可以用來保值或用來謀求匯率變動利潤的硬貨幣,這會導致國際游資的大規模單方面轉移。在浮動匯率制下,匯率因國際收支、幣值的變動等頻繁調整,不會使幣值與匯率嚴重背離,某些硬通貨受到巨大沖擊的可能性減少。在浮動匯率制下,資本外流會使該國貨幣在外匯市場上貶值。這種貶值又會使該國的生產者更容自動調節國際收支。利於國內經濟政策的獨立性。5.使經濟周期和通貨膨脹的國際傳遞減少到最小限度。

(二)浮動匯率對經濟的不利影響

⒈助長投機,加劇動盪。在這種制度下,匯率變動頻繁且幅度大,為低買高拋的外匯投機提供了可乘之機。不僅一般投機者參與投機活動,連銀行和企業也加入了這一行列。 1974年 6月,德國最大的私人銀行之一赫斯塔特銀行因外匯投機損失2億美元而倒閉,其他如美國佛蘭克林銀行、瑞士聯合銀行等也都曾因外匯投機而導致信用危機。這種為牟取投機暴利而進行的巨額的、頻繁的投機活動,加劇了國際金融市場的動盪。

⒉不利於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匯率波動導致國際市場價格波動,使人們普遍產生不安全感。外貿成本和對外投資損益的不確定性加大,風險加大,使人們不願意締結長期貿易契約和進行長期國際投資,使國際商品流通和資金借貸受到嚴重影響。

⒊貨幣戰加劇。實行匯率下浮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刺激出口,減少進口,改善貿易收支,進而擴張國內經濟,增加生產和就業。浮動匯率可能導致競爭性貶值,各國都以貨幣貶值為手段,輸出本國失業,或以它國經濟利益為代價擴大本國就業和產出,這就是以鄰為壑的政策。而實行匯率上浮政策,則主要是為了減少國際收支順差,減少國內通貨膨脹壓力。例如,從 1980年第四季度起,美元匯率上浮,到1983年 9月,美元對10大工業國的幣值平均上升了46%。實行高匯率使美國的通貨膨脹率急劇下降,1979年~1980年通貨膨脹率高達12%~13%,1983年則降為3.9%。據估算,1981年~1983年美元匯率上浮使美國通貨膨脹率下降45%。當然,高匯率也不利於美國的出口,其間美國同西歐各國貿易逆差擴大,這又迫使美國加強貿易保護措施。使其與西歐和日本的矛盾和摩擦加劇。

⒋具有通貨膨脹傾向。浮動匯率有其內在的通貨膨脹傾向,可使一國長期推行通貨膨脹政策,而不必擔心國際收支問題。因為其匯率的下浮可一定程度上自動調節國際收支。

⒌一國際協調困難。浮動匯率制度助長各國在匯率上的利已主義或各自為政,削弱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加劇國際經濟關系的矛盾。

⒍提高了世界物價水平。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基金組織對國際儲備的控制削弱了,以致國際儲備的增長超過了世界經濟發展和國際貿易增長所需的程度。所以總的來講浮動匯率制度是提高了世界物價水平。

⒎對發展中國家不利。外匯匯率上升時,使廣在發展中國家進口工業製成品價格上漲,而這些產品又是發展中國家經濟建設所必需,故進口成本上升。外匯匯率下跌時,出口初級產品價格下跌,而初級產品需求彈性小,不會在價格下跌時使外貿收入增加,貿易收支得不到改善。浮動匯率還加劇了外債管理的難度,增大了風險。

固定匯率制度與浮動匯率制度在特定條件下均能發揮好的作用,條件改變後其缺點可能又很明顯或突出。當今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是防止浮動「過度」。從長期講,以貨幣購買力平價作為浮動匯率的平均線,浮動幅度偏離均衡線就是「過度」。從短期看,要從貨幣資產的行市中去找均衡線,因為金融市場的行市變化快,對匯率的反應十分靈敏。

⑹ 什麼是 貨幣局制度並且舉例子

任何匯率制度的持續需要與之適應的外部環境。無論是實行「兩極」(固定和浮動)還是「中間」(介於固定與浮動之間)匯率制度都需要國際機構的支持或相關的周邊國家的政策協調。貨幣局制度(currency board)也不例外。貨幣局制度的基本要素是:首先,中央銀行每發行本幣要有相應的外匯儲備作基礎,本土貨幣發行額只與外匯儲備額相關。其次,它具有自動兌換約束,即中央銀行必須無條件地按照固定的匯率接受市場對所固定外匯的買賣要求。再次,中央銀行只能被動地因應市場對本土貨幣需求的變動,擴張或收縮本國貨幣的供給,不能主動創造國內信貸,因而無法主動地去影響本土的經濟發展。貨幣局制度一旦形成,不能輕易改變,往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

世界各國有許多實行貨幣局制度的,但是效果大相徑庭。我們從阿根廷的金融危機中可以看出貨幣局制度匯率安排的局限性和種種弊端。同時也使我們聯想到頂住亞洲金融危機沖擊的香港的聯系匯率制度。阿根廷與香港的匯率機制,它們雖然在形式上接近,但是兩者有許多根本的不同。我們不能說阿根廷與香港是兩種版本的貨幣局制度,但是可以說匯率制度背後的外部環境是不同的。

第一,是否設立中央銀行的形式上的不同。阿根廷有中央銀行負責中央清算和儲備體系運轉。1美元兌換1比索;發行貨幣受到66.67%外匯儲備的支持。而香港沒有中央銀行,但是設立金管局。1美元兌換7.8港元;發行貨幣受到100%外匯儲備的支持。

第二,在對付意外事件的「免責條款」方面態度不同。阿根廷規定比索可以升值,但是不能貶值。香港則沒有明確的免責條款。

第三,國內利率偏離儲備貨幣國家的利率的幅度不同。阿根廷的利率一直高於美國的利率。較高的國內利率損害了投資和經濟增長並且還導致了國內信貸美元化。香港的利率則往往低於美國利率(1997-1999年除外)。港內的信貸通常採用港幣的形式。

第四,融資效率的不同。阿根廷的布宜諾思艾利斯雖然說是地區性的金融中心,但是由於各種國際銀行設施並不發達,籌資效率受到一定影響。香港一直是亞洲金融中心,是全方位多功能的國際資金集散地。尤其以亞洲的離岸金融中心而著名,所以籌資效率較高。

第五,國際信用評級的不同。阿根廷長期以來搞赤字財政,背上了一千五百億美元國債和不斷累積的外債。國際上對其國家乃至金融企業的評級每況愈下。香港不僅擁有一千多億美元外匯儲備,而且是被評為世界上經濟最自由的地區之一。

第六,主要貿易夥伴匯率操縱的不同。阿根廷對巴西的出口占其出口總額的30%。巴西可稱為阿根廷的主要貿易夥伴,可是巴西在1999年將本幣貶值了40%,這對阿根廷的出口打擊很大。香港對內地的出口占其出口總額的30%以上,並且內地進出口貿易商品的很大比例也是通過香港中轉的。而且人民幣一直維持匯率穩定,這是香港聯系匯率制背後最可靠的支柱。

第七,危難中救援之手不同。每次危機來臨阿根廷不得不向國際貨幣基金和美國求助,為此也不得不接受那些遠離阿根廷的人的指手畫腳和一些苛刻條件。一次比一次談判艱難。而這些談判結果直接影響投資者信心。大陸一直支持香港,兩地是唇齒相依的關系。國際游資襲擊香港時,大陸機構擁有港幣存款的25%部分沒有動。因為大陸的資本項目實行管制,所以國際投機資金難以進攻大陸,為此大陸的該部分港幣存款也對聯系匯率制起著穩定作用。

以往對香港聯系匯率制度的研究通常把其歸入貨幣局的「超級固定」一類的分組中。這類國家有:阿根廷、愛沙尼亞、立陶宛、保加利亞、波斯尼亞等國。這些研究只限於對該制度內部問題展開,而沒有分析外部周邊環境對其的影響。尤其是在香港回歸後,中國內地對維護港幣的穩定方面有一定的作用。如果認為貨幣局制度能自動地維持和確保釘住匯率制度的信譽,這種想法則過於天真入世後,中國內地和香港之間准備建立的自由貿易區,將會使這種休戚與共的貨幣支持關系進一步發展。

⑺ 浮動匯率制按其浮動方式,可以分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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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匯率浮動的方式不同,可分為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和聯合浮動
單獨浮動(Independent Floating),即一國貨幣的幣值不與其他國家貨幣發生固定聯系,其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的供求變化而自動調整。
釘住浮動(Pegged Floating),是指一國貨幣釘住其他國家貨幣,該國貨幣匯率隨被釘住國貨幣匯率的變動而變動。具體又分為兩種:一種是釘住某一種貨幣,通常是釘住一些經濟發達並與本國經濟聯系緊密的國家的貨幣,比如一些美洲國家貨幣釘住美元,一些英聯邦國家貨幣釘住英鎊等;另一種是釘住一籃子貨幣,即選擇若干種同本國經濟貿易關系密切的國家的貨幣匯率作為參考,並按照一定的比例組成一個貨幣籃子,來制定本國貨幣的匯率。
聯合浮動(Joint Floating),是指一些經濟聯系密切的國家組成貨幣集團,在成員國貨幣之間實行固定匯率制的同時,對非成員國貨幣實行同升同降的浮動匯率。目的在於防止集團成員國貨幣的匯率遭受外部金融市場的沖擊。當某一成員國貨幣受到沖擊時,其他成員國將採取一致的行動干預外匯市場,以維持成員國貨幣匯率的穩定。例如,原歐洲貨幣體系採取的就是這種聯合浮動。

⑻ 港元聯系匯率制度屬於固定匯率制類型,還是浮動匯率制類型為什麼

嚴格來說是固定的

因為金管局規定,發鈔銀行(匯豐、中銀和渣打)要發行港幣,就必須用美元跟金管局換,匯率是1:7.8,也就是在金管局存1美元,可以發行7.8元的港幣,其他銀行不能直接跟金管局換,但是呢,可以跟三大行換,也就是間接跟金管局換了

還規定了,如果匯率到7.85或者7.75的強方保證,金管局必須拋售美元或者港幣,來維持聯系匯率制度

在這么小的浮動內,我不認為可以劃定為浮動匯率制度

⑼ 什麼是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的正式採用和普遍實行,是20世紀70年代後期美元危機進一步激化後開始的。浮動匯率制按照國家是否干預外匯市場,可分為自由浮動(又稱「清潔浮動」)和管理浮動(又稱「骯臟浮動」)。實際上,今天沒有哪個國際實行完全的自由浮動,而主要發達國家都對外匯市場進行不同程度的干預。當前管理浮動匯率制的形式多種多樣,可分為單獨浮動和聯合浮動,也有的實行釘住政策的浮動匯率制。在浮動匯率制度下,一國匯率變動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除了經濟因素經常在發生作用外,也包括政治和心理方面的因素。浮動匯率制的主要長處是防止國際游資沖擊,避免爆發貨幣危機;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的增長和生產的發展;有利於促進資本流動等等。缺點是經常導致外匯市場波動,不利於長期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進行;不利於金融市場的穩定;基金組織對匯率的監督難以奏效,國際收支不平衡狀況依然得不到解決;對發展中國家更為不利。浮動匯率制指一國中央銀行不規定本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的官方匯率,聽任匯率由外匯市場自發地決定。在浮動匯率制下,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有:貨幣本身代表的價值、一國國際收支、利息率、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政治、心理、投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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