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出新政策離職員工後續傭金不再發放是否合理對我們銷售來說都是辛苦錢,憑什麼走了就不發了。
這個規定違反勞動合同法,屬於變相剋扣勞動者工資。你可以收集證據向當地勞動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❷ 房產公司拖欠提成傭金不給該怎麼解決
公司在我離職後不給結算傭金的,勞動者可以保留好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傭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❸ 售樓人員離職後傭金怎麼要回 急急急急!!!!
這是你們公司的一廂情願,一個公司說怎麼樣就怎麼樣的嗎?還要勞動法幹嘛。你可要拿好你勞動合同和你業績明細,而且還要想辦法讓你公司證明他們只給你50%的證據,你拿上這些證據去找勞動局就可以了。房地產都會有售後服務的啊(物業管理公司),難道業務員銷售後還要做售後服務啊,那你這個業務員就不要走了一套房產權70年,等你快入土的時候你都要不回那50%啊呵呵呵!
❹ 勞動法規定的賠償!47條中,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工資」算不算其中的傭金提成
經濟補償金基數是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勞動者本人月平均應發工資(不是稅後工資)計算的,但是如果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勞動者本人月平均應發工資高於上一年度當地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就按照上一年度當地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計算。不知道你的單位是在哪個省哪個市的?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還是賠償金(2倍的經濟補償金),要看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或者理由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❺ 與單位還有傭金未結清,卻被已曠工形式解除勞動合同合理嗎
無論是不是被解除勞動合同,工資都要足額發放,否則違法。這二者之間沒有關聯性。
❻ 勞動合同中約定傭金怎麼辦
約定傭金不屬於勞動爭議,基於僱傭關系產生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以下爭議為勞動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❼ 勞動合同糾紛中的傭金支付糾紛
1、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他們受理後按照八十五條規定責令單位支付,單位不支付,他們可以下達處罰決定,責令按照應付工資標准加付50%-100%的賠償金;
2、勞動部門的決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他們不執行,勞動監察大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另外,請注意閱讀:「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這個的處罰主體是勞動監察大隊(即勞動行政部門中執行勞動法的執法部門)
而職工個讓人請求,面對遲延支付工資的情況,則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您可以請求加付工資標准25%的經濟賠償金。
❽ 房地產行業銷售人員離職後拖欠傭金不給
關於傭金,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話,你需要舉證關於傭金的數額,包括計算方式,完成的業務量等,有書面的最好,沒有書面的,可能是錄音證據,或者同事證言等。
❾ 關於做房產中介的離職傭金是怎麼發放的走了之後還發嗎
如果是正常離職,應在離職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打報告,離職傭金會正常發放。現實中所在房地產經紀公司會以不正規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而拒絕支付。依法維權的難度在於傭金的舉證證明難度較大,其實到一個單位工作遇到同事、領導都是一種緣分,建議由平時關照你的主管領導出面幫你協調下這方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