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叫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人民制幣匯率形成機制(The RMB rate forms the mechanism ;RMB exchange rate formation mechanism),簡稱匯率機制,實際上就是匯率制度的選擇問題。完善匯率機制是我國自主的選擇,必須要充分考慮我國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避免匯率大幅波動。在我國加入WTO後新的開放形勢下,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必要性彰明較著。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核心內容至少包括五個方面,即完善匯率的決定基礎、矯正匯率形成機制的扭曲、健全和完善外匯市場、增加匯率的靈活性、改進匯率調節機制。完善匯率機制的實質是提高匯率形成的市場化程度,而不是簡單調整匯率水平。
Ⅱ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舉措
在我國加入WTO後新的開放形勢下,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必要性彰明較著:有利於應對金融開放對現行匯率制度的沖擊、有利於提高貨幣政策的有效性、有利於消除匯率制度內在不穩定性。因此,需要重視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完善人民幣匯率的決定基礎。
對匯率決定的各種學說進行綜合,可得出一個基本結論:從短期來看,貨幣性的資產市場機制和預期是匯率決定的重要基礎;從中期來看,國際收支的經常項目是匯率決定的基礎;從長期來看,匯率是由貨幣方面和實體經濟方面的因素共同來決定。在現階段我國人民幣利率非市場化、資本項目外匯實行較為嚴格管制的情況下,人民幣匯率的決定基礎主要是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由於經常項目的外匯收入與支出構成了我國外匯收支的主體,從而表明我國的外匯收支與交易仍主要是與貿易等真實經濟活動相聯系的,因此在現階段人民幣匯率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為決定基礎,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是合理的。隨著我國資本項目管制的逐步放開和人民幣逐步走向市場化,外匯市場的供求也會更多地體現經常項目外匯收支以外的外匯供求,人民幣匯率的決定基礎將會由經常項目外匯收支逐步過渡到經常項目為主兼顧其他因素特別是資本流動。
其次,矯正匯率形成機制的扭曲。
銀行結售匯的強制性與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封閉性是導致人民幣匯率的形成機制扭曲的重要原因,使人民幣匯率難以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匯率。因此,應將目前國內企業的強制結售匯制逐漸過渡到意願結匯制,使整個外匯供求有效地出清價格,同時使價格也能靈活地引導和調節供求。實行經常項目可兌換後,基本實現經常項目的意願售匯,資本項目的意願售匯還需要根據資本項目開放的進程逐步改進。
健全和完善外匯市場。
一是增加市場交易主體,推廣大額代理交易。增加外匯市場的交易主體,讓更多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直接參與外匯的買賣,並逐步推廣銀行代理企業在銀行間外匯市場買賣外匯的大額代理交易。這樣有助於避免大機構集中性的交易對市場價格水平的操縱,防止匯率的大起大落;同時也有利於有效降低大企業的交易成本,便於監管機構對交易的監控。
二是增加外匯市場交易品種。外匯市場上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的狀況對外匯交易量有重要的影響。毫無疑問, 為改變這種狀況,應增加市場交易的幣種,可增加外幣與外幣之間的交易即主要西方國家貨幣之間的交易,如美元兌日元、馬克等貨幣的交易,以滿足外匯指定銀行以及客戶的不同需要;加快推行遠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較為合適的規避匯率風險的方式,而且開展遠期外匯交易對於增強外匯市場供求的靈活性、改善人民幣匯率的形成機制都有重要的意義。
三是健全外匯交易方式。目前我國外匯市場主要是以電腦自動撮合方式成交的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和國際上通行的商業銀行做市商交易制度有較大的區別。這種交易方式在強制結售匯制度下效率比較高,但是如果過渡到意願結售匯制度後,進入原有的結售匯交易系統的交易可能萎縮。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加快發展商業銀行做市商制度, 並使匯率真正反映市場參與者的預期。
第四,增加人民幣匯率的靈活性。
包括擴大人民幣匯率的波動區間,減少中央銀行在市場上的干預頻率,運用其他經濟方式和手段調整匯率水平。
適當放寬人民幣匯率的波動幅度,使市場交易主體能夠比較自由地根據匯率信號做出反應,使匯率能夠比較真實地反映外匯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從而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與調節機制。除每天波動幅度外,還應規定每年波動的幅度。這將向市場傳遞中央銀行減少干預的重要信號,為中央銀行減少市場干預頻度創造條件。
在市場供求基礎上,人民幣匯率調控目標可從盯住美元轉為盯住一籃子貨幣。籃子中包括美元、日元和歐元三種貨幣,可根據貿易情況選擇適當權數。採取盯住一籃子貨幣的方式,有助於淡化市場對美元兌人民幣匯率的關注程度,穩定我國對美元區、歐元區和日元區的貿易條件。當市場供求關系與籃子貨幣計算出的目標匯率有差異,甚至方向不一致時,必須以市場供求關系為基礎進行調整。
第五,改進人民幣匯率調節機制。
為了使人民幣匯率保持合理水平和穩定,改進人民幣匯率調節機制的方法是,對匯率的短期和中期波動的調節,主要通過外匯市場來進行,即依靠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的操作,影響外匯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來實現調節的目標;而對於匯率的長期水平及其走向,則主要依靠中央銀行通過改變基準匯率(或直接改變,或通過在外匯市場上的操作來間接改變)來實現調節的目標。
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調控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調控手段將進一步規范。中央銀行主要利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也應輔之於行政手段對外匯市場進行管理,以維護外匯市場秩序。公開市場操作的作用要進一步發揮;中央銀行的干預方式除了直接干預方式以外;諸如通過調整利率來影響匯率、信號宣示效應等間接干預方式將逐漸採用。為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和合理水平,中央銀行應建立外匯平準基金;同時應建立人民幣匯率監測系統,形成市場基準匯率制度,以提高幹預的有效性;還應加快推進外匯市場同貨幣市場和國債市場的有機結合,靈活運用各種調控手段。對外匯市場的風險進行控制,避免或降低風險,這也是中央銀行調控外匯市場的一個重要方面。進行遠期外匯交易,是控制人民幣匯率風險的有效途徑,因此需要大力發展銀行間的遠期外匯市場。
堅定不移地保持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
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有利於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也有利於世界經濟金融的穩定。在金融全球化迅速發展的情況下,匯率變動對一國經濟的重要影響日益顯著,而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是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根本所在,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的意義不僅在於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而且更為重要的是,這也是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必然選擇:匯率穩定政策有利於經濟發展、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有利於保障金融體系平穩運行、有利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匯率機制的核心是提高匯率形成的市場化程度,增加匯率彈性,而不是簡單調整匯率水平。需要強調的是,完善匯率機制是我國自主的選擇,必然要充分考慮我國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避免匯率大幅波動。
國內外主張人民幣匯率升值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所謂人民幣匯率的低估。人民幣匯率是否低估?如果低估,低估的程度有多少?這是一個有激烈爭議的話題,通常受到經濟利益的驅動。例如美國的一些企業組織,包括美國製造商協會等,認為人民幣低估的程度高達40%左右。國內學術界也有人認為人民幣是被低估的。但是由於人民幣匯率近十年基本未動,而我國的資本項目並沒有完全放開,因此所有的基於自由市場經濟的模型,其結果都是難以令人置信的。
我國生產力水平已經有較大的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也在不斷提高,我國企業已逐步從價格競爭轉向產品質量競爭,出口競爭力明顯增強。從整體上來看, 隨著西方發達國家國內投資機會的飽和,由於我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潛在市場和投資環境的不斷改善,將在長時期內對外資保持很大的吸引力,我國資本項目將會保持一定的凈流入。這些因素決定了未來人民幣匯率將保持升值趨勢。但是,未來的升值趨勢並非等於當前人民幣匯率就存在著低估,這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概念。另外,即便是人民幣匯率需要升值,也必須經過周密的測算,究竟升值幅度是多少、選擇何時升值。這項改革是一項涉及多方面的系統工程,要綜合考慮我國宏觀經濟運行、社會發展和國際收支狀況,考慮銀行系統和其他有關方面改革的進程,還要考慮周邊國家和地區以及世界經濟金融的因素,逐步穩妥地推進,來不得半點差錯。
在所有非自由浮動的匯率制度安排中,匯率有一段時期內偏離均衡水平是正常的。因此產生了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是否只要貨幣不均衡就需要調整? 到2004年12月末,該市場一年期美元兌人民幣貼水在4800點左右, 但我們也可以找到相反的例子,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一年期美元兌人民幣升水最高時達到了11000多點,也就是說,如果人民幣被允許自由浮動,當時人民幣會貶值到9.4092。但是,由於我國政府堅持人民幣匯率不貶值,該升水逐漸消失。
需要指出的是,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已經成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從固定匯率退出,擴大匯率靈活性是開放中新興經濟體匯率制度演變的普遍現象。研究表明,在貨幣受到投機壓力時被迫退出固定匯率體制往往會對經濟造成較大的損失,而在宏觀經濟穩定、短期資本受到較嚴格管制的情況下退出則容易獲得成功。
在當前美元貶值的國際金融環境下,特別是在國際「熱錢」都在伺機投機人民幣匯率升值的壓力下,只要人民幣匯率有任何風吹草動、人民幣管理浮動的區間稍有擴大,人民幣幣值必然沖上區間上限,並產生更強烈的人民幣進一步升值的預期,「熱錢」會更多地流人。顯然,
實行人民幣彈性匯率機制必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一是我國宏觀經濟穩定,市場體系完善,金融體系安全;二是要有科學的方案,以保證我國積極健康持續發展;三是要考慮對周邊國家的影響,我國對周邊國家負責,對世界負責。因此,我國政府對人民幣匯率升值持謹慎的態度是理所當然的。
Ⅲ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匯率形成了一個機制,就是加入世貿組織才有的。
Ⅳ 什麼是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則是一個兼而有之的包容性概念,它首先是一個大的制度方向的選擇,即政府和市場誰在匯率形成中起基礎性作用;其次是匯率制度模式的戰略選擇,即選擇哪一種匯率制度模式;第三是具體制度安排及其聯動問題。不同的模式有不同的機制,選擇了不同的模式,就選擇了不同的具體制度安排及其聯動機制。
Ⅳ 人民幣匯率發展特點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以市場為基礎的匯率制度、單一匯率制度、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現階段的人民幣匯率政策,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過去10年裡,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促進了中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同時也為維護亞洲乃至世界金融和經濟的穩定做出了貢獻。中國經濟金融穩定發展,將為周邊地區和世界各國提供更大的市場和更多的投資機會,為全球經濟注入新的活力。事實證明,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既有利於中國經濟的穩定和發展,又有利於亞洲地區和世界經濟的穩定和發展。
第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符合我國實際,應當長期堅持。我國將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在深化金融改革中進一步探索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增強匯率杠桿對經濟的調節作用,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略有節余。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應充分考慮以下因素:一是貿易放開經營比較充分,服務貿易比較開放。二是資本項目過度管製得到消除。三是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邁出重大步伐,國有商業銀行的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明顯提高。
第三,採取多種措施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保持國際收支平衡與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是國家四大宏觀調控目標。我們的方針是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節余。因此,必須認真落實「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的方針,在繼續擴大內需、加快結構調整的同時,加大涉外經濟政策的調整力度,改善國際收支平衡,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Ⅵ 人民幣匯率政策的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以市場為基礎的匯率制度、單一匯率制度、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現階段的人民幣匯率政策,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過去10年裡,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促進了中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同時也為維護亞洲乃至世界金融和經濟的穩定做出了貢獻。中國經濟金融穩定發展,將為周邊地區和世界各國提供更大的市場和更多的投資機會,為全球經濟注入新的活力。事實證明,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既有利於中國經濟的穩定和發展,又有利於亞洲地區和世界經濟的穩定和發展。
第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符合我國實際,應當長期堅持。我國將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在深化金融改革中進一步探索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增強匯率杠桿對經濟的調節作用,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略有節余。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應充分考慮以下因素:一是貿易放開經營比較充分,服務貿易比較開放。二是資本項目過度管製得到消除。三是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邁出重大步伐,國有商業銀行的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明顯提高。
第三,採取多種措施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保持國際收支平衡與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是國家四大宏觀調控目標。我們的方針是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節余。因此,必須認真落實「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的方針,在繼續擴大內需、加快結構調整的同時,加大涉外經濟政策的調整力度,改善國際收支平衡,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Ⅶ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介紹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The RMB rate forms the mechanism ;RMB exchange rate formation mechanism),簡稱匯率機制,實際上就是匯率制度的選擇問題。完善匯率機制是我國自主的選擇,必須要充分考慮我國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避免匯率大幅波動。在我國加入WTO後新的開放形勢下,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必要性彰明較著。
Ⅷ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缺陷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實際上就是人民幣匯率制度的選擇問題。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由此開始,人民幣匯率生成逐漸走向市場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核心是:以外匯市場供求為基礎,允許市場匯率在一定范圍內圍繞基準匯率上下浮動。盡管現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基本上符合中國國情,對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實事求是地看。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也存在著以下缺陷。 建立銀行結售匯制和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外匯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銀行結售匯制和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構成了現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基礎。從理論上來看,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反映的是市場供求關系。但從現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看,由於存在著兩個突出的特點,即銀行結售匯的強制性與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封閉性。導致人民幣匯率的形成機制扭曲,從而使人民幣匯率基本上體現的是政府意志,難以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匯率。
(1)銀行結售匯制的強制性。結售匯這種制度安排具有較大程度的強制性,企業出口所得外匯必須無條件賣給外匯銀行。企業不能持有外匯賬戶(以後雖允許大型外貿企業持有部分外匯,但受到嚴格的限制),不能根據自己未來的需求和對未來匯率走勢的預期自主選擇適當的出售時機和數量。至於企業的外匯需求,在經常項目下的貿易用匯通過外匯銀行的售匯來滿足,而經常項目下的非貿易用匯則受到較為嚴格的外匯審批控制。在這一制度下,企業無法意願地持有外匯,由此「強賣」而形成的匯率不可能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價格。
(2)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封閉性和嚴格管制。銀行間外匯市場即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建立該市場的初衷是為了改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然而從實踐來看這一目標並未達到,這是因為該市場存在著嚴重的缺陷:
第一,封閉性而非開放性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會員制,作為市場主體的外匯指定銀行其會員資格的獲得,須經中央銀行或外匯管理局的審批,必須符合嚴格的市場准入規則,從而使該市場失去開放性而成為封閉的市場。
第二,嚴格管制的市場。由於中央銀行對外匯指定銀行持有外匯的額度有嚴格的規定,這就使得外匯指定銀行不能意願地持有外匯,也難以根據本、外幣資產的合理組合來實現在風險可控情況下的收益最大化和規避外匯風險。更為重要的是,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中,由於中央銀行實際上處於壟斷地位,即中央銀行具有對外匯銀行的額度控制權以及中央銀行擁有巨額的外匯儲備和貨幣供給權,從而使中央銀行對該市場人民幣匯率的形成具有絕對的控制權。中央銀行在市場上的絕對壟斷地位,使政府的意志自然而然滲透在匯率之中。
第三,被動干預的市場。在銀行間外匯市場上,中央銀行處於被動干預的地位,當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不能完全匹配時,由中央銀行彌補不足頭寸,以保證整個市場的「出清」。這種被動干預保證了市場的有效運轉,但也對人民幣匯率的形成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由於採用迫不得已的被動干預,極大地限制了中央銀行採取靈活的干預模式,其結果使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僅有管理而缺乏浮動,人民幣匯率趨向僵化。毫無疑問,這種狀況對人民幣體現外匯資源價格的真實性和代表性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嚴重製約了市場配置外匯資源效率的進一步發揮。
第四,單調的市場。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上交易的幣種僅限於美元等少數幾種貨幣,成交量也主要以美元為主,而且幾乎不存在遠期、期貨交易,除了少數幾家銀行有資格辦理人民幣遠期交易外,幾乎沒有其他衍生工具。銀行間外匯市場上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的狀況對外匯交易量有重要的影響。不言而喻, 真正意義上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必須具有一定數量的交易主體,形成多層次的市場結構,從而具有相當的交易規模。否則,就不可能形成活躍的外匯市場,也就不可能生成合理的市場匯率。 在客觀因素以及一部分主觀因素的作用之下,我國於1994年初開始實行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已經逐步演變成為固定匯率安排。亞洲金融危機以來,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承載了包括政治因素在內的沉重負擔,我國堅持人民幣不貶值,對穩定亞洲經濟金融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人民幣匯率的穩定已經成為中國政治、經濟穩定的極其重要的標志。正因如此,人民幣匯率已經陷入僵化即缺乏靈活性或彈性,喪失了調節功能。
缺乏靈活性或彈性的人民幣匯率制度造成了一系列的問題,從而成為危及我國金融安全的嚴重隱患,最突出地表現為弱化了企業的風險意識。匯率長期窄幅波動,不僅制約了市場引導外匯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發揮,並導致市場忽視匯率風險。在基本固定的匯率安排下,使市場和企業的匯率風險意識淡薄,在經營與投融資活動中很少考慮和顧及風險,從而出現和累積了一定的風險,如大量不良債務的產生,而這些風險的累積則是發生金融危機的重要條件。
由於人民幣匯率缺乏靈活性或彈性,人民幣名義匯率與實際有效匯率之間產生較大的差距。在單一釘住美元的匯率安排下,由於匯率浮動區間處在狹小的范圍之內,這種狀況使匯率難以對其他貨幣間匯率變化及時進行調整,特別是對美元和其他主要儲備貨幣間的匯率變化及其影響做出反應,其結果往往是表面上名義匯率保持穩定,而實際有效匯率已經與之發生偏離。
在我國的貿易結構中,與美元區的貿易額約占貿易總額的50%左右,而與非美元區即日本、歐元區和東南亞的貿易額約占貿易總額的一半左右。我國的現行匯率政策只是重視保持與美元區匯率的穩定,而對非美元區貿易夥伴的匯率穩定則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 出現了美元不斷貶值的趨勢,相應地也導致了這些貨幣的升值。正是這些因素導致了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趨降。
1994年人民幣匯率並軌時,我國規定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每天的波幅為中心匯率上下0.3%, 而實際上人民幣匯率每天波幅不過幾個基本點。人民幣匯率窄幅波動這種格局,較大程度是由於中央銀行作為銀行間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幾乎每天都參與市場交易,平補市場買賣差額,影響匯率生成。這就形成了中央銀行與市場博弈的格局,造成了匯率變動的政策敏感性。如果匯率出現大幅波動,可能向市場傳遞的是政府縱容或操縱匯率貶值或升值的政策信號,從而使得匯率波動從政策上變得比較敏感,這反過來制約了匯率政策操作的彈性。 1996年我國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並對資本項目下嚴格管制,從而使銀行間外匯市場上的外匯供求決定於貿易項目。而貨幣的購買力則是與貿易相關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這就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需要選擇購買力平價理論作為決定人民幣匯率水平的理論模型。但是,在人民幣匯率制度已經逐步演變成為固定匯率安排的情況下,用購買力平價來計算人民幣與美元的均衡匯率存在著重大缺陷,如購買力評價理論的前提條件(例如信息充分、交易成本為零、關稅為零)幾乎完全不能滿足,而且由於購買力平價理論的一般物價水平既包含了貿易品又包含了非貿易品,其計算結果必然存在著較大的偏差。顯而易見,從理論上來看,現行人民幣匯率的調整缺乏充足的依據。
從實踐上來看,現行人民幣匯率的調整也缺乏准確的依據。在匯率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來決定時,這一市場十分狹窄,而且僅限於由經常項目中的貿易項目派生出的外匯供求,但由於一方面中央銀行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導致中央銀行無法獲取准確定價所需要的完全信息;另一方面,由供求偏好變化而造成的匯率變動的不確定性導致中央銀行管制定價的時間滯後,甚至發生判斷錯誤。在信息不對稱和存在不確定性的情況下,管制定價的中央銀行無論採用何種方法,都難以計算出一個「出清」供給與需求均衡的匯率水平。當中央銀行管制定價無法確定均衡的匯率水平時,匯率水平的調整不得不主要依賴於經驗以及有關黑市匯率水平、出口換匯成本等參考指標,使調整的准確性大為降低。 維持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成本較高,需要付出的代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增加貨幣政策靈活操作的難度。在資本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固定匯率制將沒有自主的貨幣政策,貨幣政策只能被用於維持匯率的穩定;而在資本管制條件下,資本難以自由流動進行套利活動,利率平價理論將不再發揮作用,固定匯率制下的貨幣政策因此而重新獲得自主性。但是,我國的實踐表明,由於受資本控制有效性和貨幣管理當局沖銷手段的限制以及貿易平衡存在著不確定性,即使在資本管制條件下,貨幣政策的自主性依然受到較大的影響,有時甚至會發生貨幣政策的作用方向與宏觀經濟政策目標背道而馳的現象。
(2)增加財政負擔。當美元相對於主要貨幣保持強勢的情況下,如果維持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的絕對穩定,勢必增加我國出口增長的難度,而擴大出口又是保持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為了刺激出口,我國採取了提高出口退稅比率、對出口商品貼息等措施,其結果:一方面是保持了出口的增長,對拉動經濟增長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國家財政支出,並誘發了出口騙稅等道德風險。
(3)增加外匯管理成本和難度。為維持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在政策操作上我國不得不在一定程度藉助外匯管制的力量來實現既定目標。在1998年以前,為緩解人民幣匯率升值的壓力,中央銀行加強了銀行結匯管理,明確規定中資企業借用的國際商業貸款不得結匯成人民幣使用;在1998年以後,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對人民幣匯率產生的貶值壓力,中央銀行又加大了對銀行售付匯管理的真實性審核力度。毫無疑問,嚴格的管制勢必增加管理成本。在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下,由於人民幣匯率基本固定、匯率無風險,當國內外利率存在利差時,必然導致無風險套利機會的出現。盡管在我國資本項目外匯管制之下,這種套利活動有一定的成本,但只要收益大於成本,套利仍會通過非法逃套等形式進行。這種狀況增加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的難度。
(4)外匯儲備增加的成本與風險。在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框架下,強制性結售匯的實施、經常項目可兌換以及中央銀行對外匯指定銀行外匯頭寸額度控制,銀行、企業與居民都不能意願地持有外匯,而中央銀行則以國家外匯儲備的形式持有相當數量的外匯。這種狀況導致我國外匯儲備持續超速增加,由1994年初的212億美元上升到2004年底的6099億美元。持有如此規模巨大的外匯儲備,盡管可以看作是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穩定以及經濟發展勢頭良好的重要標志,或者說為市場提供了一個穩定與信心的重要標志,但是持有如此巨大規模的外匯儲備,對經濟發展產生了一系列負面影響,最突出表現為:
首先,支付巨大的成本。既然外匯儲備是用於清償國際收支逆差、進行外匯交易和國際債務清算、干預外匯市場的外匯資產,而且這種重要資源又必須具有較高流動性的前提條件,因此外匯儲備屬於暫時閑置或只能獲得很低收益的資產。由此可以這樣認為:外匯儲備的規模越大則意味著資源利用的效率就越低,同時需要付出的成本就越高。我國外匯儲備主要用於購買美國政府的短期債券和在境外金融機構的同業存款,其資產收益率大大低於對外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所付出的成本。我國在持有大量低收益外匯資產的同時,又以高成本從國際金融市場大量借入外資,造成巨額的資源浪費,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
其次,承擔匯率風險。我國外匯儲備高度集中於中央銀行,匯率變動所產生的匯率風險就不可能向其他微觀經濟主體分散,必然由中央銀行獨自來承擔,在當前國際貨幣體系和國際金融市場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中央銀行持有巨額外匯儲備特別是美元儲備資產將面臨巨大的匯率風險。
(5)增加社會交易成本。主要表現為:第一,在強制性的結售匯制度下,必然增加企業的額外負擔,使交易成本提高,而成本的提高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企業的競爭力。第二,對交易真實性的審核不僅帶來了巨大的社會管理費用的支出,而且隨之產生的效率下降也意味著社會成本的增加;第三,在結售匯制度下,對外匯的超額需求是外匯市場的重要特徵,因外匯超額需求而出現的大量的行政審批則又是產生尋租、腐敗等問題的重要根源。這樣不僅降低了外匯資源的使用效率、造成效率損失,而且又要為此支付監管的成本。所有這些,無疑會加大社會交易成本,造成社會福利的凈損失。
我國加入WTO之後,由於對外貿易擴大、外資流入增加、外資銀行大量進入及其業務增加,外匯市場日趨活躍,致使人民幣匯率市場化的壓力逐漸增大。伴隨上述重要變化,資本的流動性在我國逐漸提高,穩定匯率的難度越來越大,外匯管制的成本也將越來越高。這些變化必然要求人民幣匯率加快市場化改革,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Ⅸ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特點
我國的人民幣匯率制度特點: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Ⅹ 人民幣匯率制度與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是同一個意思嗎
兩者是不同的意思,要理解它們的不同,首先要從兩者的定義方面去理解。
人民幣匯率制度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以市場供求為基礎,是指以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去決定人民幣匯率,而有管理是指我國相關職能部門會以我國經濟利益為基礎去進行干預匯率,以求能有利於我國的經濟。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簡稱匯率機制,實際上就是匯率制度的選擇問題。完善匯率機制是我國自主的選擇,必須要充分考慮我國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避免匯率大幅波動。
從以上兩者的定義來看,前者是指我國實施的匯率政策,而後者是決定這項政策如何實施的機制,兩者存在著一定的因果關系,後者決定前者。所以兩者是不同的,不是一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