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理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涵
1、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旨在調整經濟結構,使要素實現最優配置,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數量。需求側改革主要有投資、消費、出口三駕馬車,供給側則有勞動力、土地、資本、制度創造、創新等要素。
2、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從提高供給質量出發,用改革的辦法推進結構調整,矯正要素配置扭曲,擴大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3、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調整,在增加投資過程中優化投資結構、產業結構開源疏流,在經濟可持續高速增長的基礎上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與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就是優化產權結構,國進民進、政府宏觀調控與民間活力相互促進;就是優化投融資結構,促進資源整合,實現資源優化配置與優化再生;就是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業質量,優化產品結構、提升產品質量;就是優化分配結構,實現公平分配,使消費成為生產力;就是優化流通結構,節省交易成本,提高有效經濟總量;就是優化消費結構,實現消費品不斷升級,不斷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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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供給側中「去杠桿」是什麼意思
在這里指利用金融手段拉動投資提升經濟的手段。
所謂杠桿,從廣義講,則是指通過負債實現以較小的資本金控制較大的資產規模,從而擴大盈利能力或購買力。古希臘著名科學家阿基米德說:給我一個支點,我就能撬動地球。經濟意義上的「杠桿」,可以通俗理解為「四兩撥千斤」,即通過借債,以較小規模的自有資金撬動。
當資本市場向好時,高杠桿模式帶來的高收益使人們忽視了高風險的存在,等到資本市場開始走下坡路時,杠桿效應的負面作用開始凸顯,風險被迅速放大。對於杠桿使用過度的企業和機構來說,資產價格的上漲可以使它們輕松獲得高額收益,而資產價格一旦下跌,虧損則會非常巨大,超過資本,從而迅速導致破產倒閉。
金融危機爆發後,高「杠桿化」的風險開始為更多人所認識,企業和機構紛紛開始考慮「去杠桿化」,通過拋售資產等方式降低負債,逐漸把借債還上。這個過程造成了大多數資產價格如股票、債券、房地產的下跌。
綜合各方的說法,「去杠桿化」就是一個公司或個人減少使用金融杠桿的過程。把原先通過各種方式(或工具)「借」到的錢退還出去的潮流。
(2)供給側改革中的杠桿擴展閱讀:
「去杠桿化」對當前的資本品和資本市場的影響
美國債券之王比爾·格羅斯的最新觀點是,美國去杠桿化進程,已經導致了該國三大主要資產類別(股票、債券、房地產)價格的整體下跌。
格羅斯認為,全球金融市場目前處於去杠桿化的進程中,這將導致大多數資產的價格出現下降,包括黃金、鑽石、穀物這樣的東西。「我們經常說總有機會存在於市場的某個地方,但我要說現在不是時候。」
格羅斯表示,一旦進入去杠桿化進程,包括風險利差、流動性利差、市場波動水平、乃至期限溢酬都會上升。資產價格將因此受到沖擊。 而且這個進程將不是單向的,而是互相影響、彼此加強的。
比如,當投資者意識到次貸風險並解除在次級債券上的投資杠桿時,那些和這些債券有套利關系的其他債券、持有這些債券的其他投資者、以及他們持有的其他品種,都會遭受影響。這個過程可能從有「瑕疵」的債券蔓延到無瑕疵的債券,並最終影響市場的流動性,進而沖擊實體經濟。
3.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的財政政策與金融去杠桿背景下的貨幣政策的配合使用。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5
4. 請問大家在供給側改革中去杠桿的杠桿指的是什麼
杠桿,在這里指利用金融手段拉動投資提升經濟的手段。可是過於寬松的金融政策,導致了過度通貨膨脹,以及產能過剩。這兩年的經濟蕭條的原因就來自2010年的杠桿「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後來膨脹到10萬億)。
5. 供給側改革去杠桿是什麼意思
由政府調節變為市場調節。
6. 深化金融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還是去杠桿
國企改革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部分關系密切,既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也是改革的難點。「去產能和去杠桿的關鍵是深化國有企業和金融部門的基礎性改革」,足可以看出國企改革在改革事業中的重要位置。
7. 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涵,供給體系存在的問題,五大任務是什麼
五大任務分別是: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
8. 如何正確把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三去一降一補」
中國現在整個企業數量、市場主體數量,是7000萬個以上,大量的中小微企業中誰是落後產能代表,政府不可能一一甄別,必須在依靠政府維持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讓整個市場機制發揮作用過程中,以競爭中的優勝劣汰解決去除落後產能的問題。這是一個最重要的去產能的主導機制。
他強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領,首先是以「三去一降一補」為切入點。但為正確理解和掌握它,必須把「三去一降一補」放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整體邏輯關聯之內。
如果從中央這一戰略方針直接字義上來看,有三個詞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他認為首先要注意到,它是落在「改革」上,這表明什麼呢?可知決策層所強調的這個概念,就是在鄧小平於改革開放新時期之初就設定為大政方針的「改革」之路上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要求。但是這里又突出了一個新意,即新在直接標明了「供給側」,即改革就是要解決供給側的有效制度供給問題,並表明了決策層通過相關分析認定,我們現階段矛盾的主要方面,就在於供給側,必須面對與需求側總量問題迥然不同的供給側的「結構」問題,首先是制度結構優化、利益格局調整、「沖破利益固化的藩籬」的問題,攻堅克難推進改革而解決好有效制度供給,進而提高整個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這三個詞語聯結而成的鮮明表達,是得到「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學理支撐的。
如果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以上三個概念聯結在一起理解,結合現實經濟生活,對於「三去一降一補」這樣供給側改革的具體要求其實施要領,需要做進一步的考察分析。
「去杠桿」須區分宏觀與微觀
賈康認為,說到「去杠桿」,可以直截了當地講,這在宏觀上是間接調控體系裡貨幣政策當局主導的控制廣義貨幣供應量(M2)方面要把握的要領,與「適度擴大總需求」而同時宏觀審慎地防範風險的權衡有關,也與如何更好掌握總量型的需求管理有關。在這個意義上,它的操作和我們各個地方、各個行業、各個企業並沒有直接關系。其他宏觀管理部門,則需要對我們的貨幣當局提供協調和配套:比如近年的財政政策,強調要提高赤字率,而提高赤字率意味著舉借債務的規模要擴大,財政部門的領導已指出,這是以財政的加杠桿服務於全局的去杠桿,這就體現了全局觀與國家層面的部門協調——這是從宏觀角度來說必須把握的「去杠桿」概念對於相關管理主體的要求。
另外,從地方政府視角來說,應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全局的去杠桿並不排除局部的加杠桿,而且局部的加杠桿一定是要求「理性供給管理」的結構性加杠桿。
比如,在全局去杠桿的同時,地方政府在本地發展戰略實施過程中需要發力支持優化結構的一些關鍵點上,卻是需要加杠桿的;大量三、四線城市去樓市庫存,也是需要配合必要的政策措施而加杠桿的。這些都迫切需要以一種理性的供給側的管理方案來設計,以求達到優化結構,從而也服務於降低總體杠桿風險程度的意願。
總之,管理當局要協調好的事情,是地方、行業在這方面應理性處理好怎麼樣以必要的結構性加杠桿來順應全局去杠桿,從而貫徹好發展戰略的問題。這是典型的供給管理的任務。
至於微觀企業主體降低自身負債率的「去杠桿」,則是必須「因企制宜」討論的問題,並沒有一個「一刀切」的合理解決方案,政府一般也不應按某個量值作硬性要求,關鍵是企業在競爭中要結合自己的生產經營戰略策略,力求於定製化處理中達到對負債經營較高水準的風險防控。微觀的「去杠桿」,實質是一個個企業特定的「資金供給管理方案」問題。
「去產能」應正確把握實質和機制
談到「去產能」,賈康認為要注意四點。其一,不宜籠統地講去所有的「過剩產能」。我國現在必須聚焦的其實是要去落後產能。各個行業里產能的「過剩還是不過剩」處在不斷變化中,准確的說法應是,在行業里高高低低可比的產能中,靠下的落後產能,是相對而言較好界定的概念和較好把握的去除對象。去產能工作重心放在「去落後產能」這個實質問題上,才能更直接、更聚焦地對應我們所追求的結構優化和打造升級版。
其二,所謂過剩產能,是可以通過我們的一些創新機制比如PPP來改變其屬性的。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縮寫,過去直譯為「公私合作夥伴關系」,即是現在官方文件所表述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機制,這一創新顯然會把一部分過剩產能瞬間轉為有效產能。原來政府在要做的公共工程、基礎設施以及產業園區連片開發這些建設項目上,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現在可以吸引、拉動出已雄厚起來的民間資本、社會資金包括外資一起來做。
只要把這個事情做好,便會產生一系列正面效應,包括緩解政府未來很長時間段上城鎮化和老齡化壓力下的財政支出壓力;使民生改善,老百姓得實惠而且實惠可持續,因為它是政府、企業和專業機構「1+1+1>3」的績效提升機制,也正是落實共享發展的機制創新;它還會給一批與政府合作的企業打開取得「非暴利但可接受」的長期投資回報這樣的生存發展空間;它又對接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對接非常重要、中國必須推進的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建設,是一種對全面法治化的倒逼機制和催化劑。
同時,它又是在引領新常態過程中可以把一部分所謂過剩產能成功轉為有效產能、進行有效投資(「聰明投資」)的創新機制。比如在北京,在原來有地鐵4號線PPP項目的基礎上,現在繼續運用這種成功經驗引進外資建設地鐵16號線,正是緩解首都公共交通體系有效供給不足的一個重要的建設項目。如無PPP,16號線何時可動工建設還可能遙遙無期,有了PPP,便可以把這一建設項目立即啟動,而且是「好事做實、實事做好」。加快項目建設所需要的鋼材、建材、施工設備等的一大批訂單。對應的是什麼產能呢?正是一部分原來所謂的「過剩產能」——PPP這個機制創新會把一部分所謂的過剩產能很快轉為有效產能。
其三,我們需要意識到,在行業、企業升級換代中,並不應把所有在競爭力上有一定劣勢的企業,馬上認定為所謂的「僵屍企業」,「僵屍企業」這個概念是可以用的,但應僅限於少數確實無可救葯而遲遲未出局的企業。某些在競爭中已經感到有壓力、有困難的企業,如果能成功地實現升級換代的創新,就可能改變面貌,原來被人們認為是過剩產能的代表,可能轉為有效產能的組成部分,這是可變的,是要有「事在人為」的努力加入進去的。所以,在去產能方面,一定要真正聚焦到在整個行業或某一個領域里那種應被市場競爭淘汰的落後產能能不能去除這個關鍵問題和「真問題」上。
其四——這一點非常重要:去產能的主體與機制何在?去產能中,對於為數不多的某些成規模的企業,政府如認定它是落後產能代表,在沒有挽救的可能性的情況下,可以由政府為主體實施關停並轉的操作,這是最便捷的操作,但是對不起,這種方式的適應性非常有限。中國現在整個企業數量、市場主體數量,是7000萬個以上,大量的中小微企業中誰是落後產能代表,政府不可能一一甄別,必須在依靠政府維持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讓整個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過程中,以競爭中的優勝劣汰解決去除落後產能的問題。這是一個最重要的去產能的主導機制。
及時總結「去產能」的正反兩方面經驗
賈康認為,有必要及時總結「去產能」的正反兩方面經驗。他說,在深化供給側改革的2017年,亟須總結2016年「去產能」方面的運行情況,掌握好「去產能」的實質內容及其合理機制。不應過於注重有關部門算出一個總規模以後、表面上看砍掉了多少產量,關鍵是那些真正需要淘汰的落後產能,怎麼能被擠出去。
賈康直言,我國鋼鐵行業、煤炭行業從整個產能規模看來是過剩的,所以成為2016年去產能的重點,但實際生活中如以行政手段為主把鋼鐵和煤炭產能總量的壓減目標作為指令性任務「切塊」下達,由各地管理部門或「揀軟柿子捏」挑選去除對象,或者「排頭砍去」一刀切操作,能夠如願達到去落後產能的結果嗎?這種方式下,應有的面對著千千萬萬分散的市場主體,政府管理部門其實沒有能力去全面地一一甄別企業中的每一個是什麼樣產能的代表。對於為數不多的成規模的企業,可以作為重點對象來排查,能夠認定真正無可救葯的落後產能代表,可以「關停並轉」,但這種操作的適應性是有限的。全國約7000萬個市場主體中,絕大多數是中小微企業,其中的那些落後產能,應該在劃清某些必要的准入標准(如污染物排放的技術標准)之後,主要通過市場競爭中的優勝劣汰來去除,如果依靠行政官員去覆蓋總計幾千萬個市場主體一一作甄別,不可能真正掌握好准確度。
賈康說,實際生活中,我們很遺憾地看到,在這樣的一個矛盾面前,管理部門的手段往往是傾向於靠行政指令來給出指標往下壓任務,比如,整個鋼鐵行業和整個煤炭行業要求要去多少多少萬噸的產能,作為任務,然後層層切塊,下達到各個區域,各地區再在本地相關的企業里靠行政手段挑選「去產能」對象,而實際帶來的結果往往是很容易發生的扭曲與不公正,還有乾脆「一刀切」地壓產量的做法。
以煤炭行業為例,2016年不少地方就是落入了不甄別的「一刀切」。煤炭行業經歷了幾年的困難、產品價位一路走低之後,2016年二季度以後煤品市場開始回暖,到三季度迅速回暖已成定局,而四季度聽到的消息,是市場上的動力煤價格從原來的280元/噸左右直沖600元/噸,而焦炭已從原來的600元/噸左右直沖2000元/噸。這樣迅猛的回暖升溫,逼得管理部門召開多次緊急會議,在全國重新考慮怎麼樣調配煤炭的供給能力。
這個從「過剩」到「供應吃緊」急劇轉變的背景是什麼呢?是在前面的一段時間里,有關部門要求各個煤礦要按照一年內礦井開工運行不能超過276天來封頂。這就完全改變了過去煤炭行業里早已形成全套經驗的全年如無大修365天連軸轉的工作狀態(賈康在上世紀70年代初曾在北京礦務局當過工人,下過井,知道這種連軸轉的情況)。
賈康認為,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現在這種新的行政規定,它解決了什麼問題呢?看起來可以把整個煤炭行業的產量往下壓,但實際上違背了生產規律,使一個個運行中的煤礦的固定成本分攤極不充分,原來攤到360天左右的,現在按行政要求只能對應至多276天的生產運行,實際上是以行政手段不加區分地壓低所有煤炭生產企業的運行效率,其中不僅實際上保護了落後產能,而且還可能增加了礦難的隱患——可想而知:煤田的煤層氣是需要不斷抽取的,瓦斯等帶來的不安全因素要靠這樣的方式來控制,停工的這些天數里,抽氣還是不抽氣?從經濟利益考慮,很多一線的具體工作管理者自然會把抽氣系統停下來,那麼什麼時候開工再恢復?有沒有經驗要提前多少天恢復通風、先把氣抽得比較到位才可以施工?處理不好,抽得不充分,是不是就進一步增加了瓦斯爆炸之類的礦難隱患呢?不客氣地說,這樣的結果,是煤炭行業的落後產能並沒有被排除,反而由一刀切的產量控制把這些落後產能一起保護下來了。煤炭行業如此去產能,形式主義地好像有了一個交代,但落後產能實際上沒有排除,這是我們供給側改革要追求的合理結果嗎?是真正體現了全要素生產率這方面的提高嗎?
賈康強調,這樣的情況帶來了現在值得重視的問題——在應充分肯定「去產能」已有成果的同時,我們必須注意,現在煤炭行業的回暖是不是猛了一點?這個特徵所帶來的在下一個階段可能的不良影響是什麼?一個大起之後很容易出現的是過了一個臨界點,便跟著是大落。我們不希望經濟的運行是這樣大起大落式地打擺子,行政手段為主最容易造成這樣的「打擺子」。經濟手段為主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的制度框架遲遲不能建立,那麼政府調控就是從一端擺到另外一端,這樣的一些經驗教訓,非常值得認真總結。
房地產「去庫存」亟須對於「分化」的情況分別施策
賈康說,人們普遍意識到,去庫存主要針對的首先是房地產,而房地產現在的情況是什麼?一定要有結構分析。從大面上說,房地產現在叫做「冰火兩重天」,而所說的房地產的去庫存,絕對不能施加於「火」那一面。「北上廣深」早已火得一塌糊塗,它還去什麼庫存?需要趕快組織有效的供給,緩解這種供需矛盾。大量的二線城市,原來曾經更多的感覺是「冰」的壓力,現在開始轉成「火」的壓力了,也要趕快借鑒現在一線城市的一些做法以及一些教訓,要有提前量地提供有效供給。相匹配的基礎性制度的供給問題,一定要提到日程上。比如,中央所要求的「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這個方針怎麼跟現實對接已經可以看得更清楚了。
所以,房地產去庫存,現在真正要抓住的主要是大量三四線城市即「冰」的這方面怎麼去庫存的問題。在三四線城市去庫存,又必須注意不是簡單依靠現在已有的商業性消費信貸支持,就可以如願達到去庫存目標的,因為三四線城市最值得爭取的住房主體是所謂「農民工」,未來幾十年,我國還要有約4億人從農村到城鎮來定居,一開始他們被稱為農民工,是因為戶籍還在農村,但是需要在城鎮中「住有所居」地形成與他們的需求所對應的供給,最主要的部分不是一般商品住宅——他們的支付能力大多還對不上而是低價的共有產權房或者公租房,要把這樣的供給在現在的存量基礎上提供出來,就一定要使用政策杠桿。
所以,這又是一個鮮明的例證:在房地產去庫存方面,在全局的去杠桿、控制杠桿的同時,還必須或不得不處理好「政策性加杠桿」怎樣合理解決的問題,這才能如願地在三四線城市真正使一大批農民工住有所居,得到有效供給的共有產權房,而且在他們支付能力更低下的時候,對應的則只能是公租房。這樣如做得好,確實可以把一些我們的房地產庫存,從原來的「存」的狀態轉為「用」的狀態。
降成本方面政府的職責是深化改革降低制度成本
關於「降成本」,賈康坦言,很顯然,對於企業自己可以降低的成本來說,不用政府太操心,政府只要維護了公平競爭環境,企業會千方百計把事情做到極致,在「細節決定成敗」的所有節點上去控製成本、降低成本。
從政府角度來說,真正需其發力的降成本,一定要針對制度性成本。在制度性成本里,稅收上需要繼續做好一系列可能的減稅改革,但稅收之外的非稅收入這方面的成本,比如各種各樣的行政性收費,以及我們社保體系的「五險一金」,還有降低的空間和必要。特別是隱性的成本,比如一個企業開辦要蓋幾十個章,每個章後面跟著的都要有「打點」,這種隱性綜合成本能不能降下來,絕對不是減稅概念能覆蓋的事情,一定是綜合配套改革概念才能覆蓋和解決的問題,要抓住這個實質。
補短板需要因地、因企、因行業制宜
關於「補短板」,賈康強調,需要清晰地注意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供給體系質量效率提高,在補短板方面的哲理和原則是非常鮮明的:一定是要解決結構問題,而這個結構問題在具體分析基礎上的對策,必須在各地、各行業、各企業專門「對症下葯」地形成,什麼是其短板,怎麼補?絕對沒有一個籠統的拿來就可以套用的補短板的標准化解決方案。這就是供給管理明顯區別於需求管理的特點之所在:需求管理是非常清晰的指標單一、政府以調控做反周期操作的模式,而到了供給管理、供給側的補短板,特別強調的是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行業制宜,一定要有高水平的特定解決方案的設計,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挑戰。
賈康最後說,總之,按照中央供給側改革的實質性要求,關鍵是要充分尊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維持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和掌握負面清單的「市場准入」,力求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地去做「三去一降一補」,這樣我們才真正走上了一條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的正路。在2017年中央所要求的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之年,我們十分需要進一步總結相關經驗與要領,把中央關於供給側改革的本質精神貫徹好。
9. 房地產融資「供給側改革」啟動 樓市「去杠桿」全面展開
2020年最後一天,一則金融領域的文件發布,宣告房地產業正式進入一個新的時代。
12月31日,央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對中國境內的所有法人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
具體為,將法人銀行分為五檔,根據各銀行所處的不同檔位,對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設定上限。其中,前者最高不超過40%,後者最高不超過32.5%。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這一文件被認為是「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的一部分,雖然設置的額度比例並不苛刻,且監管層給予了一定的過渡期,但政策的信號意義仍然不可忽視。
過去多年來,房地產調控政策對購房者的限制近乎嚴苛。限購、限貸、限售等一系列「限」字訣政策的推出,在保護剛需的同時,也令購房者「加杠桿」變得越來越難。2020年8月,「三條紅線」政策提出,從房企的角度對融資需求進行量化管理。而此次「涉房貸」集中管理制度的推出,則是對資金供給端的收緊,既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也被認為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
分五檔考核房地產貸款佔比
按照《通知》規定,法人銀行將被分為五檔。具體為:6大行+國開行為第一檔,12家股份行+農發行+進出口銀行+北京、上海、江蘇銀行為第二檔,民營銀行+除去北京、上海、江蘇外的城商行+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為第三檔,縣域農合機構為第四檔,村鎮銀行為第五檔。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
指標方面,第一檔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分別為40%、32.5%,第二檔分別為27.5%、20%,第三檔分別為22.5%、17.5%,第四檔分別為17.5%、12.5%,第五檔分別為12.5%、7.5%。
按照監管層的說法,上述分檔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因素確定,而管理要求的設定綜合考慮了銀行類型、存量房地產貸款業務現狀及未來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以2020年12月末數據為界,並對不同的超出比例分別給予了2年、4年過渡期。同時明確,各地可以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等特點,在增減2.5個百分點范圍內適當調整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此外,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納入統計范圍。
銀行是房企最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有金融機構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算上開發貸款、按揭貸款,以及非標融資、信用貸等其他渠道,房企每年從銀行中獲得的貸款額度在5萬億左右的水平,占其資金來源的三成左右。因此,此次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額度管理,會很快引發行業關注。
但多數業內人士認為,僅從額度上看,這一規定並不苛刻。
貝殼研究院首席分析師許小樂向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商業性房地產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28.8%,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19.8%,平均水平低於管理目標限制。目前設定的管理比例要求基本符合2020年的情況,意味著2021年市場投放的額度總量不會有明顯的變化。
同時,監管層根據年末銀行的實際情況設定了過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過渡期時間越長,讓銀行和貸款主體有足夠的時間平穩調整,避免過大變動。因此,許小樂認為,「該方案對短期市場不會造成大的影響。」
兩部委有關負責人同樣明確了這一點。據介紹,2019年以來,央行、銀保監會已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開展了廣泛調研,與金融機構進行了充分的溝通,「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
但新規「堵漏洞」的作用仍然不容忽視。按照貝殼研究院的說法,新規實施差異化管理要求,從規模和防控風險能力兩方面為依據制定分檔。也就意味著,以往「小銀行」通過更「靈活」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拓展該部分業務的空間將受到限制,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資格等方面的管理將更加嚴格。
去杠桿之路
過去多年來,房地產調控政策對購房者的限制近乎嚴苛。限購、限貸、限售等一系列「限」字訣政策的推出,在保護剛需的同時,也令購房者「加杠桿」變得越來越難。
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框架下,從2020年開始,樓市「去杠桿」的過程逐漸延伸到房企的融資環節。
2020年8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在北京召開重點房地產企業座談會,首次提出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增強房地產企業融資的市場化、規則化和透明度。會議還提出,以「三道紅線」為原則,對房地產企業融資實施管理。
所謂「三道紅線」,是指對房企設置剔除預收款後的資產負債率大於70%;凈負債率大於100%;現金短債比小於1倍等三個指標,根據觸線情況不同,將企業分為「紅、橙、黃、綠」四檔,對有息負債規模增速進行量化管理。
據悉,「三道紅線」已經對房地產業產生了實質影響,近期,房企已經在銷售回款、拿地銷售比、債券發行規模增速方面進行了實質調整,一些企業還設定了具體的降檔期限。
按照許小樂的說法,「三道紅線」是在資金需求端的管理,而此次的「涉房貸」集中管理制度則是在資金供給端的收緊。
他還認為,對「涉房貸」進行集中管理,不僅是「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未來,該政策將和「三道紅線」一起,成為樓市調控的常態。
多數受訪者指出,隨著資金供給側的管理全面收緊,房地產領域的「去杠桿」行動也將全面展開。
許小樂指出,近年來的樓市調控,主要沿著「去杠桿」的方向進行,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和防範房地產金融風險,推動房地產與金融及實體經濟平衡發展。他表示,過去一段時間,金融信貸中涉及房地產的比例較高,不僅增加了企業和居民的杠桿水平,也擠佔了社會信貸資源,不利於構建國內大循環。
北京某房企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房地產業將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在人口紅利、土地紅利逐漸消退後,金融紅利也在消失。未來房地產市場的將告別紅利下的高增長,轉而進入平穩發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