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既具有稅收擋板效應又具有財務杠桿效應的籌資方式是( ) A留存收益 B.普通股 C.融資租賃
C
融資租賃、發行債券,負債籌資的利息在稅前計入成本,具有抵稅作用,同時若能使全部資本收益率大於借款利率亦能帶來杠桿利益,長期借款和債券均有這種屬性;優先股只有杠桿效應,沒有抵稅作用;普通股既無杠桿效應也沒有抵稅作用。
⑵ 1.2 2.0 下列籌資方式既具有抵稅效應,又能帶來杠桿利益 a 發行債券 b 發行優
選A 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有抵稅效應,另外,還可以影響財務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支出-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率)]發行普通股雖然也可以帶來杠桿利益,但卻不具有抵稅效應.因其股利支付不可以稅前扣除.
⑶ 既具有抵稅效應,又能帶來杠桿利益的籌資方式是( )
選A 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有抵稅效應,另外,還可以影響財務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支出-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率)]發行普通股雖然也可以帶來杠桿利益,但卻不具有抵稅效應。因其股利支付不可以稅前扣除。
⑷ 債券利息為什麼可以起到抵稅的作用
利息作為一項費用在稅前列支可以起到抵稅的作用,也就是像其他有息負債一樣具有財務杠桿的作用。所以要強調的是稅後資金成本。
通常,短期借款彈性較高,沒有什麼借款費用。但有些借款條款中有一些特別條款,如借款承諾金等,則應在借款本金中扣除。短期借款與長期借款相比,前者的籌資風險一般比後者大,因為借款還款期限短,還款壓力大,兩者的優缺點基本相同。
⑸ 企業為什麼借債,用財務杠桿的原理解釋
什麼叫杠桿?簡單的說就是以少搏多,解釋你這個問題要站在企業投資人的角度來看就清楚了,當債務資本成本低於項目收益率的時候,對於投資者來說就是屬於利用杠桿賺錢了,通俗講就是你投進去100塊錢,企業負債率是50%,也就是說企業有200塊錢,一般借的一半投的,拿這200塊錢去投項目,對於你來說,如果不借債,你投100塊錢本來就該賺100塊錢投入項目的收益,現在因為有負債100,而且利息肯定比收益低(不然不會去借),你實際賺的錢除了本金100投入項目的收益,還分得了從債務人100塊錢投入項目的收益減除利息的剩餘收益,這就是杠桿效應了,你的收益就包括兩塊,新財務體系裡面就是凈經營收益率加上杠桿貢獻率了。財務杠桿的公式其實都是相通的,每股凈收益相對於經營收益的變化,完全可以按上面的思路理解就可以了。
⑹ 請高手解答 正負財務杠桿的作用
下面的例子將有助於理解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
假定企業的所得稅率為35%,則權益資本凈利潤率的計算表如表一:
項目行次 負債比率
0%50%80%
資本總額 ① 100010001000
其中:負債②=①×負債比率0500800
權益資本 ③=①-②1000500200
息稅前利潤④150150150
利息費用⑤=②×10%05080
稅前利潤⑥=④-⑤15010070
所得稅 ⑦=⑥×35%52.53524.5
稅後凈利 ⑧=⑥-⑦ 97.56545.5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⑨=⑧÷③ 9.75%13%22.75%
財務杠桿系數⑩=④÷⑥ 11.52.14
假定企業沒有獲得預期的經營效益,息稅前利潤僅為90萬元,其他其他條件不變,則權益資本凈利潤率計算如表二:
項目負債比率
0%50%80%
息稅前利潤909090
利息費用05080
稅前利潤904010
所得稅31.5143.5
稅後凈利58.5266.5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5.85%5.2%3.25%
財務杠桿系數12.259
對比表一和表二可以發現,在全部息稅前利潤率為15%的情況下,負債比率越高,所獲得財務杠桿利益越大,權益資本凈利潤越高。在企業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為9%的條件下,情況則相反。以負債比率80%為例,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比負債成本每提高一個百分點,權益資本凈利潤率就會提高2.6個百分點[(22.75%-9.75%)÷(15-10)],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比負債成本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權益資本凈利潤率則下降2.6個百分點。如果息稅前利潤下降到某一個特定水平時(以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等於負債成本為轉折點),財務杠桿作用就會從積極轉化為消極。此時,使用財務杠桿,反面降低了在不使用財務杠桿的情況下本應獲得的收益水平,而且越是較多使用財務杠桿,損失越大。在息稅前利潤為90萬元,負債比率80%的條件下,財務杠桿系數高達9,就是說,如果息稅前利潤在90萬元的基礎上每降低1%,權益資本凈利潤將以9倍的速度下降,可見財務風險之高。如果不使用財務杠桿,就不會產生以上損失,也無財務風險而言,但在經營狀況好時,也無法取得杠桿利益。
⑺ 為什麼有息負債有杠桿作用,無息負債沒有
誰說無息負債沒有杠桿作用的?
所以說有息負債有杠桿作用,是因為利息可以抵稅。在支付的利息與股利都相等(假設為A)的情況下,利息可以抵稅(假設稅率為25%),企業實際支出就只是A*(1-25%),比股利支付A元少支付A*25%,在籌資規模相同,取得盈利相同的情況下,多負債,就能給企業帶來較大的收益。
現在負債是無息的了,那就是連A的利息都不用支付了,那企業還不是能借多少債借多少債?只要借的到,這筆籌資產生的盈利就是凈盈利了,對企業來說沒有資金成本,還不得大大地發揮杠桿作用?可惜,天底下有這等好事嗎?
⑻ 財務杠桿效應的正效應和負效應是什麼
財務杠桿效應是指由於固定費用的存在而導致的,當某一財務變數以較小幅度變動時。另一相關變數會以較大幅度變動的現象。也就是指在企業運用負債籌資方式(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
1、財務杠桿效應的正效應:
(1)利息抵稅效應:
一方面,負債相對於權益資本最主要的特點是它可以給企業帶來減少上繳稅金的優惠。即負債利息可以從稅前利潤中扣除,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而給企業帶來價值的增加。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規定負債免徵所得稅。我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中也明確規定:」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負債利息抵稅效用可以量化,用公式表示為:利息抵稅效用=負債額×負債利率×所得稅稅率。所以在既定負債利率和所得稅稅率的情況下,企業的負債額越多,那麼利息抵稅效用也就越大。另一方面,由於負債利息可以從稅前利潤中扣除,減少了企業上繳所得稅,也就相對降低了企業的綜合資金成本。
(2)高額收益效應:
債務資本和和權益資本一樣獲取相應的投資利潤,雖然債權人對企業的資產求償權在先,但只能獲得固定的利息收人和到期的本金,而所創造的剩餘高額利潤全部歸權益資本所有,提高了權益資本利潤率,這就是負債的財務杠桿效用。需要注意的是,財務杠桿是一種稅後效用,因為無論是債務資本產生的利潤還是權益資本產生的利潤都要徵收企業所得稅。所以,財務杠桿的最終效用可以用公式來表示:財務杠桿效用=負債額×(資本利潤率-負債利率)×(l-所得稅稅率)。在負債比率、負債利率、所得稅稅率既定的情況下,資本利潤率越高,財務杠桿效用就越大;資本利潤率等於負債利率時,財務杠桿效用為零;小於負債利率時,財務杠桿效用為負。所以,財務杠桿也可能給企業帶來負效用,企業能否獲益於財務杠桿效用、收益程度如何,取決於資本利潤率與負債利率的對比關系。
2、財務杠桿效應的負效應:
(1)財務危機效應:
負債一方面會增加企業固定的成本費用,給企業增加了定期支付的壓力。首先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是企業必須承擔的合同義務,如果企業無法償還,還會面臨財務危機,而財務危機又會增加企業額外的成本,減少企業所創造的現金流量。財務危機成本可以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企業依法破產時所支付的費用,企業破產後,其資產所有權將讓渡給債權人,在此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管理費、律師費和顧問費等都屬於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在宣布破產之前企業可能已經承擔了巨大的間接財務危機成本。例如,由於企業負債過多,不得不放棄有價值的投資機會,失去期望的收益;消費者可能因此會對企業的生產能力和服務質量提出質疑,最終放棄使用該企業的產品或服務;供應商可能會拒絕向企業提供商業信用;企業可能會流失大量優秀的員工。
所有這些間接成本都不表現為企業直接的現金支出,但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並且隨著企業負債額的增加,這種影響會越來越顯著。另一方面會導致企業資不抵債甚至破產。企業的負債總額過大,資不抵債,或者是無力歸還到期的流動負債,都會引起債權人催要債務,甚至向法院起訴,最終導致企業的破產。
(2)利益沖突效應:
即過度的負債有可能會引起所有者和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一方面,債權人利益不受損害的一個前提條件是企業的風險程度要處於預測所允許的范圍之內,而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所有者往往喜歡投資於高風險的項目。因為如果項目成功,債權人只能獲得固定的利息和本金,剩餘的高額利潤均歸所有者,於是就實現了財富由債權人向所有者的轉移;如果高風險項目失敗,則損失由所有者和債權人共同承擔,有的債權人的損失要遠遠大於所有者的損失,這就是所謂的「賭輸債權人的錢」。另一方面,企業為了獲得新的債務資本,往往會給新債權人更優先的索償權,也會損害原債權人的利益,使原債權人承擔的風險加大。而債權人為保護自己的利益,把風險限制在一定的程度內,往往會要求在借款協議中寫人保證條款來限制企業增加高風險的投資機會;為了防止發行新債,債權人也會在契約中加人回售條款,即如果發行新債,允許原債券持有者按面值將證券售還給公司。這樣就限制了企業的正常投資和融資,給企業帶來一種無形的損失。
⑼ 怎麼理解由於財務杠桿的作用,當息稅前利潤下降時稅後利潤下降得更快
財務杠桿是利用利息費用稅前支付具有抵稅作用。這是因為所得稅的存在才具有的一個效應。
例如:公司的目前息稅前利潤為100萬,利息費用為10萬,所得稅稅率30%。
則,息稅後利潤為(100-10)*(1-30%)=63萬,如果公司息稅前利潤下降為80萬,
則息稅後利潤為(80-10)*(1-30%)=49萬。通過計算可以發現,公司的息稅前利潤變動的百分比只是為(80-100)/100=20%,息稅後利潤變動的百分比卻為,(49-63)/63=22.2%,可見由於利息稅前支付的抵稅效應,息稅後利潤的變動被放大了。
樓主你所說的一樣我估計你是沒有考慮到利息它是固定不變的,所以造成了你覺得是一樣的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