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匯率傭金 > 房屋銷售傭金合同

房屋銷售傭金合同

發布時間:2022-03-22 00:20:31

❶ 求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的傭金管理制度包含什麼內容急需,謝謝!

首先,簡單解釋幾個概念。
開發商——顧名思義就是開發樓盤的。通常被稱為甲方
代理商——就是幫開發商做營銷的。例如什麼顧問公司、策劃公司、置業公司等等,其實都是代理商,代理的內容很簡單,通常就是策劃顧問(包括前策及營銷策劃)、市場研究、銷售代理三個方面。通常被稱為乙方

而開發商通常由幾個關鍵部門組建而成:工程、行政、營銷、行政……。與銷售相關的部門就是營銷部。通常營銷部由兩個鏈條組成——策劃、銷售。有的開發商只有策劃鏈條,而沒有銷售鏈條,或者銷售鏈條只有一個銷售經理。因此就需要代理公司幫忙銷售。而有的開發商較為完善,有獨立的銷售部門以及銷售人員。這些開發商就不需要代理公司代理銷售了。這里只是簡單說說其中的關系而已,具體你可以多找點資料或朋友問問。

如果是想做銷售人員,說到是做代理公司(乙方)還是開發商(甲方)。個人認為如果是經驗老道的,當然是做開發商好,畢竟也是甲方,無論是底薪還是傭金都是相對較好的,而且和公司內部混熟了之後,灰色收入也還是不少的。但正因為大家對甲方都趨之若鶩,因此開發商通常只要有關系或者有老道經驗的銷售人員。。如果你是剛剛畢業的,一般開發商都未必會招(有關系者、有姿色者以及少數天才銷售員除外),還是建議你到代理公司先行磨練。代理公司的整個銷售管理流程、培訓系統、市場經驗等都相對較好,適合積累經驗,等有經驗、有水平了再去甲方也不遲。

一般房地產企業在房屋銷售時,是請房屋代理中介代理銷售的。與代理公司首先簽定代理銷售合同,支付傭金按實際收款額*(0.4%-05%),計算,每月月底結算支付,代理公司要合法的
服務業勞務發票。

❷ 什麼是傭金合同

外 貿 佣 金 合 同

甲方:(生產廠家)
乙方:(中 間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產品尋找海外客商,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尋找海外客商。
第二條:委託事項的具體要求:
(1) 甲方應保證所生產產品的合法性及保證產品質量,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和其他不合法問題,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2) 海外客商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與海外客商雙方協商約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溝通並爭得其同意。
(3) 乙方不對甲方與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按國家和國際的「FOB C&F或 CIF條款」執行與海外客商所簽定的合同。
(4)為方便乙方聯系業務,甲方需要及時提供除乙方本職以外的所有便利,貨款達到甲方帳戶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開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個過程中,乙方只承擔自己聯系客戶的電話費,上網費,路費,自己的飯費,招待費,其他一切費用都由甲方承擔。
(6)乙方只負責聯系客戶,簽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傭金合同期滿之前,凡是乙方為甲方聯系的客戶,甲方不能不通過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聯系的客戶簽定合同,一旦乙方發現,甲方除了支付該合同相應的傭金給乙方外,甲方還需要支付銷售額的5%作為罰金支付給乙方。
(8)若銷售合同在傭金合同結束之前簽定並收到客戶定金,而生產或此銷售合同的終止在傭金合同期滿之後執行,則甲方需要繼續按照傭金合同所規定的傭金率支付此銷售合同中相應的傭金給乙方。
(9)在傭金合同期滿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該合同的情況下,不得隨便將訂單轉移到別的工廠;在傭金合同期滿之後,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聯系的客戶直接聯系業務,需徵得乙方的同意,協商方可。否則甲方需要繼續按照傭金合同所規定的傭金率支付所發生業務金額相應的傭金給乙方。
第三條:傭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 甲方同意按每筆合同成交總額的3%支付傭金給乙方。
(2) 給付方式及時間:
在甲方與乙方所介紹的海外客商簽定合同並收到定金後,甲方應支付總傭金的30%給乙方,該供應合同在收到客戶的大部分餘款後的5天之內支付餘下的傭金給乙方。(若在收回餘款時,由於銀行費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與實際應收貨款相差,范圍在300美金或300美金之內,甲方不得因這個問題而拒絕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傭金)。若為全額信用證,則在甲方收到貨款後,5天內支付總傭金給乙方,其他同上!
第四條:違約責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的(2)執行,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系數為:總傭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紹的海外客商,其將來與甲方發生的每筆業務,甲方都將按本合同的第三條支付傭金給乙方,否則,甲方願接受合同成交額的30%罰款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關於銷售合同中止問題
在乙方聯系好業務並開始生產和采購後,若是由於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與外國客戶的銷售合同,則甲方要承擔國外客戶的損失,並還要繼續支付乙方該筆銷售合同應得的傭金。若是由於國外客戶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則甲方不支付乙方的傭金!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和後果!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對違約行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憑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❸ 房屋銷售的收全傭金意義李軍

這個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意思,感覺你沒有表達清楚,建議你補充完整信息。

❹ 房屋買賣合同,傭金協商不了,定金能退嗎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所以你的定金不能退,除非他本人同意退。

❺ 房地產項目銷售代理服務合同

《****》項目銷售代理服務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權屬於甲方的 項目委託給乙方作代理銷售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委託代理項目內容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項目規模:

4、委託事項:■全程代理□市場調研□營銷策劃 □代理銷售

5、乙方的代理銷售期自 2008年 12 月 1 日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

第二條 費用收取及結算方式

1、前期服務費

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6 萬元(大寫)(¥ 陸 萬元),在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四個月內從銷售傭金中分三次扣除(每月扣除人民幣 2 萬元)。如甲方未能在2009年3月拿到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則每延遲一個月支付乙方人民幣1.5萬元作為前期服務費,累計服務費在6個月內扣清。

2、銷售代理費(銷售代理費=底價傭金+溢價獎勵+獎勵傭金)

2.1 本項目的底價傭金為當月售出單位合計到帳部分的底價合同總額 ´1 %,按揭貸款資料收齊後遞交銀行審批30個工作日後如因非乙方原因無法到帳可先視為到賬。

2.2 溢價獎勵:經過乙方的努力,每套住宅或商鋪銷售價格超過底價的,其超出底價部分,甲乙雙方按8:2分成。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底價,可以調增價格的,需雙方商定確認,超過原底價部分的視為溢價。

底價標准:見《代理銷售房源價格表》

2.3獎勵傭金:在合同期內乙方完成項目總銷售金額的80%時,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售出單位合計底價合同總額獎勵傭金0.1% 做為獎勵。該部分獎勵傭金及溢價傭金在乙方完成項目總銷售金額的80%後10日內予以支付.

3、銷售代理費的支付:

《月度銷售任務明細表》(銷售任務按每3個月由乙方提交一次)由雙方在項目開盤前協調確定,甲方書面認可。

3.1 代理方完成的月度銷售量達到《月度銷售任務明細表》中月銷售目標的

90%及以上,月度代理傭金支付金額=月度底價傭金×100%。

3.2 代理方完成的月度銷售量不足《月度銷售任務明細表》中相應月銷售目標的90%,月度代理傭金支付金額=月度底價傭金×80%。底價傭金轉為代理方保證金,待代理方季度銷售量達到季度銷售目標的90%及以上,開發公司再行支付剩餘款項。

3.3 如代理方季度銷售量未達到《月度銷售任務明細表》中相應季度銷售目標

的90%,則當季度保證金自動轉為下季度保證金,待代理方兩個季度累計銷售量達到《月度銷售任務明細表》中相應銷售目標的90%以上,按第3.1款要求支付;如代理方兩個季度累計銷售量達不到《月度銷售任務明細表》中相應銷售目標的70%以上;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4、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因甲方原因悔約,所沒收的定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後因甲方原因悔約,定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5、結算時間:雙方於每月5日前核算上月已簽合同部分,並於10日前結算代理費用。甲方在結算當日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供等額發票。

6、乙方在合同期內完成本項目合同總銷售額的90%可視為全部銷售完成,乙方可選擇撤場,並於10日內結清全部銷售代理費用。

第三條 雙方權責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 在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託之物業公開銷售所需的《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各項銷售所需的合法文件資料,以確保樓宇銷售的順利開展。

1.2 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廣告、售樓資料、模型及售樓現場包裝等設計、製作、印刷所需的各項費用。

1.3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相關物業。

1.4 甲方應嚴格按照雙方商定的工作進度及時做好乙方提交的方案的審核工作,並應於三日內予以答復。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的,應告知乙方,但最長不超過七日。由於甲方逾期回復導致乙方工作進度延誤,或導致乙方未能按計劃完成銷售任務,責任由甲方承擔。

1.5 甲方應確保工程進度,並負責售樓現場清理、售樓處的裝修、包裝布置、辦公設備到位等工作, 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及電腦、傳真機、復印機、電話機、等辦公用品並承擔售樓處的水電費、辦公室固定電話費的日常費用。

1.6 委派專人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負責收取客戶購房定金及房款。

1.7 甲方需每周組織一次各相關單位(工程部、物業公司、代理公司、廣告公司及相關部門或責任人)參加的工作例會,及時協調解決各種營銷問題,督促相關配合部門的工作。

1.8 合同期內,根據推廣需要甲方同意投入該項目的廣告宣傳費用不高於本項目乙方代理總銷金額的 0.8 %。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按時足額投入廣告宣傳費用造成乙方未能按時完成銷售目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廣告宣傳費用計劃由乙方提出並經甲乙方雙方商定認可。

1.9 非因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1.10 甲方須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並准時支付,如延期則每日按所欠代理費總額 3 %計付滯納金。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 乙方具備房地產交易代理資格,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保證其代理經營的合法性。

1.2 乙方負責售樓人員的全部工資、獎金、福利及交通等費用,負責業務培訓、業務管理以及一切現場銷售工作的組織管理及銷售執行。

1.3 乙方負責制訂營銷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並經甲方認可決策後組織實施。

1.4 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確定的營銷方案進行銷售,若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需即時與甲方溝通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1.5 乙方負責現場銷控管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提交營銷總結報告,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1.6、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1.7 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1.8 乙方人員負責與客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並協助辦理按揭等相關各項購房手續。

1.9 售樓過程中如有因乙方工作原因引起的法律訴訟或索賠要求時,乙方須負責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1 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1.2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傭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傭金的 3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傭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 人民幣貳拾 萬元。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1.3雙方確定的營銷推廣費用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到位,造成銷售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結清所有銷售代理費用。

1.4 開盤時間初定為20 09 年 3 月 30 日前,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起的乙方前期准備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 30 天,超過 30 天甲方應每月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 1.5 萬元整,超過 90 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結清所有銷售代理費用(含前期工作準備金在內)。

1.5甲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則甲方需向乙方賠償損失30

萬元( 叄拾 )人民幣。

2、乙方違約責任

2.1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或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必須按照雙方確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與業主簽訂合同,如有違反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2 乙方銷售均價不得低於雙方約定的基準價格(甲方簽字確認部分除外),如未達到約定基價由乙方承擔責任。

2.3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否則視為違約,產生的後果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4 乙方銷售團隊主要負責人的調整均須提前通知甲方,並做好交接等相關工作,因乙方人員管理問題致使營銷工作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2.5 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30 萬( 叄拾 )人民幣。

第五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本合同規定要提交的附件應及時提交確認,該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擴充等,應簽定補充協議。

4、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有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改變的,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向新產權方說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事宜簽定協議。如新產權方要求重新委託代理銷售時,乙方享有優先代理權。

5、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6、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提前中止合同時,需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派人於通知日起14日內完成辦理相關結清款項、解除合同手續。

7、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因此而影響履行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對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沖突雙方協商不成的,交由常州仲裁委員會解決。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❻ 簽訂房屋買賣居間協議,買房違約,要支付傭金嗎

違反協議的相關約定,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肯定是要支付違約和中介公司的傭金的,因為中介公司作為居間方,沒有存在過錯,買賣雙方傭金的支付都應該由違約方承擔。
消費者通過中介買賣二手房,通常要簽訂如下三類合同:第一類是居間合同,一般情況下,居間合同在整個交易中最真實、最有效;第二類是買賣合同,即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第三類是輔助合同,包括擔保合同、貸款合同、評估合同等等。其中居間合同就約定了買賣雙方與中介方的責任關系。

❼ 房產中介返傭金需要簽訂什麼樣的協議

❽ 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有哪些怎麼解決

房子糾紛時我們現在生活中老是遇見的問題,房子交易對於個人而言都是比較重要的,但是如果錢給了,房子卻出現了各種奇葩的問題。在這些問題中感覺麻煩的一個就是代理銷售的糾紛了,因為他是通過代理或者中介的一個過程,中間又走了一個程序。那麼,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有哪些?怎麼解決?

一、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商品房的銷售模式改變了,比如他的買賣標改變了、房子合同與物業相關的合同混淆在一起了、售後包租問題啊、還有就是代理銷售的收費標准發生改變。

2、房價上漲引發購房人的不滿,房價下調使得許多人可能會反而會解除合同。

3、房地產的調控政策改變引發糾紛,要麼就是沒有履行合同未交房,或者是買房人借貸買房時迴避了許多條件。

二、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類型及解決方法

1、關於委託人的任意解除權問題

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性質上屬於委託合同。根據《合同法》第410條規定,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有疑問的是,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中是否允許當事人約定解除權的放棄?

我們認為,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中,受託人往往已經開始了所涉樓盤的銷售處、銷售廣告等的設計與宣傳工作,有的為委託事務已經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來開拓市場、聯系客戶。基於風險的分擔,應當允許雙方以約定排除委託人的任意解除權。

2、關於溢價款問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受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代理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收取傭金以外的其他費用。當事人如果在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中約定受託人可以收取溢價款的,是否無效?

我們認為,雙方當事人對溢價獎勵的約定系雙方共同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及法規,也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應當認定為有效。

關於傭金與溢價款的收費標准,國家計委和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實行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收費高不得超過成交價格的3%。對於約定的傭金和濫價款超過成交價格3%的標准,超過部分應否支持?

我們認為,《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屬於管理性規范,而非效力性規范,且不屬於法律和法規,故對合同效力不產生影響。

3、關於可得利益的問題

實踐中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解除後,受託人主張可得利益的,實踐中存在三種觀點:

觀點一認為:應當根據商品房面積和現有市場價格計算可得利益,予以支持;

觀點二認為,受託人代理商品房銷售是否能夠獲得傭金尚受國家政策、房地產市場等多種因素影響,其以合同所約定的可銷售金額為依據主張可得利益不能成立;

觀點三認為,商品房委託代理合同解除,涉案商品房並未進行實際銷售,對可得利益由法院根據個案酌情處理。

我們認為,如果傭金、溢價款等可得利益通過現有條件可以確定,具有確定性,則予以支持。如果通過現有條件無法具體確定,則不予支持。

以上內容主要是講述了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糾紛有哪些,以及怎麼解決的相關內容,對於這樣的糾紛,小編只想說我們攤上了,就得找解決的辦法的,具體的解決思路可以參考本文的內容,當然了,我們還是要預防為主的,在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我們就該規避一下這樣的問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1-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

❾ 房屋代賣怎麼賺取差價,代賣合同怎麼簽和買賣雙方都簽嗎

1,幫朋友賣,需要委託公證書,這樣你就可以自己簽字啦,這個需要你朋友出具一份委託公證書,授權給你去賣
2,賣32萬,合同簽30萬,這叫作低合同價,2萬直接拿現金啊,看你怎麼說服買家咯

❿ 房地產的傭金該怎麼算

房地產銷售傭金提成結算標准 :

1、完成銷售1-3套,傭金提成按1‰計算;

2、在完成1-3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1-2套,傭金提成按1.5‰計算;

3、 在完成5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1-2套,傭金提成按2‰計算;

4、 在完成7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1-2套,傭金提成按2.5‰計算;

5、 在完成9套銷售量基礎上,超額完成部分,傭金提成按3‰計算;

6、 完成15套銷售量以上,超額完成部分,傭金提成按3.5%計算;

7、 每一銷售量完成階段完成量的傭金提成單獨計算,不做累加。

(10)房屋銷售傭金合同擴展閱讀: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閱讀全文

與房屋銷售傭金合同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用房產證做抵押貸款手續 瀏覽:291
杠桿平衡條件改進文獻 瀏覽:128
普惠金融服務的是 瀏覽:10
昆明期貨公司招聘信息 瀏覽:556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法律意見書 瀏覽:84
去金融的杠桿易去人心的杠桿難 瀏覽:486
人民幣與澳元匯率將有什麼變化 瀏覽:827
理財產品是否可代理購買 瀏覽:976
我想理財投資排行榜 瀏覽:606
蘇州按揭車貸款 瀏覽:838
高杠桿的風險 瀏覽:205
孟加拉國紙幣匯率 瀏覽:422
限售上市股票 瀏覽:174
非典保險股票 瀏覽:749
地方政府金融服務 瀏覽:581
金融託管服務 瀏覽:240
支付寶裡面的理財基金靠譜嗎 瀏覽:655
閱文集團保薦人 瀏覽:63
浙商期貨閃電手獨立委託系統下載 瀏覽:222
銀行理財業務規章制度規范 瀏覽: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