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規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合稱新稅法)有關規定,現將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四、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五、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六、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新稅法實施之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前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所得稅稅前扣除事項按本通知規定處理。
⑵ 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是否可以全額扣除
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一般規定
1.扣除標准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過銀行委託銷售非壽險投資型保險產品而支付的手續費用,可在其全部用收取的全部款項8%的比例以內據實扣除。
●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個人不包括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
2.扣除要求
●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
●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3.不得扣除的情形
●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4.核算要求
●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二、郵儲銀行按照規定支付給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代理費不屬於手續費及傭金範圍,可據實扣除
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按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要求,接受郵儲銀行的委託,繼續辦理吸收儲蓄存款等基礎金融業務。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吸收儲蓄存款後,資金交由郵儲銀行運作、使用。郵儲銀行運作、使用取得利息收入,按照國家規定的結算方式,在郵儲銀行與郵政企業進行分配,並以「代理費」的形式,向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支付此收益。
郵儲銀行按照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規定支付給郵政企業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上述「代理費」,不屬於此文中所規定的「手續費及傭金」范圍,准予據實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關於從事代理服務企業營業成本稅前扣除問題
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四、關於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如委託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等),需向經紀人、代辦商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其實際發生的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上述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僅限於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因委託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五、關於手續費傭金支出的發票取得問題
企業支付給企業與個人的手續費、傭金,應取得稅務發票才能在稅前扣除,如果對方不能開具相關發票,可建議對方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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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是否可以全額扣除
不可以。
《財政部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一條 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3)保險費傭金下調擴展閱讀:
全額扣除主要項目:
(一)有關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稅項扣除項目
1.稅前扣除項目。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4條)
2.國際運輸業務稅項扣除。外國航空、海運企業從事國際運輸業務,以其在中國境內起運客貨收入總額的5%為應納稅所得額,即從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總額,扣除按收入總額95%計算的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3.法定扣除。按照實施細則的規定,下列各項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
總機構管理費。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向其總機構支付的同本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合理的管理費,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憑據,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准予列支。外商投資企業的分支機構向總機構支付的與其生產經營相關的管理費,准予列支。
⑷ 保險傭金怎麼算
股票交易費用在您委託成交後一並劃扣,包括兩部分:傭金、印花稅。其中佣版金不超權過成交金額3‰(含規費及過戶費),起點5元,買賣雙邊收取;印花稅為成交金額的1‰,只在賣出時收取。關於您賬戶具體的傭金費率,您可通過交易系統查詢交割單,或致電020-95575、開戶營業部查詢。
⑸ 汽車保險費用下調4到6個點,是降價還是漲價
保障范圍和額度擴大
據人保財險呼倫貝爾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在這次的車險費改中變化最大的是交強險,改革後有責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簡單說就是賠付的錢變得更多了。商車險保險責任也更加全面,新的機動車示範產品的車損險主險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除此之外,該公司商車險價格更加合理、車險產品市場化水平更高、無賠款優待系數進一步優化,多種舉措都可謂加量不加價。
據悉,費改後三者責任險可投保額變高,原來最高是500萬,現在1000萬,保費也相應降低。「今年9月車險費改革以後,三者責任險費用降低了很多。以平安保險公司為例,原來購買三者100萬保費險要1000多元,改革之後購買三者150萬只要幾百元,三者保險額提高,能更好地起到經濟補償作用。公司辦理車險的業務員也不再賺取傭金,真正讓利用戶,我這個月車險的訂單增加了不少。」一位平安車險業務員說。
保費支出有升有降
消費者成為此次車險改革中最大的受益者,對此次改革普遍持肯定態度。在平安車險的業務大廳,記者見到正在辦理車險的遲先生。遲先生家的車是一款尼桑suv汽車,「去年的車險我交了3700多,今年算下來只要2500多,想到以後每年能給我們小家庭節省出一筆開支,心裡既踏實又高興!」
⑹ 保險公司下發的手續費,傭金,業務費各指什麼
你說的這三樣手續費,傭金,業務費其實都是業務員給你辦理保險得到的好處費,只不過被內很多人說來說去改容變了說法而已,有說傭金的因為這個詞不大好聽,所以也很多說業務費的,還有很多說手續費的,我本身就是干保險的,本人認為一般說手續費的多點。
⑺ 河南保險手續費下調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當前,因退保而引起的保險官司越來越多,其中爭議的焦點就在於在退保時保險公司所扣除的手續費過高,大大高於其它行業的退費標准,保戶不能接受。《保險法》也規定退保要收手續費,但手續費該收多少,標准如何制定卻沒有明確規定。於是,就出現了這樣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退保手續費到底由誰說了算?據了解,保險公司的手續費一般有這樣一些項目:純保險費、附加費、管理費、直接傭金、間接傭金、人員報酬、培訓、體檢、核保、出具保險單、交通通訊、稅收等等十幾種之多。保險公司的一些長期性壽險險種,第一年度的保單現金價值極少甚至為零,如果保戶退保的話,有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這時,退保手續費等於保戶所交保險費;第二年度的保單現金價值為所交保險費20%左右,如果保戶退保,保險公司將扣除保戶所交保險費的80%作為退保手續費。當保戶詢問保險業務人員,這些費用到底是怎麼計算的、其標準是多少、為什麼都要攤在保戶身上時,絕大多數保險業務人員都是含糊其詞,不能道出個所以然來,只能說用保險費減去所有手續費後,剩下的就是保單的現金價值。保險監管部門稱,《保險法》和中國保監會的確均未對退保手續費具體如何收取進行規定,如何收費都是由各保險公司自行規定,且必須在保險合同條款中標明。一般壽險險種在投保的第一年度現金價值最小,因為第一年要扣除的手續費非常多,隨著保單年度的增加,保單的現金價值才逐年增多。正是由於退保存在著被收取高額手續費的風險,所以一般投保壽險都有10天的猶豫期,在這10天內退保不收任何手續費。但保險監管部門要求保險業務人員在受理保單時必須向保戶說明,保戶也應認真閱讀保險條款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如果保險公司事先未向保戶說明退保所要收取手續費,那麼責任在保險公司。針對這種情況,有關人士認為,出現退保手續費糾紛主要原因在於保險公司事先未就退保手續費問題進行詳細告知,而相比而言,退保手續費又明顯偏高,更會引起保戶的抗議。因此,他們建議,退保手續費必須遵循公平的原則,保險公司所有的損失不能全由保戶承擔。在沒有退保手續費統一標準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必須重視保戶的知情權,如實告知退保存在的損失風險。壽險退保手續費由各保險公司自行規定,已有失公允,加上其扣除比例明顯高於其它行業的退費標准,更顯失公平。有關人士呼籲,保險監管部門應該盡早拿出一個合適的方案來,以維護廣大保戶的合法利益。壽險退保手續費既不能由保險公司自己說了算,也不能由保戶說了算,而應該結合市場經濟的自身規律制定出保險公司滿意、保戶能接受的規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