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營杠桿系數與銷售量的敏感系數是什麼關系
他們是一個式子,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都是利潤變動百分比 / 銷量變動百分比.
Ⅱ 經營杠桿系數的倒數怎麼推導出來的
經營杠桿系數表達式DOL=M/(M-F)的推導過程:根據定義可知,經營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ΔEBIT/ EBIT1)/(ΔQ/ Q1)。
產銷量的變動與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方向相反;成本指標的變動與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方向相同;單價的變動與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方向相反;在同一產銷量水平上,經營杠桿系數越大,利潤變動幅度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其中,由於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即為息稅前利潤(EBIT),因此又有:經營杠桿系數(DOL)=(息稅前利潤EBIT+固定成本)/ 息稅前利潤EBIT=(EBIT+F)/EBIT=M/(M-F)
為了反映經營杠桿的作用程度、估計經營杠桿利益的大小、評價經營風險的高低,必須要測算經營杠桿系數。一般而言,經營杠桿系數越大,對經營杠桿利益的影響越強,經營風險也越大。
Ⅲ 經營杠桿是什麼意思求詳解,謝謝。導致利潤變動率大於銷售變動率的一種經濟現象
經營杠桿系數是息稅前利潤對銷售收入變動(如果銷售單價不變,等同於銷售量變動)的敏感系數,簡單說就是經營杠桿系數越大,企業銷售額變動引起的息稅前利潤變動也會越大。它代表的是企業的經營風險大小。如果兩個企業當期息稅前利潤相同,均為500萬,但甲企業經營杠桿系數為1,乙企業為5,當兩個企業銷售收入同時減少100萬的時候,甲企業的息稅前利潤會減少100×1=100(萬元),但乙企業會減少100×5=500(萬元),如果計算上利息和所得稅,乙企業很可能已經虧損,也就是說乙企業的經營風險更高(因銷售額波動造成的利潤波動更大)。
Ⅳ 「安全邊際率=1/經營杠桿系數=1/銷售量的敏感系數」是如何推導的
推導過程:
安全邊際率=(銷售收入-盈虧臨界點銷售額)/銷售收入
=(銷售收入-固定成本/邊際貢獻率)/銷售收入
=1-固定成本/邊際貢獻
=(邊際貢獻-固定成本)/邊際貢獻
=息稅前利潤/邊際貢獻
而:經營杠桿系數=邊際貢獻/息稅前利潤。
所以,經營杠桿系數×安全邊際率=1
從而:安全邊際率=1/經營杠桿系數
又:經營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變動率/銷售量變動率,正好等於銷售量的敏感系數
所以:安全邊際率=1/經營杠桿系數=1/銷售量的敏感系數
例:某企業准備投產新產品,預計單位變動成本為30元/件,固定成本總額為17萬元,變動成本率為60%,銷售量為1萬件。 計算安全邊際率。
解: 根據變動成本為30元/件,變動成本率為60%, 且變動成本率=變動單位成本/單價, 即60%=30/單價, 故單價=30/60%=50元.
既然變動成本率為60%,則邊際貢獻率為40%, 設保本量為 x, 在只需保本的情況下, 邊際貢獻=固定成本
50*x*40%=170000
x=8500
保本量=8500
安全邊際量=實際或預計銷售量-保本量=10000-8500=1500(件)
安全邊際額=50*10000-8500×50=75000(元) 或 =1500×50=75000(元)
安全邊際率=(1500÷10000)×100%=15% 或 =(75000÷500000)×100%=15%
Ⅳ 下列給項中,其利潤敏感度等於經營杠桿系數的百分之一的指標是
下列各項中,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有(多選) A盈餘公積 B本年利潤 D利潤分配 留存收益是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創造的,但由於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或由於法定的原因等,沒有分配給所有者而留存在公司的盈利。留存收益是指企業從歷年實現的利潤中提取或留存於企業的內部積累,它來源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所實現的凈利潤,包括企業的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兩個部分,其中盈餘公積金是有特定用途的累積盈餘,未分配利潤是沒有指定用途的累積盈餘。 未分配利潤包括本年利潤。
Ⅵ 經營杠桿系數可以揭示利潤受下列指標之一變動影響的敏感程度
因為經營杠桿敏感程度等於利潤變動和銷售量變動的比率
Ⅶ 經營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
經營杠桿系數=(銷售收入-變動成本)/(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內
其中,由於 銷售收入-變動容成本-固定成本即為息稅前利潤(EBIT),因此又有:
經營杠桿系數(DOL)=(息稅前利潤EBIT+固定成本)/ 息稅前利潤EBIT=(EBIT+F)/EBIT=M/(M-F)
Ⅷ 銷售量與經營杠桿系數有什麼關系
固定成本不變,經營杠桿系數說明了銷售變動所引起的利潤變動倍數,故:銷量變動後的EBIT=銷量變動前的EBIT(1+DOL×銷售量變動百分比);銷售額越大,經營杠桿系數越小,經營風險也就越小;反之銷售額越小,經營杠桿系數越大,
Ⅸ 杠桿的經營杠桿系數
指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由於存在固定成本而使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規律。根據成本性態,在一定產銷量范圍內,產銷量的增加一般不會影響固定成本總額,但會使單位產品固定成本降低,從而提高單位產品利潤,並使利潤增長率大於產銷量增長率;反之,產銷量減少,會使單位產品固定成本升高,從而降低單位產品利潤,並使利潤下降率大於產銷量的下降率。所以,產品只有在沒有固定成本的條件下,才能使貢獻毛益等於經營利潤,使利潤變動率與產銷量變動率同步增減。但這種情況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這樣,由於存在固定成本而使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規律,在管理會計和企業財務管理中就常根據計劃期產銷量變動率來預測計劃期的經營利潤。為了對經營杠桿進行量化,企業財務管理和管理會計中把利潤變動率相當於產銷量(或銷售收入)變動率的倍數稱之為「經營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率」,並用下列公式加以表示:
經營杠桿系數也可採用以下公式計算:在求得經營杠桿系數以後,假定固定成本不變,即可用下列公式預測計劃期的經營利潤:計劃期經營利潤=基期經營利潤×(1+產銷量變動率×經營杠桿系數)在某一固定成本比重的作用下,銷售量變動對利潤產生的作用,被稱為經營杠桿。由於經營杠桿對經營風險的影響最為綜合,因此常常被用來衡量經營風險的大小。經營杠桿的大小一般用經營杠桿系數表示,即EBIT變動率與銷售量變動率之間的比率。
企業經營風險的大小常常使用經營杠桿來衡量,經營杠桿的大小一般用經營杠桿系數表示,它是企業計算利息和所得稅之前的盈餘變動率與銷售額變動率之間的比率。
第一,它體現了利潤變動和銷量變動之間的變化關系;
第二,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杠桿作用和經營風險越大;
第三,固定成本不變,銷售額越大,經營杠桿系數越小,經營風險越小,反之,則相反;
第四,當銷售額達到盈虧臨界點時,經營杠桿系數趨近於無窮大。
企業一般可通過增加銷售額,降低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等措施來降低經營杠桿和經營風險。
控制經營杠桿的途徑企業一般可以通過增加銷售金額、降低產品單位變動成本、降低固定成本比重等措施使經營杠桿率下降,降低經營風險。
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經營杠桿一方面是從經營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來,單價和銷售量增加,邊際貢獻就會增加,經營杠桿系數=邊際貢獻/(邊際貢獻-固定成本),因為分母還要減去一個固定成本,分母總是小於分子的,因此同時增加一個數值時,相對於金額較大的分子來說,它增加的幅度相對較小,而相對於金額較小的分母來說,它增加的幅度相對要大,所以分母增加比例越大,則整個式子越小,即經營杠桿系數越小,舉例:如邊際貢獻=100,固定成本=20,則經營杠桿系數=100/(100-20)=1.25,當由於單價上升而使邊際貢獻增加20時,即邊際貢獻=120,固定成本不變,則120/(120-20)=1.2<1.25,即經營杠桿系數變小,兩者呈反方向變化,其他也一樣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