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匯業務的記賬方法
一、記賬本位幣及記賬匯率
(一)記賬本位幣
記賬本位幣是指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即用於日常登記賬簿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時用以表示計量的貨幣。《會計法》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在一般情況下,企業採用的記賬本位幣都是企業所在國使用的貨幣,記賬本位幣是與外幣相對而言的,凡是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都是外幣。
(二)計賬匯率
記賬匯率亦稱現行匯率是指企業發生外幣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所採用的匯率。
匯率是指兩種貨幣相兌換的比率,是一種貨幣單位用另一種貨幣單位所表示的價格。我們通常在銀行見到的匯率有三種表示方式:買入價、賣出價和中間價。買入價指銀行買入其他貨幣的價格,賣出價指銀行出售其他貨幣的價格,中間價是銀行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銀行的賣出價一般高於買入價,以獲取其中的差價。
1.即期匯率及即期匯率的選擇
無論是買入價,還是賣出價均是立即交付的結算價格,都是即期匯率。即期匯率是相對於遠期匯率而言的。遠期匯率是在未來某一日交付時的結算價格。為了方便核算,准則中企業用於記賬的即期匯率一般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但是,在企業發生單純的貨幣交換交易或涉及貨幣交換的交易時,僅用中間價不能反映貨幣買賣的損益,需要使用買入價或賣出價折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美元、歐元、日元、港元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中國人民銀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作為及其匯率進行折算;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折算的,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採用套算的方法進行折算,發生的外幣交易涉及人民幣以外的貨幣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進行折算。
2.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
當匯率變動不大時,為簡化核算,企業在外幣交易日或對外報表的某些項目進行折算時,也可選擇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是「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於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通常是指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等。加權平均匯率需要採用外幣交易的外幣金額作為權重進行計算。
確定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的方法應在前後各期保持一致。如果匯率波動使得採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不適當時,應當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至於何時不適當,需要企業根據匯率變動情況及計算近似匯率的方法等進行判斷。
二、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是指企業登記外幣業務賬戶的方法。在我國會計實務中,主要有兩種方法,各單位可根據外幣業務的繁簡選用其中一種方法。
(一)外匯統賬制
又稱本幣記賬法,即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時,即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
採用外匯統賬制記賬,在會計賬簿上雖然也反映外幣,但僅作為補充資料加以記錄。無論外匯現金、銀行存款,還是債權債務等外匯賬戶,在賬上均以人民幣金額為准。這種方法適合於涉及外幣幣種較少、外匯業務不多的單位。(現行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地勘單位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其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記賬,這說明地勘單位外幣業務是採用統賬制記賬法進行外幣業務核算。)
(二)外匯分賬制
亦稱原幣記賬法或分別記賬法。是指企業在日常核算時分別幣種記賬,資產負債日,分別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資產項目進行調整:貨幣性項目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非貨幣比項目按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絕大多數企業採用外幣統賬制,只有銀行等少數金融企業由於外幣交易頻繁,涉及外幣幣種較多,可以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進行日常核算。無論是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還是採用通脹制記賬方法,只是賬務處理的程序不同,但產生的結果應當相同,即計算出的匯兌差額相同,相應的會計處理也相同,即均計入當期損益。
❷ 外幣業務會計什麼時候要在會計科目後面寫匯率
依據《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企業應按下列原則處理外幣業務:
1.企業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折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貨款等)和債務(如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應付股利、預收貨款等)。不允許開立現匯賬戶的企業,應設置除外幣現金和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其他外幣賬戶,用以核算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
2.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
3.除另有規定者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均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作為摺合匯率,也可以採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作為摺合匯,由企業自行選定。
4.企業因向銀行結售或購入外匯而產生的買入、賣出價與市場匯價之間的差額,記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5.月份(或季度、年度)終了,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期末余額,應當按照期末市場匯價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此記賬本位幣金額與原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記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6.經營多種貨幣信貸或者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採用分幣記賬制。
7.投入的資本如需摺合為記賬本位幣的,對有關資產賬戶,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市場匯價摺合。對「實收資本」賬戶,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匯率摺合;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應分別不同情況按下列方法處理:①登記注冊的貨幣與記賬本位幣一致時,按收到出資時的市場匯價摺合。②登記注冊的貨幣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按企業第一次收到出資時的市場匯價摺合;如果投資人分期出資的,則各期出資均應按第一次收到出資時的市場匯價摺合。③由於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所採用的摺合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記賬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8.需要建立償債基金的企業,在「銀行存款」科目下增設「××外幣償債基金戶」明細科目單獨核算。
相關擴展:
一、日常企業經營中,都會有哪些外幣業務
外幣業務核算包括哪些內容外幣業務是指公司以外國的各種貨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在會計上,外幣業務是指不以記賬本位幣作為計量單位的會計業務。涉及外幣的經濟業務主要有五種類型:
1.外幣借款業務。即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外幣借款以及歸還借款的業務。
2.外幣兌換業務。即一種貨幣兌換為另一種貨幣的業務。
3.投入外幣資本業務。即投資人以外幣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業務。
4.外幣交易業務。即以外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的會計業務。
5.外幣折算業務。即把外幣的金額重新表述為另一種貨幣的會計業務。進行外幣折算,並不是實際發生了兌換或交易等外幣經濟業務,而僅僅是改變了原有的計量單位。
二、外匯的具體內容
通常是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根據我國的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匯的具體內容包括:1.外國貨幣;2.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3.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支票、期票、匯票等)、銀行存款憑證等;4.其他外匯資金。黃金可以用作國際支付和結算手段,執行世界貨幣的職能,所以,在許多國家也將黃金列入外匯。
三、外匯匯率
匯率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比率,即用一種貨幣單位表示另一種貨幣單位的價格,故又稱匯價。匯率根據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作用,可以有多種,如買入匯率、賣出匯率與中間匯率,可以分為現行匯率與歷史匯率,記賬匯率與賬面匯率,等等。
1.買入匯率,又稱外匯買入價,是指銀行以人民幣買入外幣的匯率。
2.賣出匯率,又稱外匯賣出價,是指銀行賣出外幣收入人民幣的匯率。
3.中間匯率,又稱外匯中間價,是以人民幣計算的外匯買入價和外匯賣出價的平均價。
4.市場匯率,是指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市場匯價的中間價。
5.合同匯率,是指交易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進行不同貨幣摺合使用的匯率。
6.記賬匯率,是指企業發生外幣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所採用的匯率。
7.賬面匯率,是指企業已經登記入賬的匯率,它可能是當時的市場匯率,也可能是合同匯率,亦稱歷史匯率。
8.現行匯率,是指某一具體時點現在的匯率,即折算外幣時的市場匯率。
9.歷史匯率,是指過去某一時點的匯率。歷史匯率是與現在匯率相對的,前一交易日的市場匯率相對於當日來說是歷史匯率,當日的現行匯率相對於次日來說也是歷史匯率。
四、匯率標價
一個國家的外匯匯率,是以外國貨幣來表示本國貨幣的價格還是以本國貨幣來表示外國貨幣的價格,稱為匯率標價。標價方法有兩選擇,一種稱為直接標價法,另一種稱為間接標價法。
1.直接標價法。是用一定單位的外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摺合若干單位的本國貨幣。如1美元=6.03元人民幣。目前我國即採用此種標價方法。
2.間接標價法。是用一定單位的本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摺合若干單位的外國貨幣。如倫敦外匯市場:1英磅=4.1514德國馬克。美國、英國、紐西蘭等國家採用此法。
五、什麼是記賬本位幣與編報貨幣
記賬本位幣,是指一個會計主體在會計核算時統一使用的記賬貨幣。
編報貨幣,是指編制會計報表時使用的貨幣。記賬本位幣與編報貨幣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這就是說,我國企業的正式編報貨幣只能是人民幣,而記賬貨幣是可以選擇的。在會計實務中,依據記賬本位幣的選用不同,分為統賬制與分賬制。
1.統賬制,又稱統一貨幣記賬制,是以某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記錄全部經濟業務。
2.分賬制,又稱分幣記賬制,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直接按原幣種記賬,在期末時再將各種外幣賬戶的余額和發生額摺合成人民幣,然後編報會計報表。
❸ 記賬本位幣及記賬匯率該怎麼選擇比較方便
建議用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這樣就是日常經營活動會比較麻煩些,但會保證最後折算成人民幣的報表是准確的;記賬匯率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也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考慮到你的外幣幣種比較多,建議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❹ 關於會計記帳憑證中,外幣的記賬問題
你可以使用交易發生當天的匯率,也可以使用近似匯率,但一經確定使用何種稅率,則不得再隨意變更。
一般情況下,外匯牌價中應該有港元對美元的匯率,根據匯率直接計算就行了。
假如(只是假如)沒有港元對美元的匯率,那就要根據人民幣對港元和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來「套算」。
如: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為1:7.1
港元對人民幣匯率為:0.9:1
那港元對美元的匯率就是:0.9:7.1,即:1:7.89
❺ 會計外幣記賬匯率怎樣確定
會計制度規定,外幣業務的記賬匯率可以選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也可以選取外幣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是當月1日的市場匯率。
另外,公司財務制度實際上應當規定採取哪一種匯率,業務發生日或者當期期初匯率二選一。企業一旦確定記賬匯率就不得隨意更改,如果有需要更改的特殊情況,企業需要在財務報表的補充資料中做說明。
記賬匯率的種類及記賬匯率所屬時間的不同。都會對匯兌損益產生影響。財政部94財會字第05號文件《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中認定記賬匯率是市場匯價。
(5)跨幣種記賬以什麼匯率來計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會使會計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時,企業之間會計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❻ 請問外幣資本金按什麼匯率記賬急~~!
外幣資本金通常是按照到賬當天的中間價來記賬,差額部分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這里有匯買、匯賣中間價:http://www.icbc.com.cn/other/quotation.jsp
❼ 什麼是記賬匯率,如何確定
什麼是記賬匯率
記賬匯率是存在於有外幣經濟業務的企業,會計記賬時可能用到的匯率,以此來處理一些會計賬務問題。記賬匯率可以是會計記賬時當天的市場匯率,也可以是會計整個記賬期內某一天的匯率如記賬月內1日的匯率,所以記賬匯率也可以成為現行匯率。
記賬匯率的確定
記賬匯率的確定一般是發生日或月初的匯率。由於匯率的變化較為頻繁,記賬匯率是企業在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下,從減少會計的核算工作量出發來自行選擇的。企業多數選擇記賬期內當月1日的匯率來作為記賬匯率。企業可以將銀行的買入價或中間價來作為記賬匯率。企業一旦確定記賬匯率就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更改的特殊情況,企業需要在財務報表的補充資料中做以說明。
❽ 外幣記賬:一般的應收應付用哪個匯率(當月1日還是次月1日),匯兌損益結轉又是用哪一個匯率
一般的應收應付用哪個匯率?
用銀行進賬單或匯款時的匯率,即發生該業務時的匯率。
匯兌損益結轉又是用哪一個匯率?
央行公布的月末那天外匯牌價的中間匯率。
❾ 關於美金匯率的做賬問題
1、按會計准則規定,注冊資金,按收到當日的匯率折算為人民幣記賬。在以後結匯的時候,實際結匯所得人民幣與美元銀行帳上記載的人民幣數額的差額,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匯兌損益,籌建期企業,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2、美元日常收付,按每個月的第一個匯率記賬,每個月按月初匯率進行調整,並將調整差額計入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❿ 收到美元後以哪個匯率記賬
7月收到5月美元貨款時,7月記賬用7月的匯率。
只用收到錢,才能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