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公司扣業務員續期傭金是否觸犯勞動法
業務員的續期傭金這個應該是有一些行內的規定的,這是一種違反道德的行為。
B. 保險代理人離職後怎麼能拿到續期傭金
不能拿到了。
保險營銷員在保險公司授權范圍內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保險代理人離職表示雙方的委託代理關系終止,所以是拿不到續期傭金的。
由於個人代理人沒有基本工資,他們收入主要來源於業務提成,所以銷售傭金收入是他們選擇保險公司時最關注的問題。經常有代理人從傭金低的險企跳槽到傭金高的險企,而一些保險機構在開設新的分支機構時也會將代理人的銷售傭金提高,以吸引當地其他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加盟。
(2)保險營銷員獲得續期傭金的條件不包括擴展閱讀
保險代理人法律特徵
1、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由保險法和民法調整的行為。
保險代理人的保險行為受保險法的約束。《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章「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第七章「法律責任」中很多法條對保險代理行為做了規定。另外,保險代理屬於民事法律行為,所以保險代理行為又是由民法調整的。
2、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基於保險人授權的委託代理。
保險代理人的代理權產生於保險人的委託授權,屬於委託代理。委託代理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人與保險代理人關於委託代理保險業務所達成的協議,是證明保險代理人有關代理權的法律文件。
3、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代表保險人利益的中介行為。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代表保險人的利益開展業務。從市場角度看,保險代理行為是保險市場的中介行為。
4、保險代理人的權力既包括明示權力,又包括默示權力。
明示權力是指以一定的形式約定的權力,即在代理合同中,保險人授予保險代理人的權力。
默示權力是相對於明示權力而言,是指依據法律規范或被社會公認的慣例,代理人為盡其職責通常必須採取的行動,即應該有的權力。
C. 關於保險續期傭金的問題..請教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法律上明確了合法的中間人可以通過合法的服務獲得合法收入的規定。為區別傭金和折扣、回扣的界限,第2款對傭金的概念作了規定,即「本規定所稱的傭金,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
《保險法》第125條「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手續費,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險人,保險公司應依法支付代理人(保險營銷員)手續費(傭金)。傭金是保險公司給營銷員的報酬,與投保的保戶不發生直接關系。
傭金通常僅指首期傭金和續期傭金,還包括附加傭金(即業內通常所說的OR),附加傭金通常是以增員獎金、管理津貼的形式出現。根據不同險種,保險公司給付營銷員的傭金有所區別,但支付的傭金率要經國家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特別在壽險方面,大部分是長期的保險合同,保險期間有的要從兒童開始一直到終身,長達幾十年。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支付的傭金只是在首年多些,然後逐年大幅度降低,最多支付5年。如果將營銷員的傭金平均到幾十年,實際上保險公司支付的傭金是很有限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D. 保險營銷員被公司解約,是否續期傭金拿不到
對於這點各個公司政策不一,據我所知中國人壽在解約之後還是可以拿的,中國平安就沒有了。望採納。
E. 保險營銷員被公司解約,是否續期傭金拿不到
保險營銷員獲得續期傭金的條件不包括()
選項A:保險營銷員與客戶之間良好的個人關系
選項B:保險營銷員向客戶提供續期服務
選項C:保險代理關系成立
選項D:以依約提供代理事務為前提
選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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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關於保險續期傭金的問題..請教!
您做了一年四個月,不算是個新人,但您在續佣方面還是沒有弄清楚,您的續期是交了,但如果是在您的工號已經不存在的時候交上去的續期,那麼,不管您交了多少,都是拿不到的續期傭金的,想拿續佣首先要您的工號存在之前交上去的續期保費,知道嗎?這是您自己不清楚造成的遺憾;其次是學習保寶繼續教育,這是每個保險從業人員必須做的,公司只是幫助您收取開通費用,上交當地行業協會,既然,您發現未能打開,您應該提前主動聯系內勤人員及時處理,就不會造成清理工號的情況,您的問題中一共包括這兩方面問題,如果您認為確實是這樣,我勸您不要生氣了,也不需要去法律咨詢,好好調整一下自己的狀態,如果還想在原公司,那麼,您就主動去找您的上級主管,看能否繼續任職,重新開始;如果不想留在原公司,我建議您也不要去鬧,因為這樣只會讓自己更不開心。好了,祝您在成長的道路上多多積累,快樂工作,快樂生活!
G. 保險大的公司可以按合同上的規定清除員工工號嗎。去年的續期傭金不給嗎
保險公司扣業務員續期傭金不屬於勞動法范圍。至於是否違法,需要看雙方簽訂的合同。如果代理合同中如果沒有有關扣續期傭金的條例,業務員也沒有在其他渠道認可保險公司這種做法,那麼保險公司扣續佣就是非法的行為。可以到社保局申請仲裁。
傭金,又稱佣錢,是買賣東西時給介紹人的錢。我國《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條規定,「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傭金是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代理合同的保險營銷員,接受保險公司的委託,在保險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從事保險產品的推介和營銷事務,依照合同的約定,獲得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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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保險公司扣業務員續期傭金是否觸犯勞動法
保險公司扣業務員續期傭金不屬於勞動法范圍。至於是否違法,需要看雙方簽訂的合同。如果代理合同中如果沒有有關扣續期傭金的條例,業務員也沒有在其他渠道認可保險公司這種做法,那麼保險公司扣續佣就是非法的行為。可以到社保局申請仲裁。
傭金,又稱佣錢,是買賣東西時給介紹人的錢。我國《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條規定,「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
傭金是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代理合同的保險營銷員,接受保險公司的委託,在保險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從事保險產品的推介和營銷事務,依照合同的約定,獲得的報酬。
(8)保險營銷員獲得續期傭金的條件不包括擴展閱讀:
勞動者權利:
(1)平等就業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凡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即勞動者擁有勞動就業權。勞動就業權是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獲得參加社會勞動的切實保證按勞取酬的權利。公民的勞動就業權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項權利的基礎。如果公民的勞動就業權不能實現,其他一切權利也就推動了基礎。
(2)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自身的素質、能力、志趣和愛好,以及市場信息等選擇適合自己才能、愛好的職業,即勞動者擁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
選擇職業的權利有利於勞動者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這既是勞動者勞動權利的體現,也是社會進步的一個標志。
(3)取得勞動薪酬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依照勞動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取得勞動薪酬。獲取勞動薪酬的權利是勞動者持續行使勞動權不可少的物質保證。
I. 保險營銷員取得的傭金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回稅函〔2006〕454號)文件規定:答根據保監會《關於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保監發〔2006〕48號)的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J. 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客戶每年續保都有提成嗎
保險公司業務員每年續保,
都會有一定提成,
但是會逐年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