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匯率制度的制度分類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的早期,成員國很難找到一個與其國際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價,以及伴隨貨幣危機而來的對平價的重新調整,人們由此開始了對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的持久爭論。傳統上的匯率制度分類是兩分法: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或彈性匯率),這也是最簡單的匯率制度分類。但固定或浮動的程度是很難掌握的,在固定匯率或浮動匯率之間還存在眾多的中間匯率制度。在20世紀90年代早期,有兩種方法運用於事實上的匯率制度分類:一種方法是通過官方儲備和利率的變化來分析中央銀行的干預行為(Popper,1994);另外一種方法是通過檢驗匯率平價的變化,來對匯率政策的結果進行經驗性分析 (Frankel,1993)。日以後的匯率制度分類方法,除了RR分類以外,一直是這兩種分類方法的應用和延伸。
匯率制度分類最根本的問題是基於何種匯率進行分類。現有文獻對匯率制度分類的歸納,一般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基於事實上(de facto)的分類;另一種是基於各國所公開宣稱的法定上(de jure)的分類。由於這兩種分類都是基於官方匯率的分類,所以這一歸納存在著局限性,還應進一步擴展。從經濟學最核心的一個命題一市場調節還是國家干預——出發,最根本的出發點應該是基於市場匯率還是基於官方匯率來進行分類。 (一)IMF的分類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時代,IMF把匯率制度簡單地分為釘住匯率制度和其它;而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以後。IMF則不斷地細化匯率制度分類。IMF原來對各成員國匯率制度的分類,主要依據的是各成員國所公開宣稱的匯率制度;但純粹依賴各成員國所宣稱的匯率制度的分類,具有事實做法和官方宣稱經常不符的局限性。
IMF在1997年和1999年分別對基於官方宣稱的匯率制度分類方法進行了修正,其1999年的分類是:
(1)無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安排,主要有美元化匯率和貨幣聯盟匯率;
(2)貨幣局匯率;
(3)傳統的釘住匯率;
(4)有波幅的釘住匯率;
(5)爬行釘住匯率;
(6)有波幅的爬行釘住匯率;
(7)管理浮動匯率;
(8)完全浮動匯率。
IMF(2006)強調,它的分類體系是基於各成員國真實的、事實上的安排;這一安排已被IMF所認可,而不同於各成員國官方宣稱的安排。這一分類方案的基礎是匯率彈性(flexibility)的程度,以及各種正式的與非正式的對匯率變化路徑的承諾。引人注目的是,IMF從2001年開始將匯率制度分類與貨幣政策框架聯系在一起,即在對各成員國進行匯率制度分類的同時,也對其貨幣政策框架進行分類。IMF認為,不同匯率制度的劃分還有助於評價匯率制度選擇對於貨幣政策獨立性程度的含意。該分類體系通過展示各成員國在不同貨幣政策框架下的匯率制度安排以及使用這兩個分類標准,從而使得分類方案更具透明性,以此表明不同的匯率制度可以和同一貨幣政策框架相容。據此,IMF對其分類作了較小調整,例如其2005年的分類是:
(1)無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安排(41個成員),主要有美元化匯率和貨幣聯盟匯率;
(2)貨幣局安排匯率(7個成員);
(3)其他傳統的固定釘住安排(42個成員);
(4)水平帶內釘住匯率(5個成員);
(5)爬行釘住匯率(5個成員);
(6)爬行帶內浮動匯率(1個成員);
(7)不事先公布干預方式的管理浮動制(52個成員);
(8)獨立浮動匯率(34個成員)。
如果將上述匯率制度劃分為硬釘住匯率制、中間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那麼硬釘住制包括(1)和(2),中間匯率制包括(3)至(6),浮動匯率制包括(7)和(8)。按照IMF 的分類,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間匯率制度的比重在不斷縮減,並不斷向硬釘住和浮動集聚。但是,中間匯率制度仍然沒有消失,如在2005年,中間匯率制度在IMF所有成員國中的比重為28.4%,無法證明「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
(二)Ghosh、Guide、Ostry和Wolf的分類(GGOW分類) Ghosh等人(1997)認為,事實分類和法定分類各有優缺點,他們試圖將兩種分類方法綜合在一起。但實際上,他們主要採用的還是基於IMF各成員國中央銀行所公開宣稱的法定分類,其宏觀經濟數據也主要來源於IMF的資料庫。
GGOW分類有兩種:
一種是三分法,即釘住匯率制、中間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另一種是更加細致的九分法,即釘住匯率制包括釘住單一貨幣、釘住SDR、其它公開的一籃子釘住和秘密的一籃子釘住,中間匯率制包括貨幣合作體系匯率、無分類的浮動匯率和預定范圍內的浮動匯率,浮動匯率制包括無預定范圍內的浮動匯率和純粹浮動匯率。
Ghosh等人並沒有對各國匯率制度進行具體分類,其主要目的是檢驗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表現之間的關系。
(三)Frankel的分類Frankel(1999)認為,匯率制度是一個連續統一體,由最具剛性的到最具彈性的匯率安排依次是:貨幣聯盟匯率(包括美元化匯率)、貨幣局匯率、「真實固定」的匯率、可調整的釘住匯率、爬行釘住匯率、一籃子釘住匯率、目標區或目標帶匯率、管理浮動匯率和自由浮動匯率。隨後,Frankel(2003)又對匯率制度分類作了調整和細化,按照通常的三分法。由最具彈性的到最具剛性的匯率安排依次是:
(1)浮動匯率,包括自由浮動匯率和管理浮動匯率兩類;
(2)中間制度匯率,包括目標區或目標帶匯率(細分為Bergsten-Williamson目標區和Krugmen-ERM目標區兩種)、爬行釘住(細分為指數化的釘住和預先申明的爬行)、一籃子釘住和可調整的釘住四類;
(3)嚴格固定,包括貨幣局匯率、美元化匯率(或歐元化匯率)和貨幣聯盟匯率三類。
Frankel認為,中間制度和浮動的分界線在於中央銀行的外匯干預是否有一個明確的目標。中央銀行雖然偶爾干預外匯市場,但並沒有聲明任何目標的國家應當歸類為浮動。嚴格固定和中間制度的分界線在於對固定匯率是否有一個制度性承諾;若有的話,就是嚴格固定。但是,Frankel的分類只是對IMF分類的一 種修正和理論描述,並沒有自己分類的詳細標准,更沒有據此對各國的匯率制度進行具體分類。按照Frankel的看法, 「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 (或「中空論」) 和世界上的貨幣會越來越少的觀點是完全站不住腳的。Frankel認為,世界貨幣池類似於馬爾可夫靜態平衡過程,獨立的貨幣總是會被創造、消失或在匯率制度之間轉換,但池子里的貨幣大體保持穩定。
(四)Levy-Yeyati Sturzenegger的分類(LYS分類) Levy-Yeyafi和Sturzenegger(2003,2005)的分類是基於事實上的分類,它與IMF早期的基於各國所公開宣稱的法定上的分類不同。三個分類變數是:
(1)名義匯率的變動率;
(2)匯率變化的變動率;
(3)國際儲備的變動率。
分類的依據是:在固定匯率制下,國際儲備應該有較大變化,以減少名義匯率的變動性;而彈性匯率制則以名義匯率的持續變動和相對穩定的國際儲備為特徵。因此,這三個變數的組合足以決定各個國家的匯率制度歸屬。LYS分類使用聚類分析方法,計算了1974~2000年向IMF報告的所有183個國家的數據,因此避免了研究者選取分類變數時的隨意性。LYS分類有兩個:一個是四分法,即浮動匯率、骯臟浮動匯率、爬行釘住匯率和釘住匯率;另一個是三分法,即浮動匯率、中間匯率制和[[硬釘住匯率]]。
LYS分類和IMF分類高度一致,大約2/3的觀測值是相同的。LYS分類發現了幾個事實:
(1)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的20年間,固定匯率制的數量確實在下降;但在20世紀90年代,相比較IMF的分類而言,固定匯率制卻相對穩定。他們把這一現象叫作「隱蔽釘住」 (hidden pegs)或「害怕釘住」。在他們的研究中,公開報告中採取中間匯率制度或彈性匯率制度而實際上採取釘住匯率制度的國家比例,已從20世紀80年代的 15%上升至90年代的40%。但「害怕浮動」和「隱蔽釘住」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想要浮動,但為了通貨膨脹目標制和金融穩定性而將浮動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後者是指想要釘住,但為了使投機性沖擊的成本更高而允許一定程度的匯率波動。許多使用匯率作為名義錨的國家,特別是小型開放經濟體,為了避免投機性沖擊所帶來的匯率制度的脆弱性,傾向於迴避對匯率水平的公開承諾。
(2)傳統的或爬行的釘住等中間匯率變得越來越少,從而證實了「中空論」(Eichengreen,1994)或「兩極論」 (Fiseher,2001)的存在。怛是,「中空論」對於非新興市場非工業化國家是不成立的,這表明了對國際資本流動的開放對於經濟發展是必須的。
(3)「事實」上的浮動,其匯率的變化率很小。那些宣稱浮動的國家,為了穩定匯率而經常性地使用很多的干預措施,從而證實了「害怕浮動」的存在,而且「害怕浮動」早在20世紀70年代初期就已是普遍現象(Calvo和Reinhart,2000)。
2291個分類觀測值的分布情況,並與 IMF的分類作了比較。從表中可以看出,工業化國家更傾向於使用浮動匯率制,而非工業化國家更傾向於使用中間和固定匯率制;31.8%的工業化國家是固定匯率制,而非工業化國家的這個比例是48.1%。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總的來說支持了「兩極論」的觀點。
相比較其他分類,LYS分類有如下進展:
(1)通過聚類數據的識別,使分類方法更具客觀性:
(2)權衡了分類結果和政策變數的關系;
(3)為今後的進一步經驗分析提供了綜合資料庫;
(4)對匯率制度做出了實際的評估;
(5)通過兩輪的分類步驟,可以辨別不同匯率制度所面臨的沖擊強度,從而克服了無關性假設帶來的偏差,特別是匯率制度對其他變數的影響只有在較高變動率水平上才顯著這樣的假設。但是,由於LYS分類是基於日歷年度的,所以在匯率制度發生變化或貨幣貶值的年度,就不是很可靠了。另外,許多觀察值的分類也是值得懷疑的,甚至有6%的觀測值是無法分類的,例如中國和印度的匯率制度在20世紀90年代就有許多年份是不能確定的。
(五)Reinhart和Rogoff的分類(RR分類) 無論是基於法定的匯率制度分類還是基於事實的匯率制度分類,都是僅僅依賴於官方匯率的分類。Reinhart和Rogoff(2004)認為,復匯率制不但在布雷頓森林體系期間還是之後。都是廣泛存在的。他們使用了 1946~2001年153個國家由市場決定的平行匯率的月度數據(以五年為計算期限),對匯率制度進行了分類。RR分類在方法上有兩個創新:第一個創新是首次採用了平行和雙重市場匯率的數據。這些市場不但在發展中國家,而且在一些發達國家也是相當重要的。Reinhart和Rogoff認為,在大部分復匯率或雙重匯率經濟體中,雙重匯率或平行匯率相比較官方匯率而言,不僅是更好的貨幣政策的風向標,而且是最具經濟意義的匯率。因此,RR分類的主要依據是由市場決定的匯率,而不是官方匯率。第二個創新是發展了各國詳細的匯率制度安排和相關因素(例如匯率管制和貨幣改革)的歷史年表,並通過使用一套描述性統計學方法,區分了官方宣稱的法定匯率和實踐中的事實匯率之間的差別。RR分類把這種分類命名為自然分類,並把匯率制度劃分為14種類型(如果把超級浮動作為一種獨立的類別,則有15種),同時把這14種類型再歸納為五大類,這樣就可與IMF的分類作比較。RR分類最有特色的分類是增加了自由跌落,其數據來源與其他分類方法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Pick貨幣年鑒」、Pick黑市年鑒」、「世界貨幣報告 」、IMF和各國央行的數據。
從RR的自然分類可以看到,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1974~1990年和1991~2001年兩個階段具有兩個發展趨勢:
(1)自由跌落在匯率制度中都是重要的種類,在前一階段佔12%、後一階段佔13%。對於20世紀90年代的轉型國家而言,40%的國家是屬於自由跌落的。
(2)與官方匯率的世界貨幣史相比較,匯率制度向彈性匯率制聚集。有限的彈性——在自然分類中主要是實際爬行釘住——變得更加重要,而在官方匯率分類體系 (指IMF分類)中是微不足道的。在過去的1991~2001年間,釘住制是最為重要的,其次就是有限的彈性。另一個令人吃驚的差異是自由浮動的重要性在下降。在1991~2001年間,按照官方匯率分類,30%多的國家屬於自由浮動;而按照自然分類,只有不到10%的國家屬於自由浮動。這進一步證明了「 害怕浮動」的存在。實際上,自由跌落的國家要多於自由浮動的國家。另外可以看出,無論考不考慮自由跌落,RR分類並不支持「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
自然分類與官方匯率分類有很大的差異,兩者的相關系數有0.42,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匯率制度分類上分歧巨大。這充分說明了在發展中國家平行市場的普遍性。RR分類還得出了一個與通常想像大不相同的結論:在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前和瓦解後,匯率制度的變化很小,這說明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對匯率制度的影響不大。RR分類的最大優點是克服了分類者的主觀判斷,並且對匯率制度的細微差別做了區別。特別重要的是,它對歷史事實做了一個詳細的梳理,縱橫結合,較為科學合理。
(六)Courdert和Dubert的分類(CD分類) Courdert和Dubert(2004)的分類發展了事實分類方法,提出了區分事實匯率制度的統計方法,並將匯率制度分為浮動匯率、管理浮動匯率、爬行釘住匯率和釘住匯率四種類型。如果按照三分法,中間匯率制度包括管理浮動和爬行釘住。其分類的依據和LYS分類相似,主要考慮了名義匯率和官方儲備的變動率,並通過四個分類步驟,檢驗了數據的序貫性。
在CD分類中,浮動匯率的國家比IMF和LYS分類要少得多,這進一步證明了「害怕浮動」的存在。同時,CD分類還證實了亞洲國家的貨幣普遍釘住美元,幾乎65%的匯率制度是釘住或是爬行釘住美元的。與RR分類不同,CD分類使用的是季度數據,所以能夠觀察到匯率制度的年內變化,並將時間序列數據處理為不同的分布情形,在一定的自由度下檢驗原假設是否成立。CD分類結果與RR分類很相近。這一分類的特點是區分了爬行釘住和管理浮動,並確認了貶值的存在。
(七)Dubas、Lee和Mark的分類(DLM分類) DLM分類是基於有效匯率的事實上的分類。Dubas、Lee和Mark(2005)的創新點就在於將有效匯率的變動率作為分類的決定因素,而以往的文獻強調的是相對於錨定貨幣的雙邊匯率變化。他們提出了三個理由:
(1)一些保持硬釘住的國家,其有效匯率比雙邊匯率更不穩定,例如阿根廷;
(2)那些與錨定貨幣國雙邊貿易額較小的國家,雙邊貨幣匯率的變動是無關緊要的;
(3)在各國中央銀行日益分散它們的主要以美元標價的儲備資產時(例如韓國),評價匯率穩定性的多邊方法是有用的。根據他們的計算,在172個可獲得數據的國家中,有92個國家的有效匯率變動率大於雙邊匯率變動率,其中有12個是OECD的成員國。從匯率制度的發展來看,在20世紀70年代,固定匯率的比例有減少的趨勢,但在80年代和90年代卻保持穩定,並一直在各種匯率制度中占最大比重。
相比較LYS或IMF分類,有效匯率分類與RR 自然分類的一致性較高;LYS或IMF分類與有效匯率變動性不相關。基於Ghosh等人的法定分類,DLM分類按逐漸增強的匯率穩定性將匯率制度分為6 種:
(1)獨立浮動;
(2)管理浮動匯率;
(3)按照既定指標的調整;
(4)合作安排;
(5)有限彈性;
(6)貨幣釘住。
如果按照通常的三分法, (1)和(2)屬於浮動匯率, (3)和(4)屬於中間匯率, (5)和(6)屬於固定匯率。按照這一分類,不同組別的分類結果顯示,非工業化國家採用的匯率制度中。比率較高的是有限彈性和合作安排;而工業化國家則是合作安排和有限彈性。沒有發生危機的匯率制度中,有限彈性和合作安排的比率較高;而獨立浮動和管理浮動下,危機發生的比率較高。 以上匯率制度的分類都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或共同點:首先,基本上都承認浮動匯率、中間匯率和硬釘住三種基本匯率制度的劃分,這在學術界和政策界都取得了共識,同時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匯率制度分類的可比性。其次,各種匯率制度分類均充分證明了「害怕浮動」現象的存在。再者,基本上都朝著事實分類的方向收斂,至少是考慮到了匯率制度上「做的」(Deeds)和「說的」 (Words)的差異性。然而,不同之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具體有以下四點。
1各種匯率制度分類的相關性較低。RR分類與DLM分類的相關度最高(0.527),RR分類與IMF分類的相關度最低(0.184),這說明現有的各種分類方法存在很大的差異性。
2CD分類與IMF和LYS分類由於在方法上和考察樣本范圍上的差異,所以分類結果也有所不同。
3IMF分類,由於主要是基於各國的官方聲明,因此與其他分類方法相比高估了純粹浮動的比例(因為有「害怕浮動」的廣泛存在)。
4IMF和LYS分類都沒有考慮到貨幣貶值或自由跌落的特殊情形。當這兩種情況發生時,往往伴隨著激烈的經濟衰退。
總的來說,IMF分類、RR分類和LYS分類是迄今為止最為詳盡的匯率制度分類;RR分類還兼具事實分類的優點,故已有一些經驗性研究均採用了RR分類結果。DLM分類對大國的匯率制度研究有一定的參考意義。因為大國的貿易夥伴的多樣化程度要比小國復雜得多。考慮多邊匯率而不僅僅是與主要貨幣的雙邊匯率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有效匯率的概念需要進一步拓展。 DLM分類使用的權重是商品貿易地理分布的比例,然而在當今服務貿易快速發展,特別是國際資本市場日益一體化的今天,計算有效匯率也應包括服務貿易和資本流動地理分布的權重。
由「做的」和「說的」不同而導致的法定分類的缺陷之外,現有匯率制度分類還存在著如下一些缺陷。
1、沒有共同的、核心的分類標准和分類方法。相互之間可比性較差。哪些核心因素決定匯率制度的變化,這應該是匯率制度分類理論的基礎;但由於匯率決定理論還不成熟。匯率制度分類方法還有待發展和創新。
2、主要是運用統計學方法進行事後分類,而統計檢驗的一個弱點是:哪怕是自由浮動的匯率,如果它反映了經濟的基本面,其變動率也有可能較低;而釘住匯率如果脫離了經濟的基本面,也難免會頻繁變動。甚至出現自由跌落或貶值。同時,國際儲備不僅僅是一種外匯干預資產,還是一種支付手段,與匯率制度的關系有可能是間接的,這一點在發展中國家更為明顯。因此,以匯率或國際儲備的變動率作為統計分類的標准難免會出現偏差。
3、現有分類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即都只是考慮了名義匯率而不是實際匯率;如果是考慮實際匯率的話,結論可能又會不一樣。
匯率對市場的影響
對市場的影響主要受到兩個方面因素決定,一是匯改帶來的匯率調整空間,二則是匯改帶來的資產增值收益。
就匯改的空間而言,人行的發言人強調此次在2005年匯改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人民幣匯率不進行一次性重估調整,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這實際上就是給漸進式推進的匯改定調,也間接提示匯率的浮動空間不會太大。實際上,這也非常符合如今國際國內經濟復甦進度緩慢,需要一個相對穩定環境的客觀現實。
在匯率調整空間不大的背景下,又恰逢國內經濟結構調整帶來的資產價格調整,人民幣資產價格的波動風險甚至大於匯改帶來的收益,因此總體資產增值收益也不大。
從這個角度來看,本次匯改對市場的直接影響有限,更多體現在短期心理層面,不會對市場產生明顯的中期影響。
總之,匯率制度分類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如今還沒有形成一個被廣泛接受的客觀性標准和分類方法。未來的發展方向是,各種分類方法既需要取長補短,還取決於匯率決定理論的進一步發展。
㈡ 中國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
當前中國外匯儲備的形成是由一系列主客觀的原因造成的,其中既有國際的原因,也有國內自身的原因。
(一)國內原因
1、長期以來政府的政策導向。
中國的國際收支不平衡,外匯儲備不斷增長,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從根本上說是過去25年來的出口導向政策和外資優惠以及市場機制不完善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在國際收支問題上,中國政府長期確定的方針是,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節余;新中國成立後的一年裡,中國的外匯儲備僅為1.57億美元,直到20世紀90年代初的四十多年時間里,外匯短缺在中國幾乎都成為一種常態。所以長期以來比較看重外匯儲備的功能,認為中國外儲備越多越好,不到萬不得已決不輕易動用。在外匯政策上表現為實行強制性結售匯制。同時由於中國自改革開放長期以來實行出口導向、外資導向和外匯政策「寬進嚴出」取向的結果,資金流人較為容易,而流出則需層層審批,導致經常項目大量順差和FDI流人的不斷增加。具體政策如下:
(1)1979-1987年,國家對外貿企業經營統負盈虧,以財政補貼支持外貿發展。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經濟效率低下,為了配合引進外資政策,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出口導向型貿易戰略。 為鼓勵和支持企業出口,政府對外貿企業實施了出口卒 貼政策。
(2)1988-1993年,補貼政策與外貿承包經營責任制並舉,推動對外貿易發展。國務院從1988年起全面推行對外貿易承包經營責任制。當時尚未建立外貿的自負盈虧機制,實施承包制的同時仍然保留中央財政對外貿的補貼。
(3)1994至今,國家改革外匯管理體制,運用經濟、法律等手段推動對外貿易發展。尤其是人世後,國家對外貿的支持逐漸由直接與間接的財政補貼,轉向與國際規則接軌,逐漸以關稅、稅收、利率等手段來調節與推動對外貿易發展。
此外,放開外貿經營權,擴大對外貿易主體;對外商投資實行許多包括稅收減免,免稅進口以及其他優惠在內的優惠政策,均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
(4)實施出口退稅政策,支持外貿發展。中國從1985年4月開始實施出口退稅政策。不過從2007年7月份開始,該政策逐漸減弱。繼7月1日出口退稅新政實施後,商務部及海關總署於8月23日聯手推行《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公告44號,共計2247個海關商品編碼被列入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同時要求對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管理。
2、經濟快速發展與結構調整滯後之間的矛盾。
2007年10月19日,吳曉靈在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主辦的中國匯率政策研討會上發表演講稱,中國對外貿易的高順差是中國內部經濟不平衡的反映,是由高儲蓄、高投資、低消費的結構性問題造成的。在過去20多年裡,在高儲蓄率和高投資率支持下,中國經濟的平均年增長速度超過了9%。與此同時,經濟結構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但是,由於歷史和體制的原因,結構調整步伐經常處於落後狀態。特別是在近些年裡,國內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滿足,工業發展達到新的水平之後,商品、資金和勞動力市場都出現了過剩。生產結構不能適應需求結構的變化,無法滿足多種類、多層次的需要,導致有效總需求不足,並進一步造成就業困難和需求增長乏力等問題。
同時還存在著技術創新能力差、產品附加價值少、地區差距大、城市化水平低等問題。這些都影響到內需的擴大和內部平衡的實現。經過多次利率調整而中國的居民儲蓄仍然很高。一國儲蓄多,而有效投資和消費相對較少,其結果只能是過剩儲蓄轉移到境外,必然進一步擴大國際收支順差,從而使外匯儲備持續增加。據統計,中國投資率由2001年36.5% 增長到2006年42.7% ,同期,消費率則由61.4%下降至50%。據世界銀行{2006世界發展指標》,2004年全球150個國家和地區平均消費率為62% ,投資率為21%。其中,低收入國家平均消費率為69% ,投資率為23% ;中等收入國家平均消費率為58% ,投資率為26% ;高收入國家平均消費率為63%,投資率為20%。可見,我國投資率比全球平均高20多個百分點,消費率則低10多個百分點,而且,消費率還呈現出下降的趨勢。我國消費、投資和凈出口等三大需求對GDP的貢獻率分別從2001年的50% 、50.1%和一0.1%變為2006年的38.9%、40.7% 和20.4% ,可以看出,投資和凈出口已經成為拉動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兩大主要因素。
此外,貿易品部門的生產能力和增長速度,以及對外開放程度明顯快於非貿易品部門,成為出口增長和貿易順差、外匯儲備持續擴大的基礎。非貿易品部門生產的產品和服務正是國內消費需求增長較快的領域,但相對於貿易品部門而言,中國非貿易品部門生產效率提高較慢,開放程度較低,不能滿足國內消費需求增長的需要,也就成為抑制國內消費增長的主要原因之一。
3、國內匯率制度缺乏充分彈性。
從1994年1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改革中國的外匯管理體制,人民幣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但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阻礙了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進程,人民幣匯率遭遇了強烈的貶值壓力,為維持人民幣匯率的穩定,人民幣匯率制度安排被迫偏離了「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的設計初衷,逐漸變相成為釘住美元的固定匯率制。2005年7月21日我國再次進行匯率制度改革,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但由於我國長期以來外匯管制較嚴,根據IMF的匯率制度分類,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的匯率制度仍是缺乏彈性的(如表1)。
而國際收支出現雙順差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非彈性匯率制的存在,因為在浮動匯率制下,政府不幹預外匯市場,經常收支順差(逆差)必然等於金融、資本收支逆差(順差),外匯儲備原則上不發生變化。但在非彈性匯率制下,為維護某一基本不變的匯率水平,政府必須買人超過需求的外匯供給,否則外匯匯率要下跌,本幣匯率要上升,其結果貿易順差和資本流人就轉化為外匯儲備。當前中國面臨熱錢的涌人,必須加強對熱錢的監督,穩定市場預期,實現有序調整。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經濟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認為,當前中國面臨的熱錢涌人,「最直接的原因在於國際資本對人民幣升值的強烈預期,根本的原因則在於中國貿易結構的不平衡和匯率機制的相對不靈活。」於是,在不靈活的匯率機制下,「預期升值一本幣升值一進一步預期升值一本幣繼續升值」會形成一個惡性本幣升值周期。因此,要改變或者說有序化熱錢的流動,最關鍵的措施就是增加匯率機制的靈活性,加快匯率改革步伐,實施合理的外匯管理制度。
(二)國際原因
1、經濟全球化以及全球產業轉移和結構調整。
經濟全球化以及全球產業轉移和結構調整是中國國際收支持續順差、外匯儲備不斷增加的重要原因。20世紀90年代,工業發達國家開始新一輪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紛紛將紡織制衣、塑料玩具以及電子裝配等勞動密集型製造業轉移到中國等發展中國家。中國經濟正好已形成了基本的開放態勢,因而自然而然地融人了這場世界性的產業轉移。近年來,世界經濟不景氣、全球高科技泡沫破滅,進一步加快了全球范圍內的結構調整和產業轉移。與此同時,中國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加之國內人力資源豐富,基礎設施和法律環境日趨完善,中國逐漸成為國際製造產業轉移的主要目的地之一。外商投資企業躍升為中國外貿發展的主力軍,從1981年到1999年的18年中,我國出口的年均增長速度為12.9% ,但是一般貿易出口的年均增長率僅為7.7% ,均低於GDP年均增長率,而加工貿易出口的年均增長率高達29.5% ,加工貿易在出口總額中的比重從4.8% 分別上升到56.9% ,加工貿易已經成為我國第一大貿易方式。2005年中國的總出口是7620億美元,加工貿易佔了55%左右。2006年中國貿易順差總額是1775億美元,其中加工貿易順差將近1900億美元。
大量貿易順差使外匯儲備逐年增加,以至目前處於高額狀態。李揚先生說:從總體上看,中國貿易順差很大,但是,從結構上看,中國只是對兩個國家和地區(美國和歐盟)順差,而對其他國家都是逆差。中美貿易順差不是匯率問題,而是經濟結構問題。因為中國是後發國家,而且正在進行劇烈的經濟結構調整,所以很快成為全球製造中心。
2、人民幣升值預期因素。
近些年來,美元持續大幅貶值,給釘住美元或貨幣籃子中美元比重過高的很多亞洲貨幣以巨大的升值壓力,尤其是人民幣,施壓其升值會對亞洲貨幣升值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近些年來人民幣升值的幅度還在不斷擴大,從表面上看1994年到2003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名義匯率升值了5%左右,如果考慮到不同國家之間的物價走勢,人民幣對美元實際有效匯率升值了20%左右。尤其是自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宣布開始實行以市場為調節機制的浮動匯率制度以來,人民幣正不斷釋放著它的彈性。兩年中人民幣兌美元累計升值已超過了10%(如圖1)。
有鑒於此,巨額國際熱錢通過各種渠道進入國內市場,掀起了一輪又一輪的人民幣投機狂潮。人民幣升值預期與外匯儲備的聯系表現為:一方面,外匯儲備的快速增長導致了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另一方面,人民幣升值預期的形成又助長了外匯儲備的增加。因為境外投資者對人民幣升值有很強的預期,所以很多的熱錢流入了資本市場,造成了現在的股市泡沫。同時由於境外投資者對人民幣升值的預期,投資都是向內流動,而境內的投資者本該對自己的資產組合進行多元化投資,可以把資本流向日本、美國、歐洲等地,但是人民幣升值導致了國內股市的回報預期的提高,加上投資境外的限制,國內股市成了主要的投資目標,這也就加劇了國內資產泡沫的形成。l8 多年來,中國結售匯順差遠大於貿易順差,轉移收入明顯增多。
3、不合理的國際金融體系。
現今的國際金融體系是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逐漸形成的,其不合理性主要表現在脆弱的國際貨幣制度、狹隘的國際金融霸權和國際金融資本無序流動等三個方面。脆弱的國際貨幣制度和狹隘的金融霸權是國際金融體系無序性的主要表現,也是當代國際金融體系持續動盪的根源。
在當今國際貨幣體系下,由於沒有真正的最後貸款人,一國發生金融危機,事實上無人可以救助,特別是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大國更是如此。因此,發展中國家為防範金融風險,不得不積累大量的外匯儲備。到2007年7月末,中國外匯儲備余額已超過1.4萬億美元。如果說這種格局可能會造成某種資源不合理配置問題的話,那麼其根源正是現行的國際金融體系,是目前不合理的世界經濟格局。
㈢ 牙買加體系下的匯率制度具有多樣性,可以歸結為三類
在牙買加體系下,匯率 制度呈現出多樣性,主要可以歸結為三大類:可調整的盯住匯率制度、有限的浮動匯率安排 以及更靈活的浮動匯率安排。
㈣ 釘住匯率制的匯率分類
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1999年以前對匯率制度的分類大致有以下幾種: 這是指本國貨幣不與任何外國貨幣發生固定聯系,匯率只根據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的變化而變動。
㈤ 外匯匯率的匯率種類
外匯匯率的種類(Classific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Rate)
一、從制定匯率的角度來考察:
1、匯率(Basic Rate)
通常選擇一種國際經濟交易中最常使用、在外匯儲備中所佔的比重最大的可自由兌換的關鍵貨幣作為主要對象,與該國貨幣對比,訂出匯率,這種匯率就是基本匯率。關鍵貨幣一般是指一個世界貨幣,被廣泛用於計價、結算、儲備貨幣、可自由兌換、國際上可普遍接受的貨幣。作為關鍵貨幣的通常是美元,把該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作為基準匯率。人民幣基準匯率是由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形成的美元對人民幣的加權平均價,公布當日主要交易貨幣(美元、日元和港幣)對人民幣交易的基準匯率,即市場交易中間價。
2.制定出基本匯率後,本幣對其他外國貨幣的匯率就可以通過基本匯率加以套算,這樣得出的匯率就是交叉匯率,(GossRate)又叫做套算匯率。例2002年3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基準匯率USD/RMB=8.2767,而國際市場上USD/CAD=1.5913,這樣可以套算出CAD/RMB=5.2012,表示1加元可以兌換5.2012人民幣。
二、從匯率制度角度考察:
1、固定匯率(Fixed Rate)
是指一國貨幣同另一國貨幣的匯率基本固定,匯率波動幅度很小。在金本位制度下,固定匯率決定於兩國金鑄幣的含金量,波動的界限是引起黃金輸出入的匯率水平,波動的幅度是在兩國之間運送黃金的費用。在二次大戰後到七十年代初的布雷頓森林貨幣制度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的貨幣規定含金量和對美元的匯率。匯率的波動嚴格限制在官方匯率的上下百分之一的幅度下。由於匯率波動幅度很小,所以也是固定匯率。
2、浮動匯率(Floating Rate)
是指一國貨幣當局不規定該國貨幣對其他貨幣的官方匯率,也無任何匯率波動幅度的上下限,本幣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決定,自由漲落。外幣供過於求時,外幣貶值,本幣升值,外匯匯率下跌;相反,外匯匯率上漲。該國貨幣當局在外匯市場上進行適當的干預,使本幣匯率不致波動過大,以維護該國經濟的穩定和發展。
人民幣匯累創新高
三、從銀行買賣外匯的角度考察:
1、買入匯率(BuyingRate)
又叫做買入價,是外匯銀行向客戶買進外匯時使用的價格。一般地,外幣摺合本幣數較少的那個匯率是買入匯率,它表示買入一定數額的外匯需要付出多少該國貨幣。因其客戶主要是出口商,賣出價常被稱作「出口匯率」。如2002年3月5日USD/RMB的買入匯率是8.2635,銀行買入1美元外匯,付給客戶8.2735元人民幣。
2、賣出匯率(selling Rate)
又稱外匯賣出價,是指銀行向客戶賣出外匯時所使用的匯率。一般地,外幣摺合本幣數較多的那個匯率是賣出匯率,它表示銀行賣出一定數額的外匯需要收回多少該國貨幣。因其客戶主要是進口商,賣出價常被稱作「進口匯率」。如2002年3月5日USD/RMB的賣出匯率是8.2899,銀行買出1美元外匯,向客戶收取8.2899元人民幣。買入賣出價是根據外匯交易中所處的買方或賣方的地位而定的。買賣價之間的差額一般為1%~5%左右,這是外匯銀行的手續費收益。如2002年3月5日USD/RMB的買入匯率和賣出匯率相差0.0264,這就是銀行的手續費。
3、中間匯率
它是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數。報刊報導匯率消息時常用中間匯率。
四、從外匯交易支付通知方式角度考察:
1、電匯匯率
電匯匯率是銀行賣出外匯後,以電報為傳遞工具,通知其國外分行或代理行付款給受款人時所使用的一種匯率。電匯系國際資金轉移中最為迅速的一種國際匯兌方式,能在一、三天內支付款項,銀行不能利用客戶資金,因而電匯匯率最高。
外匯匯率
2、信匯匯率
信匯匯率是在銀行賣出外匯後,用信函方式通知付款地銀行轉會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由於郵程需要時間較長,銀行可在郵程期內利用客戶的資金,故信匯匯率較電匯匯率低。3、票匯匯率
票匯匯率是指銀行在賣出外匯時,開立一張由其國外分支機構或代理行付款的匯票交給匯款人,由其自帶或寄往國外取款。由於票匯匯率從賣出外匯到支付外匯有一段間隔時間,銀行可以在這段時間內佔用客戶的資金,所以票匯匯率一般比電匯匯率低。
五、從外匯交易交割期限長短考察:
1、即期匯率(SpotRate)
是指即期外匯買賣的匯率。即外匯買賣成交後,買賣雙方在當天或在兩個營業日內進行交割所使用的匯率。即期匯率就是現匯匯率。即期匯率是由當場交貨時貨幣的供求關系情況決定的。一般在外匯市場上掛牌的匯率,除特別標明遠期匯率以外,一般指即期匯率。
2、遠期匯率(ForwardRate)
它是在未來一定時期進行交割,而事先由買賣雙方簽訂合同,達成協議的匯率。到了交割日期,由協議雙方按預訂的匯率、金額進行交割。遠期外匯買賣是一種預約性交易,是由於外匯購買者對外匯資金需在的時間不同,以及為了避免外匯風險而引進的。遠期匯率是以即期匯率為基礎的,即用即期匯率的「升水」、「貼水」、「平價」來表示。其中,如果遠期匯率比即期匯率貴,高出的差額稱作升水(Premium);如果遠期匯率比即期匯率便宜,低出的差額稱作貼水(Discount);如果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相等,則沒有升水和貼水,稱作平價(Par)。
六、從外匯銀行營業時間的角度考察:
1、開盤匯率:
這是外匯銀行在一個營業日剛開始營業、進行外匯買賣時用的匯率。
2、收盤匯率:
這是外匯銀行在一個營業日的外匯交易終了時的匯率。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外匯交易設備的現代化,世界各地的外匯市場連為一體。由於各國大城市存在時差,而各大外匯市場匯率相互影響,所以一個外匯市場的開盤匯率往往受到上一時區外匯市場收盤匯率的影響。開盤與收盤匯率只相隔幾個小時,但在匯率動盪的今天,也往往會有較大的出入。
七、根據外匯管制情況的不同來劃分
1、官方匯率
官方匯率是由一個國家的外匯管理機構制定公布的匯率。在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這種形式的匯率占據主導地位,而外匯管制比較松的國家,官方匯率只取中心匯率的作用。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資料,成員國官方規定匯率分以下幾種:⑴釘住某一種貨幣而規定的;⑵有限彈性地釘住某一種貨幣;⑶合作安排決定的;⑷根據一套指標進行調整的;⑸按管理浮動規定的;⑹按照獨立浮動規定的;
2、市場匯率
市場匯率是指在自由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的實際匯率。隨外匯供求狀況的變化而上下波動。政府要想對其匯率進行調節,就必須通過影響外匯市場進行干預。當政府對市場匯率無力進行干預或控制時,往往採取宣布貨幣貶值的方法來解決。
3、黑市匯率
黑市匯率是在外匯黑市市場上買賣外匯的匯率。在嚴格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外匯交易一律按官方匯率進行。一些持有外匯者以高於官方匯率的匯價在黑市市場上出售外匯,可換回更多的該國貨幣,而這是黑市外匯市場的外匯供給者;另有一些不能以官方匯率獲得或獲得不足夠的外匯需求者便以高於官方匯率的價格從黑市外匯市場購買外匯,這是黑市外匯市場外匯的需求者。
八、另外,人們常談論的匯率種類還有以下幾種:
1、現鈔匯率(Bank Notes Rate)
又稱現鈔買賣價。是指銀行買入或賣出外幣現鈔時所使用的匯率。從理論上講,現鈔買賣價同外幣支付憑證、外幣信用憑證等外匯形式的買賣價應該相同。但現實生活中,由於一般國家都規定,不允許外國貨幣在該國流通,需要把買入的外幣現鈔運送到發行國或能流通的地區去,這就要花費一定的運費和保險費,這些費用需要由客戶承擔。因此,銀行在收兌外幣現鈔時使用的匯率,稍低於其他外匯形式的買入匯率;而銀行賣出外幣現鈔時使用的匯率則於外匯賣出價相同。
2、名義匯率
也即市場匯率,與實際匯率對稱,是一種貨幣能兌換另一種貨幣的數量。名義匯率通常是先設定一個特殊的貨幣如美元、特別提款權作為標准,然後確定與此種貨幣的匯率。匯率依美元、特別提款權的幣值變動而變動。名義匯率不能反映兩種貨幣的實際價值,是隨外匯市場上外匯供求變動而變動的外匯買賣價格。
3、實際匯率
即法定匯率。實際匯率是按照鑄幣平價或黃金平價來制定的匯率。在金本位制度下,各國規定了每一鑄幣單位的含金量,兩種貨幣的含金量的對比稱為鑄幣平價。這是在金本位制度下兩種貨幣實際價值的對比形成的匯率,是金本位制度下的實際匯率。在紙幣流通制度下,紙幣是黃金的價值符號,起初規定了紙幣的含金量,這種紙幣的含金量的對比稱為黃金平價,以黃金平價作為匯率的決定基礎。後由於紙幣的法令含金量與紙幣的實際代表的黃金量脫節,因而紙幣匯率改由其實際價值的對比來確定其匯率。總之,無論是在金本位制度、紙幣流通制度下決定匯率的基礎都是貨幣實際價值的對比,實際匯率不依外匯市場供求波動而波動,不是市場實際外匯買賣的匯率而應是買賣外匯的基礎。外匯市場上實際買賣外匯的匯率總是偏離實際匯率。
㈥ 外匯匯率的匯率制度
所謂有效匯率,是指由貿易權重確定的外幣的加權平均價格。組織測算成員有效匯率時,一般選擇該國前20名貿易夥伴國,按照每一貿易夥伴國在該進出口貿總額中所佔的比重確定貿易權重,該國貨幣的名義有效匯率等於這20個國家本幣對所求外幣的名義匯率的加權平均數。將名義有效匯率剔除該國當年的物價上漲因,就得到實際有效匯率。由於實際有效匯率不僅考慮了本國的主要貿易夥伴國貨幣的變動,而且剔除了通貨膨脹因素,與單純運用名義匯率相比,能夠更加全面地反映一國貨幣的對外值。如果一國的實際有效匯率上升,意味著該國的貨幣對外貶值較主要貿易夥伴國貨幣對外貶值的平均幅度更大,該國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相對提高,有利於出口不利於進口,貿易收支容易出現順差,反之則相反。
匯率制度又稱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是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該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是各國或國際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作出的系統規定。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匯率變動幅度的大小,匯率制度可分為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以本位貨幣本身或法定含金量為確定匯率的基準,匯率比較穩定的一種匯率制度。在不同的貨幣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固定匯率制度。
浮動匯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一國不規定本幣與外幣的黃金平價和匯率上下波動的界限,貨幣當局也不再承擔維持匯率波動界限的義務,匯率隨外匯市場供求關系變化而自由上下浮動的一種匯率制度。該制度在歷史上早就存在過,但真正流行是1972年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崩潰以後。 a. 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b. 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c. 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d. 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過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⑴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該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金本位下匯率制度的特點:
是一種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該體系的匯率制度安排,是釘住型的匯率制度。
a. 黃金成為兩國匯率決定的實在的物質基礎。
b. 匯率僅在鑄幣平價的上下各6‰左右波動,幅度很小。
c. 匯率的穩定是自動而非依賴人為的措施來維持。
⑵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基本內容:
a. 實行「雙掛鉤」,即美元與黃金掛鉤,其他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b. 在「雙掛鉤」的基礎上,《國際貨幣基金協會》規定,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一般只能在匯率平價+-1%的范 圍內波動,各國必須同IMF合作,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保證匯率的波動不超過該界限。
由於這種匯率制度實行「雙掛鉤」,波幅很小,且可適當調整,因此該制度也稱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或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度。(adjustable peg system)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特點:
a. 匯率的決定基礎是黃金平價,但貨幣的發行與黃金無關。
b. 波動幅度小,但仍超過了黃金輸送點所規定的上下限。
c. 匯率不具備自動穩定機制,匯率的波動與波幅需要人為的政策來維持。
d. 央行通過間接手段而非直接管制方式來穩定匯率。
e. 只要有必要,匯率平價和匯率波動的界限可以改變,但變動幅度有限。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作用:
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度從總體上看,在注重協調、監督各國的對外經濟,特別是匯率政策以及國際收支的調節,避免出現類似30年代的貶值「競賽」,對戰後各國經濟增長與穩定等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缺陷:
a. 匯率變動因缺乏彈性,因此其對國際收支的調節力度相當有限。
b. 引起破壞性投機。
c. 美國不堪重負,「雙掛鉤」基礎受到沖擊。
⑶浮動匯率制度
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a.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b.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該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該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c.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d.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
4.匯率制度的創新應用——香港聯系匯率制度
香港聯系匯率制度1
香港歷史上曾實行了多種貨幣本位和匯率制度。1842至1935年為銀本位制;1935至1972年為英鎊匯兌本位制;1972年7月至1974年11月實行港元與美元掛鉤的固定匯率制(1美元兌5.65港元);1974年11月1983年10月實行自由浮動匯率制;1983年10月開始,實行聯系匯率制度至今。聯系匯率與市場匯率、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並存,是香港聯系匯率制度最重要的機理。
准確來說,聯系匯率制度是一種貨幣發行局制度。根據貨幣發行局制度的規定,貨幣基礎的流量和存量都必須得到外匯儲備的十足支持。換言之,貨幣基礎的任何變動必須與外匯儲備的相應變動一致。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聯系匯率制度的重要支柱包括香港龐大的官方儲備、穩健可靠的銀行體系、審慎的理財哲學,以及靈活的經濟結構。
聯系匯率制的實施,有著深層的政治及經濟原因。
香港聯系匯率制度2
1982年9月,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正式開始談判。由於最初談判進展緩慢,導致謠言四起,人心浮動,房地產市場崩潰,港元不斷貶值。其間,香港各階層人士多次呼籲港府出面挽救港元,但港英當局以種種理由進行推諉。1983年9月24日,港元在外匯市場上暴跌,對美元匯價逼近1:10,港匯指數也銳挫至57.2的歷史最低水平。在如此嚴峻的形勢下,港英當局不得不放棄其完全不幹預貨幣市場的原則,轉而接受經濟學家格林伍德的建議——建立一個釘住美元的浮動匯率制。
簡言之,匯率水平就像其他任何商品的價格一樣,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如果一個國家感覺自己的貨幣匯率太高了,那麼只要多印一點自己的貨幣,投放到市場上,供應量增加,其價格也就是匯率自然會下來,所以要讓自己的貨幣貶值,政府是較容易做到的,但要讓自己的貨幣升值,就不是完全靠主觀意願能做到的,因為政府需要用外匯來支持自己的匯率,但它自己不能印外幣,所以它對該國貨幣的支持能力是由它所持有的外匯儲備量決定的。在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印尼、韓國等最終不得不讓自己的貨幣大幅貶值,便是由於沒有足夠的外匯儲備,而聯系匯率制度就是以一系列制度來保證有足夠的外匯儲備去支持事先固定的匯率,並且在制度上保證供需關系最終會自動調整到固定的匯率水平,達到平衡。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一點,就是在發行該國或該地區貨幣時,其數量不能超過自己的外匯儲備,比如說香港政府最終把把港元匯率固定在1美元兌7.8港元左右,即每發行7.8港元,至少要相應地有1美元的儲備,這樣,它就能確保不至於在有人大量拋出港幣時,沒有足夠的美元以固定的匯率買入,由於金融體系的放大作用,盡管香港政府可能只發行了一定數量的港幣,但市場上實際的資金量,再加上銀行存款金額,要大大超過這一數字,所以,香港特區的美金儲備量要超過港幣的實際投放量。
而在日常運作中,一旦對美元需求增大,港幣要貶值時,香港政府便會用它的美元儲備買入港元,以維持固定匯率,這時候,隨著買入港元的活動越來越深入,市面上港幣越來越少,獲取港幣的成本越來越高,也就是港幣的利率水平越來越高,與此同時,利率的大幅上升,也會最終使投資者感覺與其換成美元取得低利息,還不如以港幣賺取高利息,這也會使拋港幣、買美元的人減少,最終使其匯率穩定在固定匯率上,而無須政府繼續入市干預。相反,當港幣需求增大,產生升值壓力時,政府會拋出港幣買入美元,從而促使對港幣的需求減少,對美元的需求增大。
聯系匯率制度的實施,迅速地穩定了香港貨幣。十多年來,香港聯系匯率制度受到多次的挑戰。其間,經歷了1987年的全球性股災、1990年的海灣戰爭、1991年國際商業銀行倒閉、1992年歐洲匯率機制風暴、1995年墨西哥貨幣危機以及1997年下半年以來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但香港貨幣都能一一化解風險,成功地經受住了考驗。港幣信譽卓著,堅挺穩定。與此同時,香港經濟運行良好,其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不斷得到鞏固和加強。所有這些,聯系匯率制度都起到了重要的、不可磨滅的作用。
對香港而言,由於其典型的外向型經濟的特點,決定了其經濟對外有著強烈的依附性,外資和外貿在經濟中佔有極大的比重。因此,本地經濟的增長往往受到各種無法預料和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在這種情況下,用港元釘住美元,穩定匯率,減少了國際貿易和經濟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外匯風險,有利於各類長期貿易及經濟合同的締結及國際資本的集系,從而給香港帶來了更多的利益和機會。這些也可以說是導致聯系匯率制度得以產生並持續下來的內在根源。
由此可見,聯系匯率制度可以調節市場,使匯率穩定在一個固定水平上,但同時也要看到,聯系匯率制度也有其不利的一面,由於政府特別關注外匯市場上的供需關系,它的貨幣數量不完全受到市場對其貨幣的供求關系的影響,比如,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港元受到投機資金的沖擊,在聯系匯率制度的作用下,港幣利率高漲,並影響到地產、金融等行業,但香港政府卻一時難以像別的國家或地區一樣,通過調低利率來刺激經濟,因為它的利率水平是由外匯市場決定的,所以聯系匯率制度是相當嚴格、彈性很小的一種體制,並非對每一個國家或地區都適合。
因此,香港的聯系匯率制度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缺點。
①它使得香港的利率和貨幣供應受制於美國的利率政策和貨幣政策,從而嚴重地削弱了這兩個經濟杠桿的調節能力。
②聯系匯率制度還被認為是造成香港高通貨膨脹和實際上的負利率並存的主要原因。
③由於實行了聯系匯率,也無法通過匯率的手段來調節國際收支狀況等等。
但是,盡管存在著種種缺陷,香港的聯系匯率制度有著深刻和堅實的經濟基礎,歷史也肯定了其穩定經濟和市場的作用,同時,經過十多年的風雨和考驗,這一制度本身也日趨完善。
建國至今人民幣匯率年表(1949年-1952年採用浮動匯率換算,53-71年都是2.462) 年份匯率2.4622.2451.9891.9611.8591.9411.8581.6841.5551.4981.7051.8931.9762.320年份匯率2.9373.4533.7223.7223.7654.7835.3235.5165.7628.6198.351 8.3148.2908.279年份匯率8.2788.2798.2778.2778.2778.09228.19177.97357.52156.93856.836.6156. 38516.298
㈦ 我國現行匯率制度的特點
我國現行的匯率制度屬管理浮動類型.正式表述,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單一的"是確定要把改革前的官定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合而為一而言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其主要內容包括:1.指定準許經營外匯的銀行,在全國外匯交易中心,近市場交易規則買賣外匯;2匯率波動超過政府認定的一定幅度,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買賣外匯入市干預;3.根椐前一日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形成的價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及其他主要傾向的匯率;4各指定準許經營外匯的銀行以此為依所在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自行掛牌,對客戶買賣外匯
㈧ 目前imf將中國劃分為什麼匯率制度
不是IMF故意做的,我國的匯率制度本來就是「固定釘住匯率」。 05年匯改以前,人民幣是按8.28的比率釘住美元。 而現在人民幣是釘住一攬子貨幣(幾種不同的貨幣),只不過人民銀行允許每天有適當的波動,波動的幅度每天不超過千分之3。
㈨ 國際貨幣體系從貨幣本位及匯率制度兩個角度分別是怎樣分類的
您好!按照本位機制劃分,國際貨幣體系大致經歷了國際金本位制的自發國際貨幣體系、國際「黃金—美元」本位制的布雷頓森林體系、國際美元本位制的牙買加體系等幾個主要發展階段。一、國際貨幣體系的演變1、自發國際貨幣體系。真正意義上的國際貨幣體系是從國際金本位制的自發國際貨幣體系開始的,大約形成於19世紀70年代,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結束,它並不是國際協議的結果,而是交易制度、交易習慣和國內法緩慢發展起來的結果,反映的是英國在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中的支配地位。(1)自發國際貨幣體系形成的歷史和經濟背景。一是英國世界第一強國地位的形成。17世紀發生的歐洲大陸戰爭引發對軍需物資的大量需求,同時引發大量難民逃往海峽對面的英國。英國人抓住機會利用這些勞動力和他們帶來的技術,打下了扎實的工業基礎,發展了軍事力量,贏得了其後100多年的征戰歐亞美的國際戰爭,最終於18世紀後期成為國際政治格局上無可比擬的世界強國,並且通過工業革命,於19世紀中葉成為全球第一個經濟霸權國家。二是由於認識到黃金比白銀更適於遠距離、大規模的國際貿易,英國率先通過法令規定英鎊的黃金含量,正是採用金本位制度。以倫敦和英鎊為中心的國際貿易和支付網路覆蓋全球,英鎊憑借英國在國際貿易和金融方面的霸權地位成為國際間最主要的結算手段,甚至成為某些國家的儲備貨幣。三是當時的各主要資本主義強國先後實行了金本位制。由於當時銀價暴跌引發大量的套利行為,造成銀本位、金銀復本位貨幣制度的混亂,影響了發達國家國際貿易和國際信貸的發展,德國、美國、法國、荷蘭、俄國、日本等國或是出於自願或是迫於形勢先後確立金本位機制,以法令規定本國貨幣的含金量。在這種背景下,各國的金本位制在各國經濟、政治力量對比的基礎上逐步國際化,通過各國貨幣的法定含金量確定了貨幣關系,自發形成了國際貨幣體系。(2)自發國際貨幣體系的運行機制。第一,本位機制。很明顯,第一個成型的國際貨幣體系是金本位制。基本規則是:黃金是國際貨幣,各國貨幣規定含金量並作為兌換基礎;國內貨幣供應量受黃金儲備制約;黃金自由鑄造、自由兌換、自由進出口。第二,匯率安排機制。金本位制下的匯率安排機制是典型的固定匯率制,自發安排,市場自動調節,匯率波動以法定平價為基礎,按照供求關繫上下波動,但是波動限度受黃金輸送點限制。第三,儲備機制。黃金是主要國際儲備貨幣,在運行中英鎊事實上發揮了同等作用,成為使用最廣泛的貿易結算工具,進而成為各國中央銀行國際貨幣儲備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第四,國際收支調節機制。國際收支按照物價鑄幣流動機制自動調節,逆差國貨幣供應下降,物價水平下降,提高了本國商品國際競爭力,進口減少而出口增加,直至國際收支達到均衡;反之亦然。(3)金本位制的內在矛盾及其瓦解。金本位制的內在矛盾主要有三點:一是黃金作為一種自然資源,生產和供應具有不穩定性,一方面使得其價格動盪動搖其作為穩健貨幣制度的基礎,另一方不能適應世界經濟和貿易快速增長的需要。二是對外平衡與國內經濟穩定的矛盾,一國國際收支不平衡時必須付出通貨膨脹或經濟緊縮的代價,影響國內的經濟福利。三是金本位制的運行缺乏國際監督和保障機制,僅僅依靠各國自發承認國內經濟服從對外平衡的運行規則。這些局限性註定了在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發展的不平衡性加劇、根本矛盾爆發後金本位制的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是這種矛盾的總爆發,從而進一步嚴重破壞了金本位制的根基。1931和1933年英國、美國先後被迫廢除金本位制,最終宣告這一貨幣體系的結束。2、布雷頓森林體系。1944年7月,在美英的推動下,同盟國在美國布雷頓森林召開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建立起布雷頓森林國際貨幣體系,直至1971年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停止兌換黃金而解體。布雷頓森林國際貨幣體系是一種國際協定安排,反映的是美國的政治經濟霸權。(1)布雷頓森林國際貨幣體系形成的背景。一是當時的國際經濟環境需要一個穩定的國際貨幣秩序。兩次世界大戰和1929-1933年的世界經濟危機,使得國際貨幣金融關系極度混亂和動盪,國際間的貿易、貨幣金融以及國際經濟合作發生了困難。戰後各國為了恢復和發展經濟,迫切需要一種統一的、穩定的、有效運行的國際貨幣秩序,為國際貿易和經濟發展提供基本條件。二是美國憑借綜合政治經濟實力取得國際金融領域的主導權。兩次世界大戰使得遠離戰爭中心的美國獲得發展契機,成為戰爭軍需和戰後恢復的唯一的商品、資金供應國,得以迅速崛起;與之相反,英國經濟在戰爭中遭到極大破壞而迅速衰落。實力對比的懸殊使得英國雖不情願但不得不把新的國際貨幣制度的創立權交給美國。這才有了「懷特方案」戰勝「凱恩斯計劃」並成為《國際或基金協定》的基礎。(2)布雷頓森林體系的運行機制。第一,本位機制。規定美元黃金官價(1美元等於0.888671克黃金),參加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可按照官價將持有美元向美國政府兌換黃金;參加國貨幣與美元掛鉤,以美元的含金量為平價確定兌換率或者直接規定比價。第二,匯率安排機制。實行「可調節的釘住匯率安排機制」,各參加國貨幣按比價直接盯住美元,評價匯率一經確定不能隨意更改,匯率波動上下限各為1%,各國貨幣當局有義務維持波動界限;參加國匯率變動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一安排和監督,國際收支出現根本性不平衡時,可要求變更匯率,幅度在10%內的自行調整,幅度超過10%的需經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批准。第三,貨幣儲備機制。以黃金為基礎的美元成為主要國際儲備貨幣,美國保證提供用於國際儲備和國際支付的美元,保證各國按官價向美國兌換黃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特別提款權補充黃金、美元作為國際貨幣儲備。第四,國際支付調節機制。參加國發生暫時性支付危機時可按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份額以貸款方式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借款,以平衡其國際收支;每年借款不得超過其份額的25%,累計借款不得超過125%。(3)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缺陷及其解體。布雷頓森林國際貨幣體系的缺陷主要有:一是美元對外負債增長快於美國黃金儲備增長,造成美元兌換黃金的金本規則無法執行。隨著世界經濟增長,美國要保證參加國不斷增加的對美元儲備的需求,但是要面臨黃金因為生產因素供應不足的困境,使得美國陷入兩難困境。二是固定匯率剛性和參加國國際收支調節的不對稱性。為了維持匯率波動幅度,參加國無論順差還是逆差都必須積累一定量的美元儲備,特別是逆差國要犧牲其國內經濟目標,然而美國卻例外,它還可以通過輸出美元彌補逆差,這種不對稱性造成了各國利益矛盾。這些缺陷伴隨著美國經濟相對衰落暴露出來,美元危機頻頻爆發,貨幣體系運行的前提和規則遭到破壞,在採取各種挽救措施無效後,最終於1971年停止了運行。3、牙買加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主要西方國家貨幣開始自由浮動。1973年,第一石油危機爆發,西方經濟陷入混亂,浮動匯率卻在衰退和混亂中表現良好。1975年西方六國在首次首腦會議上紛紛表示接受現實,放棄重建固定匯率的嘗試,形成決議要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修改章程,承認浮動匯率。1976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通過《牙買加協定》,承認了既成事實,正式開始了牙買加體系時代。(1)牙買加體系形成的背景。當時雖然日本、聯邦德國、法國等主要工業化國家經濟實力快速增長,美國經濟相對衰落,但是美國仍然是經濟實力最強的國家。特別是美國在工業生產等領域遠遠領先於其他國家。同時美國仍然是世界上最有實力的政治大國、最先進的軍事大國,綜合實力居世界首位。以雄厚實力為基礎的美元仍然享有很高的聲譽,仍然是國際儲備貨幣的主體、國際信貸和計價結算標准、國際清算支付手段,沒有任何一種貨幣能取代它的地位(2)牙買加體系的運行機制。第一,本位機制。牙買加體系的本位機制是國際美元制,美元與黃金脫鉤,黃金不再是平價基礎;美元是國際貨幣體系中心貨幣,同時國際貨幣多樣化;各主要工業化國家直接將貨幣釘住美元;各國不再就黃金問題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履行義務。第二,匯率安排機制。各國根據情況自由作出匯率安排,匯率體系容納單獨浮動、聯合浮動、釘住某一貨幣等混合安排。第三,國際儲備機制。美元是最重要的國際儲備貨幣,日元、馬克(後來的歐元)、黃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作為補充,越來越呈現多樣化。第三,國際收支調節機制。參加國可以通過基金組織貸款、匯率機制、利率機制、國際間政策協調、國際金融市場融資等多種方式調解國際收支平衡。(3)牙買加體系的局限性及國際貨幣體系的未來趨勢。其局限性在於:第一,本位機制受美國經濟和美元信用影響,基礎不穩定、牢固。美國經濟自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實力相對削弱,國際收支出現大量逆差,美元幣值發生變動,導致了各國特別是主要工業化國家的現實利益矛盾,不利於世界經濟健康發展。第二,匯率體系不穩定,多種匯率制度並存加劇了匯率體系運行的復雜性,匯率波動和匯率戰不斷爆發,助長了國際金融投機活動,金融危機風險大增,國際貿易的發展受到影響。第三,國際收支調節機制在多樣化的同時也暴露出不健全的一面,比如匯率調節機制受出口商品彈性限制、利率機制的副作用、商業銀行的逐利性競爭導致貸款約束放鬆並造成發展中國家的外債積累甚至危及。現有國際貨幣體系的不穩定必將呼喚一個新的體系誕生,無論這個新體系有沒有理想模式,未來現實的國際貨幣體系肯定是當時世界政治經實力和權力利益較量的結果。4、關於國際貨幣體系演變的小結。縱觀國際貨幣體系100多年來的演變歷史,實質上是國際貨幣形態和匯率制度的變化過程。國際貨幣形態更替反映了經濟霸權力量轉移和世界經濟格局的變化。匯率制度變化兩次從固定走向浮動甚至無序,既反映出世界各國對於穩定貨幣秩序的渴求,也反映出各國特別是大國之間利益矛盾的不可調和性。這樣的矛盾還將在未來的國際貨幣體系演變中持續下去。5.關於現行國際貨幣體系的未來前景,不同學者有不同的觀點。BarryEichengreen認為,美國的雙赤字不可持續,美元地位將下降,現行貨幣體系將逐步朝著國際貨幣多元化的方向演進。美國的經常賬戶赤字將使美元作為儲備貨幣的吸引力下降,在可預見的未來,美元和歐元很可能分享國際儲備貨幣的地位;20年後,人民幣說不定也會是主要國際貨幣之一。蒙代爾認為,從長期看,國際貨幣體系內國家有可能整合成若干貨幣區(如分別以美元、歐元和日元為核心的貨幣區),之後,只要有兩個貨幣區的匯率保持穩定,就能「誘使」第三個貨幣區的貨幣加入這一「匯率穩定機制」,從而實現全球匯率的穩定。可以看出,Eichengreen認為貨幣體系會朝著多元化貨幣體系演進,蒙代爾認為貨幣體系會朝著區域化貨幣體系演進。這兩種觀點代表著國際貨幣體系兩種不同的演進方向。一方面,從貨幣體系發展歷史來看,布雷頓森林體系解散以後,美元作為惟一的國際儲備貨幣已經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以美元佔主導、歐元、日元、英鎊並存的多元化國際儲備貨幣體系。胡錦濤在G20領導人峰會上也倡導建立多元化的國際貨幣體系。未來人民幣也有可能成為國際儲備貨幣。另一方面,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區域合作方興未艾,區域貨幣一體化的進程加快。1999年成立的歐元區是區域貨幣合作的典範,東亞、海灣、北美等貨幣合作取得不同程度的進展。綜上所述,從中期和長期來看,國際貨幣體系朝著區域化、多元化方向發展,這也是由國際貨幣體系發展歷史的內在規律決定的。但從短期來看,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的近景取決於全球經濟失衡能否得到平穩的調節。全球經濟失衡表現在以美國為代表的經常賬戶巨額逆差,和以中國為代表的經常賬戶巨額順差。產生這一失衡的根本原因在於美元本位制。美元作為世界貨幣,必須通過經常賬戶逆差向外輸出美元,提供國際流動性。美國逆差,就會相應的導致其他國家的順差。拿中國來說,中國經常賬戶巨額順差,擁有巨額外匯儲備,為了保值和增值,中國只能將這些外匯儲備投資美國的國債和財政部債券。巨大的資金供給又導致了美國國債利率和聯邦基準利率長期處於低利率水平。美國國內的低利率水平會促使美國國內資本流向經濟增長速度快的新興市場國家(如中國),這些資本同這些國家的廉價勞動力、資源等因素相結合的結果就是繼續生產大量的國際產出和供給,從而產生更大的美國經常賬戶逆差。所以,要調節全球經濟外部失衡首先需要美國抑制資本流出和增加出口。抑制資本流出需要提高利率,增加出口需要取消高科技產品出口的限制。只有當美國高利率能提高美國國內的儲蓄率又不抑制國內的產出時,世界經濟的失衡才能調整過來。而這一過程只能依靠消費的下降而投資不能下降。如果消費和投資同時下降,則會在長期內會導致美國產出能力和產出水平的下降,會對美國的經濟和世界的經濟構成較大的沖擊。那麼怎麼實現高利率條件下的消費下降和投資增加呢?關鍵是引導美國投資轉向外部需求彈性較小的生產部門(高科技部門)。要使這一過程得以順利進行,還需要美國取消高科技產品出口的限制。當這一限製取消後,由於發展中國家對科技技術的引進、高科技產品的購買的願望是十分強烈的,這樣高科技部門的投資回報率會比較高,進而會吸引美國國內的資本流入這些部門。這這樣,以大規模高科技產品出口的外需增長,勢必會糾正美國的經常賬戶逆差,從而改善全球經濟失衡。對於像中國這樣有大量經常賬戶盈餘的國家,則需要努力提高其國內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效率,以彌補外需下降造成的需求缺口。而國內儲蓄轉化為投資效率的提高依賴於國內金融發展水平的提高。所以,一方面,這些國家要努力培育金融市場,加強銀行業發展,培養金融人才,提高國內金融發展水平;另一方面,爭取發達工業化國家和國際組織(如IMF)提供切實基於國際合作的援助和指導,諸如在控制國際投機資本、提高銀行經營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幫助。從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全球經濟失衡的調節取決於逆差國和順差國的通力合作。調節經濟失衡是穩定現行貨幣體系的基礎,也是進一步改革貨幣體系的基石。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㈩ 發展中國家的匯率制度有哪些
匯率制度的內容:
1.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2.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
3.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4.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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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制度的研究包括兩個基本視角:匯率制度是如何形成和決定的?如何選擇匯率制度?前者是實證問題,後者屬於規范分析。
匯率制度分類是研究匯率制度優劣性和匯率制度選擇的基礎,而對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關系的考察,首先在於對匯率制度如何分類。由於不同的分類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匯率制度的選擇成為宏觀經濟領域最具爭議性的問題。
考慮因素:
根據IMF1997年5月的《世界經濟展望》所做的分析,在選擇匯率制度時,應考慮一下因素:
第一,經濟規模與開放程度。如果貿易佔GNP份額很大,那麼貨幣不穩定的成本就會很高,最好採用固定匯率制度。
第二,通貨膨脹率。如果一國的通貨膨脹率比其貿易夥伴高,那麼它的匯率必須浮動,以防止它的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下降,如果通貨膨脹的差異適度,那麼最好選用固定匯率制度。
第三,勞動力市場彈性。工資越是具有剛性,就越需要選擇浮動匯率制,以利於經濟更好的對外部沖擊做出反應。
第四,金融市場發育程度。金融市場發育不成熟的發展中國家,選擇自由浮動制度時不明智的,因為少量的外幣交易就會引發市場行情的劇烈動盪。
第五,政策制定者的可信度。中央銀行的聲望越差,採用盯住匯率制來建立控制通貨膨脹信心的情況就越普遍。固定匯率制幫助拉丁美洲經濟減緩了通貨膨脹。
第六,資本流動性。一國經濟對國際資本越開放,保持固定匯率制就越難,就越傾向於採用浮動匯率制。[1]
制度特點:
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以本位貨幣本身或法定含金量為確定匯率的基準,匯率比較穩定的一種匯率制度。在不同的貨幣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固定匯率制度。
金本位制度
特點:是一種以黃金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該體系的匯率制度安排,是釘住型的匯率制度。
(1)黃金成為兩國匯率決定的實在的物質基礎。
(2)匯率僅在鑄幣平價的上下各6‰左右波動,幅度很小。
(3)匯率的穩定是自動而非依賴人為的措施來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