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銷售傭金稅前扣除的規定
法律分析:傭金一般是指企業在商品營銷業務過程中支付給中介人的代理、經紀手續費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傭金費用在銷售費用或營銷費用中列支。但是,稅法對傭金的稅前扣除有些限制性規定,而且內外資企業扣除額的規定也是不同的。
在內資企業所得稅方面,對支付給單位的傭金沒有比例限制;但支付給非本企業雇員的個人有5%的限制規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084號)第五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有合法真實憑證;支付的對象不得不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假如單位向本單位雇員支付傭金,按照稅法規定,則應視同工資薪金性質支付,並入計稅工資處理。
但是,稅法對保險企業手續費和傭金支付有非凡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保險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69號)規定:保險企業當年支付的代理手續費可在不超過代理業務實收保費8%的范圍內憑合法憑證據實扣除,保險企業當年支付的傭金可在不超過繳費期內營銷業務實收保費5%的范圍內憑合法憑證據實扣除。同一項保險業務不得同時扣除代理手續費和傭金。
文件同時規定:保險企業的直銷業務不得扣除代理手續費和傭金。代理手續費是指企業向受其委託,並在其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支付的費用;傭金是指公司向專門推銷壽險業務的個人代理人支付的費用。按此規定,保險企業支付給單位代理人的手續費,在代理業務實收保費8%的范圍內可以稅前扣除;支付給個人代理人的傭金,在推銷壽險業務實收保費5%的范圍內,憑合法憑證可以據實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均不得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 第五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有合法真實憑證;支付的對象不得不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假如單位向本單位雇員支付傭金,按照稅法規定,則應視同工資薪金性質支付,並入計稅工資處理。
❷ 給個人的銷售傭金,按什麼交個稅
2019年1月1日前是看合同類型,如果是勞動合同,是按照底薪加傭金來扣個稅,如果是勞務合同,按照勞務合同報酬交稅。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個稅法規定,不管是什麼收入,都叫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是一起按5000的起征點開始計算個稅。
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支付給個人傭金扣除嗎擴展閱讀:
個稅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❸ 給個人的銷售傭金,按什麼交個稅是按勞務報酬算么
給個抄人的銷售傭金,應該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3號)規定,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一般業務人員的提成計入銷售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業務人員
實際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業務人員
貸: 銀行存款
❹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如何做帳
傭金在會計的處理上是計入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傭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貸:庫存現金
交傭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4)支付給個人傭金扣除嗎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應當銷售費用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企業發生的與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不滿足固定資產准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日常修理費用和大修理費用等固定資產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
(二)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❺ 付給個人銷售傭金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嗎
一、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7修訂) 第八條 之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因此,你公司是法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不代扣代繳的法律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❻ 支付給客人傭金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首先,要明確「來對外」的自定義,不知樓主的「對外」是指向國內居民企業支付傭金還是向國外注冊的非居民企業支付傭金?如果是前者不用代扣代繳,如果是後者,則應按應付傭金*10%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二樓的,不對喔,15%是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
❼ 企業支付給中介單位和個人的傭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的規定:
一、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四、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五、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六、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❽ 支付給個人傭金的賬目處理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一是要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是支付的對象必須內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容納稅人或個人;
三是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一般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傭金在會計的處理上是計入營業費用(銷售費用)。
符合上述規定的傭金應計入營業費用(或銷售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