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利的等級是怎樣的啊
安利公司經銷商沒有等級之分。只有聘位。聘位越高的老師越謙卑。越能包容
B. 現在的三級分銷合法嗎
業內人士介紹稱,「三級分銷」體系具有一定風險。目前法律規定,「拉人頭」模式、「交會費」模式和「團隊計酬」模式屬於「傳銷」范疇,是違法行為。其中拉人頭被定義為,「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團隊計酬為「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拓展資料
會員可以通過兩種模式盈利,一種為三級代理模式,該模式採用三級無限循環計算方式,普通用戶需要升級代理,需要邀請3位用戶加入系統才行;另一種為店長模式,店長為整體團隊的領導,擁有超出3級模式的特權,可以通吃整條銷售線的提成,代理用戶需要升級店長,需要直接代理80位,間接代理120位。
據介紹,成為代理後,就可以獲得傭金。在某網站上購物,或者在該系統內領取優惠券,都會被計算交易金額,本人可以獲取二級下線的20%的傭金,三級下線的15%的傭金;如果是店長模式,則通吃所有代理的24%的傭金。
C. 哪家證券公司的傭金最低是多少
不同的營業部的傭金比例不同,部分營業部要收每筆收1-5元委託(通訊)費。一般來說交易傭金是買賣股票金額的0.1%-0.3%(網上交易少,營業部交易高,可以講價,一般網上交易0.18%,電話委託0.25%,營業部自助委託0.3%。),每筆最低傭金5元,印花稅是賣出股票金額的0.1%(基金,權證免稅),上海每千股股票要1元過戶手續費(基金、權證免過戶費),不足千股按千股算。因為每筆最低傭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為5÷傭金比率、約為(1666-5000)元比較合算. 如果沒有每筆委託費,也不考慮最低傭金和過戶費,傭金按0.3%,印花稅0.1%(單邊)算,買進股票後,上漲0.71%以上賣出,可以獲利。買進以100股(一手)為交易單位,賣出沒有限制(股數大於100股時,可以1股1股賣,低於100股時,只能一次性賣出。),但應注意最低傭金(5元)和過戶費(上海、最低1元)的規定。
(3)國家容許的傭金許盈利分享的級別擴展閱讀:
手續費的基本構成:
1、印花稅 0。1% (此項只在賣出股票時收取,買入不收。交給國家,此項固定)2、給證券公司的交易傭金(至少5元) 此項費用各證券公司有不同,但收費一般不高於0。3%,如果是網上交易,這項通常收0。1%左右。 (有些證券公司為吸引客戶,會根據客戶資金或交易量大小收取不同級別的交易傭金,0.3%、0.1%、甚至0.1%以下都是可能的.您可以根據自己情況和所在證券公司商談,這部分費用,決定權在證券公司,相對的,證券公司熊市收費比牛市便宜。采蓮江上 注)3、過戶費買賣上海交易所的股票,每一千股交一元,買入或賣出都要交。但買賣深圳交易所的股票沒有此項費用。 (第1和第3基本固定,印花稅,國家有時會視需要調整。另外,交易方式不同各證券公司收費也會不一樣,比如,交易所現場交易、網上交易、電話交易。大家可向所在證券公司進一步查實)。
我國現行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所依據的是2002年5月1日起執行的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計委、國家稅務總局共同發布的《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該通知的第一條明確規定「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
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依據該規定,我國目前所實行的是最高限額內向下浮動的傭金制度,而非完全的傭金自由化。
D. 一文讀懂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很美很激烈
上周,啟德教育終止港股上市轉戰A股的事情在圈內盛傳,傳統留學機構進行資本運作總是一波三折。同樣,在留學行業內,近年出現的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的發展也引人注意。
今年2月,上海留成網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即「柳橙網」)獲批新三板掛牌上市,成為留學行業中第一家獨立登陸公開資本市場的企業。同月,大連拓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芥末網」)也申請掛牌新三板。
傳統留學中介大多依靠消費者(學生或家長)前端收費,以及院校返佣。但在「互聯網+留學」發生作用之後,互聯網模式降低了對學生的收費,大部分營收來自院校返佣,重塑成本結構是否也帶來別的問題?未來它們的商業模式又將如何發展?鯨媒體帶大家來看看幾個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是如何打拚的。
1 新三板上的較量:柳橙網 VS 芥末網
成立於2011年5月的柳橙網於2013年7月開始正式營業,而芥末網成立於2010年7月。從商業模式看,兩者都號稱是通過互聯網平台為用戶提供出國留學一攬子解決方案。柳橙網「通過自有的留學平台——柳橙網(www.51liucheng.com)和子品牌——柳橙留學商城(mall.51liucheng.com),從出國留學申請切入,整合國內留學專家、海外各院校及其代理機構等資源,為出國留學人員提供留學在線申請、簽證及全程套餐等服務。」
芥末留學則「藉助自有網站芥末網(www.jiemo.net)、芥末雲申請系統、聚留學APP等服務系統,通過自有顧問、技術團隊,為國內學生提供日本、英國、澳洲等國家的海外院校留學申請、簽證辦理、租房中介等留學相關服務。」
向C端收取的申請服務費佔比逐年下降
柳橙網——
據柳橙網招股書披露,其營業收入來自兩方面:海外傭金收入和訂單收入。其中,海外傭金收入的佔比從不足1/4上升為超過2/3,而訂單收入卻下降至近1/3。
(數據來源:芥末網公開轉讓說明書)
報告期內前兩年毛利率較平穩,2015年1-9月有所下降,主要是因為留學服務行業的季節性特徵所致。每年10月份是學生入學的高峰期,公司的海外院校傭金和學生留學服務費收入的確認均以學生成功入學為准,因此2015年1-9月業務收入顯示相對較低。同時,公司由於輕資產運營的特徵,營業成本主要為人員薪酬和費用,與公司人員規模和隊伍相關,並不存在季節性變化。因此,2015年前9月毛利率有所下降。
未來規劃:柳橙網拓展平台服務費用,芥末網發力留學後市場
柳橙網——
柳橙網招股書在盈利模式這一塊表示:
「公司的現階段及未來可預期的收入模式主要包括訂單及傭金收入、平台使用費收入、平台信息支持服務收入、產品推廣收入、競價排名收入。」
其中,訂單及傭金收入(包括來源於用戶訂單購買收入和學生入學返佣)是目前主要的收入來源,和上述的收入構成表一致。而為什麼會有其他幾個收入?招股書中也給出了答案:
「平台使用費(收入)——服務供應商入駐平台,需要柳橙網評估上線。目前平台使用費用對服務供應商是免費的,隨著平台注冊用戶增加、平台品牌和知名度得以提升,未來服務供應商進入商城需要繳納平台使用費;
平台信息支持服務費用(收入)——隨著柳橙網平台完善,信息支持、軟體服務等功能不斷提供給服務供應商,柳橙網根據發展時機確認進行平台信息支持服務費用的收取;
產品推廣(收入)——柳橙網吸引了眾多在線教育客戶,客戶通過頁面產品瀏覽,將獲取最新主推的產品內容,並進行訂單購買行為。柳橙網定期主推優質產品服務商,服務商將有更多機會展示自己的優質教育產品,柳橙網獲得頁面產品推廣收入,推廣方式不限於頁面,包括微博、微信的在線推廣方式;
競價排名(收入)——目前競價排名免費,也是隨著柳橙網用戶和知名度不斷增大,產品頁面展示位置主次等,未來柳橙網將收取競價排名費。」
芥末網——
與柳橙網不同的是,芥末網已經開始發力留學後市場了,這從前面其收入構成表中也能體現——近年推出了短期游學服務,依靠其他留學相關服務獲得的收入遞增。「公司目前已經逐步為取得海外留學簽證的用戶提供住宿、寬頻辦理、升學輔導、就職輔導等相關境外服務。未來將通過入股、收購和兼並等多種多樣的方式布局和建設整個產業的生態鏈條,完成從留學前到留學中到留學後全留學生命周期的產業生態鏈條。」
由此可見,柳橙網和芥末網這兩個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對未來走的發展路徑不太一樣。行業里其他家又是怎麼玩的?
2 其他兩家:51offer去年開始拓展海外租房業務,順順做留學顧問O2O平台
51offer——
上海匯紫商務咨詢有限公司旗下的51offer是一款幫助留學生一鍵式免費申請英國、美國和澳洲等海外大學的平台。除擁有中英網、中美網等,51offer還有提供留學資訊的媒體網站、論壇及粉絲群。
目前51offer從整個留學產業鏈入手,建立起了留學信息集合平台、免費留學申請平台、文書商城、簽證住宿、學校公寓等留學服務,51offer COO徐蒙蒙日前向鯨媒體表示,「以後還會有海外市場就業等項目推出」。
去年5月下旬,51offer推出留學社交APP「Better」,Better可以讓學生通過搜索國家名或學校名字加入群組,找到同去一所大學的同學。此外,Better還有語言考試准備、二手交易甚至各個興趣細分的頻道,希望通過社交的方式,解決學生在留學前後遇到的各種問題。
去年7月,媒體報道稱,51offer在過去的兩年中已經完成了Pre-A、A輪和B輪三輪共計5000萬美元的融資。其中,在2013年9月獲得涌金集團千萬人民幣的PRE-A輪投資,2014年4月獲得美國矽谷第一的風險投資基金NEA的千萬美元級A輪投資,2015年2月獲得史帶集團主投NEA跟投的B輪投資。
據徐蒙蒙透露,文書商城的收費只是傳統留學中介向學生收取費用的5%-10%。而在獲得融資之後,「51offer將文書這部分以補貼的形式免費提供給學生,只要學生最終獲得了任意一所學校的offer並最終入學,51offer將給學生返回所有文書的費用。」
此外,2015年51offer開始拓展留學公寓業務,與英澳最大的公寓公司合作,覆蓋英澳所有大學周邊、擁有6萬多個房間,51offer會圍繞自己留學業務所覆蓋的國家,逐步拓展學生公寓業務。
在進軍留學後端市場的房租租賃細分領域後,徐蒙蒙也表示,51offer還將對前端的語言培訓、後端的留學金融等相關業務和產品做更多探索。
順順留學——
順順留學前身是留學在線問答平台Appliter.com。2014年7月,創始人張都在杭州成立了Appliter,並獲得IDG資本天使投資。2015年4月,公司新網站shunshunliuxue.com正式上線。
2015年6月初,曾任啟德留學副總裁的張揚加入順順留學,擔任CEO;張都任CTO。
同年6月中旬,好未來宣布投資順順留學1800萬美元,除提供直接資金外,還包括以下三方面:將好未來旗下留學網(www.liuxue.com)並給順順留學;將留學牌照並給順順留學;向順順留學開放好未來所有的線下教學資源。張楊曾對媒體表示:「順順留學30%的生源來自好未來,在這個行業,有生源就有了門檻。順順的真正價值在把控為高凈值人群服務的入口。」
順順留學是一個留學顧問O2O平台,用C2B2C的模式連接顧問和學生:家長和學生可在線上挑選顧問,雙方在線下的體驗中心初次會面咨詢。之後的材料製作、網申、簽證辦理、行前輔導等工作可協商線上和線下結合完成。在平台上,咨詢費用全歸留學顧問團隊,順順不從中抽成。
據張楊介紹,公司最重要的創新是引入分級合夥制、改變利益分配規則。在傳統留學中介機構,顧問們只能從每單交易抽成2-6%,而順順不強迫顧問接單、不從服務費中抽成,同時將管理權交給用戶和市場,以節省管理成本。
同時,順順留學把留學中介的整套服務流程分成咨詢簽約、選校定校、文書製作、職業測評、網路申請、面試輔導、簽證等17個環節,417個動作,通過自行研發的CRP系統能夠追蹤顧問與客戶的每一次交互記錄。客戶還可以在每個環節進行評價,打分低於4分時中央客服將干預。價格方面,張楊聲稱,順順做到了比所有的中介的價格都低20%。
據了解,在順順留學的官網上也有一個問答社區,回答問題的不是像Appliter上那樣的學長學姐,而是入駐順順的顧問老師。
此外,順順還上線了留學周邊產品,包括「夏季課程、順順旅行、順順機票」三類產品,資料顯示,去年9月旅遊產品營收已經突破百萬,未來公司還將進入更多的業務領域。
而對於盈利模式,去年張楊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公司三年內不考慮盈利,「傳統模式從第一天起就要想我怎麼掙錢,但是互聯網從第一天起想的是我怎麼樣培養客戶習慣,所以至少三年內我們不考慮掙錢。」
3 互聯網+留學模式對傳統留學機構的沖擊
從以上分析中我們發現,順順留學的模式和另外三家(柳橙網、芥末網、51offer)不太一樣,後三者基本上把所有的業務都線上化了,從流量到轉化到服務等,幾乎是純線上的方式;而順順留學有線下的體驗中心,實際是打著線上平台的旗號做線下的事情,它依然靠著大量傳統留學行業的顧問在做留學中介的事,從線上導的資源較少。
最近順順留學出現了顧問辱罵學生的事,傳統留學機構啟德也出現了退費難、維權難事件,兩種形式下的企業在服務方面還有待提高,但在互聯網+留學發生作用之後,新型機構對傳統留學中介(金吉列、澳際、啟德、新通、前途出國等)也形成了一定的沖擊。
在政策、價格上沖擊傳統留學機構
以前信息不透明時,留學中介是「吃兩頭的」,一方面收取學生上萬元申請費用,另一方面直接和海外院校簽協議收取傭金(也有些學校在中國有招生代理)。而上述幾家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更多的是靠海外院校的返佣。
業內人士B先生告訴鯨媒體,英國、澳洲等國對研究生教育或對留學生有一定的政策影響,「去這些國家留學有一種機制:中國留學中介機構推薦的學生有招生的返點。所以一些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對申請英、澳的學生可以不收取申請費,改從校方掙錢,一所合作院校的返佣甚至可達上萬元。但如果學生想申請美國學校,基本上前100的學校很少有返佣的模式。」
即使如此,留學機構為了營收必然要拓展業務,就連做日本申請起家的芥末網也逐步開展做美國的業務,「基礎申請部分實行免費,因為可以用英澳掙來的錢來補貼美國的業務,只要不虧錢就行。而一些高端的服務會收費,也有較大的收費空間。」
在傳統留學中介中,申請美國學校的平均費用至少是2-3萬。據了解,四五年前,新東方的精英計劃(語言培訓+留學申請)費用可高達20萬;B先生表示,一些定位偏高端路線的機構,對一個學生收費最多可達到80-100萬。「這類似於對賭,保錄取,比如一定給你申請上哈佛、耶魯、劍橋等。」如此看來,若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的高端收費只收傳統留學中介的二分之一,對消費者而言降低了不少。
銷售費用高企,行業競爭激烈
大部分傳統留學中介機構都依靠網路SEM投放來獲取流量和資源。據B先生透露,留學行業的SEM在教育行業里是最貴的,「高峰時期一個點擊可能接近100元,平均一個有效的咨詢(從點擊到篩出來有留學需求的客戶)成本約400-500元,也有可能花了四五千的SEM才能有一個成交。」對比留學前端的語言培訓市場,平均一個點擊約5、6元,較高的可能達到20、30元。
對於如此高昂的營銷成本,「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不太會通過網路來投放廣告,因為跟他們根本飆不起」。從柳橙網和芥末網的招股書中我們也發現,二者主要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做推廣:線上依靠各類與留學或教育相關的論壇、高校BBS等在線交流平台、QQ群聊、微信群交流互動;線下則通過參加線下教育、留學相關活動,主動拜訪有學生資源的個人工作室、培訓學校、教育咨詢服務公司等個人或機構等方式,建立合作關系。通過用戶體驗形成口碑宣傳效應二次引流等方式獲取直客。
目前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都側重向留學前端、後端服務發展,比如語言培訓、海外租房、金融等,基本上都在向全產業鏈發展。「而在教育行業中,留學是一個特別重服務的領域,不同的顧問做申請的差異非常大,所以留學互聯網化發展的較慢,也許後端服務的事情更適合用互聯網的方式去做。」B先生感慨。一些專門做後端服務的公司(如做留學生租房平台的「異鄉好居」、「Nestpick」等)去年也紛紛拿到了融資。
雖然目前沒有實現盈利,但在互聯網+留學發生作用後,各項服務被細分,服務過程更加透明,退費糾紛也許能得到一定管控。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傳統的留學中介機構依然會存在,其中一些被上市公司收購的機構(如新通國際、太傻留學)還有幾百上千萬的盈利,目前啟德的估值也超過60億人民幣,新型「互聯網+」留學機構在這個領域的生存空間越來越擁擠,競爭也將更激烈。–END
E. 完美是真的還是假的
完美搞的100%是傳銷!你首先得認識整個完美的傳銷體系(四個組成部份):
1、完美日用品公司是取得直銷資格的合法企業,主要生產完美系列產品,並把產品銷給各專買店。
2、由完美日用品公司委託培訓「直銷員的培訓班」,主要對學員進行「洗腦」,教授的就是傳銷的那一套理論,培訓班的講師都是「忽悠大師」。聽了那些「忽悠大師」的課,學員百分之百相信「只要做了完美直銷,半年就可以買車買房」。
3、完美專買店,負責把完美產品銷售給學員,直接發展下線並對學員進行業務指導。
4、傳銷人員(沒有取得《直銷員資格證》),負責購買完美系列產品並直接發下線。
也就是說完美日用品公司委託培訓「直銷員的培訓班」、完美專買店、所謂的完美直銷人員搞的是傳銷。做完美的100%是傳銷!千萬不要上當!
《禁止傳銷條例》(已經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禁止傳銷條例》中的第七是這樣規定的: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附上我國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你自己對比一下吧:
直銷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直銷行為,加強對直銷活動的監管,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直銷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直銷產品的范圍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直銷業的發展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確定、公布。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本條例所稱直銷企業,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批准採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第四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成為以直銷方式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產品的直銷企業。
直銷企業可以依法取得貿易權和分銷權。
第五條 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不得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
第六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其職責分工和本條例規定,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和變更
第七條 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
(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8000萬元;
(三)依照本條例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了保證金;
(四)依照規定建立了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
第八條 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
(一)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企業章程,屬於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還應當提供合資或者合作企業合同;
(三)市場計劃報告書,包括依照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擬定的經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可的從事直銷活動地區的服務網點方案;
(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說明;
(五)擬與直銷員簽訂的推銷合同樣本;
(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七)企業與指定銀行達成的同意依照本條例規定使用保證金的協議。
第九條 申請人應當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文件、資料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90日內,經徵求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
申請人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審查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應當考慮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直銷業發展狀況等因素。
第十條 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必須在擬從事直銷活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負責該行政區域內直銷業務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
直銷企業在其從事直銷活動的地區應當建立便於並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產品價格、退換貨及企業依法提供其他服務的服務網點。服務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銷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提供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和資料,並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第十一條 直銷企業有關本條例第八條所列內容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進行更新。
第三章 直銷員的招募和培訓
第十三條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招募直銷員。
直銷員的合法推銷活動不以無照經營查處。
第十四條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發布宣傳直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
第十五條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下列人員為直銷員:
(一)未滿18周歲的人員;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三)全日制在校學生;
(四)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五)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
(六)境外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第十六條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並保證直銷員只在其一個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未與直銷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直銷活動。
第十七條 直銷員自簽訂推銷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推銷合同;60日後,直銷員解除推銷合同應當提前15日通知直銷企業。
第十八條 直銷企業應當對擬招募的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後由直銷企業頒發直銷員證。未取得直銷員證,任何人不得從事直銷活動。
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
第十九條 對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的授課人員應當是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企業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和相關的法律、市場營銷專業知識;
(三)無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記錄;
(四)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直銷企業應當向符合前款規定的授課人員頒發直銷培訓員證,並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
境外人員不得從事直銷員業務培訓。
第二十條 直銷企業頒發的直銷員證、直銷培訓員證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式樣印製。
第二十一條 直銷企業應當對直銷員業務培訓的合法性、培訓秩序和培訓場所的安全負責。
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培訓員應當對直銷員業務培訓授課內容的合法性負責。
直銷員業務培訓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四章 直銷活動
第二十二條 直銷員向消費者推銷產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出示直銷員證和推銷合同;
(二)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進入消費者住所強行推銷產品,消費者要求其停止推銷活動的,應當立即停止,並離開消費者住所;
(三)成交前,向消費者詳細介紹本企業的退貨制度;
(四)成交後,向消費者提供發票和由直銷企業出具的含有退貨制度、直銷企業當地服務網點地址和電話號碼等內容的售貨憑證。
第二十三條 直銷企業應當在直銷產品上標明產品價格,該價格與服務網點展示的產品價格應當一致。直銷員必須按照標明的價格向消費者推銷產品。
第二十四條 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第二十五條 直銷企業應當建立並實行完善的換貨和退貨制度。
消費者自購買直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或者推銷產品的直銷員辦理換貨和退貨;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自消費者提出換貨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換貨和退貨。
直銷員自購買直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者所在地的服務網點辦理換貨和退貨;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和所在地的服務網點應當自直銷員提出換貨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換貨和退貨。
不屬於前兩款規定情形,消費者、直銷員要求換貨和退貨的,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辦理換貨和退貨。
第二十六條 直銷企業與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與消費者因換貨或者退貨發生糾紛的,由前者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直銷企業對其直銷員的直銷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能夠證明直銷員的直銷行為與本企業無關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直銷企業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
直銷企業信息報備和披露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要求,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另行規定。
第五章 保證金
第二十九條 直銷企業應當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賬戶,存入保證金。
保證金的數額在直銷企業設立時為人民幣2000萬元;直銷企業運營後,保證金應當按月進行調整,其數額應當保持在直銷企業上一個月直銷產品銷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最低不少於人民幣2000萬元。保證金的利息屬於直銷企業。
第三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決定,可以使用保證金:
(一)無正當理由,直銷企業不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不向直銷員、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
(二)直銷企業發生停業、合並、解散、轉讓、破產等情況,無力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無力向直銷員和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
(三)因直銷產品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依法應當進行賠償,直銷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賠償或者無力賠償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金依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使用後,直銷企業應當在1個月內將保證金的數額補足到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水平。
第三十二條 直銷企業不得以保證金對外擔保或者違反本條例規定用於清償債務。
第三十三條 直銷企業不再從事直銷活動的,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可以向銀行取回保證金。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保證金的日常監管工作。
保證金存繳、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日常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採取下列措施進行現場檢查:
(一)進入相關企業進行檢查;
(二)要求相關企業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證明材料;
(三)詢問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其他有關人員,並要求其提供有關材料;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相關企業與直銷活動有關的材料和非法財物;
(五)檢查有關人員的直銷培訓員證、直銷員證等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進行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實施查封、扣押的,必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
第三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日常監督管理,發現有關企業有涉嫌違反本條例行為的,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責令其暫時停止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設立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對違反本條例行為的舉報和投訴,並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有功人員,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許可或者不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的許可,由作出許可決定的有關部門撤銷。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規定,未經批准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申請人通過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本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設定的許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撤銷其相應的許可,申請人不得再提出申請;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不再符合直銷經營許可條件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二條 直銷企業違反規定,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 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的,對直銷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對直銷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
第四十四條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招募直銷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 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對授課人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是直銷培訓員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培訓員資格。
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 直銷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並對直銷企業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依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 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條 直銷企業未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報備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一條 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五章有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直銷企業擬成立直銷企業協會等社團組織,應當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准,憑批准文件依法申請登記。
第五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境內投資建立直銷企業,開展直銷活動的,參照本條例有關外國投資者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F. 國家法律允許的傭金比例
出口給國外客戶傭金是合法的 一般3到5個點
G. 目前國家規定的股票傭金最低是多少
國家沒有規定股票傭金最低是多少,但是規定了最高不超過千分之三。
證券公司要交給交易所規費萬0.687和過戶費萬0.2,在加上也有成本,最低加個萬0.1,合計就是萬0.987,不足5元按照5元收取。
H. 關於股票的一些白痴問題。
1、你可以選擇證券公司,然後問他們你應該在哪個銀行開戶,不是所有的證券公司都支持所有的銀行的。有一些銀行的證券公司可能在銀行開辦一條龍服務,比如本人就是在光大銀行開辦的光大證券帳戶。
2、傭金的上限是0.3%,即:千分之三,最低每筆交易收5元。我在光大證券的帳戶傭金是0.12%。
3、你圖什麼呀?如果要去上海,幹嘛不在當地開戶?
4、「在股市裡的還有4000股。現在有10個人,每人買400股」,10人每人400股,哪來的1000股讓你買啊?不過我明白你的意思,如果是新股發行,那麼要先申購,如果你中簽了,你就可以買到相應數量的股票。如果不是新股,那麼一定要有人賣,你才有可能買到。不過由於散戶的資金有限,這個不是問題。
5、你所說的漲到了4元,就是說明市場上有人願意出4元一股的價格買這個股票,否則何從談起「漲到了4元」呢?所以你隨時可以賣。
6、股票交易的最低單位是1手,1手=100股。
7、ADSL沒問題的,放心吧!注意事項……看盤(大盤)的時候別看盤(DVD),別做下BT等大量佔用資源的事兒。
8、絕對原創,關於第四項裡面提到的新股申購在此僅為解決你的問題而淺談了一下,關於第六項裡面提到的最低交易量,在特殊情況下會有特例發生。
I. 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傭金是什麼意思
私募股權基金是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主要包括投內資非上市公司容股權或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兩種。追求的不是股權收益,而是通過上市、管理層收購和並購等股權轉讓路徑出售股權而獲利。
除單純的股權投資外,出現了變相的股權投資方式(如以可轉換債券或附認股權公司債等方式投資),和以股權投資為主、債權投資為輔的組合型投資方式。
這些方式是私募股權在投資工具、投資方式上的一大進步。股權投資雖然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式,其主導地位也並不會輕易動搖,但是多種投資方式的興起,多種投資工具的組合運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擋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