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萬二傭金是什麼意思
萬二是萬分之二的簡稱,因此萬二傭金的意思是提取的傭金比例為萬分之二,比如版買1萬元股票,手續權費就是2元。
傭金是在商業活動中,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的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比如說,在二手房交易中,購房者就是一個具有獨立的經濟地位的人。購房者通過房屋中介公司幫助購買二手房,購房者在買房成功後給自己在整個夠房過程中提供服務的中介公司按預先約定的條約支付給中介公司一定的勞務報酬。
有了傭金後,就出現了傭金分配製度。制度使每個慘與約定的人都能夠得到傭金收入。現在個人傭金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職工就職的企業為了獎勵員工的突出業績,作為工資發放一定的傭金,同時這部分傭金按傭金納稅制度計算並扣稅後發給員工。第二種是一發票入帳的形式支付個人傭金。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過行業分工也越來越細密,傭金這種支付勞務報酬的方式也被用到了很多領域中。比如說保險傭金,就是保險公司按事前約定的條約給保險業務代理人支付的勞務報酬。再如證券傭金,就是證券委託人在證券代理委託買賣成交後想證券代理人支付的手續費用。
Ⅱ 傭金如何避稅
三種傭金避稅方法(主要針對企業支付給個人的傭金):
1.現金方式發放
為了工資避稅,有些公司會以現金方式發放薪資,而不使用銀行代發。不過隨著支付管理制度的發展,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現金方式發放工資將會被取代。對那些想在現金工資避稅上做文章的企業來說,以後要想用這種方式「偷稅」「漏稅」是無法實現了。
2.虛開發票抵扣
這算是許多企業常用的風險較大的避稅手法,不但違規而且違法。企業將員工工資分解成基本工資,年終獎,過節費,各類補貼等進行發放,再讓員工每個月找發票來沖抵,以報銷的形式達到工資避稅的目的。這種工資避稅方法企業能夠抵扣成本員工到手工資高,近年來一直十分受歡迎。然而7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嚴發票令」堵死了「發票抵工資」的後路。
3.虛增人頭虛列
稅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必須交五險一金才能稅前列支,因此許多企業利用這個漏洞,使用無業人員或退休人員的身份證虛列工資,甚至編造職工名字虛增人頭,使用虛假工資單入賬。 因為稅務局平時不審核五險一金和工資之間的邏輯關系,因此被鑽了空子。然而金稅三期上線後,全員全額申報,再加上社保審計與稅局大數據共享,此種工資避稅方法已經沒有生存空間了。之所以以上工資避稅手法會被稅務稽查處罰,正是因為這些工資避稅手法都遊走於合理避稅和偷稅漏稅的灰色地帶。
Ⅲ 請問傭金是什麼意思能舉個簡單例子嗎
傭金亦稱「牙佣」、「中佣」、「行棧」,簡稱「佣」。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起源很早。在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
傭金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付給的。傭金的數量依商品性質、貨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則已約定俗成,形成一些慣例。買辦代外商經營生意取得的收入。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傭金、保證華商信用傭金、銷價差額傭金等,比額參差互異。
(3)傭金制能解決兩票制擴展閱讀:
一、傭金符合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二、現代形式
現代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例如:某房屋中介機構為某房產開發公司介紹房屋銷售業務,共銷售房屋16套計860萬元,根據雙方約定,房產開發公司需支付房屋中介機構3%的傭金計25.8萬元。
這里,房屋中介機構需按照規定開具中介服務業務發票向房產開發公司收取傭金,房屋中介機構的此項收入應全額入賬並按章納稅,房產開發公司則應將傭金作為營業費用處理。
Ⅳ 傭金與提成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提成即將企業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分成的方式。
2、條件不同。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有合法真實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而提成主要是單位或公司制定的方案實行獎勵制度。
3、法律特徵不同。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中間人所得的勞務報酬。經營者給予傭金必須以明示的方式,給予和接受傭金的,都必須如實入賬。而提成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只不過是企業或公司自行實行的一種對員工的「福利」。
傭金與提成這兩種不同獎勵形式對比:
1、提成率很透明,有助於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對於提升單店的業績顯有成效。
2、獎金配比無據可依,給員工的概念很模糊,容易引起爭端,形成做多了也沒意思的概念,對於積極性提升做用不大。但是可以營造較良好的團隊。
3、基本無法提高員工積極性,但是不會引起員工的爭端,對團隊凝聚力培養最有利。
員工會注重個人的業績忽視團隊的凝聚力,或者只關注銷售的方面和影響業績的因素而不願承擔團隊的其他輔助性工作,過於急功近利,故具有激勵性的提成制度也需要配套的管理制度改善它可能衍生的管理的弊端。
Ⅳ 大額傭金如何合理避稅
深圳有一個核定徵收5%的政策,注冊一個個人獨資企業拿到核定只需要繳納1%的增值稅、附加稅以及生產經營個稅就可以完稅了。100w只需要繳納3500元生產經營個稅
Ⅵ 股票交易傭金,為什麼最低5元起所有證券公司都有這條規定么
基本上所有的公司都有這樣的規定。
因為證券公司存在成本。
手續費通常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其他費用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具體包括:
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目前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賣方單邊徵收。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證券監管費(俗稱三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2‰,實際還有尾數,一般省略為0.2‰
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87‰;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於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作方式,上海股票採取的是」中央登記、統一託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股票面值(發行面值每股一元,等同於成交股數)的0.06%收取。
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6)傭金制能解決兩票制擴展閱讀: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
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在不同的國家,證券公司有著不同的稱謂。在美國,證券公司被稱作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或者證券經紀商(Broker-Dealer);在英國,證券公司被稱作商人銀行(Merchant Bank);
在歐洲大陸(以德國為代表),由於一直沿用混業經營制度,投資銀行僅是全能銀行(Universal Bank)的一個部門;在東亞(以日本為代表),則被稱為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
Ⅶ 請問傭金的基本定義是什麼低的好還是高的好
高低看你資金量. 二十三:開戶之後買賣股票有哪些費用?怎麼收取的?
答:根據《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規定,從2002年5月1日開始,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深圳)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通常這一部分被稱為規費,深圳收取0.2175‰ ,上海收取0.1875‰)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深圳)A股、證券投資基金每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筆交易傭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由上面的通知可知股票傭金理論上只能在3‰~0.2175‰之間浮動.詳細費用:收費項目 深圳A股:傭金小於或等於3‰ 起點: 5元。(深圳)(也就是說,如果你買的很少,按照傭金比例產生的傭金費用 低於五元的,按照五元來收取)印花稅 1‰ 過戶費 無
上海A股:傭金小於或等於3‰ 起點: 5元。(深圳) 印花稅 1‰ ,過戶費1‰(按股數計算,每1000股收取一元,最低收取一元)
5元起點的意思就是說買賣股票最低要收取5元傭金 ,這個是最低價。舉個例子說吧,打的的時候有個起步價,3公里以內10塊錢,那麼你坐了一公里或者兩公里,不到三公里,都要收你10元錢的起步價!用網上交易系統,就可以到交易端查詢交割單,找出券商實際收取的費用,除以自己的成交金額就是傭金。(深圳)查詢交割,交割單上很詳細,傭金、規費、印花稅、過戶費各是多少.
凈傭金萬分之八 就可以了.
Ⅷ 關於發票的問題:高開票與低開票的實際意義什麼是大頭小尾洗票的意思謝謝
大頭小尾,是指出具發票方,在開具手寫發票時,所開具的發票的正式發票聯數額大,而存根聯數額小的一種現象。納稅人開具大頭小尾發票,隱匿經營收入,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屬於偷稅行為。
高開票與低開票的實際意義:交稅不同,一般企業是不存在這種情況的,這兩種情況都違反稅收法規的,當然稅務機關不認可,還要對你企業進行處罰——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發票金額與購貨金額不相等);
如果地稅務機關發現這問題向對方主管稅務局通報的話,對方也要受到稅務局的處罰——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因此,要做到,發票金額要與購貨金額相一致,發現不一致,即退回對方重開,以免給企業帶來損失。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對偷稅及其行為方式進行了認定,對構成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或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都構成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罪。
Ⅸ 證券公司開戶後傭金可以再協商改變嗎
現在網上交易的默認傭金為0.0016,監管部門的規定是最高不超過0.003.您按這個參考就可以了,傭金不是終生制的,以後資金增多,可以再次申請調整的。
Ⅹ 證監會:包容互聯網金融 萬二傭金是否合規有標准
萬二傭金是否合規有標准
國金證券萬二傭金費率及傭金寶的合法合規性近期引發市場熱議。對此,歐陽昌瓊表示,傭金由券商與客戶之間在平等、互利、自願、誠信的基礎上自行約定收取,由市場供求決定。同時,券商向客戶收取交易費用,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目前,對傭金費率標准進行明文規定的,為2002年證監會與原國家計委、國稅總局聯合發布的「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其中明確,股票、基金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券商向客戶收取的傭金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同時不得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
歐陽昌瓊表示,券商經紀業務代收的監管費率為0.02%。,交易所經手費為0.06%。,中國結算過戶費約為0.03%。,三項加總的代收最低費用比例約在0.11%。左右。在此范圍內收取傭金,是符合上述通知規定的。
「傭金從政府指導價格向市場化確定費率的趨勢是不言而喻的,但在經紀業務市場化競爭的過程中,如何判斷傭金費率的合法合規性可以掌握四個標准。」他說,一是是否違反了現有的法律法規;二是是否侵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三是是否破壞了整個行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構成了壟斷或者傾銷;四是是否存在系統性、區域性的金融風險隱患,如果存在隱患,監管部門將「該出手時就出手」。
對於傭金寶的合法合理性,歐陽昌瓊說,目前監管部門已從媒體報道及公司提供的書面報告中獲得了有關信息,建議有關部門及行業協會對此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再來分析判斷。如果存在違法違規,要依法處理;如果確屬創新的一種,要抱著包容的心態進行指導。
互聯網企業尚不能直接開展證券業務
在談到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思路時,歐陽昌瓊表示,「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給這一新興業務的發展吃了「定心丸」。
「我理解,對於互聯網金融,首先應當促進發展,而非阻礙、限制發展,其次應當促進其健康發展,而非盲目、無序發展。」
他說,對於互聯網證券業務,還要區分兩類情況。一類是券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平台開展現有證券業務,如網上開戶、網上委託、網上交易、手機移動證券、網上銷售金融產品等,屬於現有證券業務的網路化,這部分業務只要嚴格遵守現有法律法規,監管部門都會予以支持;另一類是在互聯網活動中開展一部分帶有證券業務性質的活動,比如眾籌融資等,這類業務屬於新生事物,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還需要在業務性質、商業模式、風險特點上進行甄別,並作出針對性的制度安排。
歐陽昌瓊表示,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要有開放、包容的心態,有基本的監管規則,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錯位,要用創新的監管理念,進行適度監管、協調監管。
對於互聯網企業能否直接從事證券業務這一問題,歐陽昌瓊表示,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內,凡符合主體資格條件的企業,在發起設立、參控股證券公司上沒有法律限制,但按照現行《證券法》,並不允許互聯網企業直接申請開展證券業務。
建議放開券商員工持股和股權激勵
歐陽昌瓊還介紹,今年兩會期間准備提交與證券行業相關的三份建議:
一是建議允許證券公司施行員工持股和股權激勵機制。目前除現行《證券法》明文規定禁止證券從業人員持有和買賣股票,使上市券商員工持股面臨法律障礙以外,自然人持股非上市券商並不存在法律障礙,但仍面臨一些部門規章的政策性限制,證監會去年開始就已對此問題進行研究,但要做實券商員工持股及股權激勵,還需相關部門配合放開持股禁令。
二是建議外匯管理部門允許證券公司在外匯市場從事外匯產品的自營、經紀等業務。股票、債券、期貨、外匯等金融產品在境外市場均為券商業務范圍內的產品,但由於我國在外匯管制方面的規定,券商在外匯市場上的相關業務尚不能展開。
三是建議通過金融工具創新,推動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尤其建議通過券商運用Reits這一新型金融工具為保障房建設籌措長期、市場化運作的資金。
此外,針對證監會內設機構調整後如何實現大機構監管,以及券商新設重啟工作安排的問題,歐陽昌瓊回應,金融行業大資管的格局正在形成,今後要適應金融機構綜合經營的趨勢,順應以簡政放權為核心的審批制度改革,整合、統一相同業務的監管規定。同時,證監會正在對建立券商業務牌照管理體系的具體辦法進行研究,還需要在這一思路下制定、修訂有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