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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匯率政策變化

發布時間:2022-04-28 14:28:37

❶ 簡要談一談我國的匯率制度改革的看法

我國匯率制度改革堅持的原則有四:
第一,實行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是我們一貫的方針。因為歷史原因,我國的匯率制度一直存在著諸多問題,因此必須改革匯率制度。
第二,推進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堅持國家利益優先、人民利益優先的原則。不能因為顧及外部壓力,就罔顧國情,傷害中國人民的利益,迎合他國需要。
第三,人民幣匯率改革是中國的主權事務之一, 任何國家和國際組織,都無權干涉。
第四,匯率改革要採用科學的方法,應採取盯住一籃子貨幣而非採取單獨貨幣的匯率制度,以規避貨幣改革因單一貨幣幣值變化對中國經濟造成的不利影響。

❷ 1957年至今,我國匯率制度的變遷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變遷

改革歷程:
1、1949年-1979年的計劃經濟時代的高估配給匯率制
2、1979-1993年轉軌經濟時期的雙重匯率制。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十四屆三中全會在《關於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提出"建設以市場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的改革方向。
3、1994-2005年採用事實上頂住美元的單一匯率制。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官方匯率與調劑匯率並軌,事實上是實行了盯住美元匯率制度。其中近10年裡,固定匯率為1美元=8.28人民幣。
4、2005年7月22日改革後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攬子貨幣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2005年中國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人民幣對美元一次性升值2.1%,即1美元=8.11人民幣。
5、2007年1月4日起,中國人民銀行開始設定每日人民幣中間匯率,並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2007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將人民幣兌美元日交易區間從此前的在中間價上下0.3%擴大到0.5%。
6、2008年9月雷曼危機出現後,中國又回到盯住美元匯率制,直到2010年6月恢復匯改。
7、2012年4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4月16日起,擴大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浮動幅度。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0.5%擴大至1%。外匯指定銀行為客戶提供當日美元最高現匯賣出價和最低現匯買入價之差不得超過當日匯率中間價的幅度由1%擴大至2%。

❸ 人民幣匯率變化對我國就業有什麼樣的影響

匯率變動對就業的影響

一、匯率變動對就業的影響:

(一)宏觀經濟分析:匯率變動對就業的短期影響

1.匯率通過貿易渠道影響產出和就業。

(1)從產品市場來看,貨幣貶值導致凈出口以及總需求增加,產生更高的產出和就業水平;

貨幣升值導致凈出口以及總需求的減少,產出和就業水平下降。

(2)從資產市場來看,產出增加導致實際貨幣需求增加,均衡利率上升,在利率平價關系的作用下,貨幣升值;產出減少導致實際貨幣需求減少,均衡利率下降,貨幣貶值。

2.通過消費和投資影響產出和就業。

(1)匯率變動對消費的影響。

匯率變化通過替代效應和收入效應影響消費。

替代效應:匯率變化會導致進口品和非貿易品最佳替換率的變化,消費者將調整兩者的消費比例。增加相對便宜商品的消費。收入效應:匯率變化會使消費者實際收入發生變化,即使名義收入不變,進口品價格的上升或下降會使其實際收入下降或增加。貨幣升值對消費的總效應是增加消費,其中對進口品消費必定增加,而對非貿易品消費一般會減少;相反,貨幣貶值的總效應是減少消費。匯率變化對消費的作用強度或影響程度主要取決於進口品的需求彈性以及進門品在總消費中的比重。

(2)匯率變動對投資的影響。

投資主要由要素價格和產出價格及其變化決定。當貨幣貶值時,出口增加,出口部門的產出增加將促進投資增加;另外,貨幣貶值也使得外幣表示的國外資本的購買力增強,外資流入將增加;由於資本存量成本中包含了資本增值,可能的貨幣升值會大大降低資本存量成本,如果存在幣值低估,貨幣升值預期會對投資有促進作用。

二、現階段人民幣匯率變動對我國就業的影響分析

(一)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匯率政策對我國就業的重要影響

1、2005年前的人民幣匯率政策取向

1994年開始,我國建立起以市場供求關系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同時,建立銀行間外匯市場,對外貿企業的強制性結售匯等制度,實行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等,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由5.76:1一次性貶值到並軌前調劑市場上8.67:1的水乎。到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前,人民幣匯率逐漸升值到1美元兌8.3元人民幣的水平。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我國在事實上形成了以盯住美元為主的匯率政策,人民幣兌美元匯率長期保持在8.3:1左右的水平而未做調整,匯率制度日漸僵化。

2004年以後,隨著我國外貿順差迅速擴大和外匯儲備的大幅增加,人民幣面臨越來越大的升值壓力,同時人民幣匯率低估的負面作用也不斷顯現,宏觀經濟內外失衡情況日趨嚴重。2005年7月,我國按照「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原則,對人民幣匯率制度再次進行改革,實行參考一籃子貨幣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同時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一次性升值2%,人民幣匯率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此後,人民幣匯率的靈活性大幅增加,對美元匯率整體呈現升值狀態。到2007年底,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升至7.3:1,比匯改前升值了11.7%。

2、1994年匯率改革對促進就業增加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了說明匯率改革過程中人民幣匯率貶值對經濟增長和就業增加的促進作用,我們應用所建立的宏觀經濟計量模型進行了模擬測算。我們首先計算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繼續維持在匯改前5.76:1的水平下,經濟增長和就業等宏觀經濟變數的模擬值;然後計算匯改後人民幣兌美元的現實匯率情況下的相關經濟變數的模擬值,並對兩組數值進行比較。比較結果表明,1994-2004年,在現實匯率情況下,經濟年均增長率為9.05%,比在匯率維持不變情況下8.57%的年均增長率高出0.48個百分點。與匯率維持匯改前水平不變相比,現實匯率下的第二產業就業人數平均每年高出149.78萬人,第三產業就業人數平均每年高出36.72萬人。也就是說,匯率水平調整有力地促進了勞動力向非農產業的轉移,第一產業向外轉移的就業人數平均每年高出186.5萬人。

3、人民幣匯率長期低估的不利影響也逐漸顯現

人民幣匯率長期低估,其結果一是導致資源配置的扭曲;二是造成經濟結構失衡;三是造成國際收支持續失衡;四是降低了企業技術創新的動力。

從長期看,人民幣匯率低估對就業的促進作用會逐漸減弱。一是人民幣匯率低估不利於服務業的發展,制約了服務業進一步擴大就業;二是隨著資本積累和人均收入提高,國內要素稟賦發生了很大變化,國內製造業的貿易結構出現由勞動密集型向資本技術密集型升級趨勢,單位出口的就業彈性降低;三是人民幣匯率長期低估加大了保持國內宏觀經濟穩定的難度,不利於企業形成穩定的預期,從而影響企業增加就業崗位的積極性。

(二)經濟發展戰略轉型下的人民幣匯率政策調整

1、名義匯率低估對就業總量的影響越來越大

我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進一步融入全球經濟,近幾年對外貿易呈現快速發展態勢,貿易順差持續擴大,外匯儲備大幅增加,內外失衡加劇。在這種形勢下,名義匯率低估對就業的積極作用明顯下降。如果名義匯率繼續低估,則會引起國內物價水平較大幅度增加,實際匯率將變化很小甚至不變;如果名義匯率升值,則國內物價水平上升幅度將減少,同樣會導致實際匯率變化很小甚至不變。由於實際匯率是影響就業總量的基本因素,因此實際上已經難以再通過低估匯率達到促進出口和擴大就業的目的。

實際上,2005年7月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人民幣匯率與就業的關系也證實了上述結論。根據我們的模型測算,2005-2007年。人民幣升值導致經濟年均增長率大約降低0.03個百分點;對第二產業就業產生輕微的負面作用,年均就業大約減少1.6萬人,第三產業就業基本不變。這種情況表明,人民幣升值雖然對經濟增長和就業會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但程度十分有限,並且對就業的不利影響主要集中在包含出口部門的第二產業。由此可見,2005年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人民幣匯率的逐步升值,並未對經濟增長和就業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人民幣匯率政策調整是經濟發展戰略轉型的重要內容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要實現三個轉變,即促進經濟增長主要由依靠投資、出口拉動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質資源消耗轉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力素質的提高,管理創新的轉變;由主要依靠第二產業帶動,轉向由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協同帶動。現階段人民幣升值對實現三個轉變可以發揮重要的作用。 一是從三大需求關系看,人民幣升值一方面將使出口減少,另一方面將使國內居民實際收入提高,並繼而推動國內消費需求的增加,從而有利於三大需求和內外需關系協調發展。二是從要素貢獻看,人民幣升值將提高國內出口企業生產成本,可以促使企業改變原來以增加要素投入量、以價格競爭為特徵的國際競爭模式,轉向以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加技術含量、提高要素使用效率等的新型國際競爭模式,彌補匯率升值後所帶來的競爭力下降。三是從三次產業關系看,人民幣升值將減少國內資源在外向型製造業部門的配置,同時國內實際收入增加有利於消費向增加服務業需求的結構方向升級,從而加快服務業的發展,促進三次產業的協調發展。 此外,人民幣升值和實行更加靈活的匯率制度,也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減少因匯率扭曲造成的資源錯配,提高市場效率和國內經濟福利,是未來市場化改革的重要內容。

(三)人民幣升值對就業的傳導機制

人民幣升值對就業的傳導機制非常復雜,這種傳導是通過若干中間變數產生影響的。匯率升值一方面通過影響內外價格水平等變數直接影響就業,另一方面也通過產業結構等變數間接影響就業。下面分析不同時期匯率升值對就業影響的傳導機制和影響程度。

第一階段。

人民幣名義匯率升值後,國內價格水平尚來不及進行調整,將很快導致實際匯率同幅度升值。在原有進出口訂單按原有價格履行之後,實際匯率升值將導致國內貿易出口產品價格競爭力下降、國外進口產品價格競爭力上升,從而導致我國凈出口減少,出現「倒J型曲線」,並進而引起國內就業減少。

第二階段。

人民幣名義匯率升值經過一定時期後,將會傳導到貨幣供應和物價水平上。一方面,凈出口減少將導致國際收支的經常賬戶順差減少,另一方面由於外資企業獲得的、以外幣表示的收入和利潤將減少,也會減少外商在華直接投資的願望,從而引起資本賬戶順差的下降,最終導致國際收支順差下降,並引起來自外匯占款渠道的基礎貨幣發行減少,因此導致物價水平的向下調整。由於此時名義匯率已經升值,但物價水平有所回落,因此和第一階段相比,實際匯率將有所貶值,但仍會高於初始水平。這將引起國內產品的實際價格競爭力較第一階段有所恢復,並導致就業相對第一階段增加,但低於初始水平。這個階段匯率升值對就業的沖擊有所減弱。

第三階段。

人民幣升值對就業中長期影響主要是通過對國內經濟結構調整完成的。當人民幣升值後,在國際市場價格水平一定或本國對國際市場價格影響程度有限的情況下,以人民幣表示的、國內生產的貿易品出口價格將下降,並引起國內貿易品的國內銷售價格下降,國內非貿易品價格將相對上升。在價格機制的作用下,將導致資源更多地配置到國內非貿易部門,也就是將引起產業結構的調整。在國內非貿易部門中,服務業比重遠大於製造業比重,這種資源的重新配置將導致服務業得到較快發展,由於服務業就業的收入彈性一般高於製造業,對就業往往會起到擴張性的作用。

在第三階段,人民幣升值還會通過改善收入分配促進就業。在人民幣升值之後資源向國內非貿易部門轉移的過程中,資本和勞動要素也隨之向國內非貿易部門轉移,但貿易部門和非貿易部門的資本/勞動系數有很大的不同。在我國,貿易部門資本較多、勞動較少(資本/勞動系數較高),而非貿易部門正好相反。因此轉移過程將導致全社會的資本/勞動系數上升,資本/勞動系數上升也意味著單位工資水平提高。單位工資水平增加提高了勞動者在國民分配中的比重,改善國內分配結構,將有助於提高社會邊際消費,擴大內需,增加對國內產品和勞務需求,並促進國內需求結構向側重於服務業的方向轉移,對就業增加有促進作用。

因此在第三階段,經濟結構調整和收入分配改善都將導致就業重新上升,並超過原來在匯率低估狀態下的就業規模。但是由於經濟結構調整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人民幣匯率名義升值對就業的促進作用要經過一個相當長的時間才可以看到。

上面分析了人民幣匯率升值和繼續低估對就業和經濟增長和產業結構的影響。其結論是:

(1)人民幣名義匯率升值會導致就業發生「U」型變化,開始將導致就業總量減少,在經過較長的時間後,會導致就業總量增加;

(2)在宏觀經濟前提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名義匯率升值和繼續保持低估,並不能對中長期就業規模、產業結構和經濟增長率造成顯著的影響,也即是匯率政策對中長期就業總量是無效的;

(3)不同的匯率政策安排對就業的傳導機制是不一樣的,對宏觀經濟其他目標作用也不相同,最明顯的區別是,名義匯率升值有利於物價水平穩定,有利於資源合理配置。

資料來源:匯率變動對就業的影響_網路文庫 https://wenku..com/view/1a357e250722192e4536f620.html

❹ 中國匯率制度的演變

1.1949年至1953年初
人民幣匯率確認時期,匯率大幅度波動。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以美元為基礎,匯率的變動與國內外的物價波動密切相關。由於人民幣一開始就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外匯率的計算基礎就不是以金平價,而是按照物價對比法來折算。
2.1953年初至1972年底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1953年,我國開始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國內物價穩定。同時,西方國家正處於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時期,各國貨幣匯率變動不大,國際金融秩序比較穩定。因此,這一時期的人民幣的對外匯率也基本呈穩定狀態。
3.1973年至1980年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上升,幣值被高估。1973年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崩潰,世界各國普遍採用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保持相對穩定也較為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人民幣匯率由以美元為基礎改為盯住一籃子貨幣來定值。1979年據此計算出的匯率是1美元兌換1.5元人民幣。
4.1981年至1984年
這一階段,實行了人民幣實行公開牌價和內部結算價的雙重匯率。1981年1月1日起,我國對進出口貿易結算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同時繼續保留原來的人民幣公開牌價用於非貿易收支。
5.1985年至1993年底
這一階段,人民幣匯率多次調整,持續貶值。
6.1994年之後,人民幣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1994年1月1日起,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4月1日起開始以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等內容的外匯管理體制改革。1996年12月1日起,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實現可自由兌換。1998年12月1日起,停止了外匯調劑交易,境內外匯交易統一納入銀行的結售匯體系,形成了單一的人民幣匯率。
7.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根據對匯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測算,人民幣對美元升值2%,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同時美元每天浮動范圍限制在上一交易日收盤價的上下3‰之內,對非美元則在1.5%的范圍內浮動。

❺ 我國人民幣匯率變動的歷史

我這有篇更全面完整的: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希望採納

❻ 2005年以來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核心內容有三條:
第一條就是我們這個匯率將來不再盯住一個單一的一種貨幣,即單一的美元了,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同時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
第二條就是人民幣匯率將是浮動的,而且浮動的區間也是合理的;
第三條就是根據對匯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測算,人民幣在2005年7月21日即日元兌美元升值2%。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參考資料:《人民幣匯率改革外匯政策實務手冊》

❼ 2016年往後的人民幣匯率變動的趨勢特徵及原因

❽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演變階段

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做出的系統規定。傳統上,按照匯率變動的幅度,匯率制度被分為兩大類型: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西方各國在20世紀70年代之前實行固定匯制。後來由於危機,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各國開始採用浮動匯率制。
匯率制度的內容:
1.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2.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
3.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4.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宏觀經濟
已完成的目錄數少於預期值;
匯率制度的研究包括兩個基本視角:匯率制度是如何形成和決定的?如何選擇匯率制度?前者是實證問題,後者屬於規范分析。
匯率制度分類是研究匯率制度優劣性和匯率制度選擇的基礎,而對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關系的考察,首先在於對匯率制度如何分類。由於不同的分類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匯率制度的選擇成為宏觀經濟領域最具爭議性的問題。

❾ 90年代至今人民幣匯率變化歷程

下表列出了1971年至2015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變化:

注:年平均值,1美元兌換人民幣金額。特別說明:1949年-1952年採用浮動匯率換算,53-71年都是2.462。

(9)人民幣匯率政策變化擴展閱讀:

率是指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或比價,或者說是用一國貨幣表示的另一國貨幣的價格。匯率變動對一國進出口貿易有著直接的調節作用。在一定條件下,通過使本國貨幣對外貶值,即讓匯率下降,會起到促進出口、限制進口的作用;反之,本國貨幣對外升值,即匯率上升,則起到限制出口、增加進口的作用。

影響匯率變化因素:

(1)國際收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如果一國國際收支為順差,則外匯收入大於外匯支出,外匯儲備增加,該國對於外匯的供給大於對於外匯的需求,同時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則該國外匯匯率下降,本幣對外升值;如果為逆差,反之。

需要注意的是,美國的巨額貿易逆差不斷增加,但美元卻保持長期的強勢,這是很特殊的情況,也是許多專業人士正在研討的課題。

(2)通貨膨脹率。任何一個國家都有通貨膨脹,如果本國通貨膨脹率相對於外國高,則本國貨幣對外貶值,外匯匯率上升。

(3)利率。利率水平對於外匯匯率的影響是通過不同國家的利率水平的不同,促使短期資金流動導致外匯需求變動。如果一國利率提高,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該國貨幣升值,則其匯率下降。當然利率影響的資本流動是需要考慮遠期匯率的影響,只有當利率變動抵消未來匯率不利變動仍有足夠的好處,資本才能在國際間流動。

參考資料:匯率 網路

❿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發展歷程

第一階段是人民幣內部結算價與官方匯率並存時期(1981~1984年)。改革以前,人民幣匯率長期低於出口創匯成本,但高於國內外消費物價之比。為了擴大出口,人民幣需要貶值,不過人民幣貶值對非貿易外匯收入不利。從兼顧貿易和非貿易兩方面的需要出發,1979年8月政府決定自1981年1月1日起在官方匯率之外實行貿易內部結算匯率,它以全國出口平均換匯成本加一定幅度的利潤計算出來,明顯低於官方匯率。
第二階段是取消內部結算匯率,進入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存時期(1985~1993年)。雙重匯率體制明顯調動了出口企業的積極性,國家外匯儲備也有所增加。但是這種安排存在明顯的問題:第一,從對外關系來看,IMF將雙重匯率看作是政府對出口的補貼,發達國家威脅要對我國出口商品徵收補貼稅。第二,從國內角度來看,雙重匯率造成外匯管理工作中的混亂,而且它在外貿部門仍然吃大鍋飯的情況下不能有效抑制進口。所以,從1985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內部結算價,人民幣又恢復到單一匯價。
為了配合外貿改革和推行承包制,我國逐步取消財政補貼,從1988年起增加外匯留成比例,普遍設立外匯調劑中心,放開調劑市場匯率,形成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局面。 第一階段
匯率並軌與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時期(1994~2005年7月)。1994年國家外匯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的貨幣」。具體措施包括,第一,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1994年1月1日實行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並軌。第二,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第三,建立全國統一的、規范的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央行通過參與該市場交易管理人民幣匯率,人民幣對外公布的匯率即為該市場所形成的匯率。1996年12月我國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而實現了人民幣自由兌換的重要一步。
1994年以後,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但人民幣對美元的名義匯率除了在1994年1月到1995年8月期間小幅度升值外,始終保持相對穩定狀態。亞洲金融危機以後,由於人民幣與美元脫鉤可能導致人民幣升值,不利於出口增長,中國政府進一步收窄了人民幣匯率的浮動區間。1999年,IMF對中國匯率制度的劃分也從「管理浮動」轉為「釘住單一貨幣的固定釘住制」。
第二階段
2005年7月21日,我國對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進行改革。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人民幣總體小幅升值。
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後,中國人民銀行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自2006年1月4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15分對外公布當日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日元和港幣匯率中間價,作為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銀行櫃台交易匯率的中間價。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新人民幣匯率制度平穩實施充分證明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符合我國匯制改革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的要求。人民幣匯率將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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