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傭金項目解凍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2022-04-29 13:43:35

1. 淘寶聯盟 把傭金凍結 了還可以進賬嗎

你好朋友。你在淘寶聯盟上的傭金已經凍結了,應該是還可以照常進賬的。不過是你提不出錢來了。【回答】

就像我們的銀行賬號凍結一樣。可以往賬號里打錢,但是裡面的錢取不出來,是一個道理。【回答】

那有什麼方法取出來嗎【提問】

你可以向他們的客服人員申訴。反應你用心被凍結的情況,問了他們是因為什麼原因凍結的?如果凍結錯了,他會給你解凍的。【回答】

除了通過客服還有其他途徑嗎
【提問】

肯定沒有其他途徑了。因為你要想把這個錢取出來的話,必須客服給你解除凍結。【回答】

2. 請問一下股票里的資金凍結和資金解凍是什麼意思

資金凍結, 一種是申購新股時凍結資金,還有一種就是當天將手中的股票賣出後當天也算一種凍結(不過,你可用這錢繼續買股票,只是當天不能將此筆資金轉到銀行去,即抽走資金,要第二天才行)

3. 淘寶聚劃算保底傭金可以返還嗎

首先回答:保底傭金是根據 「15天的銷售額*傭金比率」是否大於保底傭金費用決定是否返還,大於就返,不大就會扣除相應的部分,多餘的返還。
傭金模式介紹:
1、如若15天內的交易訂單根據基礎傭金費率獲得的傭金金額超出或等於所凍結的保底傭金費用,系統將解凍對應凍結的保底傭金,按實際需要繳納的傭金進行結算,超過15天的訂單仍然以基礎傭金費率進行結算扣除。
2、如若15天內的交易訂單根據基礎傭金費率獲得的傭金金額低於所凍結的保底傭金費用,系統將扣除對應的差額至聚劃算,多餘保底傭金進行解凍,超過15天的訂單仍然以基礎傭金費率進行結算扣除。
舉例說明:
如參團商品凍結的保底傭金為3萬元,實際對應參團商品的類目基礎傭金費率為3%;
1)若此商品參團結束後的15天內確認收貨的訂單成交金額為20萬元,那麼根據傭金費率計算傭金為6000元(20萬*3%),實際扣除傭金費用不足3萬元,那麼在15天進行結算費用,系統將扣除保底傭金的24000元,多出6000元進行解凍,同時15天之後確認收貨的訂單將根據3%的比例扣除對應傭金費用至聚劃算帳戶;
2)若此商品參團結束後的15天內確認收貨的訂單成交金額為200萬元,那麼根據基礎傭金計算傭金為6萬元(200萬*3%),實際扣除傭金費用超過3萬元,那麼在15天進行結算費用時,系統將商家之前凍結的保底傭金3萬元進行解凍,實際結算傭金費用為6萬元,同時
15天之後確認收貨的訂單仍然根據3%的傭金比例扣除對應傭金費用至聚劃算帳戶
傭金團模式擴展:
是否競拍:不需要報名時間:開團前45天至開團前 4天
活動描述:無需競拍,純傭金模式商品團,2月起只上線一天的模式。
報名條件:店鋪主營品牌為知名品牌,天貓開店90天&淘寶開店1年且1皇冠;符合聚劃算機審標准;當期有品類規劃的商家可報名。
收費介紹:
傭金收費介紹:參團訂單在確認收貨後,根據對應的基礎傭金比例扣取一部分款項至聚劃算。
固定費用模式介紹:
在商家獲得審核通過後,
需要提前凍結一筆固定費用至賣家綁定的支付寶內,
凍結成功後方可提交商品報名,
在所有商品正式參團時,凍結的固定費用將進行扣除至聚劃算帳戶,不予退回。

4. yy傭金下面的凍結金額是什麼意思

yy傭金下面的凍結金額是指:提現中的金額,系統鎖定提現後,該提示即會消失。

(1)若在每月7日24點前提現了傭金,多玩充值平台的傭金賬戶首頁處會顯示已凍結所提現的金額,直至7日24點系統鎖定提現,該提示即會消失。

(2)若在每月7日24點後提現傭金,直至次月7日24點系統鎖定提現後,該提示才會消失。

(4)傭金項目解凍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提現傭金後到賬時間:

1、參考多玩充值平台-傭金-傭金提現處查看「預計支付日期」)。到帳後,會收到簡訊通知。

2、月結提現在當月7日24:00後提現:傭金會在下個月到賬,請耐心等候。

3、藍鑽手機YY即時提現:提現成功後即時到賬。

3、結算方式在後台選擇對公結算,則會直接發放到公會賬戶。

5. 維財金被凍結了,我是市代理,我想知道客戶的資金可以解凍嗎 ~~~還有傭金的結算會給嗎 ,高分求專業人還答案

要過了整頓期才可能被解凍,解凍後資金可能會大幅縮水,傭金可能不會結算啦

6. 個人傭金收入過多被凍結怎麼解凍

你厲害啊?怎麼賺的傭金?

7. 中原地產離職了傭金凍結是什麼意思

一,中介與買賣雙方簽訂了房地產居間合同,就與他們形成了一種合同契約關系,加之中介收取了中介費,就負有履行合同,審核買賣雙方資質手續的責任及義務。同時,作為公司主體,中介公司還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已經於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65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意,予以發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三,該辦法全文如下: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房地產經紀活動,保護房地產交易及經紀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經紀,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為促成房地產交易,向委託人提供房地產居間、中國等服務並收取傭金的行為。 第四條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職業規范,恪守職業道德。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房地產經紀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第六條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應當按照章程實行自律管理,向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促進房地產經紀行業發展和人員素質提高。 第二章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經紀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 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第八條設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分支機構,應當具有足夠數量的房地產經紀人員。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經紀人員,是指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分支機構與其招用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國家對房地產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和管理。 第十條房地產經紀人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每年的考試次數根據行業發展需要確定。 第十一條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執行合夥人)或者負責人、注冊資本、房地產經紀人員等備案信息向社會公示。 第十三條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變更或者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辦理備案變更或者注銷手續。 第三章房地產經紀活動 第十四條房地產經紀業務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服務報酬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收取。分支機構應當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義承攬業務。 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第十五條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 (二)服務項目、內容、標准; (三)業務流程; (四)收費項目、依據、標准; (五)交易資金監管方式; (六)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中國及12358價格舉報中國; (七)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分支機構還應當公示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地址及聯系方式。 房地產經紀機構中國銷售商品房項目的,還應當在銷售現場明顯位置明示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和批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委託提供房地產信息、實地看房、代擬合同等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 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房地產經紀服務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住所等情況和從事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情況; (二)房地產經紀服務的項目、內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標准; (三)服務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可以制定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第十七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代辦貸款、代辦房地產登記等其他服務的,應當向委託人說明服務內容、收費標准等情況,經委託人同意後,另行簽訂合同。 第十八條房地產經紀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產經紀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准以及相關房地產價格和信息。 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一項服務可以分解為多個項目和標準的,應當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和標准,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 第十九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完成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事項,或者服務未達到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收取傭金。 兩家或者兩家以上房地產經紀機構合作開展同一宗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只能按照一宗業務收取傭金,不得向委託人增加收費。 第二十條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加蓋房地產經紀機構印章,並由從事該業務的一名房地產經紀人或者兩名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簽名。 第二十一條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前,應當向委託人說明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內容,並書面告知下列事項: (一)是否與委託房屋有利害關系; (二)應當由委託人協助的事宜、提供的資料; (三)委託房屋的市場參考價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風險;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稅費; (六)經紀服務的內容及完成標准; (七)經紀服務收費標准和支付時間;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項。 房地產經紀機構根據交易當事人需要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以外的其他服務的,應當事先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並告知服務內容及收費標准。書面告知材料應當經委託人簽名(蓋章)確認。 第二十二條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託人簽訂房屋出售、出租經紀服務合同,應當查看委託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權屬證書,委託人的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並應當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後,方可以對外發布相應的房源信息。 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託人簽訂房屋承購、承租經紀服務合同,應當查看委託人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向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委託出售、出租房屋的,還應當向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真實有效的房屋權屬證書。委託人未提供規定資料或者提供資料與實際不符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拒絕接受委託。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的,應當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交易資金。 交易資金的劃轉應當經過房地產交易資金支付方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簽字和蓋章。 第二十五條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 (二)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三)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委託人的個人信息或者商業秘密,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 (七)侵佔、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 (八)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 (九)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 (十)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建立業務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業務情況。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保存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保存期不少於5年。 第二十七條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應當制定房地產經紀從業規程,逐步建立並完善資信評價體系和房地產經紀房源、客源信息共享系統。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現場巡查、合同抽查、投訴受理等方式,採取約談、記入信用檔案、媒體曝光等措施,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進行監督。 房地產經紀機構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被檢查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並根據要求提供檢查所需的資料。 第二十九條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信息共享制度。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將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情況通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構建統一的房地產經紀中國上管理和服務平台,為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下列服務: (一)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信息公示; (二)房地產交易與登記信息查詢; (三)房地產交易合同中國上簽訂; (四)房地產經紀信用檔案公示;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經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取得中國上簽約資格。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房地產經紀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將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經查證屬實的被投訴舉報記錄等情況,作為不良信用記錄記入其信用檔案。 第三十二條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按照規定提供真實、完整的信用檔案信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房地產經紀人員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的;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代辦貸款、代辦房地產登記等其他服務,未向委託人說明服務內容、收費標准等情況,並未經委託人同意的; (三)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未由從事該業務的一名房地產經紀人或者兩名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簽名的; (四)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前,不向交易當事人說明和書面告知規定事項的; (五)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照規定如實記錄業務情況或者保存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的。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依法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擅自對外發布房源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取消中國上簽約資格,並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擅自劃轉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取消中國上簽約資格,處以3萬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中國上簽約資格,處以3萬元罰款。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地產經紀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各地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8. 我在交易平台的錢被凍結了該怎麼辦

摘要 這個和您做完任務是沒有關系的,這個基本上就是一個騙子的一個慣用手法,他通過給您說做任務領取傭金,但是這些傭金都是被凍結的,必須要你往裡面充值資金才可以給您解凍,這基本上就是一個騙子的手段。

9. 抖音傭金凍結預留退款的資金能解凍嗎

不能 ,一般凍結款3--7日就會解凍,若是嚴重情節平台清退店鋪永久凍結資金永不合作。

10. 解凍資金的問題

你首先要看是怎麼凍結的,司法凍結必須要有司法程序才可以解凍,而且被凍結一般涉及違法(如洗錢)或者債務訴訟等,並非繳納費用就可以解決。你就記住這樣的事情都是騙局就好了,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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