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最近再看二手房,比較綠中介、黃中介,還有紅中介,聽說紅中介的傭金最低,只有0.5%,是真的嗎
買房這么大事,首先得找靠譜品牌,在這前提下,傭金當然越低越好啦
⑵ 房產中介低傭金可以信嗎
可以信啊,房產傭金不一定統一的,各中介行根據自身的特點與行業的水平自行制定收費標準的,但是會受到政府有關部分的收費標准規定限制。
國家建設部等單位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應按照成交價格總額的0.5%至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可協商提高,但不超過成交價的3%」。但由於國家標准並沒有說明是向單方還是雙方收費,也沒有嚴格界定中介服務的服務范圍,因此各中介行的服務與收費標准不一,地產中介收費依據也一直模糊。
廣州房管局曾說要出台的廣州房地產二手中介收費標准,二手中介傭金標准極有可能限定為:中介向買賣雙方收取的傭金合計不得超過成交價的2.5%,連同延伸中介服務費不得超過成交價的4%。但是說交由物價局審核後就無下文了。
現在大部分的廣州local中介行的收費都相差不大的。外國的中介行那個收費比率少些,因為他們涉及的交易額大。外地的與廣州也是不一樣的。所以並不統一的。
⑶ 關於網上辦理低傭金是不是騙子以及資金安全問題分析解答!
客戶常見問題
1、客戶:怎麼挑選證券公司?
答:挑選證券公司一定要選擇國家正規的券商,服務態度好,交易跑道快捷,傭金低廉的公司。
2、客戶:什麼是傭金?
答:傭金就是您每次買賣股票時證券公司收您的手續費。這是證券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因為股民不注意傭金,所以證券公司大多按國家規定的最高上限千分之三收取,10萬資金買賣一次股票就收600元傭金,一個月繳幾千上萬的傭金是很正常。如果您做短線或是權證那就可想而知了,我們公司將會為你節約90%以上的傭金費用。
3、客戶:你們的傭金為什麼可以這么低?
答: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網上炒股的迅速推廣,給股民的交易方式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和便捷,網上炒股不必像櫃台交易和電話交易那樣委託證券人員,證券人員工作量大為減少,證券公司的成本降低。以前的櫃台交易等方式必須在營業部進行,股民只有在本地選一家證券公司,券商實際上處於壟斷地位,可以隨意控制傭金的費率。網上炒股的出現,打破了股民的地域限制,股民可以不必在本地開戶,只要券商服務好,系統好,傭金低,開在哪裡都是一樣的,由此打破了壟斷,各家證券公司紛紛降低傭金,提高競爭力。所以不是我們的傭金這么低,而是現在你的傭金很高。
4、客戶:我們的資金安不安全啊?
答:我們現在實行的是最新的三方存管業務。「第三方存管」是指證券公司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交由銀行存管,由存管銀行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客戶資金的存取與資金交收,證券交易操作保持不變。 該業務遵循「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的原則,也就是券商管股票,銀行管錢了,將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與證券保證金賬戶嚴格進行分離管理。打個比方,在以前,券商即是會計又是出納,所以它有機會挪用客戶的資金,而現在的三方存管,銀行是出納,券商只是會計,資金的存取都必須經過銀行,而只有客戶才有銀行的帳號和密碼,這樣就做到萬無一失了。有些人出資金讓別人替他炒股也是同一個道理,不管炒股賺了還是賠了,錢都在銀行賬戶里。所以安全問題可以絕對放心。
5、客戶:你是不是騙子啊?
答:誠然現在網路上有很多的騙子,給我們的業務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但是你要想一想,騙子的目的是什麼,無非就是騙點錢,比如什麼恭喜你中獎了,要寄點錢說是個人所得稅來啊。而我們只是要你回寄填好的開戶資料,其中不要任何費用,就是開戶費都是開好戶後再給的,到時你如果有什麼不滿意的話還可以拒絕支付。如果你說我們是騙子的話,那你說我們圖什麼?
6、客戶:如果到時開好戶後是不是這個傭金啊?
答:這點你絕對可以放心,我們是講誠信的大公司,傭金說好後就不會變了,除非公司傭金臨時有變動,這樣的話,我們也會打電話給客戶,問他是否繼續辦理。傭金不同於其它服務,只有客戶交易了才會收取的,如果客戶發現傭金變了,肯定不會再做交易了,這樣券商是得不償失的,其中也不能完全排除有人為失誤造成的傭金變動,這樣的話客戶可以打電話給我,恢復到原來的傭金。
7、客戶:我離你們那裡太遠,影響交易速度嗎?
答:不管在全國哪家營業部開的戶,都可以通過設在全國的伺服器登陸交易,客戶可以就近選擇伺服器登陸交易,不影響交易速度,只是戶口再我們這里而已
8、客戶:我在網上聯繫到其它券商也是提供低傭金服務,他們只需傳真身份證和掃描件就答應給辦理,你們來回郵寄,耽誤時間啊?
答:他們是違規操作,一旦出現經濟糾紛,受損失的是客戶。因為這些資料我們都是要存檔的,傳真件和掃描件是不具備法律驗證效應的。如果發生糾紛,你的賬戶會得到保護嗎?我們一切按照正規要求做,完全是為了替客戶負責,不然來回郵寄干什麼啊?耽誤時間和郵資?如果客戶堅持要求的話,我們也可以違規操作,但出問題客戶自己負責。你何必為了省這一點點的時間,給賬戶埋下巨大的隱患呢?
9、客戶:如果我把資料寄給你們辦好開戶後,你再用我的身份證掃描件到銀行開戶,把我的銀行賬戶換了怎麼辦啊?
答:這個你可以完全放心,1.銀行使用身份證復印件是不能辦理銀行卡的。必需本人用原件才能辦理。2.即使真要換新的銀行綁定的話,也需要將資金賬戶上的錢全部取出之後才能重新綁定的。3.股票賬戶和銀行是一對一的名字,不是本人的銀行卡是無法綁定到你的賬戶上的。(所以要求開戶時提供的農行卡要是同一張身份證辦理的)你不必擔心在你使用的時候,對方會悄悄的將你的賬號綁定成他的銀行卡。
⑷ 房產中介的陷阱有哪些如何才能避開中介陷阱
不法中介或者黑中介的手段總是多種多樣,購房者需要一再小心才可以,但是想要更加有效地避開陷阱,那就還是要先了解有哪些陷阱,並且學會應對的辦法更加保險。
一、房產中介的陷阱有哪些?
1、虛假宣傳,引誘消費者簽訂合同
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謂「質優價廉」的房屋招徠客戶,但是實際卻相差甚遠,可是因為已經簽訂了合同,購房者無法追究其責任。
2、訂立霸王合同,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
中介公司在簽訂合同時會約定無論是否經過其介紹,只要消費者與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簽訂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費,但其實這些條款是不合法的。
3、違規操作,使消費者利益受損
有的中介公司介紹給消費者的房屋屬於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續的房屋,致使購房者無法辦理手續。使消費者利益受損。
4、巧立名目,收取各項費用
有的中介公司找種種借口,除正當中介費用外,還收取所謂看房費、咨詢費等費用。
5、無證「黑中介」騙取錢財
一些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無證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費者的不知情騙取錢財,一旦被發現便溜之大吉。
二、如何避免落入中介陷阱?
1、要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中介公司
選擇中介,不僅要觀察門店的規模與服務質量,還應注意店內懸掛的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是否與招牌上的一致,有可能的話還應復印一張備案。
2、要選擇有資格的專業經紀人員
目前房地產經紀人員魚龍混雜,相當多未取得房地產經紀資格的人員也在從事中介工作,為了避免麻煩,最好找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接受過統一管理的經紀人。
3、要簽訂統一規范的委託代理合同
合同上應寫明代理方式、代理報酬、代理期限與代理許可權等內容,特別要注意是否蓋章及寫清有關日期。
4、要認真審核賣方的房產權證與身份證件
中介公司—般會稱自己已審核過這些文件,但口說無憑,最好你自己再認真審核一次,確認房屋產權人的姓名與賣方是否一致,如賣方是委託人的,應要求其出示授權委託書。
5、要求中介公司在購房合同上簽名
只有讓中介公司簽了名,如此若日後發生糾紛,即使無法找到賣方,也可要求中介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中介陷阱的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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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常見的中介陷阱有哪些購房者一定要知道!
大多數售房者會選擇將自己的房產掛在中介公司進行售賣,也有越來越多的購房者選擇通過中介進行房產交易,這就無法避免會遇見中介陷阱。那麼,常見的中介陷阱有哪些?現在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 簽合同不給正本
簽合同時不給簽字方留存正本,或者乾脆只簽一份合同留在手上,再按自己的意圖對合同進行修改,這種情況非常普遍,不法中介會想盡辦法讓你降低對合同的關注度,好方便他們在合同上做手腳。因此,如果你與中介簽訂合同後,中介不肯給正本,那就拒絕簽訂。
2、 強制規定獨家委託
中介一般會在居間合同中約定買方看房後不得私下與賣方交易,這是中介為了避免客戶「跳中介」而經常採用的做法,而這樣做的目的也就是為了保障他們能夠拿到傭金。但是此條款屬於霸王條款,侵害了買賣雙方的選擇權,而且不法中介可能以此條款為借口,使得交易雙的權益受損,所以買方要格外注意。
3、 欺上瞞下吃差價
有的中介看到報價極低的房產,便會找機會自己先收購下來,然後自己作為賣方再轉手以高價賣出,獲取中間差價,這樣的做法擾亂了市場秩序,也給委託人造成了損失。所以,為了以防萬一,最好在與上家或下家見面時再口頭確認一下交易價格。
4、 私下收取中介費
個別中介公司的業務員為謀取私利,私自接受業務,收取傭金也不開正規發票,這樣,一旦出了問題,中介公司也可以不承擔相應的責任,交易雙方的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
5、 隨意拗斷定金
在交付定金時,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一般都會確定下來,如總價、付款方式、金額和時間等等,但也有一些中介在收受定金時並不將這些主要內容確定下來,而只是寫張定金的收據,然後就自己私吞定金,所以買方一定要簽訂定金合同後再支付定金。
6、 誘使下家交定金
定金對買賣雙方都有約束,如果買方反悔,就喪失定金,如果賣方反悔,就要雙倍返還定金。但是有些不法中介會引誘買方支付「意向金」或「訂金」,以此來替換「定金」的概念,由於它們之間是有所區別的,中介就會以此為借口不返還買方這筆錢款。
7、 房屋面積不真實
中介公司一般是按上家口頭提供情況掛牌的,掛牌的信息有時與實際情況並不一致,如面積、房齡等,其原因有可能是上家或故意隱瞞,有可能是中介工作失誤,也有的可能是中介為了吸引客戶故意而為。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常見的中介陷阱,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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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找股票低佣經紀人開戶有風險嗎
要開背後的券商公司實力如何,在這個前提下開低傭金沒什麼不好。
⑺ 你不得不知道的六大中介陷阱!不看別後悔!
選擇中介需要一再小心,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會掉入他們挖好的陷阱中去,不過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想要准確躲過中介的陷阱,先了解清楚這些陷阱的「真面目」才是關鍵,現在就來一起看看吧。
一、同一房源多種價格
中介在將一套房源拿到手之後,他們往往會把同一套房源標上不同的價格出售,比如本該是一套400萬的房子,他們會將它標成390萬、410萬或者是385萬等價格出售。此外,他們還可能將房子的具體信息也編造成不同的版本,比如把本不是南北朝向的說成是南北朝向等。
二、擬定「霸王條款」
買賣雙方在簽訂居間合同時,往往會看見「若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未按簽訂的定金協議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則違約方需以房價的2%賠償中介方」等類似的條款,實際上這是「霸王條款」的一種,因為可能出現買賣雙方沒有履行義務並不是出於自身原因的情況。
三、「無中生有」多要費用
中介在交易的過程中可能會以各種各樣的理由向買方或者是賣方索要費用,而這些費用都會是之前並沒有約定好的,同時也在合同中沒有註明過的。但若是你不給,中介可能就會以不幫助其買房或者賣房相要挾,致使買方或者賣方不得不支付。
四、欺上瞞下吃差價
一些中介若看到報價極低的房產,便會找機會自己先收購下來,然後作為賣方再轉手以高價賣出,以獲取中間差價。這樣的做法擾亂了市場秩序,也會給賣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失,甚至可能會讓賣家惹上糾紛。
五、挪用客戶資金
一些賣家將房源委託給中介之後,同時也可能委託中介代收房款,這時買家的房款就會劃入中介公司賬戶,但是由於銀行對中介公司的資金使用不能起到監督的作用,所以,一些中介就可能出現私自挪用資金的行為。一旦中介挪用資金,賣家仍要向買家承擔違約責任,白白蒙受損失。
六、強迫使用「獨家代理」
賣家在委託房源的時候,中介可能會以「獨家代理」的優惠更多,或者「獨家代理」可以更快將房子出售出去為理由迫使賣家使用該服務。但實際上,在辦理了該服務之後,中介可能會擅自使用委託人的權利,並且未按照承諾將房子快速出售出去,若雙方產生訴訟,受損害的還是賣家。
現在,你們是否了解了中介的花招了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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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網上哪些股票低佣經紀人是什麼意思為什麼傭金那麼低還免費開戶,騙子
您好:
每個企業或公司都有成本的,沒有人虧錢還要開門做生意,收費低到一定程度,是不合理的,對這種情況,建議大家謹慎。
⑼ 房屋中介有哪些陷阱,委託房屋中介應注意哪些問題
虛假宣傳,吸引客戶
當房屋買賣雙方處於買賣觀望狀態時,房產中介經紀人通常會採用虛假宣傳的方式,吸引客戶與其簽訂房屋買賣居間協議。
虛假承諾,鎖定交易
交易初期,房產中介經紀人往往會向客戶做出虛假承諾,進而鎖定交易,但這些虛假承諾通常難以實現,而客戶往往又因為缺乏書面證據而難以維權。
隱瞞事實,促成交易
在房屋買賣居間服務過程中,房產中介經紀人往往會採用「背靠背」的談判交易方式,將買賣雙方隔開談判,並由其居間傳遞信息。通過這種方式,房產中介公司一方面可以避免買賣雙方自行交易,另一方面可以在第一時間獲取雙方交易信息,藉助於這一優勢地位,房產中介經紀人為了盡快促成買賣雙方訂立房屋買賣協議,賺取傭金,往往會通過隱瞞雙方各需條件的重要事實惡意促成買賣。
乘人之危,強迫交易
簽訂房屋買賣居間協議後,房產中介公司通常會暫扣賣方的房產證,並要求買方支付一定數額的定金。如果買賣雙方試圖終止居間服務協議,房產中介公司則會以扣留產權證、收取定金不退還等事由強迫買賣雙方繼續交易。如果買賣雙方堅持終止居間服務協議,房產中介公司還會以此為由強迫買賣雙方簽訂《居間服務終止申請書》,並要求買賣雙方自認違約。但買賣雙方在自認違約後,中介不僅不會退還房產證和定金,反而還會以買賣雙方違約為由提起訴訟索要居間服務傭金。
誘騙賣方簽訂獨家委託協議,
剝奪交易自主權
有的房產中介公司向賣方承諾可以在較短時間內、一定的價格範圍內完成交易,誘騙賣方與之簽訂房屋獨家委託協議。但協議簽訂後,房產中介公司卻遲遲無法完成交易,而這段時間內房價出現了大幅上漲,賣方希望房產中介公司以實時價格盡快完成交易時,房產中介公司卻以賣方簽訂房屋獨家委託協議為由,拒絕賣方的要求或拒絕終止居間服務,並要求賣方不得另行委託其他房產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不但剝奪了賣方的自主交易權,還侵害了賣方本可以享有的經濟利益。
利用格式合同,加重買賣雙方責任
房產中介公司與買賣雙方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基本上都是格式合同、格式條款,這些格式合同和格式條款往往會免除房產中介方的責任,加重房屋買賣雙方的責任,而房產中介方往往又不允許買賣雙方對格式合同進行任何的改動,特別是格式合同中有關傭金、違約金的約定,《房屋買賣居間協議》往往約定:「買賣雙方有一方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該方簽署人應向居間方支付房屋總價的3%,作為居間方的勞務費。」如此約定,無論買賣雙方是否履行合同,無論買賣雙方因何原因不履行,無論中介方是否存在過錯,根據合同的約定中介方必然能夠獲得傭金或者與傭金等額的違約金、勞務費。
降低傭金支付標准,惡意促成合同訂立
《房屋買賣居間協議》往往會作如下約定:「買賣雙方應於《房屋買賣協議》簽訂當日向居間方支付傭金」。根據這一約定,只要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就視為居間服務已經完成,傭金支付條件已經成就,這顯然不符合市場交易習慣,因為房產中介的居間服務不僅包括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斡旋、協商、談判,還包括督促買賣雙方積極履行合同、協助過戶等義務,而僅僅促成合同的訂立並不能視為居間服務的成功,因為合同是否生效、是否可以履行尚不確定,如果約定「合同訂立即視為傭金支付條件成就」,必然導致中介不擇手段地促成合同訂立,從而忽視買賣雙方的切身利益,不顧合同簽訂後的履行問題,更無法保證交易的質量。
模糊傭金支付方式,雙向收費。
《房屋買賣居間協議》通常會作如下約定:以下條款中以「□」選的情形時,務必進行勾選。若沒有勾選,則視為以該款項下第一項約定為准。(支付方式:□由買賣雙方各自支付總房價的1.5%;□由買方全額支付上述款項;□由賣方全額支付上述款項;□以服務費確認書為准。)房產中介方在作出解釋時,往往會模糊告知買賣雙方不作勾選即視為選項作廢,但這明顯是在誤導消費者。《房屋買賣居間協議》已經明確約定,「沒有勾選應以第一項約定為准」,不予勾選並不意味著選項作廢,而意味著應當由「買賣雙方各支付一半」的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