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傭金與獎金(紅利)區別是什麼
區別是:
1、傭金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託人介傭金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
2、獎金作為一種工資的形式,其作用是對與生產或工作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給予報酬。獎金是對勞動者在創造超過正常勞動定額以外的社會所需要的勞動成果時,所給予的物質補償。
② 傭金算不算工資
傭金不算工資。傭金和工資的區別如下:
1、傭金可以算在工資裡面,但不一定等同工資,中介、代理等額外有傭金提成,傭金就是工資的一部分;
2、傭金不算在工資裡面。中間商如果是企業,傭金則不能算到工資中。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日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③ 傭金和薪金有啥區別啊
1、含義不同
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薪金是指社會主義國家公職人員以貨幣工資的形式從社會領取的勞動報酬。
2、所包含的不同
傭金包括股票傭金、國際貿易式傭金、銷售傭金三種形式;
薪金包括工資、分紅、年終獎、福利等多種形式。
3、適用法律不同
薪金按照《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享有《勞動法》的權利義務,和用工單位存在著僱傭被僱傭的關系,用人單位除了支付薪金報酬之外,還應履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傭金則不存在這種關系,其勞動具有獨立性、自由性,其行為受《合同法》調整。
(3)傭金跟工資的去唄擴展閱讀:
公平感知因素:
1、薪金分配公平因素
員工對分配公平的感知來自兩個方面摘要:薪酬是否和自己的績效、貢獻相平衡;薪酬是否和他人或組織標准相平衡。
因而分配公平就要求薪酬等級標准要建立在工作分析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還要減少評估結果中的人為誤差
2、薪金程序公平因素
雇員應該在薪酬管理中擁有一定的發言權和參和權,以利於員工得到公平的待遇。認為薪酬管理中的程序公平因素有以下五個摘要:
(1)、薪酬管理體系的設計和實施過程中要採用雇員的建議;
(2)、管理過程中存在著雙向交流;
(3)、雇員有能力對管理過程或管理結果提出質疑或反駁;
(4)、管理者熟悉雇員的工作;
(5)、採用的標准前後保持一致。
3、薪金人際公平因素
人際公平是員工對上級在態度上的一種感知,上級是否有禮貌地對待下屬,是否尊重下屬的尊嚴、由此而產生員工對上級是否信任、敬佩、是否願意服從上級的指揮等。
④ 傭金和勞務費有什麼區別嗎
區別:
1.《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中沒有明確傭金的具體內容,請參照第二條「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手續費及傭金是勞務費的一種,不是所有的勞務費都需要受財稅[2009]29號文件限制。我們理解,財稅[2009]29號文件強調三點:一是代理勞務,代理勞務的界定可參照營業稅相關規定;二是代理方應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三是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
上述財稅[2009]29號規定的代理勞務之外的勞務支出,應根據稅法第八條規定處理,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勞務支出,可以全額稅前扣除。
2.工資與勞務費不同。對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關於合理工資薪金問題」中規定的五個原則的兼職或臨時人員報酬,企業所得稅前可以作為工資進行稅前扣除,否則按勞務費處理。
⑤ 傭金和薪水有什麼區別
所謂的傭金:通俗點的說法就是提成.也可以叫抽佣.收取利潤額的百分點的勞動報酬。職業適用:業務人員、中介、貿易商。
所謂的薪水:通俗說發是工資、待遇。定期發放的勞動報酬。職業適用:工人、公司職員、公務員。
⑥ 銷售團隊傭金制和績效工資制度之間有什麼差別嘛
傭金制指的是按銷售額、回款額或毛利/利潤的一定比例進行提成,核算簡單,能調動人的積極性,但容易導致銷售人員只關注銷售額、回款額等經濟指標,而不關注與營銷有關的其他指標,如客戶開發數量、市場佔有率、營銷費用等,同時對營銷人員的行為態度、協作配合等方面也缺乏評價。
績效工資制將員工的薪酬收入與個人業績、貢獻掛鉤,還可以和行為態度、協作配合等因素掛鉤,可以對銷售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評價。績效工資制的特點:一是將員工工資與可量化的業績貢獻掛鉤,將激勵機制融於企業目標和個人業績中;二是有利於工資向業績優秀者傾斜,提高企業效能,並能節省工資成本;三是增強了企業付薪的有效性。
績效工資體系的弊端是對績優者的獎勵容易操作,但對績劣者約束欠缺;在對績效優者獎勵幅度過大的情況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員瞞報業績、弄虛作假的行為,也有可能導致內部過度競爭,不利於協作配合。
⑦ 什麼是傭金是工資嗎
1、傭金(Commission)的定義: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託人介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獲取傭金回的人一答般就是代理人、經紀人、中介之類的,一般抽取傭金在成交額的5%以下。
2、工資(Wages)的定義: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3、傭金和工資區別:
第一種情況:傭金可以算在工資裡面,但不一定等同工資,舉例說明一個證券經理有最低保底工資,額外有傭金提成,傭金就是工資的一部分。這種情況一般是職員在企業或者機構上班時出現的情況,多出現在房產、證券、律師事物等方面的銷售傭金、代理傭金之類。如果沒有保底工資和其他用傭金無關的收入支出,傭金可認同為工資,但這種情況極少出現。
第二種情況是不算在工資裡面的。舉例說明:一個獨立中間商為兩家企業建立合作關系,中間商可以是企業可以是個人,如果是企業,那就是公司的傭金,不能算做工資裡面;如果是個人就是個人傭金,那就是個人所得收入,不存在僱傭關系,也不能算是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