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醫保的主要作用與意義
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醫保的性質決定醫改的性質,醫保的保險屬性決定了醫改必須引入市場機制;
二、醫保是醫療服務價格機制形成的基礎,醫改中必須堅持充分發揮醫保的談判功能;
三、醫保為醫改提供物質基礎,必須保持醫保基金的可持續性。
醫保為醫改奠定物質基礎,首先強調的是物質基礎的合理性,要堅決反對對醫保物質基礎的不合理要求,其次強調的是醫保的物質基礎性作用要可持續,不能片面地提出增強醫保的物質基礎。值得注意的是,醫保的基礎性作用不等於兜底責任。
自從《「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首次明確提出「充分發揮全民基本醫保的基礎性作用」「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在政策文件中多次出現,如《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43號)、《關於積極推動醫療、醫保、醫葯聯動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6〕56號)、《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等均提出要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
全民醫保作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既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醫葯衛生體制的重要內容,所以無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還是在推進「健康中國」戰略中,都具有重要的制度功能和基礎性作用(王東進,2015)。但是如何發揮基礎性作用,理論與實踐中眾說紛紜,其中不乏誤解之處。本文旨在修正相關的錯誤認識,並提出對醫保在醫改中基礎性作用的三大見解。
醫保的性質決定醫改的性質
我國現代醫療保險制度自建立之初,就是社會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明確提出,「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要「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3號)提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而互助共濟、分散風險正是保險制度的內在要求。因此,從概念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應是保險制度而不是福利制度。《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也提出要「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醫保的性質決定了醫改的性質,醫保的方向決定了醫改的方向。醫保的保險屬性決定了醫改必須引入市場機制,要充分發揮市場在醫療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不能走計劃經濟回頭路。我們強調鼓勵和允許各地對醫改進行積極探索,但所有探索都不能動搖醫保保險屬性的基本前提,都不能違背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
醫改實踐中曾出現過第三方付費與「一手托兩家」的爭論,其實質是選擇市場機制還是計劃經濟模式。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就是要充分發揮第三方付費機制的作用,而不是「一手托兩家」。有人或許會對此提出疑問,認為新醫改方案中提出了「強化政府責任與投入」的要求,強化第三方付費機制是否與「強化政府責任與投入」的要求相違背呢?第三方付費並不是否定政府責任,而是強調應該通過引入市場機制,通過第三方付費的方式補貼醫療保險的需求方,而一手托兩家,通過直接補貼醫療機構,讓醫療機構提供相應的醫療服務,則是走計劃經濟老路。
醫保是形成醫療服務、葯品價格機制的基礎
在醫療領域,醫療服務、葯品價格機制應該由買賣雙方相互談判形成,而不是由政府拍腦袋決定。充分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就是要充分發揮醫保作為需求方代表的談判功能,通過與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廠商等談判,為合理的醫療服務、葯品價格形成機制奠定基礎。
談判功能是醫保的基本功能之一。從理論上講,醫保作為需求大戶,應該具有較強的談判能力和威懾力,能夠起到有效規范和約束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廠商行為的作用。但實踐中,醫保的談判功能未能發揮作用。原因有很多,如當前醫保經辦機構與醫保行政主管部門管辦不分,醫保經辦機構不是獨立的法人主體,缺乏主動搜索相關醫療信息控制醫療費用的動力。但根本原因在於醫療服務、葯品價格不是由買賣雙方相互談判形成的,而是由政府定價決定的。作為需求大戶的醫保,未能參與到醫療服務、葯品價格的形成過程中。
充分發揮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必須堅持發揮醫保的談判功能,加強醫保談判實力和談判能力建設。為此,必須要:(1)改變職工醫保、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各自為戰的局面,加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整合力度,提升基本醫療保險的整體效能。(2)積極推進醫療機構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醫保經辦機構與醫保行政主管部門的「管辦分開」,強化醫療領域相關市場主體的獨立法人地位,強化獨立法人自負盈虧的約束機制。醫保機構只有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強調醫保機構的控費責任才能不會成為一句空話,醫保機構也才有動力主動的搜集相關信息,約束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廠商的行為,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3)改變醫療服務、葯品的政府定價機制,改變過去買單方與點菜方分離的狀態,積極探索醫保機構直接參與醫療服務、葯品定價的談判模式,形成醫保與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廠商談判決定的價格形成機制。
醫保為醫改提供物質基礎
醫保為醫改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據相關資料顯示,2011年,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已達6140億元,參保人員的醫療總費用占醫療機構全部業務收入的60%-70%,部分地區甚至高達90%(王東進,2012)。醫保基金已經成為醫療機構的最大付費方。醫療保險的運行狀況和醫療保險基金的穩健性,直接關系醫改成敗,影響醫改方向。如果醫療保險基金出現崩盤的危險,整個醫改就會停頓,甚至會走回頭路。因此,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就是要確保醫保基金穩定運行,保證基金不出險。
實踐中,有種錯誤觀點認為醫改之所以不成功,是因為醫保的物質基礎不牢;醫改要取得成功,就要築牢醫保的物質基礎,提高醫保的報銷比例。事實上,醫保的報銷比例已經達到70%-80%,部分地區甚至高達90%。過高的報銷比例已經嚴重影響醫保基金安全,醫保基金結余不足或當期收不抵支的現象已經越來越嚴重,這對醫保健康可持續產生嚴重影響。
還有種錯誤觀點認為,為推進分級診療,應該進一步改革醫保付費機制,提高基層就診時醫保的報銷比例。事實上,分級診療制度一直未能建立,其根本在於醫療資源配置出現問題,行政對醫療資源的管控導致醫療機構大的越來越大、強的越來越強。如在衛計委嚴令限制醫院病床數量的情況下,號稱全球最大醫院的鄭大一附院今年仍新增了3000張床位。行政管控的結果是基層醫療機構逐漸被掏空。中央層面一直在強調強基層,但基層依然羸弱、沒有好醫生。這不是因為醫保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支持不夠,而是因為行政的過度管控,多點執業、管辦分開一直沒有做好。
醫保為醫改奠定物質基礎,首先強調的是物質基礎的合理性,要堅決反對對醫保物質基礎的不合理要求,其次強調的是醫保的物質基礎性作用要可持續,不能片面地提出增強醫保的物質基礎。為此,一要確定合理的報銷比例,考慮到保險與激勵的矛盾,國際經驗表明75%的報銷比例能夠較好地協調保險與激勵的關系;二要設計合理的起付線、封頂線和費用支付方式,要認識到醫保的基礎性作用,不等於醫保的無限責任,醫保不能也沒有能力承擔所有醫療費用。
醫保的性質決定醫改的性質
實踐中,有種觀點把基礎性作用與兜底責任混為一談,認為應該強化醫保的兜底責任,尤其是在因病致貧問題上,應該進一步提高醫保報銷比例、降低醫保的起付線、提高最高支付限額,建立大病保險制度解決大病導致的因病致貧問題。基本醫療保險是保險而不是救助或福利,是一種分散疾病帶來的財務損失風險的機制,而不是消除貧困的制度。基本醫療保險講責任分擔,即個人在籌資和醫療費用上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使參保人有節約醫保基金的經濟動力。設置醫保的起付標准、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就是落實責任分擔的具體政策措施。而且,起付標准不是越低越好,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也不是越高越好,否則,難免會失去節約基金資源的動力,甚至導致浪費。
基礎性作用與兜底責任不同,不能混為一談。雖然保基本和兜底線通常一起使用,但二者屬於不同的范疇:保基本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范疇,兜底線屬於醫療救助的范疇;基本醫療保險只能夠保基本,不能也沒有能力兜底線。現實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大量出現,原因不在於基本醫療保險保基本功能沒有發揮好,而是醫療救助兜底線能力不強。民政部門管理的醫療救助項目,本應承擔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兜底責任。然而,財政投入杯水車薪,使得這種兜底功能遠遠未能發揮出來。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政府應該加大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的兜底線能力建設,而非一味強調醫療保險的保基本作用。
總之,正確理解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要求既不能貶低該作用,也不能誇大該作用,更不能在爭權時貶低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在諉責時刻意誇大醫保基礎性作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誇大醫保基礎性作用的傾向。以分級診療為例,有種觀點把分級診療制度沒有建立歸結為醫保的基礎性作用沒有發揮好,歸結為醫保的指揮棒沒有發揮作用。實際上,醫保的指揮棒能夠發揮作用,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密切的關系,取決於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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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醫保與醫改辦有什麼關聯
國務院日前印發了《「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認為,完善全民基本醫保制度從兩方面入手。
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認為,「十二五」時期要繼續創新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全民基本醫保制度。
一方面,要在繼續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礎上,重點完善對重特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的保障機制。要繼續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城鎮居民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三項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均達到75%左右,著力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擴大門診統籌覆蓋范圍、提高支付水平,切實減輕群眾負擔。要著重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以及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的保障機制,通過購買商業保險或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等多種方式減輕群眾大病負擔;通過多渠道籌資建立救助基金,解決負擔能力的患者發生的急救費用,從而從制度上緩解並逐步消除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另一方面,要積極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增強基本醫保對醫療機構的激勵約束作用。要持續改善醫保管理水平,積極推廣醫保就醫一卡通,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即時結算,完善醫保關系轉移結算政策,推進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加強基本醫保基金收支管理,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就算。要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積極推行按病種(病組)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療保險對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將醫療費用和個人負擔控制情況列入醫保分級評價體系,促進醫保支付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傾斜,控制醫葯費用、規范服務行為,引導合理就醫。
Ⅲ 三醫聯動的治理機制中宏觀調控方面內容的包括哪些
三醫聯動的治理機制中宏觀調控方面內容的包括以下兩個方面:醫保對醫療、醫葯資源合理配置與科學使用具有核心杠桿作用。「醫改就是改醫保」,既是世界發達國家醫療衛生改革的主要經驗,也是當下我國全面深化醫改急需解決的症結。
則需由其家庭醫生(或簽約醫療機構)轉診。同時,逐步開展醫保支付制度改革試點,形成支持家庭醫生制度的基本醫療保險機制,夯實穩定的簽約服務關系。患者簽約後,可享有預約優先就診、轉診綠色通道,慢病長處方以及延續上級醫院用葯、優先入住老年護理機構等優惠。
(3)醫保在醫改中的杠桿作用擴展閱讀:
安徽醫改的「三醫聯動」主要體現在縣級公立醫院改革上,尤其在新農合大病醫保的政策設計上有獨到之處。
安徽2003年建立新農合制度,2008年實現全省覆蓋,形成了「省級定政策、市級抓落實、縣級管執行、全省六統一」的體制。「三醫聯動」改革的大部分地區由衛生部門統籌管理,通過組織醫政管理、衛生監督和新農合「三力」協同,嚴格監管。
利用全省聯網信息系統,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葯費、檢查化驗費、材料費「三費」通報,嚴密監測;通過省、市、縣新農合中心「三級」督查,嚴厲處罰,達到了基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和醫療服務質量最優化的目的。
Ⅳ 三醫聯動目的與意義
法律分析:三醫聯動就是醫保體制改革、衛生體制改革與葯品流通體制改革聯動, 通俗的說即是:醫療、醫保、醫葯改革聯動,即「三醫聯動」。一是醫保對醫療、醫葯資源合理配置與科學使用具有核心杠桿作用。「醫改就是改醫保」,既是世界發達國家醫療衛生改革的主要經驗,也是當下我國全面深化醫改急需解決的症結。二是政府部門間改革的聯動保障機制尚需強化。多部門分權分治,是導致我國醫改綜合性共治目標難以實現、醫改推進速度慢、醫改成效與群眾獲得感仍有差距的主要原因。國際、國內經驗均顯示,大衛生體制具有權責一致、統一高效的優勢,這應是醫改的體制改革方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Ⅳ 三醫聯動是指什麼
三醫聯動就是醫保體制改革、衛生體制改革與葯品流通體制改革聯動, 通俗的說即是:醫療、醫保、醫葯改革聯動,即「三醫聯動」。
2021年8月16日消息,自2010年遵義被確定為國家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以來,圍繞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全市在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縣域醫共體建設、便民惠民等方面下功夫見實效,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協作、「三醫聯動」(醫療、醫保、醫葯聯動改革)格局,醫療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遵義市衛生健康局統計,截至目前,全市因地制宜組建縣域醫共體27個,重新規劃布局的51個縣域區域醫療中心已啟動建設,150家鄉鎮衛生院、3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62家村級衛生室納入縣域醫共體建設,醫共體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導向
一是醫保對醫療、醫葯資源合理配置與科學使用具有核心杠桿作用。「醫改就是改醫保」,既是世界發達國家醫療衛生改革的主要經驗,也是當下我國全面深化醫改急需解決的症結。
二是政府部門間改革的聯動保障機制尚需強化。多部門分權分治,是導致我國醫改綜合性共治目標難以實現、醫改推進速度慢、醫改成效與群眾獲得感仍有差距的主要原因。國際、國內經驗均顯示,大衛生體制具有權責一致、統一高效的優勢,這應是醫改的體制改革方向。
Ⅵ 醫保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醫保即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法律法規,在勞動者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自2016年起,跨省異地醫保結算也正式進入落地實施。
在當前的中國社會,醫保對經濟發展有著不可磨滅的影響力。
首先,醫保是醫改的基礎性工程,完善的醫保制度對於促進中國經濟增長轉型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醫保的全面落實和持續完善意味著醫療改革的持續向好、利好發展,能夠有效解決普羅大眾最關心的生老病死之難題,為消費起到了鋪墊性的作用,並為其他財政問題的解決和社會難題的解決提供了有效的托底保障。尤其是醫療保障的實施,為居民穩定就業、就業持續向好的增長有不可忽視的推動。醫保的實施本身也創造了大量就業崗位,為就業問題的解決提供了重要推動。
其次,醫保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普羅大眾看病貴的難題,並且依據國情做到了盡可能的普及展開,極大地促進了居民衛生醫療支出已經出現了相對的改善,但是與此同時還是存在了一定的問題,要解決這一問題,一方面需要提高補償比例,另一方面則需要控制醫療費用的增長幅度。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醫保的實施對醫院成本施加的壓力也不容忽視,我國新醫保制度在有助於解決貧、病、老、殘群體看病難的問題的同時,而且也從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醫療單位存在的患者逃廢醫療債務、醫院財務產生大量壞賬的問題。但是,由於目前醫保機構和醫療單位在醫保資金結算上存在種種矛盾,新醫保、醫改政策的制定和逐步完善,對醫保住院及門診患者及其治療的相關定額醫療、單病種項目增加以及報銷比例等內容都制定出新的核算標准,這就對醫院的醫保財務工作及醫院的經濟效益產生出重要的影響。對於醫院來說,必須高度重視分析新醫保制度對於經濟效益帶來影響的分析,努力完善醫保財務預算,積極控制財務支出,切實保障基本醫療,不斷推動醫院各項事業快速發展。
總之,醫保對經濟發展存在也還將存在長久且不容忽視的影響。
Ⅶ 沈陽醫改醫保范圍擴大
挑戰之一:全民醫保能否緩解看病貴?
新醫改方案公布了。老百姓操心的是「看病貴」。不管合理不合理,醫葯費不便宜。很多人一時間付不起,也有些人一輩子付不起。怎樣緩解「看病貴」呢?新醫改方案指出了一條道路,這就是全民醫保。每一個人都參加醫療保險,成為參保者。
醫療保險的功能是把患者的醫葯費用風險進行分攤,即在健康的人和生病的人之間分攤,也在患者的生病時段和健康時段分攤。參保者平時繳納保費,看病治病時只需支付醫葯費用的一小部分,而大頭兒則由醫保機構向醫療機構支付。這樣一來,看病治病自然就不貴了。
走向全民醫保,正是新醫改方案最為核心、最為明確、最具有操作性的部分。具體措施可以簡化為3+1,即三大公立醫療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加上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新醫改方案已經明確,到2011年,3+1型醫保覆蓋90%以上城鄉居民。
這與老百姓是什麼關系呢?老百姓繳費、工作單位繳費、政府補貼,錢都給了醫保機構,老百姓能不能從中受益呢?能受益多少呢?
要回答這些問題,必須要算算賬。家裡不算賬,日子不好過;政策沒有賬,一筆糊塗賬。我們來看一看,在新醫改之後,三大醫療保險到底能籌來多少錢。
第一,城鎮職工醫保2008年基金收入為2885億。隨著覆蓋面拓展,基金籌資水平自然會提高。在未來的3年內,各級政府投入8500億用於新醫改,其中相當大的一部分將用於為困難的、關閉的、破產的國有企業職工和離退休者一次性繳納十年的醫保費。因此,在三年以後,城鎮職工醫保基金每年3000億元,絕對是保守的估計。
第二,城鎮居民醫保的民眾參保費目前在200-300元不等,政府最低補貼水平也將達到120元,因此每人最低籌資估計可達400元。
第三,新農合的民眾最低參保標准每年每人20元,估計要提高到40元,政府補貼將從80元提高到120元,因此每人最低籌資達160元。
其實,在不少地方,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籌資水平超過最低上述標准。
如此一來,全民醫保的最低籌資規模估算如下:
從2010年開始,全國的城鄉醫保機構有望每年最少籌來5650億元。哪怕其中的80%用在參保者身上(另外20%用於風險防範),每年醫保機構可為醫院付賬4520億元。這筆錢夠不夠呢?
目前,全國所有醫院從看病治病獲取的收入大約在5000億元,以後的收入自然會提高一點。但是,4250億的醫保基金都花出去,足可以占醫院業務收入的80%以上。
總而言之,這筆來自醫保的付賬足以實現醫保付大頭、民眾付小頭的目標。全民醫保之後,老百姓看病治病時自費的比重有望大幅度降低,估計可降到20%-30%.
這就是新醫改方案給老百姓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但是,這些好處能否不折不扣地落實,當然是一大挑戰。各地的醫保機構,任重而道遠。新醫改方案提出,合理控制醫保基金的結余水平,為應對這一挑戰指明了方向。
挑戰之二:醫保機構如何當好參保者的經紀人?
隨著醫療保險的擴大,更多的錢可望籌集到醫保機構。這樣,醫保機構就擁有強大的團購能力,理論上有可能代表參保人的利益,以團購者的身份,為參保者購買醫葯服務。但是,醫保機構如何購買更好的醫葯服務呢?說白了,就是怎麼「花錢」的問題。這是未來全民醫保改革工作一項全新的挑戰。
醫保機構購買醫療服務,核心的環節有二:其一,向誰購買;其二,以何種方式購買。
向誰購買的問題,實際上就是醫保定點服務機構的選擇問題。這主要基於兩個因素:一是參保者的自主選擇權,二是醫療服務的成本效益比。
從參保者的角度來說,自主選擇權自然是越充分越好。如果隨便,醫保定點就會喪失必要性。即便在發達國家,公立醫保的參保者,極少享有充分的自主選擇權。我國現有公立醫療保險的籌資水平是較低的,因此參保者行使無條件的、充分的自主選擇權,顯然是奢侈的、不切實際的。醫保設立定點,主要是設立守門人,引導參保者基於病情在適當的醫療機構就醫。在非緊急的情況下,參保者必須在事先選好的定點機構就診。
目前,很多地方實施「社區首診制」,規定參保者只能在住家附近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首診。這種做法會產生行政壟斷性,不利於醫療機構之間的良性競爭。比較好的方式是採取「開放式首診制」,即在一定區域內所有醫療機構均可成為「定點首診機構」。參保者可以自由選擇,但是要定點首診。
向誰購買醫療服務的問題解決了,下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如何付費了。
付費者可以引導收費者,因此醫保機構作為團購者理應有辦法讓醫療機構成為正常的市場主體,即具有強烈的性價比意識。因此,新醫改方案提出,「強化醫療保障對醫療服務的監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積極探索實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方式,建立激勵與懲戒並重的有效約束機制。」
醫保付賬是一門學問,「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這些名詞,別說老百姓不懂,就是很多專業人士也不明白。醫保經辦是一種專業化的服務,可惜我國在醫保專業化上還有極大的發展空間。我們有「醫保經辦師」這種職業或專業嗎?
簡言之,醫保的付賬方式是影響醫療機構行為的有利杠桿。醫保機構付賬方式巧妙,醫療機構就會為參保者好好服務。不同的付賬方式,有不同的好處和壞處,適用於不同類型的醫葯服務。因此,醫保的付費方式不應該是單一的,而應該是多種付費方式的組合。具體如何組合,要取決於各地的醫療服務內容和價格,是由各地的醫保和醫療機構進行談判的結果,絕不可能由上級政府實施一刀切。因此,新醫改方案提出,「積極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發揮醫療保障對醫療服務和葯品費用的制約作用。」
在任何國家,付費機制的完善都需經過兩三年乃至更長的時間進行調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我國,醫保經辦如何走向專業化,醫保機構如何同醫療機構進行談判,醫保機構自身如何實現良好的治理,這些都是新醫改面臨的大挑戰,亟待各地積極探索。
挑戰之三:政府如何對公立醫院進行補償?
公立醫院的改革是新醫改的重點之一,也是難點之一。困難之一在於政府如何制定對公立醫院的補償政策。新醫改方案已經明確,政府要增加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而且政府投入兼顧醫療服務的供方和需方。問題在於,政府「補供方」的投入究竟如何花?這是新醫改面臨的另一項大挑戰。
在這個問題上,常見的做法有兩種:其一是政府全額支付公立醫院的職工工資,這是公立醫院以及衛生行政部門的普遍呼聲;其二是政府購買服務,根據服務契約向服務承擔者支付合同款。
第一種做法俗稱「養供方」。其實,這是一種從計劃經濟體制中繼承下來的傳統思路。同計劃經濟時代相比,現在政府允許公立醫院從醫療服務市場上賺取收入。不少人認為,只要政府補償足夠,亦即「吃夠皇糧」,那麼公立醫院就不會熱心於追求收入最大化。這恐怕是一廂情願。只要是正常的人和機構,只要允許其自行創收,恐怕都會尋求收入最大化。
公立醫院給老百姓看病治病是收費的。隨著全民醫保的推進,其基本醫療服務的收費主要來自醫保機構,少量來自患者的自費;非基本醫療服務的收入主要來自患者自費和商業性醫療保險機構。這些收入的相當一部分當然會成為其職工的工資和獎金。如果讓政府再支付職工工資,那不就拿雙份了嗎?
因此,新醫改方案沒有沿襲這一做法。關於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補償政策,新醫改方案的規定如下:「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於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扶持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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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醫改中醫療、醫保、醫葯三項改革的關系、看法、認識
醫療提供的是治病的服務,醫葯是主要的治療手段,醫保是承擔醫療服務和葯品費用的主要手段。簡單說,整個醫療體系就是由居民,醫療機構和醫保(政府)構成的三角關系,居民向醫保繳費提供資金,醫療機構給居民提供醫療服務,醫保負責給醫療機構提供資金。葯品是醫療服務中最主要的治療手段,因此需要格外關注葯品的質量與費用。
Ⅸ 目前,我國深化醫改面臨的新挑戰主要有哪些
目前,我國深化醫改面臨的新挑戰主要是:
長期存在的基本醫療保障短缺、醫療資源總量不足且配置不合理、城鄉和區域衛生事業發展不平衡、人才隊伍建設薄弱和「以葯補醫」等矛盾依然存在,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還相當突出。
同時,各地改革進展仍不平衡,一些地方醫改政策和資金落實不到位,機制和制度建設相對滯後。
(9)醫保在醫改中的杠桿作用擴展閱讀:
公立醫院是群眾看病就醫的主要場所,也是醫改的重點和難點。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一、要推進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著力完善內部機制,探索公立醫院改革的基本路子。
二、要優先發展縣級醫院。縣級醫院服務9億多群眾,是上下聯動的樞紐和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中心環節。要加大支持力度,推進綜合改革,提高縣級醫院看大病的能力。
三、要轉變服務理念,優化診療流程,在全國推行惠民便民措施。
四、要著力形成多元辦醫格局,適應人民群眾看病就醫多樣化的需求。
五、要發揮醫務人員主力軍作用,調動他們投身醫改、服務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Ⅹ 三醫聯動是指是什麼
「三醫聯動」是指衛生體制改革、醫保體制改革與葯品流通體制改革聯動,即醫療、醫保、醫葯改革聯動。
醫葯改革方面,主要措施包括葯品零差率銷售、對重點輔助性營養性葯品實施監控、葯品耗材聯合限價采購、葯品「一品兩規」、葯品耗材實行「兩票制」采購、葯品采購院長負責制等。
醫保改革方面,主要措施包括「三保合一」組建市醫保中心、基金市級統籌、醫保在線監控、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收付費改革、醫保打包支付等。
醫療改革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公立醫院工資總額控制制度、黨委書記和院長目標年薪制、總會計師年薪制、全員目標年薪制年薪計算工分制、組建總醫院(醫聯體)、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等。
導向
一是醫保對醫療、醫葯資源合理配置與科學使用具有核心杠桿作用。「醫改就是改醫保」,既是世界發達國家醫療衛生改革的主要經驗,也是當下我國全面深化醫改急需解決的症結。
二是政府部門間改革的聯動保障機制尚需強化。多部門分權分治,是導致我國醫改綜合性共治目標難以實現、醫改推進速度慢、醫改成效與群眾獲得感仍有差距的主要原因。國際、國內經驗均顯示,大衛生體制具有權責一致、統一高效的優勢,這應是醫改的體制改革方向。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三醫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