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營企業頻現債務違約中國如何實現「良好的去杠桿」
全球最大的對沖基金橋水基金創始人達利歐(Ray Dalio)在《關於去杠桿化的深入理解》(An In-Depth Look at Deleveraging)一文中,將去杠桿過程分成了「糟糕的通貨緊縮去杠桿」「良好的去杠桿」「糟糕的通貨膨脹去杠桿」三個類別。而所謂良好的去杠桿是指貨幣增加供給,以緩解因債務減少及緊縮形成的通縮壓力,形成正增長,負債/收入比率下降,名義GDP增長率超過名義利率。
達利歐發現,有些國家去杠桿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社會劇變,甚至引發戰爭,有些則能通過有序的調整,經濟恢復到生產與消費的平衡狀態。而好的去杠桿能平衡好債務減記、緊縮政策、財富轉移和債務貨幣化的關系。
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直言,如果不改變營商環境,不做其他要素市場的改革,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只是一個口號。
去杠桿進入新階段,最佳的圖景是中國能夠通過「和諧去杠桿」,不僅將經濟恢復到平衡狀態,還能推動生產率持續增長,實現「美好生活」。「結構性去杠桿」的提出讓整個去杠桿的路徑更為清晰,然而相應的配套改革卻是缺位的,如果沒有進一步的深化改革,民間資本將有可能在未來有進一步收縮的風險,經濟活力也會黯然失色。
內容來源:鳳凰網
B. 地方政府和企業如何去杠桿
「給我一個支點,我就能撬動地球。」古希臘著名科學家阿基米德在發現杠桿原理後曾興奮地寫道。在經濟領域,「杠桿」就是通過借債,以較小的投入撬動大量資金、擴大經營規模。例如個人融資融券、企業向銀行借貸、政府發行國債、地方債等,都是「加杠桿」的行為。通俗地說,杠桿率就是債務負債率。適度的杠桿對經濟有益,但如果杠桿率過高,債務增速過快,反而會拖累發展,產生巨大的債務風險。
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巨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和企業去杠桿勢必會進一步加大經濟下行壓力,因此有必要適當提高中央和居民杠桿來平緩地方和企業去杠桿帶來的經濟波動。
「完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確實需要對過去放大了的過高的杠桿進行整治和調控,這也是通常所說的去杠桿。但去杠桿並不一定完全是做減法。在不同的產業領域要盡可能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以應對經濟增長乏力和政府債務上升時期的發展局面。因此去杠桿本質就是去負債、去投資風險。」
供給側改革的「去杠桿」,從大處看,指的是去除「僵屍企業」,進而降低公共部門整體的杠桿率;從小處看,去的是產能低效企業的杠桿,這主要指的是產能過剩的部分國企。對於市場化程度高、效益良好的民營企業或是已經基本完成市場化改制的國企,國家一直是支持在合理的范圍內提升杠桿率的。
C. 國家為啥去杠桿 尤其是金融業 股市也去杠桿
去杠桿仍然會貫穿2018年國家經濟工作的始終。但很多老鐵都不明白,國家天天在強調的去杠桿究竟是什麼意思,用簡單的方式解釋:
大家借錢都去玩交易性金融資產,而不是去借錢搞技術創新、搞生產,
還有一些企業借錢換美元去收購國外的資產。中國的外匯儲備壓力很大,政府擔憂人民幣貶值預期扭轉不了,若不進行外匯管制,一旦形成極強的人民幣貶值預期,大家可能都會拋人民幣資產,然後去央行擠兌3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拋房拋股票買美元,房價、股價都大跌,那投機房地產的套牢型投資者可能就不償還銀行貸款了,這樣商業銀行一堆壞賬,拿到一大堆房子,特別是三四線人口流出的城市,麻煩很大。
為了不讓大家拋房子換美元,直接就3年或兩年不讓賣了。如果誰手裡有個幾套房,就自己住就好,周一到周日,每天住一套。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另外,加杠桿本身沒有對錯,關鍵是加杠桿之後做什麼。
如果高位賣了房子、賣了股票的人去創業,或者把錢委託給風險投資基金去幫助別人創業,這樣就沒有啥問題,短期解決了國內的就業,長期還能提供更多的經濟產出。這是金融加杠桿之後最重要的微觀邏輯與鏈條,即經濟主體拿到錢之後做什麼。
思辨的看,金融去杠桿之後,大家就會去創新,去搞實體了嗎。當然未必。不讓大家借錢去搞交易性金融資產,大家未必就一定會去做實體經濟。不過有一點還是相對確定的,即央行和銀監會搞的金融去杠桿,會把臃腫的交易性資產價格壓下來。
D. 如何積極穩妥去杠桿
如何積極穩妥去杠桿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積極穩妥去杠桿。要在控制總杠桿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業杠桿率作為重中之重。」去桿杠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必須認真面對並妥善解決的問題。
2008年金融危機後,我國杠桿率快速提高,其中企業部門杠桿率在全球范圍內最高,是美英的兩倍多
總體來看,對於目前我國的杠桿率問題,需要重點關注並明確三個特點。
一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我國非金融部門的杠桿率快速提高。以國際清算銀行(BIS)統計公布的信貸與GDP的比例作為杠桿率的衡量指標,2016年三季度末,我國非金融部門杠桿率為255.6%,其中,政府部門杠桿率為46.1%,企業部門杠桿率為166.2%,家庭部門杠桿率為43.2%。2008年至2016年三季度末這段時間,四個杠桿率指標增幅都在70%以上,家庭部門的杠桿率增幅甚至超過140%。
二是從國際范圍看,我國非金融部門杠桿率整體不算高,但企業部門杠桿率在全球范圍內最高。2016年三季度末,我國非金融部門杠桿率低於美國、日本、英國等發達國家,高於新興市場國家;政府部門杠桿率在全球范圍內處於最低水平,不到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的50%;家庭部門杠桿率在全球范圍內也處於較低水平,僅高於新興市場國家平均水平;受基數較高並且增長速度較快等因素影響,企業部門杠桿率在全球范圍內最高,比BIS統計報告的國家和地區企業部門杠桿率平均水平高出75%,是美國、英國的兩倍多。根據中國社科院所做的測算,國有企業債務在企業部門債務中的佔比約為65%,國有企業負債率明顯高於民營企業。
三是加杠桿的資金來源中,雖然仍然是以銀行為主,但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規模和佔比正在快速提高。根據BIS的統計,2016年三季度末,我國企業部門、家庭部門加杠桿的過程中,約有四分之一的資金來自非銀行金融機構。而在2007年之前,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比例尚不足十分之一。近幾年銀行金融同業業務發展的情況也可佐證這一點。2008年-2016年,銀行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債權均值約為7萬億元,是2001-2007年的7倍多。由於銀行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債權規模快速增加,導致其占銀行業總資產的比例從2001-2007年的2.7%升至2008-2016年的4.7%。同業資產增速快於銀行業總資產增速,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從銀行融入資金再給企業貸款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也為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出於規避監管等目的,借道非銀行金融機構為兩高一剩、房地產行業貸款提供了充足的資金。
杠桿率的過快上升增加了經濟金融系統的脆弱性,一旦某個環節出現問題就可能導致風險蔓延進而引發危機
我國的杠桿率快速增長並且企業部門杠桿率較高的促成因素較多。從宏觀經濟方面看,主要包括國際和國內兩方面的因素。國際上,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後,為了應對危機,各國普遍採用寬松的貨幣政策以穩定經濟增長,流動性較為充裕,我國的投資壞境較好吸引了大量國際資金流入,為加桿杠提供了充裕的資金。而國內也針對金融危機採取了四萬億經濟刺激計劃,貨幣政策也相對寬松,不僅降准降息而且貨幣超發問題相對突出。2008-2016年我國廣義貨幣供應量M2年增長率比GDP增長率高7.5個百分點,而2001-2007年只有5.8個百分點,增長了1.7個百分點。與此同時,GDP年均增長率從2001-2007年的10.8%降至2008-2016年的8.4%,下降了2.4個百分點。貨幣超發的同時經濟增速卻在下降,推動了杠桿率提升。
從金融方面看,我國融資方式中以債務融資為主,也會導致杠桿率提升。長期以來,國內高儲蓄率為投資導向的經濟模式發展提供了充裕的資金,也推動了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為主業的銀行業規模壯大,讓其有足夠的規模和實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大量的信貸資金。2016年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達到232萬億元,是信託、保險、證券、期貨、基金、融資租賃業總資產之和的5倍多,是當年GDP總量的3倍多。這些都為債務融資發展提供了充裕的資金供給。而從資金需求看,我國企業稅負較重且稅收征繳中債務利息具有稅盾效應,國有企業的預算軟約束問題增大了其主動負債的動機,以及企業破產清算成本較高等,均導致企業部門也有較強的債務融資偏好。據中國金融論壇課題組的研究,國內預算軟約束問題突出的國有企業,其杠桿率較同類企業明顯更高。
杠桿率增長速度較快,企業部門杠桿率高,都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就國外的情況看,幾乎歷次經濟金融危機之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杠桿率快速提高的情況,杠桿率的過快上升增加了經濟金融系統的脆弱性,一旦某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導致風險蔓延進而引發危機。這方面,2016年我國居民部門房地產貸款飛速增長需要高度關注。據人民銀行的統計數據,2016年居民中長期貸款全年新增5.7萬億元,約占當年新增人民幣貸款的45%,比2015年居民中長期貸款增長86%。家庭的資產配置中,對於房產配置的比例過高,而金融資產佔比較低,不僅微觀層面存在較大的風險,也加劇了宏觀層面的房地產資產泡沫。企業部門杠桿率高加劇了企業的債務負擔,特別是在近幾年企業盈利能力下降的情況下,企業償債能力下降,過重的債務負擔不僅企業難以承受,也易於導致再融資的成本更高。金融加速器理論表明,銀行監督企業的交易成本與融資溢價正相關,而融資溢價與杠桿率正相關,即杠桿率越高,銀行貸款所要求的利率越高,以抵消企業可能的違約損失。企業越來越高的融資成本與逐步下降的盈利能力同期出現,勢必埋下更多的風險隱患。
去桿杠需要從源頭上控制好貨幣供給量,同時採取盤活存量資產、加快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等措施,積極穩妥推進
對於杠桿率快速提高,以及企業部門杠桿率較高,我們必須高度警惕,採取針對性的措施,積極穩妥去杠桿。
具體而言,首先需要明確去桿杠的思路和重點。杠桿本身並不是壞事,而杠桿率快速提高,杠桿率較高易於引發風險,需要密切關注。也正是如此,去杠桿並不是不加區分的把杠桿都去掉,而是要重點控制杠桿率的過快上升,降低企業部門尤其是國有企業部門的高杠桿率。也就是說,去杠桿要同時兼顧杠桿率過快上漲和企業部門高杠桿率。對於政府部門,目前中央政府杠桿率低,而地方政府杠桿率高,要合理調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杠桿率。在地方政府債務置換規模有縮小的預期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杠桿率問題也要予以關注。家庭部門杠桿率高主要是用於配置房產,要重點關注其杠桿率快速提高的問題。尤其是要通過對房地產的調控,減少家庭部門加杠桿配置房產,讓房子回歸其居住屬性。就國際經驗看,去桿杠的成效並不是立竿見影的,也不是單一措施就可以全面解決的,對此需要有一定的心理預期。
其次要控制貨幣量,對金融業務進行規范。杠桿率快速提高,企業部門杠桿率高,也是因為貨幣超發流動性充足所致,在這種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貨幣現象。從這個角度看,去桿杠需要從源頭上控制好貨幣供給量。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合理控制貨幣發行規模,管好貨幣供應的總閥門。在此基礎上,結合基礎貨幣供給方式變化,適當提高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短期借貸便利等流動性管理工具的價格水平,降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從央行融資並進行套利的積極性,以控制金融機構負債的總規模。對於近幾年快速發展的金融同業業務,不排除其發展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但其中不規范、不透明的問題較多,需要通過加強監管減少同業套利空間。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非金融部門加杠桿也提供了較多的資金,因此我們不僅要管理好銀行業特別是中小銀行同業業務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管理也不容忽視。
最後要推動經濟發展和融資方式轉變。杠桿問題是經濟發展中的問題,也需要用推動經濟發展的辦法,在發展中予以解決。在經濟增長動力轉換,結構性因素與周期性因素疊加的情況下,既要對經濟增長速度有合理預期,也要積極通過創新、加快改革、完善體制機制,穩定經濟增長。要通過國有企業的資本金補充機制、激發民營企業投資積極性、稅收制度改革等,提高企業部門競爭力和盈利水平,以做大分母的方式降低杠桿率;要積極促進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推進不良資產證券化,加快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降低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壓力。在這個過程中,也要完善企業破產制度規定,降低企業退出成本。要規范並完善企業上市管理制度,發展好多層次資本市場,為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提供製度支持和市場保障,從而逐步降低對債權融資的依賴。
總之,對於我國杠桿率快速提高、企業部門杠桿率高的問題要高度重視,去杠桿也要積極穩妥,根據杠桿的實際情況與最新變化,平衡好經濟增長和去杠桿之間的矛盾,統籌好各方面都因素,既要控制好資金的供給端,也要調節好資金的需求端,採用多種手段從多方發力,以保障去杠桿的成效。
E. 2016去杠桿怎麼去地方政府和企業如何去杠桿
在經濟領域,「杠桿」就是通過借債,以較小的投入撬動大量資金、擴大經營規模。例如個人融資融券、企業向銀行借貸、政府發行國債、地方債等,都是「加杠桿」的行為。通俗地說,杠桿率就是債務負債率。適度的杠桿對經濟有益,但如果杠桿率過高,債務增速過快,反而會拖累發展,產生巨大的債務風險。
「完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確實需要對過去放大了的過高的杠桿進行整治和調控,這也是通常所說的去杠桿。但去杠桿並不一定完全是做減法。在不同的產業領域要盡可能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以應對經濟增長乏力和政府債務上升時期的發展局面。因此去杠桿本質就是去負債、去投資風險。」
供給側改革的「去杠桿」,從大處看,指的是去除「僵屍企業」,進而降低公共部門整體的杠桿率;從小處看,去的是產能低效企業的杠桿,這主要指的是產能過剩的部分國企。對於市場化程度高、效益良好的民營企業或是已經基本完成市場化改制的國企,國家一直是支持在合理的范圍內提升杠桿率的。
首先,地方移中央,這本質上是一個信用增級過程。中央政府的財權比較大,但是地方政府的事權又比較大,很多本來應該由中央政府承擔的事權都交給地方政府。由於中央政府的資產負債表總體來看非常健康,它能夠發行或者代理發行項目債或者特別國債,把一部分符合標準的地方債務承接過來,而且中央政府的信用等級最高,所以融資成本最低。因此,2016年3%的赤字率對於政府來說,加杠桿的空間就要大很多了。當然,也需要適時安排給地方更多自主可支配的財力,目的是應對復雜多變的經濟情況。
其次,平台移開行。其實地方政府之所以杠桿特別大,預算內的「吃飯財政」不是一個大問題,主要是它的城市化建設功能。融資平台就是以土地為資本金的杠桿操作,一旦抵押品價格下降,那麼一端是長期才能有微薄回報的基礎設施資產,一端則是短期的銀行借貸和性價比更差的影子融資。因此,地方融資平台可以把債務轉給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代表的政策性銀行(最大的中央融資平台)。
F. 金融機構的去杠桿化以及杠桿率是什麼意思
首先定義杠桿一詞,個人理解來自於「財務杠桿」概念。當企業負債經營時,用較小的權益資產支持起了比較大的經營規模,由此產生「杠桿效應」。按這個邏輯,我理解的「去杠桿」就是指企業或經營主體主動降低資產負債率。如果這個理解從根本上就錯了,請用力拍磚。
去杠桿主要有三個層次,一是政府去杠桿,二是金融去杠桿,三是企業去杠桿。
一、政府去杠桿政府去杠桿,就是削減政府債務,對中國而言重點是地方政府債務。其實中國政府整體債務佔GDP比重與美國、日本以及一些歐洲國家相比,還不算高,去杠桿的需求不是太迫切。主要問題是不透明,讓中央領導、銀行心裡沒底。所以我覺得與其說政府去杠桿,不如說是調結構更合適。
第一個問題經濟界討論的很多,見仁見智吧。我沒有具體數據不做判斷,但有一點很明確。
現存債務已是既成事實,投資項目有清償能力還得上最好,還不上就從全國財政大盤子里找錢,實在還不上,就只能債務重組。
當然債務重組最好的辦法不是像早先那樣,再剝離幾家不良資產管理公司,這樣等於全國人民集體買單,效率不高且不公平。而是對銀行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相關不良貸款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CLO),吸引投資者來買。悲觀的投資者可以買優先順序,低風險低收益。樂觀的投資者可以買劣後級,高風險高收益。這樣就把地方債務風險從銀行體系轉移到了廣泛的投資人身上,也就盤活了債務存量。
關於第二個問題,最根本的解決方法明確政府定位,有所為有所不為,建立規范的地方債、資產支持證券(注意,這里指狹義ABS!不是CLO)發行機制,讓真正用錢的和投錢的直接見面,是為用好增量。這一點對承銷商,如銀行、券商們,是利好。
具體到銀行,去杠桿不可能是減少存款,現在看來也只能壓縮同業業務、表外業務了。銀行是整個社會最大的資金來源,同業不讓做,表外業務受限於資本壓力短期內不可能全回到表內,這樣看來全社會資金成本會上升。對銀行而言利好利空很難判定,因為我不清楚同業、表外業務給銀行帶來的收益大還是風險大,請大家指教。但對依賴理財產品、同業業務等籌集資金的企業,短期內則是大利空。
有人認為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為了金融去杠桿,個人認為理解有誤,應該是轉移銀行信用風險的舉措。信貸資產屬於銀行資產,而賣資產無論如何不會降低銀行的杠桿水平的。因為它和銀行負債端的資金來源根本就是兩回事。不過,如果CLO能夠常規化、可盈利,債務風險就能有效轉移,那長期來看對銀行業確實是一個利好。需要說明的是,CLO的開展,給銀行帶來信貸額度,如果不對這部分信貸流向進行指導控制,很可能資金又會流向政府融資平台。這樣的話,反而不利於政府去杠桿了。
G. 國家怎樣去杠桿
這本質上是一個信用增級過程,一旦抵押品價格下降。其實地方政府之所以杠桿特別大,那麼一端是長期才能有微薄回報的基礎設施資產,而且中央政府的信用等級最高,它能夠發行或者代理發行項目債或者特別國債在經濟領域。首先,去的是產能低效企業的杠桿。但去杠桿並不一定完全是做減法,確實需要對過去放大了的過高的杠桿進行整治和調控。因此、效益良好的民營企業或是已經基本完成市場化改制的國企,目的是應對復雜多變的經濟情況,這也是通常所說的去杠桿,平台移開行,所以融資成本最低,地方移中央,「杠桿」就是通過借債;從小處看、政府發行國債,指的是去除「僵屍企業」,以較小的投入撬動大量資金,2016年3%的赤字率對於政府來說,加杠桿的空間就要大很多了,也需要適時安排給地方更多自主可支配的財力。當然,一端則是短期的銀行借貸和性價比更差的影子融資,但如果杠桿率過高。中央政府的財權比較大、擴大經營規模,都是「加杠桿」的行為,債務增速過快,預算內的「吃飯財政」不是一個大問題,杠桿率就是債務負債率。例如個人融資融券。 「完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大處看。因此去杠桿本質就是去負債,產生巨大的債務風險,這主要指的是產能過剩的部分國企。通俗地說,主要是它的城市化建設功能,反而會拖累發展。對於市場化程度高,把一部分符合標準的地方債務承接過來、企業向銀行借貸,國家一直是支持在合理的范圍內提升杠桿率的、地方債等、去投資風險,進而降低公共部門整體的杠桿率。適度的杠桿對經濟有益,很多本來應該由中央政府承擔的事權都交給地方政府。其次。在不同的產業領域要盡可能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因此,以應對經濟增長乏力和政府債務上升時期的發展局面,地方融資平台可以把債務轉給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代表的政策性銀行(最大的中央融資平台)。」 供給側改革的「去杠桿」。融資平台就是以土地為資本金的杠桿操作,但是地方政府的事權又比較大。由於中央政府的資產負債表總體來看非常健康
H. 去杠桿是指降低財務杠桿嗎如果不是,那是指降低什麼
首先定義杠桿一詞,個人理解來自於「財務杠桿」概念.當企業負債經營時,用較小的權益資產支持起了比較大的經營規模,由此產生「杠桿效應」.按這個邏輯,我理解的「去杠桿」就是指企業或經營主體主動降低資產負債率.如果這個理解從根本上就錯了,請用力拍磚.
去杠桿主要有三個層次,一是政府去杠桿,二是金融去杠桿,三是企業去杠桿.
一、政府去杠桿政府去杠桿,就是削減政府債務,對中國而言重點是地方政府債務.其實中國政府整體債務佔GDP比重與美國、日本以及一些歐洲國家相比,還不算高,去杠桿的需求不是太迫切.主要問題是不透明,讓中央領導、銀行心裡沒底.所以我覺得與其說政府去杠桿,不如說是調結構更合適.
第一個問題經濟界討論的很多,見仁見智吧.我沒有具體數據不做判斷,但有一點很明確.
現存債務已是既成事實,投資項目有清償能力還得上最好,還不上就從全國財政大盤子里找錢,實在還不上,就只能債務重組.
當然債務重組最好的辦法不是像早先那樣,再剝離幾家不良資產管理公司,這樣等於全國人民集體買單,效率不高且不公平.而是對銀行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相關不良貸款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CLO),吸引投資者來買.悲觀的投資者可以買優先順序,低風險低收益.樂觀的投資者可以買劣後級,高風險高收益.這樣就把地方債務風險從銀行體系轉移到了廣泛的投資人身上,也就盤活了債務存量.
關於第二個問題,最根本的解決方法明確政府定位,有所為有所不為,建立規范的地方債、資產支持證券(注意,這里指狹義ABS!不是CLO)發行機制,讓真正用錢的和投錢的直接見面,是為用好增量.這一點對承銷商,如銀行、券商們,是利好.
具體到銀行,去杠桿不可能是減少存款,現在看來也只能壓縮同業業務、表外業務了.銀行是整個社會最大的資金來源,同業不讓做,表外業務受限於資本壓力短期內不可能全回到表內,這樣看來全社會資金成本會上升.對銀行而言利好利空很難判定,因為我不清楚同業、表外業務給銀行帶來的收益大還是風險大,請大家指教.但對依賴理財產品、同業業務等籌集資金的企業,短期內則是大利空.
有人認為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為了金融去杠桿,個人認為理解有誤,應該是轉移銀行信用風險的舉措.信貸資產屬於銀行資產,而賣資產無論如何不會降低銀行的杠桿水平的.因為它和銀行負債端的資金來源根本就是兩回事.不過,如果CLO能夠常規化、可盈利,債務風險就能有效轉移,那長期來看對銀行業確實是一個利好.需要說明的是,CLO的開展,給銀行帶來信貸額度,如果不對這部分信貸流向進行指導控制,很可能資金又會流向政府融資平台.這樣的話,反而不利於政府去杠桿了.
I. 人民日報談去杠桿:地方政府杠桿怎麼控
地方政府杠桿怎麼控?
放大積極財政政策效應
減負讓利支持企業去杠桿
清理融資平台,嚴控債務風險
J. 中國去杠桿有五大主要舉措有哪些
去杠桿的5項主要措施是:以處理僵屍企業為抓手解決國企杠桿率過高問題、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杠桿率、切實解決不良資產、加強對大資管行業的監管以及關注貨幣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