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貿企業如何應對匯率波動風險.science
當前匯率制度下外貿企業規避匯率風險的主要措施 (一)妥善選擇交易中的計價貨幣
在對外出口交易中,盡可能採用本幣作為計價貨幣;在必須使用外幣交易的條件下,要選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如歐元、英鎊等;在自由兌換貨幣中,應避「軟」就「硬」,選擇硬貨幣。
隨著我國貨幣與單一美元脫鉤,實行與一籃子貨幣掛鉤的浮動匯率制度,選擇非美元貨幣計價,這本身就是規避匯率風險的一種辦法。價格談判能力較強的企業,可以通過與貿易夥伴的協商方式,選擇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由此鎖定成本。但有些出口商品由於國際競爭激烈,企業不可能在貿易談判中取得主導地位,從優選擇記價貨幣。如雙方對計價貨幣不能達成一致,則可考慮雙方提出的計價貨幣在貨物總值中各佔一半,使得利益風險雙方共擔。 (二)在合同中增加保值條款及匯率風險分攤條款
簽訂合同時,增加保值條款,把匯率定下來,以後無論匯率發生什麼變化,仍按合同規定的匯率付款。外匯風險分攤的方式就是在主約上附一個價格調整條款,允許匯率在某一上下的區域內調整,若真正的匯率波動超過此上下限,則超過部分所引起的差額由買賣雙力平均分擔。 為規避人民幣升值風險,企業在簽訂出口合同時,應在合同中設立相應條款來規避這一風險,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價格條款上增加匯率變動損失分擔的約定。金額較大的貿易訂單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設立相應條款,協議當人民幣升值或貶值時,相應地提高或降低出口價格。
(三)採取提前付款或延遲收款策略
企業若有以外幣計價的應付帳款或借款,如果這貨幣是強勢貨幣,即該外幣預期會升值,則公司可採取提前付款策略減少或避免外匯損失;若該外幣是弱勢貨幣,情況則反之。 外貿企業提前償付債務。比如,一個外貿企業在6個月後將償付進口貨款100萬美元,同時該企預計在3個月後將收到一筆出口貨款100萬美元,由於6個月後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水平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為了規避匯率風險,該外貿企業可以在3個月後用收到的100萬美元貨款提前償付債務。 外貿企業推遲收取貨款。比如,一個外貿企業預計3個月後將收到100萬美元的進口貨款,而6個月後將支付100萬美元的出口貨款,該企業可以在6個月後收取出口貨款以抵償進口貨款,這樣企業在3個月後和6個月後的凈現金流量都為零,自然就不會因為匯率的不確定性而遭受經濟損失。
(四)遠期結匯鎖定匯率
遠期結匯業務是指外匯指定銀行與客戶協商簽訂遠期結匯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的外幣幣種、金額、匯率和期限。到期外匯收入發生時,即按照該遠期結匯合同訂明的幣種、金額、期限、匯率辦理結匯的業務。因為一旦合約簽訂就得按時、按價和按量進行交割。它可以鎖定匯兌成本,防止本幣匯率上升、外幣匯率下跌給出口企業帶來的風險和損失。比如,某企業頂計3個月後將收到一筆美元貨款,為規避人民幣匯率上升的風險,企業可與銀行提前簽訂遠期結匯合同,鎖定結匯匯率。3個月後企業可按照約定的匯率將美元貨款結匯成人民幣,降低匯率風險。 (五)辦理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
人民幣與外匯掉期業務,是指銀行與客戶協商簽訂掉期協議,分別約定即期外匯買賣匯率和起息日、遠期外匯買賣匯率和起息日。客戶按約定的即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人民幣和外匯的轉換,並按約定的遠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反方向轉換的業務。 根據央行2005年8月2日《關於擴大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掉期業務通知》,經常項目下業務,企業按時提供所需相關憑證,即可辦理掉期業務。外貿企業通過掉期業務可按約定的即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人民幣和外匯的轉換,並按約定的遠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反方向轉換,進行匯率風險防範,貨幣保值。
(六)充分利用結算方式中的融資便利
1.出口押匯。在托收和信用證的結算方式下,出口企業將合同(或信用證)項下全套的貨權單據作抵押,向銀行融通資金。該業務下,外貿企業可以在國外債務人付款之前從銀行得到預扣利息後的且保留追索權的墊款,加速資金周轉。
2.票據貼現。出口企業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餘款支付給出口企業。當前人民幣匯率不穩,升值傾向較大,若出口企業擔心出口收匯受損失,可以通過票據貼現予以適當彌補。
3.保付代理。出口企業向銀行授讓其應收賬款,銀行向出口企業提供壞帳擔保、貨款催收、銷售分類賬管理以及貿易融資等金融服務。一般用在賒銷等信用方式出口商品或服務的交易中。該方式下鎖定了進口商的信用風險,外貿企業將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銀行後即可獲得資金融通,提前獲得應收外匯賬款,再根據現行國家到匯管理規定辦理結匯手續,從而既達到規避匯率風階的目的。
『貳』 我想了解一下鎖定匯率的問題。什麼是鎖定匯率,鎖定匯率用於哪些場合,如何才能申請鎖定匯率。
鎖定就是指定,比如說你要買斤米只付2¥.1.9¥或2.1¥你都不會買。這就是鎖定匯率。
『叄』 遠期鎖匯是什麼意思
鎖匯即鎖定匯率是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這個匯率結算。在銀行中這個業務叫遠期結售匯,在匯率波動頻繁的情況下,銀行為企業辦理鎖定匯率的操作。
鎖定匯率在銀行中這個業務叫遠期結售匯。在匯率波動頻繁的情況下,銀行為企業辦理鎖定匯率的操作。在結匯當天不是按照當天的外匯牌價,而是按照之前確定的匯率進行結匯。
鎖匯注意事項
一般情況下我們的外貿人或外貿公司要和銀行做遠期結匯,都是因為外貿訂單的金額比較大,而合同周期也比較長,但是與我們簽訂外貿訂單的商家所在國家的匯率走勢很不穩定的情況下才做的。
鎖定匯率業務最初的目的不是為了讓我們的商家利賺取匯率差價,而是為了防範我們的商家因為匯率下跌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然後導致我們外貿人和客戶雙方簽訂的合同不能有效執行。
『肆』 外貿客戶要求鎖定匯率。
如果你們的外匯交易足夠大,可以先和銀行確定一個匯率,然後以這個匯率來和客戶結算,這樣就把匯率變動的風險轉嫁給了銀行。
『伍』 國際貿易鎖匯費是什麼意思
鎖匯就是鎖定匯率。在國際貿易往來中,往往因為匯率的變動而產生一些經濟問題。於是銀行就開辦了一個叫做遠期結售匯的業務。假如我們外貿人的外貿訂單是給處於一個匯率波動非常頻繁的國家的情況下,銀行就可以為我們的外貿企業辦理鎖定匯率的操作。外貿企業或者外貿人,只要在銀行開辦了鎖定匯率的業務,就可以在我們結算匯率的當天,按照先前確定的匯率進行結匯,而不是按照當天的匯率來結匯。在銀行辦理鎖定匯率業務,雖然匯率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越來越低,但是也仍然能夠為我們的外貿出口商家來穩定企業經營,因為國際匯率變動而受到極大的經濟損失。因為國際經濟形勢是分分鍾變化的,而且國際上的其他國家並不都像中國一樣安全,例如與以色列、伊朗、巴勒斯坦等國家做外貿交易時,就很有可能因為這些國家發生戰爭而導致匯率斷崖式的降低。
國際貿易的重要性:
1、 近幾年我國一直提倡「一帶一路」的發展新策略,即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和「絲綢之路經濟帶」,開辟了國際貿易的新進程,給我國商品對外出口和國外商品進口帶來很大的便利條件,也成為了我國對外貿易新的增長點。2017年我國與「一帶一路」國家的貿易總額達到14403億美元,同比增長13.4%,其中出口額為7742.6億美元,同比增長8.5%,這些數據反映了「一帶一路」對國際貿易的重要性,促使我國經濟的穩步增長和壯大。
2、 在一個經濟體的發展過程中,內需消費和商品出口成為了其穩步前行的動力根源,商品生產只有通過這兩種途徑進行消耗,在內需比較飽和的情況下,只有出口才能有利於刺激商品更迭換代。隨著全球經濟增速的放緩,一些國家為了自己的利益,逐步實行貿易保護主義。2018年我國經歷了中美貿易摩擦,美國為了扭轉貿易逆差(3752億美元),相繼對我國多種商品加征關稅,這樣破壞了公平交易的平台,不利於中美貿易的擴大和發展。
『陸』 遠期匯率鎖定操作流程是什麼呀,這個到是怎麼回事,謝
遠期匯率鎖定也稱遠期結售匯業務,是確定匯價在前,實際外匯收支發生在後的結售匯業務(即期結售匯中兩者是同時發生的)。
客戶與銀行協商簽訂遠期結售匯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或售匯的人民幣兌外匯幣種、金額、匯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當天,客戶可按照遠期結售匯合同所確定的幣種、金額、匯率向銀行辦理結匯或售匯。
辦理程序如下:
(1)與銀行簽訂《遠期結售匯總協議書》;
(2)提交《遠期結售匯委託書》,落實保證金或扣減授信額度;
(3)合約到期日攜款項並附貿易合同、商業發票等單據與銀行辦理資金交割。
『柒』 簡述外貿企業採用期權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方式鎖定匯率的區別
期權交易:期權(Options)是一種選擇權,期權的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就獲得這種權利,即擁有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的標的物(實物商品、證券或期貨合約)的權利(即期權交易)。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賣方必須按期權合約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相反,買方可以放棄行使權利,此時買方只是損失權利金,同時,賣方則賺取權利金。總之,期權的買方擁有執行期權的權利,無執行的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是履行期權的義務。
遠期外匯交易:直接的遠期外匯交易:是指直接在遠期外匯市場做交易,而不在其它市場 遠期外匯交易
進行相應的交易。銀行對於遠期匯率的報價,通常並不採用全值報價,而是採用遠期匯價和即期匯價之間的差額,即基點報價。遠期匯率可能高於或低於即期匯率。 期權性質的遠期外匯交易:公司或企業通常不會提前知道其收入外匯的確切日期。因此,可以與銀行進行期權外匯交易,即賦予企業在交易日後的一定時期內,如5-6個月內執行遠期合同的權利。 即期和遠期結合型的遠期外匯交易。
首先決定用哪種方式來交易 取決於該企業對外匯匯率在周期的判斷,來操作。
『捌』 固定匯率的匯率政策
是以某些相對穩定的標准或尺度作為依據,以確定匯率水平的一種制度。在固定匯率制度下,現實匯率水平受平價的制約,只能圍繞平價在很小的范圍內上下波動。 固定匯率政策是指貨幣當局或直接干預外匯市場(通過買賣外匯)或間接影響外匯市場以把市場匯率維持在一個既定的狹窄目標范圍之內的政策操作。
人民幣匯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並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並軌以後,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貨幣的匯率,各銀行以此為依據,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行掛牌。
人民幣從1949年到1952年用浮動匯率制度。
從1953年到1973年,以計劃經濟制度,人民幣與美金有正式的掛鉤,匯率保持在在1美元兌換2.46元人民幣的水平上。但是在這時代中國大陸的外國貿易很少,所以人民幣匯率意義不是很大。
1973年,由於石油危機,世界物價水平上漲,西方國家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匯率波動頻繁。為了適應國際匯率制度的這種轉變與現實中國際主要貨幣匯率變動帶來的不利影響,根據有利於推行人民幣計價結算,便於貿易,為國外貿易所接受的原則,人民幣匯率參照西方國家貨幣匯率浮動狀況,採用「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計算方法進行調整。為此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從1973年的l美元兌換2.46元逐步調至1980年的1.50元,美元對人民幣貶值了39.2%,同期英鎊匯率從1英鎊兌換5.9l元調至3.44元,英鎊對人民幣貶值41.6%。
從1980年到1994年,中國大陸有雙重匯率制度。1981年至1984年,初步實行雙重匯率制度,即除官方匯率外,另行規定一種適用進出口貿易結算和外貿單位經濟效益核算的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格,該價格根據當時的出口換匯成本確定,固定在2.80元的水平。人民幣官方匯率因內外兩個因素的影響,其對美元由1981年7月的1.50元向下調整至1984年7月的2.30元,人民幣對美元貶值了53.3%。1985至1991年4月復歸單一匯率制度。匯率繼續向下調整. 從1984年7月的2.30下調到1985年1月的2.80,之後又多次下調。這階段雖然恢復了單一的匯率制度,但在具體的實踐中隨著留成外匯的增加,調劑外匯的交易量越來越大,價格也越來越高,因此名義上是單一匯率,實際上又形成了新的雙重匯率。
1991年4月至1993年底。這一階段對人民幣匯率實行微調。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度調低,但仍趕不上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的變化。到1993年底,人民幣對美元官方匯率與調劑匯率分別為5.7和8.7。可見,這時期人民幣匯率制度演化與改革的特點是: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官方匯率逐漸向下調整。
人民幣在1994年起與美元非正式地掛鉤,匯率只能在1美元兌8.27至8.28元人民幣這非常窄的范圍內浮動。
2005年7月21日,人民銀行突然宣布,經國務院批准,人民幣匯率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改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變相升值2%,並且不再與美元掛鉤。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人民幣匯率一籃子機制就是綜合考慮在中國對外貿易、外債(付息)、外商直接投資(分紅)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組成一個貨幣籃子,並分別賦予其在籃子中相應的權重。具體來說,美元、歐元、日元、韓元等自然成為主要的籃子貨幣。此外,由於新加坡、英國、馬來西亞、俄羅斯、澳大利亞、泰國、加拿大等國與中國的貿易比重也較大,它們的貨幣對人民幣匯率也很重要。
2005年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擴大了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從原來的上下1.5%擴大到上下3%。
2005年12月29日,外管局批准13家銀行開展做市商服務,包括工、農、中、建4家國有商業銀行,交行、中信、招商、興業4家股份制銀行以及花旗、渣打、匯豐、荷銀以及蒙特利爾5家外資行在內的總共13家銀行獲得了首批人民幣做市商牌照。2006年1月4日,13家人民幣做市商開始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引入詢價交易方式,同時保留撮合方式。
2006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的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6〕第1號)規定,自2006年1月4日起,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上引入詢價交易方式(以下簡稱OTC方式),同時保留撮合方式;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15分對外公布當日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日元和港幣匯率中間價,作為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銀行櫃台交易匯率的中間價。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所有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餘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
2007年5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自21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
美國財政部在《國際經濟和匯率政策報告》中以大量篇幅評論中國的人民幣匯率政策。報告稱,人民幣對美元的固定匯率政策「阻礙了價格指數的變動,妨礙國際收支不平衡的調整,吸引大量風險資本流入,並對中國經濟構成越來越嚴重的威脅」,中國應該立即採取措施,大幅度調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以「有效改變其低估的市場價值」。 1946年12月18日,荷蘭盾的含金量定為0.334987克,官方匯率為1美元等於2.65285荷蘭盾。1949年9月21日,荷蘭盾貶值30.2%,含金量減為0.233861克,官方匯率為1美元兌3.80荷蘭盾。1960年11月1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簽訂的經濟聯盟條約生效,三國內部貨幣匯率的波動幅度為1.5%。
1961年3月7日,荷蘭盾含金量升為0.245489克,官方匯率為1美元兌3.62荷蘭盾,波動的上下限為1美元等於3.5925~3.6475荷蘭盾。1971年5月10日起,隨西德馬克一起,荷蘭盾突破上限浮動,造成實質上荷蘭盾的貶值;8月15日在美元實際貶值之後,自8月23日起荷蘭盾與比利時法郎、盧森堡法郎仍同5月10日以前的匯率水平(即1荷蘭盾等於13.81215比利時法郎)掛鉤;對其它貨幣實行受控浮動,荷蘭和比利時中央銀行將浮動限度控制在5月10日匯率水平的上下1.5%;9月6日,荷蘭對非居民購買荷蘭債券進行限制,因而導致了「0」類荷蘭盾的產生;12月18日美元貶值;12月21日,荷蘭盾的含金量提高2.76%,官方匯率調至1美元兌3.2447荷蘭盾,同時制定了波動幅度為4.5%的實際匯率,即波動上下限為3.1719~3.3175荷蘭盾。
1972年4月24日,荷蘭宣布執行歐洲經濟共同體成員國內部貨幣匯率波動幅度不超過2.25%的規定。比、荷、盧三國貨幣波恢復至7.1320~7.3490荷蘭盾兌100比利時法郎。1973年2月12日美元貶值,2月14日,荷蘭盾對美元的官方匯率為1美元兌2.92024荷蘭盾,波幅在2.8545~2.9860荷蘭盾之間;從3月19日起,荷蘭盾對美元自由浮動,同時與比利時、丹麥、法國、西德、盧森堡、挪威、瑞典多國貨幣聯合浮動,9月15日,荷蘭盾升值5%,官方匯率為1美元兌2.781美元。1974年2月1日,非居民購買債券用的「0」類荷蘭盾取消。
1976年3月15日起,歐共體成員國內2.25%的波幅取代比、荷貨幣聯盟1.5%的波幅限制;10月18日,荷蘭盾的含金量降低1.96%,官方匯率調至2.837荷蘭盾兌1美元。1978年10月16日,荷蘭盾貶值2%,官方匯率1美元兌2.895荷蘭盾。
1979年3月13日,歐洲貨幣體系成立,成員國貨幣間的波幅上下為2.25%,同時確定了定期調整的固定匯率和干預限度。
現荷蘭盾匯率固定為2.20371荷蘭盾兌換1歐元,或者0.453780歐元兌換1荷蘭盾。
『玖』 匯率鎖定問題
銀行參考鎖匯時間這個期間歐元的波動給出的一個匯率
比如已經知道三個月以後要有一筆美元收入,此時你可能會憂慮人民幣繼續升值,那麼(1)和銀行簽訂一個協議(2)約定一個價格(3)三個月以後,款到後有兩個可能:
a三個月後的價格較約定價格更低,此時你就按照約定的價格結匯,拿到更多的人民幣;
b三個月後的價格較約定價格更高,此時你可以選擇:
i交割:即按照約定價格結匯,拿到較少的人民幣
ii展期:即根據三個月以前的價格再次向銀行詢價,比如你判定人民幣會大幅升值,展期三個月,銀行給你一個新的報價,即在三個月前的報價基礎上給你六個月的報價
『拾』 如何鎖定匯率
鎖定匯率通常需要通過一些簡單的金融產品對沖,本人建議你到你的公司帳戶開戶銀行找客戶經理詢問以下相關信息並簽訂合約鎖定匯率。假設今天是2011年4月10日,美元收款日約為六個月後2011年10月10日
方法一、外匯遠期交易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你可以和銀行簽訂外匯遠期合約,約定遠期外匯買賣的交割日為2011年10月10日
,交割本金,交割匯率;這樣你在即期就可以鎖定匯率成本。到期交割的時候你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是否交割,提前或者展期交割,以及違約平倉等。
方法二、人民幣外匯期權FX option
鑒於人民幣近幾年的單邊升值,你可以向銀行買入在2011年10月10日
的美元結匯期權;與上述方法不同,期權到期日你有權力選擇是否結匯行權,但是沒有義務去行權。不利的是在即期需要支付權利金給銀行購買該遠期結匯期權。這樣你可以將鎖定美元的最低匯率。(本來應該是買入put usd的同時賣出call usd的strategy鎖定匯率,但是目前中國外管局只允許企業買入期權)
方法三、區間外匯 time optinal forward
如果你不確定收款日,你還可以選擇買一個外匯遠期,但是交割日為2011年9月20日-2011年10月20日或者別的一個區間;同時你和銀行有義務在這個區間內交割完所有的外匯本金。比如你可以選擇在這個區間的某一日結匯所有金額、或者在每個周末各結匯四分之一。方法三和方法一相比好處是匯率固定,但是交割義務不局限在本金和時間的一次性上
當然還有其它方法,不過你就30分就寫這么些把。具體做交易的時候可能還要涉及到申請信用額度的問題,那些讓客戶經理幫你搞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