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財務杠桿國內研究現狀以及各種觀點的利弊分析
關鍵詞:財務杠桿 公司成長性
一.引言
財務杠杠對公司價值及公司成長性的影響是資本結構理論的一個主要研究領域,公司的成長性是公司經營者和投資者共同關心的問題,公司的成長中需要大量資金作為其支撐,公司可以藉助財務杠桿實現其持續穩定的增長,研究財務杠桿對公司成長性的關系,對我國企業的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此二者的關系研究仍然是理論和實務工作者研究的熱點。筆者通過對二者關系的回顧,找出其研究的優劣點,為以後更好的研究二者的關系提供一定的借鑒和啟示。
二.國外研究現狀綜述
關於財務杠桿對公司成長性的影響,國外學者融完成了大量的研究工作。1934年,Graham指出,投機性資本結構(高資產負債率)由於負債融資享受免稅待遇,有利於普通股從公司財產和收益膨脹中獲取大量的利益,有利於公司高成長。Myers & Turnbull(1977)認為當公司的負債比率高時,其破產風險亦會相應提高,一旦破產則會完全喪失成長機會,所以當公司有較多的成長機會時,會採取較保守的財務杠桿政策,因此預測成長機會與負債比率間存在負相關。
Smith and Warner(1979)曾提出當公司使用負債融資時,會引發負債代理問題,其中之一即是投資不足(underinvestment)的問題,Myers認為公司在有負債的情況下 ,只會接受投資項目產生的現金流量凈現值超過負債利息與投資面額之和的投資計劃 ,而會放棄現金流量凈現值大於投資面額但小於負債利息與投資面額之和的投資方案 ,因而會產生投資不足問題 ,由此說明公司財務杠桿會減緩公司的成長。
Tit man &Wessels認為處於成長階段的公司對未來投資機會有更多的選擇 ,但由於存在負債代理問題 ,所以他們推測負債比率應與公司的成長呈反向關系。但其實證結果顯示負債比率與成長性的反向關系不顯著。
Larry Lang等在其對杠桿、 投資與公司成長的研究中表明 ,杠桿不會減緩那些具有良好投資機會的公司的成長;但是當公司的成長機會不被資本市場認同或者其成長機會的價值不足以克服高負債所帶來的風險與成本的影響時 ,財務杠桿與公司的成長性負相關。
三.國內研究現狀
(一)財務杠桿與公司成長性負相關
吳世農、 李常青和余瑋(1999)選用影響上市公司成長性的五個關鍵因素 —資產周轉率、 銷售毛利率、 負債比率、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期間費用率 ,建立了上市公司成長性的判定模型。他們的研究結果表明 ,由上述五個變數構成的判定模型能夠有效地判定或預測我國上市公司的成長性此外 ,判定模型結果表明 ,負債比率與公司的成長性負相關
畢皖霞和徐文學(2005)對26家製造業公司的實證分析顯示,以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和市凈率為基礎的綜合價值指標與資產負債率顯著負相關。
肖作平(2005)通過考察資本結構與公司績效之間的相互關系注意到,財務杠桿對公司績效具有顯著的消極影響。
(二)財務杠桿與公司成長性關系不顯著
陸正飛和辛宇(1998)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主要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在文中 ,他們提出了成長性與資本結構正相關的假設。他們認為成長性強的企業往往有著良好的未來發展前景 ,因而通常不願過多地發行新股以避免分散老股東的控制權和稀釋每股收益 ,從而只能通過增加負債來籌集投資項目所需資金。但他們的實證結果卻顯示成長性與負債率之間沒有顯著的關系。
洪錫熙和沈藝峰(2000)運用資本結構決定因素學派的理論框架 ,對影響我國上市公司財務杠桿的主要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 ,結果顯示 ,公司成長性與公司財務杠桿之間沒有顯著的關系
(三)財務杠桿與公司成長性正相關
呂長江和王克敏(2002)研究了我國上市公司財務杠桿、 股利分配及管理股權比例之間的相互作用機制。實證研究發現 ,上市公司的財務杠桿與公司績效、 公司的成長性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這說明 ,處於成長階段、 資產規模逐漸擴大的績優公司善於發揮財務杠桿效應 ,以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 ,並降低權益代理成本。
汪輝(2003)卻觀察到了公司負債對公司價值的積極效應。其研究顯示,公司的債務水平對Q值、市凈率和凈資產收益率均具有顯著的正向解釋力(但對於少數資產負債率非常高的公司,這種作用並不顯著)。
呂長江, 金超, 陳英(2006)研究上市公司在不同經營業績條件下財務杠桿對成長性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 , 與國內外已有的研究結果不同 , 不同經營業績下公司財務杠桿對成長性的影響作用存在差異。對於業績優良的公司 , 財務杠桿具有積極作用 , 舉債經營可以促進公司的成長 , 而且 , 隨著公司業績的增強 ,財務杠桿所起的積極作用更為顯著; 對於業績較差的公司 , 財務杠桿具有消極作用 , 財務杠桿對成長性有一定的抑製作用。
四.國內外研究狀況評述
國外的研究資本結構理論及財務杠桿的作用的文斌相當豐富,但尚未進一步實證研究的問題也相當多,很多問題尚未定論。目前主要存在兩大問題:其一:雖然已知高負債所引起的財務風險,將導致債權人價值的損失轉移,並將限制企業運用財務杠桿的能力,但尚無法合理碧水和避險,在現實中找出資本結構最佳點。其二:現有的理論無法正確提供企業在不同環境下所應籌資的數量和期限,而其中最主要的障礙是企業債務風險評估難。
目前國內的研究主要集中於企業負債狀況及對宏觀經濟的影響,以及如何化解債務對策研究方面等,真正運用實證來系統研究中國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與成長性關系的論文不是太多。
從國內外的學者對財務杠桿與公司成長性關系的問題研究可以看出,由於選取衡量公司成長性的變數不同,且研究的樣本、研究的方法不一樣,因而不同程度地影響了研究結果的可信度,導致研究結果的不一致。並且此研究多以公司財務業績指標作為公司績效的評價指標。財務指標無法反映風險結構(尤其是公司負債所導致的財務風險)的影響,而且可能會因為公司管理當局的盈餘管理而喪失客觀性和真實性。還有,一部分研究選取的樣本過少,或者在行業上缺乏代表性。另外,有些研究沒有控制影響公司業績的其他特異性因素(諸如,企業規模、資產結構、股權結構和行業屬性等)。這些研究方法的缺陷都不同程度地影響了計量結果的可信度。
⑵ 什麼叫財務杠桿
財務杠桿的概念:財務杠桿又叫籌資杠桿或融資杠桿,它是指由於固定債務利息和優先股股利的存在而導致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幅度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幅度的現象。財務杠桿系數(DFL)=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無論企業營業利潤多少,債務利息和優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變的。當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這能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餘。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稱為財務杠桿,財務杠桿影響的是企業的息稅後利潤而不是息稅前利潤。
財務杠桿是一個應用很廣的概念。在物理學中,利用一根杠桿和一個支點,就能用很小的力量抬起很重的物體,而什麼是財務杠桿呢?從西方的理財學到中國的財會界對財務杠桿的理解,大體有以下幾種觀點:
其一
將財務杠桿定義為「企業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籌資的利用「。因而財務杠桿又可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者負債經營。這種定義強調財務杠桿是對負債的一種利用。
其二
認為財務杠桿是指在籌資中適當舉債,調整資本結構給企業帶來額外收益。如果負債經營使得企業每股利潤上升,便稱為正財務杠桿;如果使得企業每股利潤下降,通常稱為負財務杠桿。顯而易見,在這種定義中,財務杠桿強調的是通過負債經營而引起的結果。
其三
另外,有些財務學者認為財務杠桿是指在企業的資金總額中,由於使用利率固定的債務資金而對企業主權資金收益產生的重大影響。與第二種觀點對比,這種定義也側重於負債經營的結果,但其將負債經營的客體局限於利率固定的債務資金,筆者認為其定義的客體范圍是狹隘的。筆者將在後文中論述到,企業在事實上是可以選擇一部分利率可浮動的債務資金,從而達到轉移財務風險的目的的。而在前兩種定義中,筆者更傾向於將財務杠桿定義為對負債的利用,而將其結果稱為財務杠桿利益(損失)或正(負)財務杠桿利益。這兩種定義並無本質上的不同,但筆者認為採用前一種定義對於財務風險、經營杠桿、經營風險乃至整個杠桿理論體系概念的定義,起了系統化的作用,便於財務學者的進一步研究和交流。
⑶ 簡述財務杠桿原理及其計量方法
對財務杠桿計量的主要指標是財務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潤的變動率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
計算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息稅前利潤-Ji期利息)對於同時存在銀行借款、融資租賃,且發行優先股的企業來說,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Xi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融資Zu賃租金-(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
⑷ 財務杠桿原理的簡介
財務杠桿原理是指在長期資金總額不變的條件下,企業從營業利潤中支付的債務成本是固定的,當營業利潤增多或減少時,每一元營業利潤所負擔的債務成本就會相應地減小或增大,從而給每股普通股帶來額外的收益或損失。
由於利息是固定的,因此,舉債具有財務杠桿效應。而財務杠桿效應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給企業帶來正面、積極的影響,也可以帶來負面、消極的影響。其前提是:總資產利潤率是否大於利率水平。當總資產利潤率大於利率時,舉債給企業帶來的是積極的正面影響;相反,當總資產利潤率小於利率時,舉債給企業帶來的是負面、消極的影響。
⑸ 求一篇關於財務杠桿效應理論的文獻綜述
財務杠桿的文獻綜述
米勒的「MM理論」,在財務理論界引起較大反響,在於它與傳統財務理論的大相徑庭。早期的「MM理論」(「無關論」)包括如下三個重要結論:
1、資本結構與資本成本和公司價值無關。「MM理論」認為,如果不考慮公司所得稅和破產風險,且資本市場充分發育並有效運行,則公司的資本結構與公司資本總成本和公司價值無關,或者說,公司資本結構的變動,不會影響公司加權平均的資金總成本,也不會影響到公司的市場價值,這是因為,盡管負債資金成本低,但隨著負債比率的上升,投資者會要求較高的收益率,因而公司的股權資金成本也會上升,也就是說,由於負債增加所降低的資金成本,會由於股權資金成本的上升所抵銷,更多的負債無助於降低資金總成本。
2、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無關。「MM理論」認為,對股票上市公司而言,在完善的資本市場條件下,資本向高收益公司自由地流動,最終會使不同資本結構的公司價值相等。例如A公司沒有負債時,財務風險較低,投資收益率也較高,而B公司負債較多,財務風險較大,股價也較低,那麼其股東可能出售其股票,轉而購買A公司的股票,以追求較高的投資回報,這種追求高收益的資本流動短期內看會造成A公司股價上漲、B公司股票下跌,但從長期來看,當投資者發現以較高的股價投資A公司的收益還不及投資B公司的收益時,情況卻會相反,從而導致A公司股票價值下跌而B公司股票價格上升。因此,「MM理論」認為,若以股票市價總值來衡量公司價值,那麼公司的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無關。
3、如果籌資決策與投資決策分離,那麼公司的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無關。「MM理論」認為,公司價值完全由公司資產的獲利能力或投資組合決定,股息與保留盈餘之間的分配比例不影響公司價值,因為股息支付雖能暫時提高股票市價,但公司必須為此而擴大籌資,這樣會使企業資金成本提高和財務風險上升,從而引起公司股價下跌,兩者將會相互抵銷。因此,米勒認為,股息政策僅能反映目前收入與未來期望收入的關系,其本身並不能決定股票市價或公司價值,這一論斷與傳統財務理論也是大相徑庭的。
「MM理論」的前提是完善的資本市場和資本的自由流動,不考慮公司所得稅,然而現實中不存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且還有許多阻礙資本流動的因素,尤其是所得稅對各個公司而言都是存在的,因此,米勒等人後來又對「MM理論」進行了一定的修正,他們認為:考慮所得稅因素後,盡管股權資金成本會隨負債比率的提高而上升,但上升速度卻會慢於負債比率的提高,因此,修正後的「MM理論」認為,在考慮所得稅後,公司使用的負債越高,其加權平均成本就越低,公司收益乃至價值就越高,這就是修正後的「MM理論」,又稱資本結構與資本成本、公司價值的相關論(簡稱「相關論」)。
按照修正後的「MM理論」,公司的最佳資本結構是100%的負債,但這種情形在現代社會顯然不合理,因此,後來有些學者引入市場均衡理論和代理成本、財務桔據成本(因償債能力不足而導致的直接和間接損失)等因素,對「MM理論」進一步加以完善。首先是斯蒂格利茲(Stiglitz)等人將市場均衡理論(Market Equilibrium)引入資本結構研究,他們認為,提高公司負債比率,會使公司財務風險上升,破產風險加大,從而迫使公司不選擇最大負債率(100%)的籌資方案而選擇次優籌資方案;另一方面,隨著公司負債比率的上升,債權人因承受更大的風險而要求更高的利率回報,從而導致負債成本上升,籌資難度加大,這樣也會限制公司過度負債。在此之後,又有一些學者將代理成本、財務拮據成本等理論引入資本結構研究,結論是:當公司負債比率達到某一界限之前(如50%),舉債的減稅收益將大大超過股權資金成本上升的損失,隨著負債比率的升高,舉債的減稅收益與股權資金成本的增加將呈現此消彼長的關系,超過此點後,財務桔據成本和代理成本會上升,在達到另一個峰值時(如80%),舉債減稅的邊際收益正好被負債提高的損失(包括股本成本、財務桔據成本、代理成本的提高)所抵銷,超過此峰值後,負債提高的損失將超過舉債的減稅收益。因此,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相關,但也不是負債越高越好,從而使資本結構理論更趨完善。
米勒教授所提出的資本結構理論盡管有一定的前提和假設條件,但對於開拓人們的視野,推動資本結構理論乃至投資理論的研究,引導人們從動態的角度把握資本結構與資本成本、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以及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因此,「MM理論」被西方經濟學界稱之為一次「革命性變革」和「整個現代企業資本結構理論的奠基石」。正如瑞典皇家科學院在對米勒、夏普(Sharpe)、馬克維茲(MarkowitZ)三人(後兩人亦為財務經濟學家)授予諾貝爾經濟學獎時的聲明中所說:米勒在財務經濟學方面的開創性工作,對企業財務理論貢獻重大,獲獎乃實至名歸;聲明又說:米勒參與革新企業財務守則,將之從一系列鬆散的規則轉化成可盡量擴大股東價值的守則,影響深遠。米勒生前曾多次到我國香港訪問講學,尤其是在亞洲金融風暴時期的精彩演講,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因為如此,香港《情報》在評論米勒逝世的消息時說:「巨星隕落,影響長存」。
⑹ 財務杠桿的基本原理是什麼
杠桿基本原理主要體現一個息稅前利潤的放大效益,經營杠桿中固定成本越大,息稅前利潤變動幅度也越大;經營風險也越大。財務杠桿中利息越大,息稅前利潤變動幅度也越大,財務風險也越大。
⑺ 財務杠桿原理的意義
財務杠桿原理是保持自己長期成本金額不變的原則下,企業從營業利潤中支付負債的金融也是保持不變的,這時候營業利潤增大或者減少,就會導致單位利潤所要承擔的負債成本就會隨著減少或者是增大,當然普通股的收益就會出現增加或者損失。這也就是說在銀行利率不變以及借款不變的情況下,一家企業能夠獲利越多,那麼債券人拿走一部分收益之外,股東可以從中獲取的利益越多。反之,獲益則是越少。通常所說所說的財務杠桿就是的負債,企業在總資產利潤大於借款的利率水平的基礎上之上進行負債擴大生產,就會給自己的企業帶來收益;反之則是負面的效應,也就是賺取利潤的效率低於銀行的利率。這也就是說明了銀行利率的變化對於企業杠桿的使用是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