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產為什麼要個客戶簽這個傭金確認書
傭金確認書相當於一個居間合同,中介是居間人,為委託人提供締約的機會和服務,傭金就是居間人的報酬。傭金確認書是保證經紀人取得傭金的重要法律文件。
中介公司與買賣雙方簽訂的三方居間協議,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合同自治,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買賣雙方自願支付高於政府指導價標準的傭金,來規避國家規定,收取超過收費標準的中介費。但買方或賣方自願承擔賣方或買方的中介費,則不牽涉到中介收費標準的問題,國家並不幹預。
❷ 哪位有用過的房產居間服務的合同或者協議呀,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房地產居間合同範本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守信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按其要求,為其提供訂約機會及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願意委託乙方居間□購買□租賃下列條件的房地產。
二、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2.1物業類別:□住宅 □別墅 □商鋪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 2.2坐落(區域): ; 2.3建築面積: 平方米; 戶型: 室 廳 衛; 2.4□總房款:人民幣 元至 元內; □租金:人民幣 元/平方米/月至 元/平方米/月;
2.5裝修標准: 附屬配套設施: ; 2.6付款方式:
2.6.1購房:□需商業貸款 □需公積金貸款 □需商業與公積金混合貸款 □不需貸款 2.6.2租房:
2.7其他: ;
三、傭金支付
3.1傭金:
3.1.1□傭金為所交易的房地產實際成交總價款的1%(最終交易的房地產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條所限);
3.1.2□傭金為所租賃的房地產一個月的租金(最終交易的房地產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條所限); 3.2甲方應於乙方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委託事項後,即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時,將傭金支付給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時將傭金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滯納金為傭金的萬分之五; 3.4甲方在看過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的房地產後六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完成買賣交易(租賃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乙方面與出賣方(出租方)完成買賣交易(租賃交易)的,都應按照本協議3.1項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3.5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後,非因乙方原因導致該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無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傭金不予退還。
四、協議的履行
4.1乙方應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4.2乙方應積極、努力為甲方尋找房地產信息,盡快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4.3為了盡快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時,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與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務;
4.4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協議,並註明變更事項。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文件,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系地址、電話,是乙方寄發郵件或聯系的依據,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所發出的任何書面郵件均視為甲方已收悉。 六、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為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傳真: 聯系電話/傳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❸ 買二手房如何簽訂「居間合同」
但是和任何行業一樣,房產中介行業也存在良莠不齊的現象。如果購房者對如何簽訂買賣房屋的「居間合同」一無所知,也很容易掉入中介預設的陷阱,導致自己權益受損。 那麼,買二手房該如何簽訂「居間合同」,需要留意哪些要點呢? 《居間合同》的作用 由買賣雙方和中介簽訂《居間合同》有兩大作用: 1、確定訂立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 在《居間合同》中要約定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比如房屋面積、位置、總價,以及房款(定金、首付、貸款等)支付方式、過戶及交房的時間,並約定簽訂正式買賣合同的時間。 2、確定上下家與中介的關系。 在《居間合同》中會約定上下家支付中介傭金的時間和標准、如果上下家違約致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時分別對中介承擔的責任等。 由此可看出,《居間合同》實際上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合同,既有買賣合同的內容又有居間合同的內容。《居間合同》實際上包括了三個合同: 一是上下家的買賣合同;二是上家與中介的居間合同;三是下家與中介的居間合同。 上下家在日後正式的買賣合同也將依據《居間合同》條款來簽訂,所以《居間合同》在二手房買賣流程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實務中,因《居間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遠遠多於買賣合同產生的糾紛,因此在簽訂《居間合同》時要特別注意。 簽訂合同的流程 《居間合同》的簽訂程序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順序: 1、中介在上下家之間協調,並就合同主要條款口頭達成一致; 2、中介持《居間合同》讓下家先簽署並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蓋章的「意向金收據」; 3、中介再持下家簽署好的《居間合同》交由上家簽署。 如果《居間合同》有上家委託中介保管定金的條款,則須讓上家再簽署一份《定金保管確認書》。如《居間合同》中沒有上家委託中介保管定金的條款,則將下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給上家,讓上家出具《定金收據》;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據》交給下家,下家將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據》還給中介。 下家要特別注意:幾乎所有的《居間合同》中都約定了下家交給中介的是意向金,但一旦上家對《居間合同》予以簽署並收受了「意向金」,那麼「意向金」就變為「定金」了。 「意向金」與「定金」雖然指的是同一筆錢,但法律性質完全不同。 「意向金」相當於「訂金」,允許反悔而不用承擔責任。「定金」則不允許反悔,如果買方沒有正當理由毀約則會失去定金。同理,上家收受定金後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反悔不賣,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視情況約定買賣條件 根據上家有無抵押、是否需要用下家的首付還貸、下家是否貸款等情況,在《居間合同》中應約定不同的買賣條件,不同買賣條件中雙方要重點防範的風險是不一樣的。 實際操作中通常有以下六種買賣條件: 1、上家沒有抵押,下家也不貸款,房款全部用現金支付。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2、上家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資金還貸,下家要貸款。這種情況一般也較為少見,因為上家通常都需要用下家的資金來還貸。 3、上家有抵押且要用下家首付還貸,下家不貸款。這種情況較多。 4、上家有抵押且要用下家的首付還貸,下家要貸款。這種情況最多。 5、上家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資金還貸,下家不貸款。這種情況較少。 6、上家無抵押,下家要貸款。這種情況也較多。 總的來說,下家要特別注意上家有貸款且要用下家首付還貸的情況,確保首付款不被上家挪用。 對戶口遷出作約定 原住戶的戶口問題是購買二手房後常常遇到的,如果對戶口問題這么約定「甲方若不按時將戶口遷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實際上非常缺乏操作性。 但是,許多居間合同就賣方戶口逾期遷出的違約責任問題,都作了類似的約定。 戶口遷出問題之所以不能按上面這樣的約定,理由如下: 第一,目前法院認為戶口遷移屬於公安機關的行政管理職權,對起訴要求戶口遷移的案件目前均不受理,下家無法強制要求遷出戶口,唯一能做的是追究上家的違約責任; 第二,上家不及時將戶口遷出而給下家造成的損失難以量化,因此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不及時遷出將上家的違約責任予以細化,使之更有操作性。 防止對方違約 《居間合同》中已確定了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會約定在簽訂《居間合同》幾日內應當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但很多糾紛就產生於這一階段。主要原因在於房價波動較大,一方毀約的話能得到更大的利益,因此,要麼明確表示不簽買賣合同,要麼就以各種借口故意拖延,甚至有的要求在買賣合同中增加不合理的條款,或變更《居間合同》中的主要內容,以此達到毀約的目的。 如果有跡象表明對方准備違約,一定要注意形成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具體步驟如下: 1、要在《居間合同》約定的時間到簽約地點(如中介公司)等候對方,如果對方未如約前來簽買賣合同,或者雖然來了但最終未簽訂合同,則下家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對方不在約定時間簽約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簽約的《證明》或者《備忘錄》。 2、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指出由於對方未按約定時間簽約已構成違約,根據合同的約定給對方簽約寬限期,要求對方在該期限內簽約,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下家應將書面通知復印留存,將原件掛號寄送給對方,如無對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轉交。 3、在寬限期規定的時間到簽約地點如中介公司,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證明》或者《備忘錄》,證明對方未來簽約或者雖然來了但最終未簽訂的原因。 這樣基本形成了對方違約的證據,可以向對方追究違約責任。
❹ 居間合同怎麼寫
這事網上找的,請採納
居間合同(示範文本)
【題 目】居間合同(示範文本)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發文編號】GF—2000—1201
全文 居間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居間人: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鑒(公)證意見: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鑒(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居間合同的發生情形
居間合同的基礎是委託合同。居間合同的發生有以下兩種情形[4]:
第一,委託人主動找居間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為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記的求租人中為其找到了合適的人選一丙,丙是作為求租房屋的委託人,甲和丙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費(傭金),按我國此類居間合同的交易習慣,傭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間人主動找委託人。居間人往往信息靈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賣,而急需購買此物的乙卻不知道,甲向乙報告了訂立合同的信息,並為乙訂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務,使乙如願在某地購買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數額的傭金。
以上兩種居間合同的基礎都是委託合同。第一種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託人,第二種情形盡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終乙轉化為甲的委託人,由乙向其支付傭金。
相關案例
2011年XX月X日, 原告(買方)、被告(經紀方)和呂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約》(以下簡稱《合約》),約定原告向呂某購買廣州市XX區XX街X號XX08房,成交價290萬元。《合約》第五條經紀方的權利和義務約定,被告應根據誠實信用、勤勉盡職的原則為買賣雙方服務,在促成本合約成立的情況下原告向被告中介代理費及咨詢費。原告於簽約當日支付呂某購房定金10萬元,於次日支付被告中介代理費及咨詢費5萬元。簽約後,呂某父親以呂某出售涉訟房屋未徵得其同意為由,不同意繼續履行合同,也未予追認合同。原告與呂某因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原告與呂某之間關於廣州市XX區XX街X號XX08房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後原告要求被告退還中介代理費及咨詢費5萬元,但被告(經紀方)不予退還。
❺ 地產居間合同怎麼寫,行業中和房產居間協議有啥區別沒
你好,根據你的陳述,你目前只簽訂了居間協議,尚未與房東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也就是說中介的居間尚未成功,因此無權向你主張全額的居間傭金。
❻ 類似居間委託合同
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
協議各方:
甲方(出售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上海合富置業顧問有限公司
乙方願購買甲方擬出讓的本協議第二條表述的房屋,甲乙雙方均同意就該房屋的買賣事項由丙方居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各方訂立協議如下:
一、乙方為表示對丙方居間提供的房地產之購買誠意,向丙方支付意向金計人民幣 元整(¥ )。
二、本協議約定的所買賣的房地產基本情況:(因乙方已作實地察看,若本條描述的該房地產之條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地產權屬證明或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變更和確認。)
2.1類型: □住宅 □非住宅,可否工商注冊:□可以 □不可以
2.2座落: 區 路 弄 號 室;
2.3建築面積(實測): 平方米;戶型: 室 廳 衛;
2.4及地下車位 號,車位面積 平方米;
2.5權利人 ;
2.6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編號:滬房地 字( )第 號;
2.7室內裝修情況: ;
2.8附屬設施、設備: ;
2.9是否已設立抵押:□是 □否;抵押權人: ;貸款余額:約 元 ;
貸款余額處理方案: ;
2.10是否已設立租賃:□是 □否;
2.11法律規定的其他許可權: 。
三、買賣條件:
3.1房價款:人民幣 元整(¥ )。
3.2房價款的支付方式:(詳見附件表)
3.3其他:
A.甲方已經支付給該房地產發展商或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相關部門的維修基金(若有)、管理費押金(若有)、電話初裝費(若有)、有線電視申請費(若有)等已包含在房價款內,不再另行結算,但以上各項的更名費用由乙方承擔。
B.該房地產內的附屬設施、及室內裝修的價格均已包含在房價款內(詳見傢具清單),並隨該房地產交付同時一並轉讓乙方。
C.甲方承諾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據)之日起的20日內,向房屋所在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若有)的遷出手續,如由於甲方未及時遷出戶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D.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等規定各自承擔本交易所產生的稅、費。(買賣合同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引發公證的原因方承擔;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轉按揭協議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四、丙方應在收到意向金後 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業務處理情況。
4.1在此期間內,乙方不得解除對丙方的委託,亦不得向丙方主張收回意向金。否則乙方違約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為本協議3.1款所述房價款的2%。
4.2在此期間後,如甲方無法接受本協議第三條所述買賣條件,致使乙方與甲方無法達成交易,除甲、乙雙方另行達成一致外,丙方將在兩個工作日內或乙方認可的兩個工作日之外的某個時間,將意向金無息返還給乙方。
五、如甲方接受本協議第三條所述買賣條件並簽訂本協議,則乙方授權丙方可直接將意向金轉為定金。甲方同意將收到的定金交丙方保管。也可以直接收取丙方轉交或乙方直接支付的定金。
六、甲方接受本協議第三條所述買賣條件並簽訂本協議的,乙方同意在甲方簽署本協議後 天內與甲方簽訂《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簽訂合同的具體時間可以由丙方安排或者乙方與甲方在本協議中另行約定)。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條所述事項,則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還。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條所述事項,則已收取乙方的定金加倍返還。
七、甲方同意將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房地產通過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的買賣條件或甲、乙雙方另行達成一致的條件出售給乙方。
八、甲方接受本協議第三條所述買賣條件並簽署本協議的,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後 天內與乙方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簽訂合同的具體時間可由丙方安排或者甲方與乙方在本協議中另行約定)。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條所述事項,則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還。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條所述事項,則已收取乙方的定金加倍返還。
九、本協議簽訂後,如甲方或乙方,或甲方與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導致雙方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無法簽訂的,違約方或提出解除協議方應向丙方支付丙方為本次居間所支出的相關費用,數額為本協議3.1條款所述款房價的2%。(對前述費用的支付丙方無需提供實際支出的憑證)。
十、丙方根據本協議收取意向金等任何款項,均由其承辦分支機構統一辦理,並以加蓋公司印章的正式收款收據為有效憑證。
十一、服務報酬:
甲乙雙方承諾在簽署《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當天,甲乙雙方均應按本協議3.1款約定的房價款的1%支付丙方傭金。
十二、甲、乙、丙三方在本協議簽章處書寫的聯絡地址即為本協議下任何書面通知的送達地址。若因受送達方拒收或因聯絡地址錯誤無法送達的,均按照付郵日(以郵局郵戳為准)視作通知方已依本協議給予書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聯絡地址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
十三、其他 。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經三方簽章後即為生效,三方各執壹份。
出售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日期: 日期:
居間方(丙方):上海合富置業顧問有限公司
承辦分支機構:
承辦人員簽字:
經紀人證件號:
聯絡地址:
日期:
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基於以上條件已達成一致意見,約定於 年 月 日 時到 區
路 弄 號 室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
出售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根據本協議第五條之約定,甲方在此確認已收到丙方轉付的定金計人民幣 元整(¥ )。甲方同時委託丙方代為保管該項定金,待甲方與乙方簽署《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後,再向甲方從丙方處取回。
出賣方(甲方): 居間方(丙方):
代理人(代表人): 承辦分支機構:
經辦人員簽字:
經紀人證件號:
日期: 日期:
❼ 中間人的傭金協議書怎麼寫有沒有範本
這個可以嗎?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內事活動:容
(委託代理的許可權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權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許可權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它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 (雙方約定的條件),在履行期內支付代理費*** 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被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❽ 什麼是房屋買賣居間合同
(1)居間合同的含義
居間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託,並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為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委託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居間合同中,接受委託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為居間人,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委託人。
居間合同的委託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間人只能是經過有關國家機關登記核準的從事居間營業的法人或公民。居間業務根據居間人所接受委託內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為委託人提供訂約機會的報告居間,也可以是為促成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進行介紹或提供機會的媒介居間(即負責讓雙方聯系起來),也還可以是報告居間與媒介居間兼而有之的居間活動。
所謂的報告訂約機會,是指受委託人的委託,尋找可能與委託人訂立合同的人,從而為委託人訂約提供機會。所謂訂約媒介,是指介紹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即斡旋在交易雙方當事人之間,從而促成雙方當事人的交易成功。居間人雖然是受委託人的委託為委託人促成交易服務,但居間人在交易中僅是起到中介人的作用,既不是交易中雙方當事人的一方或者其代理人,也不直接參與交易雙方的談判、商洽活動,也不在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問題上表示居間人的意思。也就是說,居間人僅僅起到居間、中介作用而已。通俗地說,居間人就像是媒婆一樣,只負責牽紅線,但不包成,對男女雙方婚後是否幸福不負責。
居間合同中的委託人需向居間人給付報酬。居間人從事居間活動的目的就在於向委託人收取報酬。因此,居間合同都是有償的。
居間合同為諾成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間合同就成立。換句話說,只要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居間人就負有依委託人的指示進行居間的義務,而一旦居間人的活動取得結果,委託人就應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居間合同為非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採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如果當事人約定不詳細,就應按照有關慣例或者當事人以前合作時所形成的習慣行事。(2)居間合同與委託合同、行紀合同的區別
居間合同與委託合同、行紀合同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三者均是一方受另一方委託為該另一方辦理一定事務的合同,均屬於提供服務的合同。三者的主要區別是:
①居間人僅為委託人報告訂約機會,或者為訂約媒介,並不參與委託人與相對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委託合同中,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活動,代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參與並可以決定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內容,處理事務的後果直接歸於委託人;在行紀合同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交易事務,與第三人發生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處理事務的後果是間接地而不是直接地歸於委託人。
②居間合同的居間人,是為委託人提供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機會,其行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義;委託合同的受託人是按委託人的要求處理受託事務,處理的事務可以是有法律意義的事務,也可以是非法律意義的事務;行紀合同的行紀人則是按委託人的要求,從事購銷、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為,行紀人受託的事務只能是法律行為。
③居間合同都是有償合同,但居間人只有在居間結果發生後才能請求報酬,並且在為訂約媒介居間時可以從委託人和其相對人雙方取得報酬,委託合同可以是無償合同;行紀合同雖然是有償合同,但行紀人只可以從委託人一方取得報酬。
④居間人沒有將處理事務的後果移轉給委託人或者進行報告的義務,而在委託合同和行紀合同中都有委託人取得事務處理結果和事務處理報告的問題。
知識點
什麼是報告居間?
報告居間就是為委託方提供一個信息,比如你想買大白菜,居間人告訴你東北某地、某人現在有較多的大白菜且價格比較便宜,這個就是報告居間。而媒介居間是居間人要幫你聯系,尋找到具體的賣方,給你們牽線搭橋,就像婚介所將男女雙方約到一起一樣,使你們雙方能夠進行直接談判和交易,並為雙方進行解釋、勸導等。
❾ 中介居間合同協議書範本
法律分析:中介居間合同協議書需要寫明委託人、居間人,委託事項,委託期限,雙方義務,傭金,轉委託,本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其他約定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