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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高經營杠桿系數的措施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5-16 22:49:50

㈠ 簡述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規律。

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規律是:

1、只要固定成本不等於零,經營杠桿系數恆大於1;

2、產銷量的變動與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方向相反;

3、成本指標的變動與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方向相同;

4、單價的變動與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方向相反;

5、在同一產銷量水平上,經營杠桿系數越大,利潤變動幅度就越大,從而風險也就越大。

(1)可以提高經營杠桿系數的措施有哪些擴展閱讀:

經營杠桿分析

在市場繁榮業務增長很快時,公司可通過增加固定成本投入或減少變動成本支出來提高經營杠桿系數,以充分發揮正杠桿利益用途。

在市場衰退業務不振時,公司應盡量壓縮開發費用、廣告費用、市場營銷費、職工培訓費等酌量性固定成本的開支,以減少固定成本的比重,降低經營杠桿系數,降低經營風險,避免負杠桿利益。

㈡ 如何發揮杠桿作用,優化企業資本結構

財務杠桿原理是指用固定成本的債務代替股東權益,使企業利益實現最大化的過程。隨著我國企業股份制改革和證券市場的發展,股權融資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優勢,但如果企業對股票融資方式過度依賴,就會使企業的經濟發展受到很大的不利影響。對上市企業的資本結構進行優化,合理優化公司的融資行為,保持企業在負債和股東權益進行合理分配,使企業資本結構更加合理,最大化的實現企業的價值。
一、企業資本結構的含義及資本結構決策
負債與權益是企業資本的兩個重要方面,由於短期資金以及其籌集方式是動態的、變化比較大的,且在整個資金結構中佔有的比例也比較低,所以企業基本把其作為運營資金來進行有效管理。因此,企業的整體資本結構指的是企業的權益資本與長期債務。企業的抵稅收益是通過債務融資而獲得的。但企業資本的風險也隨著債務的增加而加大,使得股東不得不承擔相應的風險。由此可見,企業要實現最大化的價值就得在資本結構決策中對風險和收益的比例進行充分權衡考慮。企業的資本結構決策
二、我國企業資本結構確定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優化資本結構的意識目前在我國企業中,還沒有在資本的籌資決策過程中形成。負債率高和股權融資問題仍然是對企業資本結構優化造成不利影響的主要問題。
(一)資本結構負債率偏高,企業財務經營風險增加
由於我國國有企業的債權人是國有銀行,債務人則是國有資本一股獨大,運用債務融資方式對國企的經營行為不起到實質性的約束作用,因此造成了我國國企業負債不斷增加的局面。我國企業一般採用高負債率的融資方式,我國金融市場中目前還沒有形成完善的破產機制和完全退市機制,因而企業對現代理財意識也比較模糊,僅能通過負債經營的模式,而不能正確合理的應用財務杠桿功能,使企業的資金不能實現獲利,高負債水平只能使企業資金越來越短缺,不利於企業的持續發展,使企業進行舉債的惡性循環當中。
(二)偏好股權融資,財務杠桿利益失效
我國證券市場在規模、結構和效率等方面雖然都已經比較完善,但低成本的股權籌資、非償還特性被弱化等問題還是影響證券市場發展的主要問題。由於金融機構不有有效的實現對企業經營的約束和監管,使得大部分企業仍採用股權融資的方式,通過配股和增發新股來實現再融資。對債務融資基本上不感興趣,使企業的權益資本呈不斷增加的勢態,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也相應偏低。就樣就導致了企業投資效率低、股權資金閑置、整體業績不足、股東收益下降的局面,不能有效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
三、財務杠桿原理
企業因固定債務出現息稅前利潤變動而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更大的變動效應就是企業進行債務融資時出現的財務杠桿效。由於企業負債經營使得企業的每股利潤出現上升和下降的情況可以將財務杠桿分為正財務杠桿和負財務杠桿。杠桿系數是各股收益的變動率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之間的比值,它是衡量財務杠桿效應的指標,系數越小財務杠桿效應和財務風險也相應降低。
四、基於財務杠桿原理的企業資本結構優化策略
通過對各種資本比例進行操作使債務資本和股權資本形成一個合理的比例,可以有效實現對資本結構的優化。企業通過綜合衡量債務和權益可以優化資本結構。
(一)高負債率企業資本結構的優化
通過債轉股、股權融資以及資產重組等方式可以有效實現對負債率高、經營業績較差企業的資本結構進行優化。
1、債轉股優化方式是一種獨特資本結構優化方式,它適用於資不抵債虧損巨大的國有大型企業。它通過把商業銀行的不良信貸資產轉變成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的股權實現對資本結構的優化。債轉股的操作方式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危機能夠實現有效緩解,減輕企業債務負擔,使企業能夠降低經營風險,有效提升企業的盈利能力。
2、股權融資的優化策略是以股權融資的方式實現對企業總體資本的優化,有效降低企業的負債率。主要採取剝離不良資產、減少員工編制、提高企業生產效率、提高企業核心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以及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革等方式來實現股權融資。
(二)權益資本偏高企業資本結構的優化
債券融資、銀行貸款以及股份回購等方式是實現權益資本較高的企業資本結構優化的主要途徑。債券融資的優化方式是採用發行債券明確還款期限的方式,債券到期企業要連本帶息還給債權人。這種方式能夠約束企業經營行為,增加融資渠道,改善企業的的發展水平和管理狀況。銀行貸款的優化方式適用於負債率低的企業,企業通過信用等級和還款能力取得銀行的貸款,發揮財務杠桿作用最大化實現股東權益。股份回購的優化方式是通過公開、協議的方式回購已經發行的自身股份,來減少企業發行在外股份的一種優化方式。
總之,財務杠桿能夠有效的給企業帶來杠桿效益也使企業的財務風險相應增加,為了使企業能夠對資本結構更有效的優化,要把握好杠桿效應收益和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增加企業發展的可持續性。

㈢ 何為企業的經營杠桿效應如何利用經營杠桿效應

一、經營杠桿效應基本理論綜述
根據成本性態,在一定產銷量范圍內,產銷量的增加一般不會影響固定成本總額,但會使單位產品固定成本降低,從而提高單位產品利潤,並使利潤增長率大於產銷量增長率;反之,產銷量減少,會使單位產品固定成本升高,從而降低單位產品利潤,並使利潤下降率大於產銷量的下降率。所以,產品只有在沒有固定成本的條件下,才能使貢獻毛益等於經營利潤,使利潤變動率與產銷量變動率同步增減。但這種情況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由於存在固定成本而使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規律,這一現象稱為經營杠桿效應。經營杠桿是指在擴大銷售額(營業額)的條件下,由於經營成本中固定成本相對降低,所帶來增長程度更快的經營利潤。在一定產銷規模內,由於固定成本並不隨銷售量(營業量)的增加而增加;反之,隨著銷售量(營業量)的增加,單位產品所負擔的固定成本會相對減少,從而給企業帶來額外的收益。營業風險也稱經營風險,是指與企業經營相關的風險,尤其是指利用營業杠桿而導致息稅前利潤變動的風險。
影響營業風險的因素主要有:產品需求的變動、產品售價的變動、單位產品變動成本的變動、經營杠桿變動等。經營杠桿對營業風險的影響最為綜合,企業欲取得經營杠桿利益,就需承擔由此引起的營業風險,需要在經營杠桿利益與風險之間作出權衡。
為了對經營杠桿效應進行量化,企業財務管理和管理會計中把利潤變動率相當於產銷量(或銷售收入)變動率的倍數稱之為「經營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率」,並用公式加以表示。
經營杠桿系數,是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相當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率的倍數。
經營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
DOL= (△EBIT/ EBIT)÷(△S/S) 公式1
報告期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
DOL=(EBIT+F)/EBIT 或者DOL=Tcm/(Tcm-F)公式2
DOL為經營杠桿系數;EBIT為息稅前收益;△EBIT為息稅前收益變化量;S為銷售額;△S為銷售額變化量;F即固定成本;Tcm為邊際貢獻。
由於固定成本的存在,按公式2 經營杠桿系數DOL大於1。
企業經營風險的大小常常使用經營杠桿來衡量,經營杠桿的大小一般用經營杠桿系數表示,它是企業計算利息和所得稅之前的盈餘變動率與銷售額變動率之間的比率。
第一,它體現了利潤變動和銷量變動之間的變化關系。
第二,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杠桿作用和經營風險越大。
第三,固定成本不變,銷售額越大,經營杠桿系數越小,經營風險越小,反之,則相反。
第四,當銷售額達到盈虧臨界點時,經營杠桿系數趨近於無窮大。
第五,在其他條件不變時,產品售價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小,經營風險越小,反之,則相反。
第六,在其他條件不變時,產品單位變動成本越低,經營杠桿系數越小,經營風險越小,反之,則相反。
以上基本理論只說明了企業息稅前利潤大於零的情況。然而企業息稅前利潤大於零、等於零、小於零的情況都存在,甚至企業經營也會出現一些極端情況。那麼當企業處於後面幾種情況時該理論如何運用?該理論沒有給出或無法解釋,從而使該理論在學習理解和實踐運用中有了一定的局限性。本文將對此問題做一些粗略探索,以說明這一理論在企業處於不同情況下的運用。
二、經營杠桿效應的實證分析
(一)銷售額變化與息稅前利潤變動及經營杠桿系數計算分析
若某企業只生產銷售一種產品,固定成本為60萬元,單位產品售價為10元,單位變動成本為4元。
1.在其他條件不變時,銷售額變動與息稅前利潤變動同方向。
2.在其他條件不變時,隨銷售額的增加,杠桿系數DOL由負值到無窮大再到正值不斷減少最終收斂於1。這說明杠桿系數DOL不總是大於1。具體來講,銷售額<100萬元時,息稅前利潤小於零時,DOL<0;銷售額=100萬元時,息稅前利潤等於零時,DOL為無窮大;銷售額>100萬元時,息稅前利潤大於零時,DOL>1。
3.在其他條件不變時,息稅前利潤小於零時(虧損狀態):當50萬元<銷售額<100萬元時,|DOL|>1;當銷售額=50萬元時,|DOL|=1;當銷售額=50萬元時,|DOL|<1。
4.杠桿系數DOL不總是大於1,進而說明息稅前利潤變動率不一定大於銷售額變動率。只有在一定條件下息稅前利潤變動率才大於銷售額變動率。
(二)固定成本與杠桿系數DOL關系計算分析
取上例資料,且邊際貢獻=120萬元時分析固定成本F變化對杠桿系數DOL的影響,DOL=120/(120-F)。
三、經營杠桿效應存在狀態及強度分析
通過以上經營杠桿效應的實證分析,經營杠桿效應存在狀態及強度應分以下幾種情況說明。
(一)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大於零時(盈利狀態)
設企業盈虧平衡時的銷售額為S0。當銷售額S>S0時,企業的息稅前利潤大於零,此時杠桿系數DOL>1,存在經營杠桿效應。通過表1、表2、圖1、圖2發現銷售額S在臨近盈虧平衡時的銷售額S0,杠桿系數DOL值極大且變化也大,說明在這一區域經營杠桿效應明顯,息稅前利潤對銷售變化非常敏感;此後隨銷售額的增加杠桿系數DOL值仍大於1但其值小且變化逐漸減弱,說明在銷售額遠離這一區域增加時,經營杠桿效應將由強變弱,息稅前利潤對銷售變化敏感但不強烈;當銷售額增加到很大時,杠桿系數DOL值收斂於1,在這一過程中經營杠桿效應將由弱變為不存在,息稅前利潤對銷售變化敏感性大為降低。
(二)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等於零時(盈虧平衡狀態)
當銷售額S=S0時,息稅前利潤等於零。此時,銷售額從小於S0左邊趨近於S0,杠桿系數DOL趨近於負無窮大,銷售額從大於S0右邊趨近於S0,杠桿系數DOL趨近於正無窮大。說明在這一點上經營杠桿效應無窮大,息稅前利潤對銷售變化敏感程度無窮大。
(三)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小於零時(虧損狀態)
當銷售額SS1時,杠桿系數|DOL|>1,經營杠桿效應存在,息稅前利潤對銷售變化非常敏感,即銷售增長速度小於減虧速度。
(四)當企業經營處於極端情況時
1.企業經營處於停業狀態,即當銷售額S=0時,按公式2 杠桿系數DOL=0。
2.企業經營處於停止營業點時,即產品售價等於單位變動成本。此時企業營業或不營業虧損相同。按公式2 杠桿系數DOL=0,說明銷售與利潤無關。
3.企業經營處於極度虧損,即產品售價小於單位變動成本。此時銷售量越多虧損越大。按公式2 杠桿系數0
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大於零時(盈利狀態),杠桿系數DOL大於1,經營杠桿效應存在。可以用杠桿系數DOL的實際計算值,分析說明息稅前利潤變化率大於銷售變化率和衡量經營風險大小。基本理論有關杠桿系數DOL影響因素分析正確,符合實際。
其次,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等於零時(盈虧平衡狀態),杠桿系數DOL無窮大,息稅前利潤變化對於銷售變化反應最強烈。如果企業處於盈利狀態,則企業面臨的虧損風險最大;如果企業處於虧損狀態,則企業面臨的扭虧為盈的可能性最大。

㈣ 下列關於經營杠桿系數的敘述,正確的是( )。

1.下列關於經營杠桿系數的敘述,正確的是( AD )。
在固定成本不變的條件下,當(M-a)大於0時,銷售額越大,經常杠桿系數越小,經營風險越小。經營杠桿本身並不是利潤不穩定的根源,經營杠桿只是擴大了市場和生產等不確定性因素對利潤變動的影響。

2.某企業經營杠桿系數為2,財務杠桿系數為3,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BCD )。

3..投資項目評價指標的計算,所依據的折現率需事先已知,屬於這類指標的有( CE )。
凈現值就不用說了,獲利指數是指投產後按基準收益率或設定折現率折算的各年凈現金流量的現值合計與原始投資的現值合計之比。

㈤ 經營杠桿系數多少算高

經營杠桿系數1.5算高。

分析:在市場繁榮業務增長很快時,公司可通過增加固定成本投入或減少變動成本支出來提高經營杠桿系數,以充分發揮正杠桿利益用途。

在市場衰退業務不振時,公司應盡量壓縮開發費用、廣告費用、市場營銷費、職工培訓費等酌量性固定成本的開支,以減少固定成本的比重,降低經營杠桿系數,降低經營風險,避免負杠桿利益。

經營杠桿系數演化規則:

1、在固定成本不變的情況下,銷售額越大,經營杠桿系數越小,經營風險也就越小;反之,銷售額越小,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風險也就越大。

2、在銷售額處於盈虧臨界點前的階段,經營杠桿系數隨銷售額的增加而遞增:在銷售額處於盈虧臨界點後的階段,經營杠桿系數隨銷售額的增加而遞減:當銷售額達到盈虧臨界點時,經營杠桿系數趨近於無窮大,此時經營風險趨近於無窮大。

3、在銷售收入一定的情況下,影響經營杠桿的因素主要是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的金額。固定成本或變動成本加大都會引起經營杠桿系數增加。這些研究結果說明,在固定成本一定的情況下,公司應採取多種方式增加銷售額。

㈥ 杠桿的經營杠桿系數

指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由於存在固定成本而使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規律。根據成本性態,在一定產銷量范圍內,產銷量的增加一般不會影響固定成本總額,但會使單位產品固定成本降低,從而提高單位產品利潤,並使利潤增長率大於產銷量增長率;反之,產銷量減少,會使單位產品固定成本升高,從而降低單位產品利潤,並使利潤下降率大於產銷量的下降率。所以,產品只有在沒有固定成本的條件下,才能使貢獻毛益等於經營利潤,使利潤變動率與產銷量變動率同步增減。但這種情況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這樣,由於存在固定成本而使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規律,在管理會計和企業財務管理中就常根據計劃期產銷量變動率來預測計劃期的經營利潤。為了對經營杠桿進行量化,企業財務管理和管理會計中把利潤變動率相當於產銷量(或銷售收入)變動率的倍數稱之為「經營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率」,並用下列公式加以表示:
經營杠桿系數也可採用以下公式計算:在求得經營杠桿系數以後,假定固定成本不變,即可用下列公式預測計劃期的經營利潤:計劃期經營利潤=基期經營利潤×(1+產銷量變動率×經營杠桿系數)在某一固定成本比重的作用下,銷售量變動對利潤產生的作用,被稱為經營杠桿。由於經營杠桿對經營風險的影響最為綜合,因此常常被用來衡量經營風險的大小。經營杠桿的大小一般用經營杠桿系數表示,即EBIT變動率與銷售量變動率之間的比率。
企業經營風險的大小常常使用經營杠桿來衡量,經營杠桿的大小一般用經營杠桿系數表示,它是企業計算利息和所得稅之前的盈餘變動率與銷售額變動率之間的比率。
第一,它體現了利潤變動和銷量變動之間的變化關系;
第二,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杠桿作用和經營風險越大;
第三,固定成本不變,銷售額越大,經營杠桿系數越小,經營風險越小,反之,則相反;
第四,當銷售額達到盈虧臨界點時,經營杠桿系數趨近於無窮大。
企業一般可通過增加銷售額,降低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等措施來降低經營杠桿和經營風險。
控制經營杠桿的途徑企業一般可以通過增加銷售金額、降低產品單位變動成本、降低固定成本比重等措施使經營杠桿率下降,降低經營風險。
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經營杠桿一方面是從經營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來,單價和銷售量增加,邊際貢獻就會增加,經營杠桿系數=邊際貢獻/(邊際貢獻-固定成本),因為分母還要減去一個固定成本,分母總是小於分子的,因此同時增加一個數值時,相對於金額較大的分子來說,它增加的幅度相對較小,而相對於金額較小的分母來說,它增加的幅度相對要大,所以分母增加比例越大,則整個式子越小,即經營杠桿系數越小,舉例:如邊際貢獻=100,固定成本=20,則經營杠桿系數=100/(100-20)=1.25,當由於單價上升而使邊際貢獻增加20時,即邊際貢獻=120,固定成本不變,則120/(120-20)=1.2<1.25,即經營杠桿系數變小,兩者呈反方向變化,其他也一樣分析。

㈦ 經營杠桿的控制途徑

企業一般可以通過增加銷售金額、降低產品單位變動成本、降低固定成本比重等措施使經營杠桿率下降,降低經營風險。
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經營杠桿
一方面是從經營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來,單價和銷售量增加,邊際貢獻就會增加,經營杠桿系數=邊際貢獻/(邊際貢獻-固定成本),因為分母還要減去一個固定成本,分母總是小於分子的,因此同時增加一個數值時,相對於金額較大的分子來說,它增加的幅度相對較小,而相對於金額較小的分母來說,它增加的幅度相對要大,所以分母增加比例越大,則整個式子越小,即經營杠桿系數越小,舉例:如邊際貢獻=100,固定成本=20,則經營杠桿系數=100/(100-20)=1.25,當由於單價上升而使邊際貢獻增加20時,即邊際貢獻=120,固定成本不變,則120/(120-20)=1.2<1.25,即經營杠桿系數變小,兩者呈反方向變化,其他也一樣分析。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知道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風險則越大,如果單價和銷售量增加,那不相當於可以得到更多的利潤嗎?經營風險就會越小的,經營杠桿系數也會越小,所以其與經營杠桿系數呈反方向變化。

㈧ 經營杠桿系數的公式是什麼

定義計算公式為DOL=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產銷量變動率=(△EBIT/EBIT)/(△Q/Q),△EBIT是息稅前利潤變動額,△Q為產銷量變動值。

公式的推導:

經營杠桿系數=(銷售收入-變動成本)/(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

其中,由於 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即為息稅前利潤(EBIT),因此又有:

經營杠桿系數(DOL)=(息稅前利潤EBIT+固定成本)/ 息稅前利潤EBIT=(EBIT+F)/EBIT=M/(M-F)

為了反映經營杠桿的作用程度、估計經營杠桿利益的大小、評價經營風險的高低,必須要測算經營杠桿系數。一般而言,經營杠桿系數越大,對經營杠桿利益的影響越強,經營風險也越大。

(8)可以提高經營杠桿系數的措施有哪些擴展閱讀

企業經營風險的大小常常使用經營杠桿來衡量,經營杠桿的大小一般用經營杠桿系數表示,它是企業計算利息和所得稅之前的盈餘變動率與銷售額變動率之間的比率。

第一,它體現了利潤變動和銷量變動之間的變化關系;

第二,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杠桿作用和經營風險越大;

第三,固定成本不變,銷售額越大,經營杠桿系數越小,經營風險越小,反之,則相反;

第四,當銷售額達到盈虧臨界點時,經營杠桿系數趨近於無窮大。

企業一般可通過增加銷售額,降低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等措施來降低經營杠桿和經營風險。

控制經營杠桿的途徑企業一般可以通過增加銷售金額、降低產品單位變動成本、降低固定成本比重等措施使經營杠桿率下降,降低經營風險。

㈨ 如何增強企業財務杠桿彈性

財務杠桿,又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負債經營,是指企業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籌資的利用。企業合理、有效地利用財務杠桿作用,可以降低企業資金成本,提高企業的自有資金利潤率。自2009年以來,由於人民幣升值預期、外匯儲備過多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國境內資產價格不斷上漲。同時,在全球范圍,隨著主要經濟體逐漸擺脫經濟危機的影響,大宗商品價格、生產資料的價格不斷上漲,這必將向消費領域傳遞,通脹預期有可能在2010年上半年就成為現實。 作為企業籌措資金的重要手段,貸款的成本將會隨著貸款利率的上漲而增加。為了維持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企業應合理利用財務杠桿,來應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環境。 負債籌資就是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向銀行借款、融資租賃等方式籌集資金。企業採用借入資金的方式籌集資金,到期要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相比權益籌資要承擔較大風險,但付出的資金成本較低。資本總額及其結構既定的情況下,企業需要從息稅前利潤中支付的債務利息是固定的。當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就會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餘;反之,則會大幅減少普通股盈餘。這就是負債籌資的財務杠桿效應。 這種杠桿作用來自於企業的籌資,與投資活動沒有什麼直接的關系,後者不會因為杠桿作用而發生改變。
隨著企業經營的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的變化,企業的財務杠桿水平也應進行動態變化。實際上,在新形勢下,對企業持續發展有促進作用的財務杠桿,有可能轉化為對企業發展起阻礙作用。同樣,原來對企業發展起不利影響的財務杠桿,也有可能轉化為對企業發展起促進作用的因素。現實經濟環境的多變及財務杠桿的雙重作用,要求企業應保持一個有彈性的、具備較強調整能力的資本結構,以保持自身的市場競爭力。為此,企業決策者應做到以下三點。
首先,科學預測未來可能影響財務杠桿效益的企業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並在此基礎上制定企業相應的對策。
從企業外部環境來說,由於影響財務杠桿效用的主要因素是企業的債務利息費用在企業利潤中所佔比重的大小,因此,在企業負債融資時,金融市場利率直接影響了企業的債務利息費用,它的變化勢必會對企業財務杠桿水平的選擇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應認真關注並科學預測通貨膨脹的速度及金融市場利率的變化,判斷近期國家會不會對銀行的存款利息率進行調整,並根據預測對財務杠桿的利用水平進行及時的調整。
從企業內部環境來說,正處於快速發展過程中的企業,可以利用財務杠桿來擴大企業規模,打造企業在行業競爭中的優勢地位,以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具體做法是,企業永久性流動資產和部分固定資產由長期資金融通,另一部分永久性流動資產和全部短期流動資產由短期資金融通。這種籌資組合資金成本低,利息支出少,可以增加企業收益。反之,如果企業的總資產期望收益率小於負債期望收益率,則應削減債務資本,或者增加權益資本的融資能力。
其次,盡量採取增加企業資本結構彈性的融資措施,如發行企業債券融資、合資合作經營、股權出讓、產權交易、引進風險投資等方式。目前企業財務杠桿發揮正效應的企業,可利用期權性質的融資工具,如可轉換債券。當企業發展狀況良好,市場價格超過轉換價格時,投資者會選擇將債權轉變為股權。這樣,債務資本在資本結構中的比例就會縮小,企業的財務風險就會下降,使企業將更多的資金投放到效益良好的投資項目上,爭取更多的投資回報率,從而促進企業經營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但必須注意的是,擬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企業要使其發行規模與本企業的資本結構優化相適應,債券內部各種條款的設計要與企業的資本結構相匹配。
第三,由於在向銀行借貸時,一般需要企業用一定數量的資產作為抵押,所以企業應考慮自身的發展策略,有選擇性地增加可作為舉債抵押的資產的規模,如土地、房屋、建築物等企業的不動產。這樣既可以滿足企業進一步擴張的需要,而且在未來一旦需要增加債務資本時,企業還可利用此前儲備的固定資產向銀行舉債。

㈩ 如何利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負債經營效益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負債是現代企業經營不可缺少的資金來源,是構成企業資產的基本組成部分。任何企業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負債,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是只靠自有資本,而不運用負債進行經營的。企業負債的形成大致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通過借款、發行債券、租賃等方式向債權人籌集的債務資本;二是企業由於信用關系而形成的應付款項等。

負債經營既可為企業帶來厚利,又可使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負債的存在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雙重作用和影響,企業必須在效益和風險之間做出適當的權衡。因為負債是一把「雙刃劍」,企業負債過多不好,負債過少也不意味著好。若企業負債過多,會增大財務風險,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倒閉;相反,若負債過少,則不能有效取得負債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好處。舉債投資是神奇的工具,但務必妥善運用。這時應堅守借貸的兩大原則:(1)期望報酬率必須高於貸款利率;(2)在最壞的情況下,必須有足夠的現金還本付息。這里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認識財務杠桿的存在及其影響。

所謂杠桿,簡言之就是四兩撥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將整個地球撬起。」延伸到財務杠桿上,可以這樣說:「借我足夠的錢,我就可獲取巨大的財富。」具體來說,財務杠桿就是指在企業運用負債籌資方式(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優先股)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由於利息費用、優先股股利等財務費用是固定不變的,因此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股普通股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將相對減少,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好處。

假設現在有一項投資,需要10萬元的資本,預估會有30%的報酬率,如果我們全部以自有資金來投資,那麼這10萬元的自有資金報酬率就是30%.但是,如果只拿出6萬元,另外4萬元是利用借貸獲得的,借款年利率為15%,雖然表面的報酬率也是30%,但是因為我們真正拿出來的只有6萬元,因此這6萬元自有資金真正的報酬率,是將要賺到的3萬元(100000×30%),扣除負擔的利息費用6000元(40000×15%)之後所得,這樣財務杠桿操作的報酬率高達40%(24000/60000×100%)。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和啟示:(1)負債是財務杠桿的根本,財務杠桿效用源於企業的負債經營;(2)在一定條件下,自有資金愈少,財務杠桿操作的空間愈大。利用財務杠桿操作,看起來獲利率很高,但是必須操作得當。如果判斷錯誤,投資報酬率沒有預期得高,甚至是負的時候,再加上需要負擔的借貸利息,就變成反財務杠桿操作,反而損失慘重。

二、合理運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籌資效益

由前述可知,財務杠桿對企業的資金運用有一種放大效應,當企業運用了負債,財務杠桿的效應就會顯現。但是負債並非越多越好,我們首先應該分析籌集資金後資金的利潤率是否大於利息率,如果是,則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提高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正杠桿的效應;反之,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地降低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負杠桿的效應。當然,這僅僅是對單種負債的財務杠桿效應進行闡述,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籌資的渠道很多,財務杠桿效應往往是通過組合的籌資結構體現的。下面就這一問題進行闡述。

(一)從資本結構角度談論

資本結構是指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傳統財務理論認為,從凈收入的角度來考慮,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提高企業的價值。但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時,加大了股東權益的風險,會使權益資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內,權益資本成本的上升不會完全抵消利用資金成本率低的債務所獲得的好處,因此,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會下降,企業總價值上升。但是,過度利用財務杠桿,權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為債務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便會上升。以後,債務成本也會上升,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從下降變為上升轉折時的負債比率就是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

企業籌資有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這就呈現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即資本結構。企業籌資必須達到綜合資金成本最小,同時將財務風險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使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就是最佳資本結構。在實際工作中怎樣才能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呢?

1.從企業的營業收入狀況確定:營業收入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企業,可以提高負債比重。因為企業營業收入穩定可靠,獲利就有保障,現金流量可較好預計和掌握,即使企業負債籌資數額較大,也會因企業資金周轉順暢、獲利穩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會遇到較高的財務風險。相反,如果企業營業收入時升時降,則其現金的迴流時間和數額也不穩定,企業的負債比重應當低些。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模決定企業的負債臨界點。負債臨界點=銷售收入×息稅前利潤率/借款年利率。企業負債籌資規模若超越這個臨界點,不僅會陷入償債困境,且可能導致企業虧損或破產。

2.從企業財務管理技術方面確定:長期負債大都是用企業的固定資產作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可以揭示企業負債經營的安全程度。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以2∶1為安全。只有固定資產全部投入正常營運的企業,才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維持1∶1的比率關系。

3.從所有者和經營者對資本結構的態度確定:如果所有者和經營者不願使企業的控制權分落他人,則應盡量採用債務籌資而不採用權益籌資。相反,如果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不太願意承擔財務風險,則應盡量降低債務資本比率。

4.從行業的競爭程度確定: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較低或具有壟斷性,營業收入和利潤可能穩定增長,其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重可較高。相反,若企業所在行業競爭強烈,企業利潤有降低的態勢,應考慮降低負債,以避免償債風險。

5.從企業的信用等級方面確定:企業進行債務籌資時貸款機構和信用評估機構的態度往往是決定因素。一般來說,企業的信用等級決定了債權人的態度,企業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例應以不影響企業的信用等級為限。

從以上籌資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業處於新建或不穩定和低水平發展階段,為了避免還本付息的壓力,應採取偏重股東權益的資本結構,包括內部籌資、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籌資等;(2)如果企業處於穩定發展階段,則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或借款等負債籌資的方式,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偏重於負債的資本結構。

(二)從財務結構角度談論

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各種籌資方式的組合構成,通常用資產負債率表示。財務結構的類型有3種:(1)資產負債率為100%,股東權益比率為0,全部為借入資金;(2)資產負債率為0,股東權益比率為100%,全部為自有資金;(3)資產負債率與股東權益比率均小於100%,借入資金與自有資金各佔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會衍生出若干種具體的財務結構。企業全額負債經營,風險全部由債權人承擔,不僅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嚴重干擾一個國家的經濟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公司設立必須要具有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由股東出資形成,也即實踐中不允許上述第一種財務結構存在。企業全部依靠權益資金經營,無負債,雖不受法律的制約,但權益資金成本高,不能根據需要作靈活的調整,且在市場經濟中,由於交易的結算關系和臨時性資金需要,第二種財務結構實際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種財務結構才是現實經濟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調整負債與股東權益資金的比例,使之更趨於合理。那麼,什麼是理想的財務結構呢?

1.綜合資金成本低。財務理論與實踐告訴我們,借入資金成本小於權益資金成本,流動負債成本低於長期負債成本,所以提高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將使公司實際負擔的資金成本下降。

2.財務杠桿效益高。財務杠桿效益是指企業負債經營能使權益資金獲得的額外利益。在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高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會使權益資金利潤率超過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並且負債比率越高,這種財務杠桿效益越大。但若企業獲利能力很差,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或高負債比率將使權益資金利潤率下降,甚至無利可圖或發生資本損失。這種財務杠桿負效益應盡量避免。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息率,這是負債經營的臨界點,前者大於後者,提高負債比率將使股東獲得更多的財務杠桿效益。

3.財務風險適度。企業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高,雖然能夠降低綜合資金成本,並能為股東帶來財務杠桿效益,但加大了財務風險。如果風險過大,以至於債務到期不能償還的概率很高,企業就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持續經營就會受到影響。因此,企業應根據預計的現金流量,合理安排債務的數量、種類和期限,降低財務風險。

三、相關問題的討論

企業要發展,經濟要增長,就得有投入,在企業自有資本私有制的情況下,舉債投入無可非議。那麼,怎樣才能在企業發展和控制負債風險之間尋求一條最佳途徑?在一般情況下,負債成本必須低於投資項目預期回報額,否則,經營無利可圖,任何優惠的籌資條件、誘人的投資項目都是不可取的。

(一)確定適度的負債結構

企業一旦確定應進行負債經營,隨之一是要確定舉債額度,合理掌握負債比例;二是要考慮借入資金的來耗結構。企業在舉債籌資時,必須考慮合適的舉債方式和資金類別。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舉債方式由過去單一向銀行借款,發展到可多渠道籌集資金,企業應根據借款的多少、使用時間的長短,可承擔利率的大小來選擇不同的籌資方式。(1)向銀行借款。這仍然是企業借款的主渠道。但由於銀行是我國進行宏觀調控的主戰場,銀行貸款既要受資金頭寸的限制,又有貸款額度的制約,雙向鉗制,所以貸款難度較大。如果國家緊縮銀根,最先遭到調控的就是那些借債大戶。(2)向資金市場抗拆借。它是通過金融機構,對某些企業的閑散資金,通過資金市場集中起來,然後再借給短期內急需資金的企業。這種渠道得到的資金,一般使用時間不長,而且資金成本較高。(3)發行企業債券。向企業內部發行債券,可以把職工緊緊團結起來,為企業的興衰存亡而共同奮斗,但能籌集到的資金十分有限。向社會公開集資,雖然可以籌集到數額較大的資金,但資金成本高,稍有不慎,會帶來很大的財務風險。(4)穩妥地使用商業信用。它是發達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融資方式,不僅成本低,而且可以背書轉讓; 在資金緊張急需現款時,可以在銀行貼現取款。它是解開三角債的最佳選擇。但使用商業信用,要有健全的經濟法規和良好的商業道德,即商業信譽好,才能穩妥地為我所用。否則,再好的辦法,對信譽太差的人來說也是一紙空文。(5)引進外資。即通過種種渠道(政府、銀行、企業、個人)從國外借貸資金。引進外資時,則需要考慮匯兌風險。目前雖然國家利率政策宏觀控制較嚴,但社會拆資成本化存在著較大差異,所以在選擇籌資渠道時不能盲目,要努力降低資金成本。同時要考慮借入資金的期限結構。企業借入資金的使用期限短,企業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就大;使用期限長,風險小,但資金成本高。所以企業對不同期限的借入資金要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還款相對均衡,避免還款過於集中。

(二)復合杠桿及企業籌資效益

財務管理中涉及的杠桿主要有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復合杠桿,並對應著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企業總風險及有關的收益。財務管理利用杠桿的目標是:在控制企業總風險的基礎上,以較低的代價獲得較高的收益。

1.經營杠桿及經營風險。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所產生的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也就是說,如果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為零或者業務量無窮大時,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將等於產銷量變動率,此時不會產生經營杠桿作用。從另外的角度看,只要有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就一定會產生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營業收入-基期變動成本)/基期息稅前利潤。(1)在其他因素不變(如營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風險也就越大。(2)如果固定成本不變,則營業收入越多,經營杠桿系數越小,並且經營風險也就越小。

2.復合杠桿與企業總風險。復合杠桿是經營杠桿與財務杠桿連鎖作用的結果,反映營業額的較小變動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現象。(1)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2)復合杠桿系數反映企業的總風險程度,並受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影響(同方向變動)。因此,為達到企業總風險程度不變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目的,企業可以通過降低經營杠桿系數來降低經營風險,同時適當提高負債比例來提高財務杠桿系數,以增加企業收益。雖然這樣會使財務風險提高,但如果經營風險的降低能夠抵消財務風險提高的影響,則仍將使企業總風險下降。於是,就會產生企業總風險不變(甚至下降)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好現象。

綜上所述,要提高企業籌資效益,就必須把握好企業財務結構、資本結構,按照企業預期合理搭配各種籌資方式;同時,合理安排企業的負債規模、期限、結構,達到財務杠桿效益優化,從而解決財務杠桿與企業籌資效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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