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究竟什麼是盯住匯率制
一,釘住浮動匯率制:
是指一國貨幣釘住其他國家貨幣,該國貨幣匯率隨被釘住國貨幣匯率的變動而變動。
具體又分為兩種:
一種是釘住某一種貨幣,通常是釘住一些經濟發達並與本國經濟聯系緊密的國家的貨幣,比如一些美洲國家貨幣釘住美元,一些英聯邦國家貨幣釘住英鎊等;
另一種是釘住一籃子貨幣,即選擇若干種同本國經濟貿易關系密切的國家的貨幣匯率作為參考,並按照一定的比例組成一個貨幣籃子,來制定本國貨幣的匯率。自2005年7月21日起實行釘住美元/歐元/日元/英鎊/港幣五種貨幣為籃子的釘住籃子貨幣匯率制度.
② 固定匯率制度和釘住匯率制度的區別
什麼是釘住匯率制?
答:釘住匯率制,又稱「釘住浮動」,對於釘住匯率制的理解,首先理解「釘住」:「釘住」是指釘住貨幣與被釘住貨幣之間保持固定匯率;其次要理解「浮動」,「浮動」是指釘住貨幣與其它貨幣的匯率隨著被釘住貨幣匯率的浮動而浮動。
③ 什麼是固定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指一國貨幣與美元或其他貨幣保持固定匯率的制度。
固定匯率(fixed exchange rate)是在金本位制度下和布雷頓森林體系下通行的匯率制度,這種制度規定本國貨幣與其他國家貨幣之間維持一個固定比率,匯率波動只能限制在一定范圍內,由官方干預來保證匯率的穩定。
固定匯率是基本固定,匯率的波動幅度限制在一個規定的范圍內的匯率。在金本位制下,黃金輸送點是匯率波動的界限。二戰以後,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會員國的貨幣平價一律以一定數量的黃金或美元來表示,成員國的貨幣匯率,僅能按金平價之比在一定幅度內作上下限各1%的浮動。當某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波動超過這一幅度時,該國官方有義務將匯率波動限制在規定上下限之內。
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s)是指一國貨幣的匯率根據市場貨幣供求變化,任其自由漲落,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原則上不加限制,也不承擔義務來維持匯率的穩定,這樣的匯率就是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的正式採用和普遍實行,是20世紀70年代後期美元危機進一步激化後開始的。
浮動匯率制按照國家是否干預外匯市場,可分為自由浮動(又稱「清潔浮動」)和管理浮動(又稱「骯臟浮動」)。
實際上,今天沒有哪個國際實行完全的自由浮動,而主要發達國家都對外匯市場進行不同程度的干預。
當前管理浮動匯率制的形式多種多樣,可分為單獨浮動和聯合浮動,也有的實行釘住政策的浮動匯率制。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一國匯率變動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除了經濟因素經常在發生作用外,也包括政治和心理方面的因素。
浮動匯率制的主要長處是防止國際游資沖擊,避免爆發貨幣危機;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的增長和生產的發展;有利於促進資本流動等等。缺點是經常導致外匯市場波動,不利於長期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進行;不利於金融市場的穩定;基金組織對匯率的監督難以奏效,國際收支不平衡狀況依然得不到解決;對發展中國家更為不利。
浮動匯率制指一國中央銀行不規定本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的官方匯率,聽任匯率由外匯市場自發地決定。
在浮動匯率制下,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有:
貨幣本身代表的價值、一國國際收支、利息率、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政治、心理、投機等因素。
④ 我國現行匯率制度的特點
我國現行的匯率制度屬管理浮動類型.正式表述,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單一的"是確定要把改革前的官定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合而為一而言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其主要內容包括:1.指定準許經營外匯的銀行,在全國外匯交易中心,近市場交易規則買賣外匯;2匯率波動超過政府認定的一定幅度,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買賣外匯入市干預;3.根椐前一日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形成的價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及其他主要傾向的匯率;4各指定準許經營外匯的銀行以此為依所在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自行掛牌,對客戶買賣外匯
⑤ 什麼是固定釘住匯率制度試述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歷史及現行表述。
1994年以後,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但人民幣對美元的名義匯率除了在1994年1月到1995年8月期間小幅度升值外,始終保持相對穩定狀態。亞洲金融危機以後,由於人民幣與美元脫鉤可能導致人民幣升值,不利於出口增長,中國政府進一步收窄了人民幣匯率的浮動區間。1999年,IMF對中國匯率制度的劃分也從「管理浮動」轉為「釘住單一貨幣的固定釘住制」。
1994年以前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新中國成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人民幣匯率由國家實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根據不同時期的經濟發展需要,改革開放前我國的匯率體制經歷了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單一浮動匯率制(1949~1952年)、五六十年代的單一固定匯率制(1953~1972年)和布雷頓森林體系後以「一籃子貨幣」計算的單一浮動匯率制(1973~1980年)。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發展歷程
1.向市場經濟轉軌初期(1979-1993年)
第一階段是人民幣內部結算價與官方匯率並存時期(1981~1984年)。改革以前,人民幣匯率長期低於出口創匯成本,但高於國內外消費物價之比。為了擴大出口,人民幣需要貶值,不過人民幣貶值對非貿易外匯收入不利。從兼顧貿易和非貿易兩方面的需要出發,1979年8月政府決定自1981年1月1日起在官方匯率之外實行貿易內部結算匯率,它以全國出口平均換匯成本加一定幅度的利潤計算出來,明顯低於官方匯率。
第二階段是取消內部結算匯率,進入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存時期(1985~1993年)。雙重匯率體制明顯調動了出口企業的積極性,國家外匯儲備也有所增加。但是這種安排存在明顯的問題:第一,從對外關系來看,IMF將雙重匯率看作是政府對出口的補貼,發達國家威脅要對我國出口商品徵收補貼稅。第二,從國內角度來看,雙重匯率造成外匯管理工作中的混亂,而且它在外貿部門仍然吃大鍋飯的情況下不能有效抑制進口。所以,從1985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內部結算價,人民幣又恢復到單一匯價。
為了配合外貿改革和推行承包制,我國逐步取消財政補貼,從1988年起增加外匯留成比例,普遍設立外匯調劑中心,放開調劑市場匯率,形成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局面。
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1994年至今)
第一階段
匯率並軌與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時期(1994~2005年7月)。1994年國家外匯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的貨幣」。具體措施包括,第一,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1994年1月1日實行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並軌。第二,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第三,建立全國統一的、規菹的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央行通過參與該市場交易管理人民幣匯率,人民幣對外公布的匯率即為該市場所形成的匯率。1996年12月我國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而實現了人民幣自由兌換的重要一步。
1994年以後,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但人民幣對美元的名義匯率除了在1994年1月到1995年8月期間小幅度升值外,始終保持相對穩定狀態。亞洲金融危機以後,由於人民幣與美元脫鉤可能導致人民幣升值,不利於出口增長,中國政府進一步收窄了人民幣匯率的浮動區間。1999年,IMF對中國匯率制度的劃分也從「管理浮動」轉為「釘住單一貨幣的固定釘住制」。
第二階段
2005年7月21日,我國對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進行改革。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人民幣總體小幅升值。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後,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自2006年1月4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15分對外公布當日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日元和港幣匯率中間價,作為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銀行櫃台交易匯率的中間價。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新人民幣匯率制度平穩實施充分證明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符合我國匯制改革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的要求。人民幣匯率將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穩定。
⑥ 結合發展中國家談釘住匯率制度的優缺點
固定匯率制度是貨幣當局把本國貨幣對其他貨幣的匯率加以基本固定,波動幅度限制在一定的、很小的范圍之內。這種制度下的匯率是在貨幣當局調控之下,在法定幅度內進行波動,因而具有相對穩定性。
1)優點:
固定匯率體系的主要優點是減少了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一個想穩定其物價的高通貨膨脹國家可以選擇加入固定匯率體系來恢復央行的信譽。
2)缺點 :
缺乏靈活性。由於每個國家所面臨的經濟環境和背景不同,實施統一的貨幣政策對各個國家來說未必是最佳的。
浮動匯率制度一般指自由浮動匯率制度,是相對於固定匯率制而言的,是指一個國家不規定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匯率的上下波動幅度,也不承擔維持匯率波動界限的義務,而聽任匯率隨外匯市場供求的變化自由浮動。
在這一制度下,外匯完全成為國際金融市場上一種特殊商品,匯率成為買賣這種商品的價格。
1)優點:
可以防止外匯儲備大量流失、節省國際儲備、自動調節國際收支、維持經濟政策的獨立性、減輕通貨膨脹的影響、緩解國際游資的沖擊。
2)缺點:
助長投機,加劇動盪、貨幣戰加劇、具有通貨膨脹傾向、國際協調困難、對發展中國家不利。
⑦ 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下哪種情況需要的外匯儲備更多
外匯儲備(Foreign Exchange Reserve)又稱為外匯存底,指為了應付國際支付的需要,各國的中央銀行及其他政府機構所集中掌握的外匯資產。
⑧ 牙買加體系下的匯率制度具有多樣性,可以歸結為三類
在牙買加體系下,匯率 制度呈現出多樣性,主要可以歸結為三大類:可調整的盯住匯率制度、有限的浮動匯率安排 以及更靈活的浮動匯率安排。
⑨ 什麼是固定釘住匯率制度
指一國使本幣同某外國貨幣或一籃子貨幣保持固定比價的匯率制度。一籃子貨幣指由多種國家貨幣按特定的權數組成的貨幣單位。
在釘住匯率制,一國貨幣與其它某一種或某一籃子貨幣之間保持比較穩定的比價,即釘住所選擇的貨幣。本國貨幣隨所選貨幣的波動而波動,但相互之間的比價相對固定或只在小范圍內浮動,一般幅度不超過1%。被釘住的一般是主要工業國家的貨幣或IMF的特別提款權。
目前,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實行的是釘住匯率制。按照釘住貨幣的不同,釘住匯率制可分為釘住單一貨幣和釘住一籃子貨幣。除釘住匯率制外的其它匯率制度,包括浮動匯率制,統稱為彈性匯率制。
在釘住匯率制確定的匯率之下,儲備余額將嚴格隨著國際收支總額的變動而上漲(或下跌),即用本國貨幣抵消凈盈餘或赤字。
經濟規模小和經濟實力較弱的發展中國家傾向於選擇釘住匯率制,這主要是由於它們承受外匯風險的能力較差。
目前的固定匯率制主要表現為釘住匯率制。這種釘住不同於布雷頓森林體系下釘住美元的做法,因為那時美元是與黃金掛鉤的,而美元的金平價又是固定的。而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一些國家所釘住的貨幣本身的匯率卻是浮動的。因此目前的固定匯率制本質上應該是浮動匯率制。
⑩ 什麼是固定匯率制和聯系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是以本位貨幣本身或法定含金量作為確定匯率的基準,各國貨幣間的匯率基本固定,其波動限制在一定幅度之內的匯率制度。
(Currency board,簡稱:聯匯,又譯作:貨幣發行局制度、鈔票局、貨幣局制度、貨幣發行板、貨幣發行局機制、貨幣局安排、)是一種固定匯率制,即將本幣與某特定外幣的匯率固定下來,並嚴格按照既定兌換比例,使貨幣發行量隨外匯存儲量聯動的貨幣制度。如果所聯系的貨幣是美元,也可稱作「美元化制度(dollarization)」。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8-0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