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拍賣公司如何收取拍賣手續費
法律分析:1.保管費---費用為商店價格的20%(24小時),48小時則為40%,如果的拍賣物品賣出去了,這個保管費會連同賣出去的費用退還的;如果拍賣的物品沒人要,時間到了,物品寄回,保管費不退。
2.拍賣費---是賣出物品後的拍賣行收取的傭金,主城拍賣行收取5%,中立拍賣行收取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四十四條 委託拍賣合同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委託人、拍賣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拍賣標的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三)委託人提出的保留價;
(四)拍賣的時間、地點;
(五)拍賣標的交付或者轉移的時間、方式;
(六)傭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價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B. 正規拍賣公司如何收費
正規拍賣公司收費標準是一般幾千元,成交再收10%。具體收費方式如下:
1、傭金,如果商品被拍賣成功了以後,會收取10到20%不等的傭金;
2、鑒定費用。由於商品年代久遠,往往普通人很難了解他的實際身份,通常會請資深的鑒定專家進行鑒定,這些鑒定是需要收費的。不過也會給你頒發一個鑒定證書。鑒定費。根據商品的價值按百分比收取;
3、保管費商品,在徵集期間一直到拍賣結束才能夠還給賣家,在這段時間內需要陳列保管,需要有專人進行負責,這是有一定費用的,根據各個拍賣行收費標準的不同收取;
4、保險費。一些貴重的拍賣品在拍賣期間通常會購買保險,以防在展示期間出現意外被盜。或者有所損壞,買了保險以後,這樣就多一種保障;
5、參加拍賣的人,所有人都要交一個押金,押金在拍賣以後還會退還給。當事人只不過是多一層保障,以防有人拍了商品以後不付款。
大的拍賣公司通常都是先展示拍賣最後收費,而一些小的拍賣公司通常是和賣家私下約定一些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九條
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國務院規定應當委託拍賣的,由財產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賣人進行拍賣。
拍賣由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適用前款規定。
C. 傭金是怎麼計算的
關於傭金是怎麼計算的這個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成交價款5%的傭金。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國際慣例一般為10%。
根據拍賣和公證收費標准以及拍賣傭金實行累進收費辦法,資產拍賣底價在100萬元以內的,按成交價的1%交納;拍賣傭金拍賣底價在100—200萬元的,按成交價的0.5%交納;拍賣傭金拍賣底價超過200萬元的,按0.2%交納拍賣傭金。
傭金的支付方式。拍賣成交後,拍賣人直接從買受人繳付的拍賣保證金中扣收。
除此之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關於委託人傭金支付方式及期限還作了如下規定: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
(一)委託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
(二)委託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
(三)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一般為10%(國際慣例)。
二、傭金支付方式
(一)前期支付法。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後,在約定的期限內由委託人按合同約定支付。
(二)扣除法。委託人在拍賣人拍賣成交後,拍賣人在向委託人支付成交價款時扣除。
三、傭金支付的期限
(一)前期支付法。委託人在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支付。
(二)扣除法。拍賣成交後,拍賣人直接從成交價款中扣除。
【拓展資料】
傭金亦稱「牙佣」、「中佣」、「行棧」,簡稱「佣」。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起源很早。在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付給的。傭金的數量依商品性質、貨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則已約定俗成,形成一些慣例。買辦代外商經營生意取得的收入。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傭金、保證華商信用傭金、銷價差額傭金等,比額參差互異。
D. 拍賣費用傭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1)委託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2)委託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3)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一般為10%(國際慣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二十九條 委託人在拍賣開始前可以撤回拍賣標的。委託人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約定的費用作約定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E. 法院委託拍賣公司的拍賣費,拍賣傭金收費標準是多少怎樣收的,是先收,還是執行後從執行價款中扣除的
摘要 拍賣傭金一般都是5%。是成交後,買受人在價款之外另外要付給拍賣公司的。
F. 以公開招標確定拍賣機構的,如何收取傭金
法律分析: 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的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二條 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G. 拍賣法傭金收費比例
法律分析:傭金比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 委託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 委託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不超過 拍賣成交 價5%的傭金。. 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一般為10%(國際慣例)。2、傭金支付方式. 前期支付法: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後,在約定的期限內由委託人按合同約定支付。 扣除法:委託人在拍賣人拍賣成交後,拍賣人在向委託人支付成交價款時扣除。 3、傭金支付的期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五日前以書面或者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或者其他優先權人於拍賣日到場。優先購買權人經通知未到場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H. 拍賣傭金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拍賣行收取傭金一般情況下是按照約定可以雙向收取,即向委託人(賣方)和買受人(買方)分別收取。如有約定從約定,如沒有約定一般按照不超過成交價款的百分之五收取。拍賣行的通行做法是在辦理競買手續時即約定傭金比例,通常為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五十六條 委託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
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I. 拍賣費用怎麼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拍賣人可以按拍賣成交價的一定比例向委託人及買受人收取服務費,拍賣收費范圍包括,拍賣傭金收費和其他收費,如鑒定費、保管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成交價款5%的傭金。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國際慣例一般為10%.
J. 在法院拍賣的話拍賣公司一般交多少錢傭金
法院拍賣房產傭金費用收取比例最低不得超過0.5%,最高不得超過5%,按拍賣成交價的一定比例向委託人及買受人收取,具體比例按照最高法院關於拍賣的相關司法解釋。
【法律依據】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的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二條
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