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進出口企業應如何規避外匯風險
進出口企業規避匯率風險的對策:
由於進出口企業從合同簽定到最終結算有一定期限,由於結算貨幣匯率變動而承受外匯風險,使企業蒙受損失,企業可採取一定方法措施降低風險。進出口企業的外匯風險管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內部管理方法:
①做好計價貨幣的選擇進出口貿易計價貨幣有兩種:一種硬幣,匯率穩定,有上浮趨勢貨幣;另一種軟幣,匯率不穩定,有下浮趨勢貨幣。選取計價貨幣一般原則:出口貿易選擇硬幣或有上浮趨勢貨幣,進口選擇軟幣,或有下浮趨勢貨幣,可減緩可能發生匯率波動引起的損失。
②提前收付(leading),拖延收付(laging)法。根據有關貨幣匯率變動更改收付日期防範風險。提前或拖延一般原則:預計計價貨幣上浮,進口時進口商應在貨幣升值前購匯,提前付匯;出口時,出口商應考慮推遲交貨,延遲收款。如果匯率下降,進口商應推遲訂貨,或延期付款,出口商應盡早訂貨,提早收匯。
③平衡法(Matching)。在同時期,盡可能創造一個與受險貨幣進額同、期限同,資金反向流動的合同規避風險。
④多種貨幣組合法(Portfolio approach)。也稱一籃子貨幣計價法,在進出口合同中使用兩種以上貨幣計價法消除風險。當進口或出口時,一種貨幣發生升值或貶值,不會有很大外匯風險,若計價貨幣中幾種上升,幾種下降,則上升貨幣收益彌補下降貨幣損失,而將風險分散。
2.外部管理法。
主要通過外部金融市場對外匯借貸,買賣方法規避風險。通過外部金融市場規避風險,主要採用一些金融工具避險,如可通過買賣外匯期貨,期權合約降低風險。目前,隨著我國匯率體制改革,人民幣匯率靈活性越來越高,一些大外資企業,外貿企業管理外匯風險的要求越來越強烈,銀行開始逐步推出一些金融期貨,期權產品,幫助企業規避外匯風險。
遠期外匯交易。企業進行遠期買賣貨物的同時,與銀行簽訂出賣或購買遠期外匯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的的一種避險方法。
⑵ 進出口企業如何有效防範匯率波動風險
一、高度重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加強跟蹤研究。要經常關注近期人民幣兌美元、歐元、日元等主要幣種的匯價變動情況,深入研究人民幣升值對本企業出口產品的影響程度,努力增強應對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優化出口產品結構。出口企業特別是生產型出口企業要加大技改投入,加快產品升級換代,努力提高產品質量和附加值,擴大質量效益好和自有品牌的產品出口,提高出口產品綜合競爭力。
三、加速市場多元化步伐。大力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在鞏固歐盟、美國、日本、香港等傳統市場的同時,著力開拓南美、東南亞、南亞、中東、非洲、東歐、俄羅斯等新興出口市場,防範單一市場的不穩定風險。同時要根據各個國家和地區的金融政策規定,盡量選擇多幣種進行結算,規避單一貨幣的升、貶值風險。
四、加強成本和費用管理。切實加強采購、生產、銷售、儲存、資金運籌等各個環節的成本和費用管理,充分挖掘內部潛力,降低成本和費用開支,擴大產品利潤空間,增強出口產品的價格競爭力。
五、爭取與客戶共擔人民幣升值所帶來的損失。
六、努力保市場、保客戶。
七、加快出口變現,減少應收外匯賬款佔用。企業出口成交後,要加速單據流轉,爭取在第一時間內回籠有關出口單據,積極採取票據押匯、保理等方式,使在手票據及時結匯變現。企業要多開展出口回收快的業務,適當控制出口回收期限長的業務,同時要加大應收外匯賬款的催收力度,縮短結匯期限,盡快回籠貨款,減少在途資金佔用。力爭使企業外匯賬款占出口額的10%以下。
八、增加外匯負債,平衡外匯收支。企業要通過申請外匯貸款、將人民幣貸款置換為外匯貸款、延緩進口付匯等方式,適當增加外匯負債,抵消外匯資產的貶值風險。
九、開展人民幣套期保值業務。
十、大力發展加工貿易。企業要把握機遇,充分發揮承接產業轉移的地緣優勢以及勞動力成本優勢,生產企業通過加大料件進口,外貿公司通過委託加工的方式大力發展加工貿易,擴大進出口規模。
十一、積極擴大進口。人民幣升值降低了原材料、半成品和技術設備的進口價格,帶來了擴大進口的好時機。要以此為契機,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和「兩個市場」,增加技術設備和重要原材料的進口,提升產品結構,緩解國內資源瓶頸制約。
十二、加大匯率風險管理。企業要將匯率機制視著一個價格機制,增強匯率變動的風險意識,在成本核算時預留人民幣兌換外幣的成本,掌握控制匯率風險的有效手段,不斷提高適應浮動匯率機制的能力和水平。二〇〇七年八月十日星期五23:08:42
⑶ 人民幣匯率的變動對我國進出口企業有何影響
人民幣升值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正面影響
1、人民幣升值有助於減輕貿易摩擦長期以來,我國主要依靠勞動密集型產品的數量擴張來實現出口導向戰略,憑著價格優勢佔領國際勞動密集型產業的中低端市場。面對如此高的市場佔有率,必然會加大中國與其他國家的貿易沖突。 2、人民幣升值可帶來貿易條件的改善 人民幣升值將會降低進口產品價格,特別是原材料和高科技設備的價格。企業將會加速技術引進,提高生產效率,實現產品動態比較升級。同時由於進口產品絕大部分用於復出口,故隨著企業生產率提高,出口產品質量得到提高,有助於我國企業從產品產業鏈低端向中高端延伸,使貿易條件得到改善 。
3、人民幣升值將促進貿易結構優化升級。通過人民幣升值的手段,可以有效率地把製造業中那些技術含量與附加值低的、管理不善的擠出去,這符合中國產業結構轉變的發展方向。同時,人民幣升值會引起行業內更加激烈的競爭,激勵企業通過技術管理創新增強競爭力,讓那些富於創新、有競爭力的製造業強者變得更強,並能減少無效率的企業在海外的相互惡性競爭,另外還能加快企業「走出去」的步伐。
人民幣升值通過進出口可能表現出來的負面效應
1.由人民幣升值產生的商品結構變化將影響部分地區和居民的利益。資源性商品、一部分大宗農產品和低附加值製成品出口增長的放慢甚至下降, 短期內對中西部資源依賴程度較高、農業比重較大地方的經濟發展, 對一部分以農業為主的農民的收入、一部分低技能勞動者的就業可能會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2.人民幣升值可能給大型成套設備出口造成一定困難。有一些大型成套設備出口從簽約到交付使用需要5- 10 年, 付款時間可能更長。如果人民幣長期保持升勢, 企業難以預測遠期匯率水平, 而金融機構一般只提供一年左右的外匯對沖工具, 所以企業承擔的匯率風險以及規避風險的成本將較大。
3.人民幣如果升值過快過猛, 將造成出口下滑, 影響國民經濟平穩增長。如果人民幣升值過快和幅度過大, 那麼它對進出口增長的影響可能就不那麼溫和了。一是可能造成出口增長速度大幅回落, 那樣不僅對資源性、低價位和低附加值商品, 也會對整個出口加工產業發展以及就業造成較大打擊;二是可能刺激一部分商品大量進口, 沖擊國內市場, 甚至引起一定通貨緊縮。
4.對美、歐的貿易不平衡仍會繼續, 但順差增長可能減緩。由於存在著需求剛性和結構互補性, 即使人民幣對美、歐、日三大貿易夥伴貨幣的匯率出現5%以上的升值, 我國與美、歐貿易的較大順差和對日、韓等貿易的較大逆差仍然將存在, 但是順( 逆差) 的增長速度將會放慢。這有利於緩解我國與主要貿易夥伴的爭端和摩擦。
⑷ 進出口與人民幣匯率的關系
匯率上升,就是人民幣值錢了,同樣的錢進口的東西就可以更多了,做進口就利潤更大了,而出口及利潤更小了.
⑸ 進出口生產企業,進出口發生業務的匯率是以中國銀行的為准還是國稅
已中國銀行的為准,如果你是進出口企業,看按業務發生的當天匯率計算,也可按月初月末平均匯率來計算。
⑹ 匯率變動對進出口貿易有什麼影響
現在來看,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升高,意味著人民幣升值,人民幣升值的話,利於進口,利於國內的消費者,但不利於出口。比如,某商品,國內售價80元(RMB),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1:8的話,如果不考慮其它因素,此商品去到美國,售價就會是10美元。人民幣升值後,用跟之前同樣的RMB,能換到的美元會更多,還是上述商品,國內80,因匯率的關系,到美國售價為10,現在人民幣升值了,能換的美元更多了,這樣,在美國的標價就超過10元了,貴了,消費者的消費慾望可能就低了
⑺ 出口企業的匯率差額應該怎麼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所以您公司如果按照上述情況確定匯率後,出口申報匯率是6.13即是確定的匯率。對於申報匯率和結匯匯率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舉例說明:
如果出口100美元是FOB,收匯99美元是正常銀行扣費,出口申報匯率是6.13,
結匯匯率6.2,其賬務處理:
出口時:借:應收賬款-應收外匯賬款 613元(100美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銷售收入613元(100美元)
收匯時: 借:銀行存款99X6.2=613.8(99美元)
貸:應收賬款-應收外匯賬款613元(100美元)
財務費用0.8元
⑻ 人民幣匯率大幅波動,進出口企業如何正確規避匯率風險
一、將匯率風險納入成本控制
二、使用人民幣規范結算
三、採用貿易融資規避風險
四、利用好進出口對沖
五、引進和培養匯率風險管理人員
⑼ 出口貨物的記賬匯率、退稅匯率及折算增值稅銷售額的匯率應如何選擇
記賬匯率,即指進出口企業採用外幣結算時記賬需要折算為人民幣本位幣時採用的匯率。根據會計准則及小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記賬匯率應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即期匯率,也可以採用按合理的方法確定與業務發生時的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會計准則應用指南中規定「即期匯率,通常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外匯牌價的中間價」。增值稅銷售額折算匯率,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5條規定,以外幣折算銷售額的,摺合率可以選擇業務發生的當天或當月1號的匯率中間價。出口退稅匯率,即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需要把外幣離岸價即FOB銷售額採用一個匯率折算為人民幣來計算退稅。對於這個退稅折算率沒有規定採用哪個,但根據稅總發2015 162號要求,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每月前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系統外幣的外匯人民幣摺合率設定。摺合率以中國人民銀行當月1日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准。因此為了跟稅局審核系統對應起來,企業申報退稅時的匯率也採用1號的中間價匯率。綜上所述,在實務中,出口企業對以上幾種匯率都採用一個即按出口月份1號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中間價,如果1號遇到是節假日,則依照銀發2014 188的規定,找1號前一日的外匯牌價(若前一日仍未有匯率的,繼續往前找)作為匯率使用。有的地區採用的是出口月份第一個工作日匯率,如廣東。